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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买煤采购申请怎么写

留胡子的热狗
笑点低的毛巾
2023-02-02 22:32:06

公司买煤采购申请怎么写

最佳答案
无奈的树叶
自觉的春天
2025-07-28 04:52:57

公司买煤采购申请怎么写:

煤炭申请书

1. 国电电厂和平台公司所有证件第一次扫描,要带水印,必 须清楚,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写上“购煤专用”各一张。统一在右下角盖章,所有证件必须

2. 求购函、委托书用带红横格式信纸填写!要一份求购函,带上电煤求购函的编号以便查询,求购函一式三份:第一份抬头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

3. 平台公司与电厂联营购煤协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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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的高跟鞋
2025-07-28 04:52:57

维护正常使用,学校食堂需要购置部分必要的炊具。食堂设备申请购置请示该怎么写呢?下文是食堂设备申请购置请示,欢迎阅读!

食堂设备申请购置请示一

巫山县教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的”落实,完善学生厨房的加工和储藏设备,并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购置部分厨房设备。因此,现急需购置如下设备:

官渡小学学生食堂设备购置表

食堂设备购置共需人民币叁万贰仟零贰拾圆(32020.00元)正。现将此次设备购置请示县教委,请予审批!

食堂设备申请购置请示二

龙泉中心学校:

根据卫生局来校检查食堂整改以及有关设施配备要求,我校食堂存在着设施设备的简陋的问题,具体要求我校做好以下一些实事:

一、将现有食堂的操作间与柴仓进行分隔,设立独立的配餐间,并添置调温、消毒设备。

二、门窗需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三、粗加工水池要有专门的动物、植物及水产品清洗池,不可混用。

四、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健康证及上岗培训证方可上岗。

五、建立卫生管理、食品采购、人员验收等有关制度。

以上事宜整改完成后,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务请学区领导酌情给予安排。

食堂设备申请购置请示三

教体局领导:

我校地处黄河镇北大寨村,交通条件差,有部分学生中午需要在学校就餐。但是,我们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薄弱,为了维护正常使用,学校食堂需要购置部分必要的炊具(明细附后),经严格预算需经费8058.00元。

以上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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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的萝莉
舒服的机器猫
2025-07-28 04:52:57
需要一系列证明和条件。

1、煤场得要有《煤炭经营许可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2、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6、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7、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煤矿厂的注意事项:

1、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2、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5、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6、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

7、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8、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9、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0、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11、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善良的往事
悦耳的路灯
2025-07-28 04:52:57
申请书

尊敬的**:

食堂用煤炉需更换柴油灶提出申请。

*********(根据实情详细说明原因,由于煤灶对周围单位和居民的环境造成印象,多次受到他们的投诉,环保部门要求我们以柴油灶代替煤灶)****************************************************************************(经过与**厂家联系,需要**时间可以改造完成。改造费用需要**万元)********* 

为此申请,请求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单身的苗条
称心的招牌
2025-07-28 04:52:57
到当地的县(市)工商局申请,然后到工业煤炭厅领取申请表;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可以规定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

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

(二)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

(三)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

(四)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

第九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十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

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按规定由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后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的,设区的市有关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第十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六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八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十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二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三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收取的费用应全部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三章 煤炭经营

第二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八条 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一条 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代理配送。

第三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四条 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六条 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二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三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未经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批准,或伪造煤炭经营资格证,或以买卖、出租、转借等形式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自己生产的煤炭产品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或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的煤炭产品的,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的,由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万元。

第四十八条 煤炭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发布前,依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已经进行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继续有效。

第五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煤炭经营监管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1999年6月2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传统的秀发
飘逸的黑夜
2025-07-28 04:52:57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会涉及:

会议主题:

会议时间:

参会人员:

开会过程中参会主要人员发言的主要内容:

会议最后形成的决议,或者是会议上布置的工作任务。

生动的秀发
淡淡的小虾米
2025-07-28 04:52:57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x0d\x0a\x0d\x0a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x0d\x0a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x0d\x0a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x0d\x0a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x0d\x0a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x0d\x0a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x0d\x0a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x0d\x0a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x0d\x0a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x0d\x0a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x0d\x0a二、采购原则:\x0d\x0a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x0d\x0a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x0d\x0a三、供应商管理规定\x0d\x0a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x0d\x0a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x0d\x0a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x0d\x0a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x0d\x0a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x0d\x0a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x0d\x0a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x0d\x0a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x0d\x0a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x0d\x0a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x0d\x0a五、食品验收办法:\x0d\x0a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x0d\x0a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③查看是否注水。④肉外表无毛。\x0d\x0a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x0d\x0a4、米面的验收: 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x0d\x0a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x0d\x0a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附件一: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图)\x0d\x0a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x0d\x0a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x0d\x0a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x0d\x0a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x0d\x0a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x0d\x0a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x0d\x0a八、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不得暗箱操作,收受任何回扣,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x0d\x0a九、本制度从2010年5月4日起执行。

成就的篮球
专一的咖啡
2025-07-28 04:52:57
看了下文你就知道有多困难了,至于多少钱那得看你半哪方面的,还要看你的关系够不够好。建议挂靠其他公司,给人家付管理费就行。根据规定,申请设立煤炭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省、市、县(市、区)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

2、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零售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批发、零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有不少于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有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和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备;

6、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到行政中心市贸易局窗口,如实填写、提交下列材料:

(一)江苏省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申请表;

(二)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申请报告;

(三)企业成立证明(增加煤炭经营项目的经营企业:加盖发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五)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面积、储煤能力和设施);

(七)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委托煤炭计量、质量检验的协议书及被委托方煤炭计量、质量检验设施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复印件)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证明;

(八)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市贸易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收到申报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