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100问」新能源领域可以做哪些项目?
第145问
新能源领域可以做哪些项目?
5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将新能源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新能源项目迎来了新一波的政策大力支持。
一、什么是新能源?
谈到新能源,很多人第一反应是 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 等直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消费产品、设施,但实际上新能源远不止如此,新能源是指 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 。指 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 ,如 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 等。
二、新能源领域可以做哪些项目?
5月30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聚焦新能源开发利用,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方案》,未来新能源领域政府投资主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
(1)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2)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
(3)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水电扩机、抽水蓄能和太阳能热发电项目
(4)沙漠、戈壁、荒漠、近岸、深远海风电、光伏项目
(二)工业和建筑领域新能源开发项目
(1)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2)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
(三)新能源储能及能源输送
(1)新型储能项目
(2)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
(3)新能源接网及送出工程
(四)生态环境保护类新能源
(1)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供暖
(2)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新能源 科技 创新与产业升级
(1)国家级新能源实验室和研发平台
三、专项债券支持哪些新能源项目?
国家明确将新能源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多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提出要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新能源项目。
那专项债券支持哪些新能源项目呢?
根据当前政策和实操,目前新能源项目暂无明确的负面清单,且新能源项目大多有确定的项目收益,满足 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要求, 所以 上述提到的项目均具有申请专项债券支持的可行性 ,但是一定要注意专项债券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债券,所以 项目收益需要能够覆盖债券本息 。
当前国家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大规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机遇难得,利用专项债券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迎来重大机遇,建议各地区可抢抓当前机遇,谋划、实施一批新能源项目,努力多争取债券资金,促进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规范、透明的举债融资机制,具有资金总量、投向结构可控,期限长、利率低以及债务风险可控等综合优势。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向:9+2个行业领域
1.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停车场。
2.能源,包括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城市配电网)。
3.农林水利,包括农业、水利和林业。
4.生态环保,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
5.社会事业,包括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文化旅游以及其他社会事业。
6.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主要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9.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棚改主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且为实物安置)。
2022年第三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新增了新能源和新基建两个行业领域。
1.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云计算、数据中心(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内)、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2.新能源,主要包括:村镇太阳能、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高速公路充电桩。
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投向的禁止类项目
主要包括政府不负有提供责任的行业领域如商业房地产和产业项目等,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形象工程等。
(一)全国通用禁止类项目
1.楼堂馆所。包括: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用房,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中心,行政会议中心,干部职工疗养院,以及其他各类楼堂馆所。
2.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包括:城市大型雕塑,景观提升工程,街区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文化庆典和主题论坛场地设施,其他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3.房地产等其他项目。包括: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主题公园等商业设施。
(二)高风险地区禁止类项目
在全国禁止类项目清单的基础上,政府(隐性)债务较重、潜在财政风险较大的高风险地区还增加以下禁止类项目:
1.交通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
2.社会事业。除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以外的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除供水、供热、供气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4.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PPP项目,PPP项目的融资责任及相关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收入分类与投资方式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应当限于项目创造的收入,不得包含地方政府对项目的付费和补贴收入。
--扣除项目运营维护费用后的净收益
1. 政府性基金收入:如国有土地出让,耕地指标出让收入
2. 事业性收费收入:如学费、医疗收费收入
3. 经营性收入:如供水,广告,门票收入
依据专项债券项目的收入来源和性质,投资方式分别为:
--直接投资:如医院、学校等非经营性项目
--资本金注入:限于国家规定的10个领域的经营性项目
--政府(转)贷款: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的经营性项目
一、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基金可靠吗?
事实上现在大多数的人都想利用自己手中的资金做一些投资,但是大家面对的信息是非常多的,而且大家必须要准确的判断出适合自己的信息,因为有一些信息可能就会误导你。其实有一个投资理财的观念和头脑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自己很会投资理财,那么你就会更好地利用自己手中的这些钱,如果你自己是一个不会理财的人,那么你就会发现自己每天拿的都是那些固定的工资。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基金还是非常靠谱的,但是大家也会碰到一些小问题,所以大家也应该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二、具体的分析和介绍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三、结语
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大家也可以提前去了解一下有关的信息。购买这些基金可以让大家获得一定的分红,但是大家获得的利润应该不是特别的多。
融资难在哪儿
新能源企业有巨大的投资需求,但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对外融资需求增长迅速。目前,中国新能源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利用程度低。此外,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政策的不断变化,新能源企业受到的融资待遇也冷热不均。因此,相当一部分新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1.融资需求快速增长
据美国能源基金会与中国国家发改委的联合预测,到2020年中国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清洁技术领域的投资需求大约为7万亿元,单个新能源项目投资动辄都有几亿甚至几十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解振华则提出要实现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国的新能源投资应需要41万亿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新能源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是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2.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从当前的实践看,目前中国新能源企业更多地是依赖股东出资、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尤其是银行信贷融资。国外已广泛应用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风投、碳交易等融资方式,在中国新能源企业中应用还比较少。
3.融资待遇区别较大
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且具有国企背景的新能源企业能够较容易的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如事水电、核电的新能源企业;海上发电、太阳能薄膜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领域的技术尚不成熟,商业银行基于风险考虑,缩小贷款规模、剪短贷款期限、附加较高的担保条件或要求较高贷款利率等;对于产业链上游的中小民营新能源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规模小、缺少有效担保物、市场竞争力弱等特点,往往较难获得贷款。
在当前供给侧改革和金融去杠杆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新能源企业在融资方式上,需要做一些调整。传统的仅靠银行信贷的方式,增加了新能源企业的债务负担,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为此需要政府以担保的形式,支持新能源企业的发展,以政府担保融资、社会资本劣后、银行信贷优先、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的模式,共同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发型债券正在成为新能源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突破口。近期,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坚瑞沃能以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沃特玛与国开证券联合发行了第一支绿色企业债,总规模26亿元(国开证券承诺包销),国开证券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控股的证券公司,按照进度,今年2月可拿到无异议函。同时,坚瑞沃能也与国泰君安合作发行公司可转债,规模也将达到30亿元。不仅如此,沃特玛倡导组建的创新联盟企业涵盖了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的原材料、核心零部件、新能源配件、光伏发电微网储能、装备制造、整车制造等领域,以及与新能源汽车相关联的运营平台、金融服务、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目前已聚集了600多家核心企业,可由各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抽出专家组成评审服务机构,为新能源全产业链提供专业评审服务。
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可以基于新能源资源、并网及运行数据,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技术水平、实际状态、补贴发放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为项目融资、并购、资产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方式,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广大社会资本的对接,为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获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创造条件。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相关政策,协助对接政企资源,为新能源创新项目争取政策金融扶持,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双管齐下
要解决融资问题,还需要引入政府的积极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直接融资方面,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新能源企业,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二是在间接融资方面,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为其提供低息贷款。政府作为中间人,将新能源企业、社会资本、银行与第三方专业服务评审机构有机联系起来。
而在现实运作中,一般在新能源企业发展初期,运用政府融资担保承担首期工程项目75%的融资额,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25%的融资额。如果项目顺利运行,产生盈利,此时在后期工程中政府承担60%的融资额,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40%的融资额。可见,新能源企业在初期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如果新能源项目失败,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的损失也比较少。新能源项目一旦顺利运营,政府将退出并交由市场化运作。由于商业银行将控风险和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因此“政府、社会资本与银行共同出资+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的模式,适合新能源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在这一方面,深圳市政府担当有为、锐意创新,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随着新能源企业项目的成长期和成熟期,社会资本与银行的融资比例可以逐渐提高。社会资本作为劣后资金,为银行资金承担更多的信贷风险,往往获得的收益高于银行。银行仅作为优先资金参与,在信贷风险大大降低的同时增加了盈利,会更愿意进入新能源行业。同时银行还可针对新能源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针对新能源设备制造商、生产商的特点推出特色金融服务方案,包括应收账款管理、网上信用证、现金管理等多种服务。(尚震宇 作者系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国信证券财富管理博士后、美国佐治亚理工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二、臻镭科技;
三、骏成科技;
四、纬德信息;
五、铜冠铜箔;
六、实朴检测;
七、华康医疗。
【拓展资料】
上市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直接到非中国大陆的证券交易所(比如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以第一级主板、中小板,第二级创业板,第三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第四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构架的多层次资本交易市场。
在各地方政府的发文中也清晰可见“完善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立市场优选机制,推动创业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通知。
因此,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上市条件:
根据2006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