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部岗位职责
企业各部门岗位职责范本 总经理办公室信息部行政部保卫科基建科人事部财务部技术开发部供应科品质管理部营销部生产部董事会监事会文秘科企管科信息科计划统计科技术科研究所会计核算科财务科稽核科;人事科劳动工资科市场科储运科售后服务科企业分公司各营销点生产科设备动力科质检科质翻案科总务科 总经理办公室;直接上级:总经理;下属部门:文秘科、供应科、基建科;部门性质:是决经理行政指挥的办事机构;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公司日常办公秩序、行政文书、原辅材料供应、基本建设项目等全过程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办公秩序、行政文秘、基建项目、原辅材料供应全过程实行管理、监督、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 坚决服从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决经理负责;2、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 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4、 负责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择写总经理发言稿和其他以公司名义发言文稿审核工作;5.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直辖市地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编写公司年度大事记;6.根据公司领导意见,负责召集公司办公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按择写会议纪要,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7负责公司行政文书的处理,做好收支的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立卷和发言的登记、打印、存档,以及行政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文书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8.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和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9.协助参与公司发展规划的拟定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10.负责组织公司通用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工作,协助参与专用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拟定、讨论、修改工作;11.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洽谈、调研、立项报批、工程招投标、开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有关工作,及时编制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统计报表,认真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12.负责编制原、辅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计划。认真组织原辅材料、小五金配件等零星材料的供应=采购,做好原辅材料、小五金配件等备品配件的进、出、存库统计核算工作;13.负责组织全公司员工大会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14.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安排,做好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15.负责公司对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公司有关法律咨询和联系工作;16.负责做好公司的宣传报导工作;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企管科、信息科、计划统计科;部门性质:综合管理及信息开发;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企管、信息、综合计划统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企管、信息计划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实施和协调的专职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 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思想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分管领导负责;2.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 组织编制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草案),编制信息开发、企业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计划修改、检查、考核工作;4. 负责组织公司专用管理标准和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检查并组织考核,有权提出机构设置意见和建议;5. 负责公司经济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定期编写信息分析报告报公司领导决策参考;6. 负责制订公司计算机开发应用计划,有步骤地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7. 负责公司微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信息处理,管理系统保密口令,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参与新程序、新系统的设计开发,制订计算机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8. 负责公司综合统计核算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编制上报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规范化核算及管理工作;9. 加强公司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专、兼职统计员、车间核算员的业务指导和岗位培训;10.负责公司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公司各类定额的编制、抽查、修订、统一汇总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各类定额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11.负责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在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和听取各职能部门、公司领导意见基础上,认真组织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12。负责执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考核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自查、抽查、相互检查、考核、评比和月度奖金、年终奖金综合考核评分工作;13.督促、协助各部门制定与其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14.督促、协助各部门及时编制上报各类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负责做好财务、人事、生产、质量、技术开发、原材料供应、经营、设备管理等各类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15.负责公司整体CI形象策划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策划整体构思和合理地编制广告投入计划;1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名称行政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总务科、保卫科;管理权限:受分管理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后勤生活、维护内部治安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和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计划。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季、月度后勤用款计划,搞好行政后勤决算工作,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和检查; 5.负责员工生活费用管理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员工生活费用成本核算制度,制定合理的生活费用标准,对盈亏超标准进行考核; 6.负责做好公司经营用水、电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水、电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计量器具,抓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保养维修工作,加强用水、电费用核算,及时交纳水、电费; 7.负责员工就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地询问公司员工对就餐质与量的要求,以确保员工就餐的安全。 8.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9.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建立以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 10.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一切进出公司的物资,严格门卫检查、验证,物证相符方能进出,凡无证或证物不符门卫有权扣留,由保卫科查处; 11.建立和完善后勤岗位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 11.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人事、企管等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员、炊事员、保卫人员、维修工等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岗位优质服务评比活动; 12.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保卫科;直接上级:行政部;下属岗位:保安员;部门性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权限:受行政部的委托,行使对公司安全保卫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对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积极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严格服从行政部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行政部负责;2.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3. 负责拟订本科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目标;4. 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5. 负责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6. 负责对公司厂区、营区的巡逻;7. 负责对公司违章、违纪事件的处理;8. 负责维持公司日常生活次序;9. 负责员工暂隹证的登记和发放管理工作;10.负责做好公司安全保卫专业档案管理;11.负责公司防火、防盗安全的检查;12.负责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13.对保卫人员的监督、考核、评比;14.协助做好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15.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对违纪、违法的处理;16.协助做好有关公司安全保卫工作;17.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基建科;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部门性质:全面公司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权限:受办公室的委托,行使对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对公司厂房、营区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职责:1。服从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办公室负责; 2.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3.负责拟订公司工程项目的工作计划; 4.负责实施项目扩初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有关会审工作; 5.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及审核,组织实施项目招标的具体工作; 6.负责土地征用、地质勘察、平面测量、工程的坐标定标、土地清理平整,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执照和项目开工的有关工作; 8.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现场管理,组织有关阙进行质量的检验和评定,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9.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的考核,编制提出项目进度计划,提出用款计划(草案)等工作; 10.组织召集项目有关会审、评审、验收等各类会议,并协调与规划设计等部门的关系; 11.收集整理征地、施工图、设计变更、竣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12.拟定工程基建用料计划,并组织验收、核对保管工作 13。负责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编制维修计划; 14.负责对人员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15.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人事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部门性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人事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培训、考核评比的专职管理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4.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6.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7.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戒不定期的人事考证、考核、考查的选拔工作;8.编制年、离、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9.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等有关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写上报年、季、月度劳资、人事综合或专题统计报告;10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11.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12.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13.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15.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在抓员工基础普及教育的同时,逐步推行岗前培训与技能、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与综合管理知识相结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训模式及体系;16.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会计核算科、财务科、稽核科;部门性质: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报告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公司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督、稽核、审计、检查、协调和指导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组织编制公司扑、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4.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5.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6.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全同信息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7.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8.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9.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营销、仓库等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10.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办公室、信息、行政后勤、技术等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11.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二级或三级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12.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13.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14.负责进销物资货款把关。对进销物资预付款要严格审核,采购货款支付除按计划执行外,还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同意,方可支付;15.认真完成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技术开发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技术科、研究所;部门性质:生产技术管理;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 ............
煤炭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煤炭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煤炭市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殖。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发展我国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行业规范和规章。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制订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搞好煤炭行业节能、环保工作。
(三)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对各种投资渠道、各种经营形式的煤矿实行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立项建议,协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内、外部关系。
(四)研究制订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五)按照国家年度煤炭生产、分配和进出口计划,协调煤炭工业同地方政府以及运输、电力、冶金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六)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归口管理煤炭工业技术、计量监督。培养煤炭工业专业人才。管理直属大型企业和少数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七)负责政府间煤炭工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展煤炭工业进出口贸易,扩大对外开放。归口管理重大煤炭技术装备和人才引进。
(八)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
(九)对大型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汇集发布煤炭行业国内外经济、科技、市场信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及人才交流等服务。
(十一)承担国务院交办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煤炭经营企业第四条 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第五条 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分级审查、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国家经贸委指定国家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级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委托设区的市有关部门负责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第六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表;
(二)注册资本证明;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四)经营设施与场地证明;
(五)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证明。第八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第九条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具备煤炭经营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人申报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第十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煤炭经营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设立条件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第三章 煤炭经营第十四条 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五条 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六条 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而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第十八条 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6〕31号)、《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黔府发〔2007〕17号)等精神,重新调整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增加的职能 (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煤炭行业规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涉及煤炭循环经济项目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煤炭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统筹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方向,研究制订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 (二)研究制定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管理规章,制定全市地方煤炭工业的发展措施;监督煤矿企业执行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三)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实施结构调整的措施,指导煤炭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煤炭工业合理布局;指导全市地方煤炭企业组建区域性煤炭企业集团,推动规模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对生产矿井煤炭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对改建和扩建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进行审查。 (七)负责审查开办煤矿准入条件、改建和扩建煤矿的资格条件;协同对煤炭建设项目及加工转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论证审查;负责监督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煤炭企业进行质量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煤炭市场调节,协调、指导全市煤炭产运销衔接工作。 (九)指导协调煤炭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煤炭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十)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监管工作。 (十一)组织推广应用煤炭行业新技术成果,指导煤炭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活动,组织煤炭行业参加有关技术交流;拟制煤炭工业发展的各类规划、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涉及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煤炭行业的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全市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分析煤炭经济运行动态,发布市场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 (十四)负责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目标管理、公产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煤炭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档案、机要、保密、会务、接待、信访、督办、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研究拟定局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监管局直属煤炭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对局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起草、制订全市煤炭行业规章;汇编相关煤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的应诉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全市煤炭产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全市煤炭产业搞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为煤炭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和法规咨询服务;对开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管;指导行业中介机构服务,负责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 (三)生产安全协调科 拟定全市煤炭生产技术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新办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申报及监管工作,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技术改造工作,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组织协调重大煤炭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查工作;指导煤矿企业生产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指导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劳动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负责生产矿井煤炭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负责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负责基建矿井建设技术资料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煤炭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依照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安全生产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与信息反馈;协调地方煤矿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度、收集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四)规划发展科 拟制煤炭生产开发利用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煤炭综合利用规划;指导地方煤炭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编制涉及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规划;负责指导煤矿开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咨询评估;负责煤矿开采方案、煤矿初步设计的审查与上报工作;参与煤矿项目的核准审查;负责煤矿建设项目法人准入资质(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协同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加工利用和煤化工规划;指导地方煤炭行业对煤炭的深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煤炭加工利用的技术开发,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与交流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市煤炭管理局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定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4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副县级),纪检组长职数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正副主任职数7名(含副总工程师职数2名、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六盘水市地方煤炭执法队更名为“六盘水市地方煤炭行政执法支队”,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按《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问题的通知》(市机编发〔2004〕40号)执行。 六、市煤炭管理局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系 1.煤炭行业规划编制。根据《煤炭法》规定,市煤炭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制矿区总体规划、煤炭开发规划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对煤炭有关规划进行审查、申报。 2.煤矿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精神,煤矿初步设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煤炭管理局审核上报审批。 3.地方煤矿建设项目监管。煤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 (二)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在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协助综合部门做好全市地方煤炭行业生产力布局、煤炭生产经营安排、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地方煤炭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以上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协调。 (三)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根据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煤炭资源勘查成果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并依据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上报审批。市煤炭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国土资源局在编制规划时要加强部门之间、规划之间、全市规划与省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部门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依据。 (四)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关系 市煤炭管理局协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国家对煤炭市场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全县煤炭市场布局。
三、建立新建煤炭经营企业的审批制度。凡申请新建煤炭经营业务的企业,要提出书面申请,由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预审,报市煤炭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批准,对符合条件的报送省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煤炭经营许可证”。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五、依据《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企业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及无煤炭经营许可证,无矿方出具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合法的委托运输证明而从事非法煤炭运输、销售的车主等进行处罚,并依法取缔。
(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省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生产管理;负责省属煤矿基建项目的审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对煤矿经营管理实行宏观指导;指导煤炭运销协调。
(三)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的监管工作;对全省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煤炭行业安全技术培训。
(四)负责依法整顿全省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生产安全整治;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及相关工作。
(五)负责省属国有煤炭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省内国有重点煤矿亏损补贴指标方案制定和专项工程补贴资金的审定、分配负责国家煤矿各项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审定、报批、使用、监督和管理.
(六)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按管理权限履行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
(七)受省国资委委托,代表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负责省属国有煤矿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及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奖惩.
(八)负责掌握和分析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动态、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省内外煤炭经济技术、市场信息的发布.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