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能申请企业用地面积
为您查询到新能源充电站用地政策规定是一、明确充换电设施土地用途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充换电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充换电设施用地包括建设充电站、电池配送站等设施所占土地。二、统筹用地保障在配合规划部门开展充换电设施项目选址时,应统筹考虑站点项目性质、服务半径、服务能力、征地(征收)成本等因素,根据建设需求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充换电设施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涉及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应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三、规范土地供应方式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充换电设施用地。 (一)以划拨方式供应充换电设施用地的,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土地使用标准或行业标准核定其用地面积及功能分区的用地面积。划拨土地成本原则上以实际发生的征地(征收)成本和整治成本确定;涉及国有空地的,其土地成本由国区县(自治县)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委托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确定。 对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站场等项目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的用地,可连同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站场项目用地一并划拨。 (二)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充换电设施用地的,出让使用年限在不超过50年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租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按照城市控规要求将充换电设施用地与周边地块一并出让的,应将配建标准、建设周期、使用年限、权属关系、移交管理等配建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公告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可以按成本逼近法等评估结果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三)鼓励在现有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枢纽和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桩等充换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换电设施的,不改变现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用途性质。对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达到安全、环保标准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出租协议后,可在景区、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医院、写字楼等现有建设用地配建停车位(库)和商圈占道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利用景区、广场等划拨土地使用权建设充电桩的,不计征其划拨土地收益金。
要想解决新能源汽车出不了城市,首先必须在农村以及部分城乡结合部设置更多的临时充电站点。其次,我认为也可以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储电能力方面做出改变。
目前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十分看重的,毕竟新能源汽车的确是未来的交通行业的主流。相对于普通的燃油汽车而言,新能源汽车不仅能够节省大量的能源,同时也能够降低群众出行的成本。最主要的是采用新能源汽车,可以提高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充电是难题。这让我国已经全面销售大量的新能源汽车,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绝大部分新能源汽车都是在城市当中驾驶的,在一些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很少会看到新能源汽车的身影。归根结底是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毕竟城市当中拥有充足的充电站,但是农村由于基础建设较差,因此根本没有办法设立更多的临时充电站点。
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汽车无法在乡村当中普及的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在农村当中大面积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站点,又可以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私有化。任何从事新能源汽车站点方面的工作,相关政府以及部门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投入更多的资金力量,改善蓄电池的蓄电能力。除此之外,虽然在推广新源充电站点方面上的确存在很多的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其他办法实行弯道超车。新能源汽车无法在乡村中驾驶,归根结底就是由于电子的蓄电量太低。所以我们更应该要投入更多的力量,对蓄电池的蓄电能力进行研发。
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20年,这是国家规定的。
山东: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除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清单还要求,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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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
项目立项
项目选址确认后,需要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区发改委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发改委项目备案主要提供如下资料(各地区可能有一定差异):
1. 土地性质和产权归属证明,如土地证和租赁合同。
2. 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设备情况等。
注意事项:不对外运营,无申请补贴的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况,则仍需履行备案手续
建设报建
建设报建需要到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充电设施项目是否需要建设审批取决于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无需新增土地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需要新增土地的项目,包括新建专用充电设施和新建公用充电设施,则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主要许可。
需要说明的是,充电设施与其他主体建筑物建设同步进行的,例如,建设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时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则无需单独为同步建设的充电设施单独办理报建手续。或在现有资料齐全的停车场进行建设,只是进行设备安装,也无需单独办理报建手续。
另外根据各地政策不一样,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时需要进行建设报批,申请临时建筑报批手续,具体与当地政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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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报装
项目备案审批后,可进行电力报装申请,(部分城市可以与项目备案同步进行)。对于需要进行电力报装的充电场站,需到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办理相关手续,大致流程如下:
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
1. 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户名为单位客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系本公司人员、经办人身份证、电话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或场所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
3. 用电申请如果由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安装智能缴费电能表并采用智能缴费方式结算电费。
4. 因目前国内很多的确针对新能源建设,提供波峰平谷优惠电价。所以电力审批仅提供与充电场地、充电车辆相适应的供电容量,除充电设施用电外,不得向其他与充电服务不相关的负荷供电。
注意事项:一般充电设施用电缴费为预缴费,需要提前存入足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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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电力报装后,可以同步开展场站建设。建设完成后,一般需要供电、消防、防雷、计量进行验收。目前一般可以优先申请供电验收,验收完成后即可以按照物价局定价范围进行试运营。如无计划申请补贴,消防、防雷、计量验收可以不用找相关认证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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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相关验收完成后,即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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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如地区有相关补贴政策,可以找区发改委了解相关补贴要求和相关政策,按其流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目前充电桩的发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解决,充电桩分为私有桩、专用桩和公共桩,私有桩一般为随车附带
私人使用,专用桩则为运营车等特
定用户提供服务,公共桩的问题相
对复杂,也是业内讨论的焦点。充
电桩发展目前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局
面,一方面,它跟不上新能源车的
发展速度,车桩比处于高位,充电
桩本该供不应求;而另一方面却是十分低的利用率,显示供过于求。
这看似矛盾的现状,凸显出充电桩
发展坎坷。
首先,供电审批时间较长。新建充
电站时存在供电增容的问题,新
增变电站审批周期长,最少也要
六个月。有些充电站设备都已安
装好,电缆也铺设完毕,但却无
法在短期内完成通电。 其次,建设场地资源有限。目
前,专门用于建设充电站的场地资
源极为有限,政府提供的场地很多
是临时用地,使用年限存在不确定
性,给投资带来了很大风险。
最后, 各充电桩建设企业各自
为政,在充电桩建设和充电收费
方面缺少联动机制,导致本就稀
少的充电桩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最后因
难以维持运营而选择离开,就算
勉强存留下来的大多数企业也依旧深陷亏损的困境。
业内人士表示,为了提高充
电桩利用率,充电桩企业必须结
合车辆投放计划和建设规划合理
布局,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方的
投放需求和政府在每个区域规划
配备的充电桩数量,综合考虑区
域内现有充电桩配置情况来配建
充电桩,而物业管理方面则需要
政府出台相关的措施来对物业方
进行管理。国家有关方面应鼓励
各企业和单位利用科技创新优势, 进行充电设备的研发与实践,开
发出更多充电时间短、高效简单
便捷可移运的充电设备来。
新能源充电桩地线要接零点八米。充电桩埋地深度一般采用零点八米,也有更深的要求,也就是最深的地方在地面正负零以下3米多。家用接地桩要打地下2至3米。水平接地体一般可用直径为8至10毫米的圆钢。垂直接地体的钢管长度一般为2至3米,钢管外径为35至50毫米,具体相关你可咨询相关人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太平洋汽车网】在充电过程中,星星充电桩会实时主动检测,如果接地突然失效或者接地不良时,就会上报接地断开告警,充电桩会立刻停止当前充电。同时,当检测到有异常时,充电桩外部配备的漏电保护器也会起到安全保护作用,双重保障充电安全,日常可以放心使用。
没有地线是不能够为新能源车充电的,地线是接地装置的简称是在电系统或电子设备中,接大地、接外壳或接参考电位为零的导线,一般电器上地线接在外壳上,以防电器因内部绝缘破坏外壳带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新能源车本身充电功率很大,如果没有地线的话很容易导致短路或触电。
拿比亚迪秦举个例子,秦随车配备的充电器如果检测不到地线的话,便携式充电器的故障灯会自动闪烁,并且还不能正常充电。一般插座是没有地线的,因此普通家用插座充不了电的概率会很大。那么没地线真的不能充电了?其实也并非没办法!
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可以上网购买免接地充电器,普诺得充电器是车主们比较推荐的一个品牌。普诺得充电器带有漏电保护功能,不接地线的插座也可以正常充电的。不过这种充电器的功率不高,每小时大概只能充4度电左右。
电动车充电有一定技巧。首先在使用过程中不要将电量完全耗尽在充电,电池过充过放都会影响使用寿命。其次在气温过低的时候不能够直接为车辆充电,需要将车辆启动预热半个小时左右再充电,这样充电效率会高很多。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