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价格是谁控制的
煤炭价格是由市场与行业调节来决定的。煤价不是由发改委定的。是由市场与行业调节来决定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市场与行业调节。煤炭价格是由市场与行业调节来决定的,煤价不是由发改委定的,是由市场与行业调节来决定的。煤炭是古代植物埋藏在地下经历了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变化逐渐形成的固体可燃性矿物。
2021年国家调控煤炭价格的时间点:2021年5月19日发改委出台控制煤价上涨。国内各省煤矿都开始实施“保供稳定、促生产抓安全”任务,各煤矿也是纷纷下调价格,不再敢涨价。
但由于近期国内发生了许多煤矿安全事故,导致安全检查力度再次加大,结合下游采购量的增加,煤矿及产地门口再次聚集大量运煤车,国内煤炭供应难度有明显增加,部分小矿于贸易商已然悄然涨价,市场的看涨情形再次抬头。
但由于近期国内发生了许多煤矿安全事故,导致安全检查力度再次加大,结合下游采购量的增加,煤矿及产地门口再次聚集大量运煤车,国内煤炭供应难度有明显增加,部分小矿于贸易商已然悄然涨价,市场的看涨情形再次抬头。
国内各大型煤矿的煤价虽然没有发生暴涨,但由于保供应稳定的任务在身,煤矿有煤也不让大量出售,造成限额般的现象,而下游终端采购方们需求较大,市场成交逐渐活跃,许多运煤司机们也是见此行情开始了排起长队等煤现象,造成了运价板块悄悄上涨。
现在煤炭市场成交价并不等同于矿价,而是跟运费和拿货价直接挂钩。目前来看,煤场和铁路站台上的煤价最能体现六月份煤炭市场的真实价格。
煤价格上涨说明工业经济复苏明显。
最近一段时间,煤炭的整体价格都在上涨。其中,动力煤上涨的幅度最大,是由于疫情平缓后,工业复苏导致的。因为在国家控制煤炭产量的前提下,煤炭价格是高度市场化的,供应基本保持不变,需求增大,价格就会相应的提升。
煤炭价格波动是正常情况,煤炭价格适度上涨是一件好事。首先,煤价上涨能够一定的缓解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压力;第二,煤炭价格适当上涨会有利于其它替代能源的发展;第三,煤炭价格完全在国家机制的掌控之中。
煤价上涨是由于国家在控制煤炭生产的总量,因此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一定会持续下去。国家控媒政策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国家整个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等问题密切相关,不会因为短暂的煤价波动而做较大调整。
按照政府当时的理念,要进行市场经济改革,首先要有市场化的企业,而企业市场化的关键则在于“自负盈亏”。在这一思路指导下,煤炭企业所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日渐减少,相反,各地政府对所属煤炭企业的利税标准却越来越高。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定价机制,使得煤炭业顿时陷入全面亏损的状态。
在当时的环境下,电力价格的弹性远远不如石油产品,电力价格的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难以预计。出于种种原因的考虑,主管部门最终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即部分放开煤炭价格,采取“价格双轨制”的政策,从此,电煤市场就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之下。也正是从这一年,煤电两大产业之间的关系由“煤从属于电”转变为“煤电互搏”。
2001年以后,煤炭价格改成由政府协调下的企业协商,但是由于中国电力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国家“有形的手”依然操控着煤炭市场。
据统计,自1993年放开煤炭价格以来的13年里,绝大部分时间段是市场煤价高于重点煤炭合同价,这期间电力部门与煤炭企业以国家重点电煤合同形式签订的煤炭供应量为20亿吨,由于这20亿吨煤是煤炭企业以低于市场煤炭的价格销售,仅此一项,13年来煤炭企业实际少收入约328亿元。在2003年的长沙煤炭订货会上,这一多年的“积怨”终于全面爆发。电力部门自始至终坚持“三个不能改变”--按2002年煤炭订货合同“价格不能改变、合同条款不能改变、订货基数不能改变”,而由于供应紧缺获得发言权的煤炭企业并不买账,致使煤电矛盾不断升级。
尽管由于煤电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纳入市场“无形之手”的操控之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现状,价格双轨制非但没有将市场与国家调控有机结合起来,反而形成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双手互搏的尴尬局面。
第一阶段是1993年到1995年。其间1993年到1994年国家分两步放开了煤炭价格。由于煤炭、电力企业改革的不同步,价格争议不断,从1994年国家又开始对电煤“放而不开”,确定电煤价格上涨幅度,进一步明确了对全国电煤实行指导价。
第二阶段是1996年到2001年。其间国家试图建立一种“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电价实行的是“顺价”政策,即国家确定一个煤炭指导价,电力价格相应提高,使电力企业消化因煤价提高而增加的成本。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末真正“联动”。1997年以来,计划内电煤价格下跌,按照“煤电价格联动”设计的初衷,电价应该下调,然而实际上是,电价在1994年至2001年的7年中只涨不落,电煤价格却一路下滑,“煤电价格联动”的政策也就不了了之。
第三阶段,是从2002年到2004年6月。国家从2002年起取消了电煤指导价,实行市场定价。其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增长,煤炭价格开始恢复性上涨,但电价没有放开,电煤供应没有完全走向市场,国家不得不在每年的煤炭订货会上对煤电两个行业进行协调,又在取消“指导价”后出现了“协调价”,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有“计划”和“市场”两种价格,但并末用“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
第四阶段,是从2004年至今,国家重新启动“煤电价格联动”,并形成一整套政策和机制。此次“煤电价格联动”是源于国办发[2004]47号文。47号文件最大突破是“电煤价格不分重点内外,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此后出台的“煤电价格联动”方案出是电价随着煤价动。从此,煤价完全市场化。在随后的几年中,由于煤炭价格的过快上涨,虽然发改委屡次出台《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通知》,但对市场煤炭价格的约束力越来越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
从1993年煤炭价格逐步放开到现在,我国煤炭市场一直存在重点煤炭订货合同价格(计划价)与煤炭交易合同价格(市场价)两种价格形式,绝大部分时段是市场价高于计划价。由于市场价更能反映煤炭市场真实的供给和需求情况,我们以市场价作为分析的对象。
以经济学最基本的规律来看,供求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变化的根本因素。煤炭作为一种基础性资源类商品,同样符合这一基本规律。那么,要研究煤炭价格走势,就要从煤炭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拉动煤炭需求增长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的增长。专业人士对经济增长进行分析普遍采用的GDP增长率的数据,考虑到中国GDP统计的种种弊端,比如其真实性问题就经常为人所诟病,我们选取了与经济增长联系最为密切的发电量的数据。因为电力不存在库存的情况,造假的可能性最小,也是最为真实的经济数据。
炭供给量的增长主要取决于新增煤炭产能的增加,即新煤矿的投产,或老煤矿通过技改提升产能,这一切均可以通过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其增长率反映出来。
成本的增加并不直接影响煤炭的价格,而是通过影响煤炭的供给来影响价格。价格低于成本,煤矿陷入亏损,自然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于停产,以减少亏损,供给减少到一定程度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价格高于成本,投资者有利可图,自然会加大煤矿投资,供给自然会增加,供给增加到一定程度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
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特别是大多数从事地下开采的煤炭企业,一旦发生事故都会造成重大伤亡,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国家对煤矿安全事故极为重视。如果发生一次重大煤炭事故,该区域的大部分煤矿都会被强制进行一段时间的停产整顿。由于煤炭行业的地域性较强,这种停产整顿在短期内会严重影响该区域的煤炭供给,进而影响短期内的煤炭价格走势。
煤炭价格市场化之后,国际煤炭和原油期货价格成为影响国内煤炭价格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国际煤炭市场的风向标澳大利亚BJ现货交易价格。国际煤炭和石油价格均是从2003年开始快速上涨的,2007年至2008年7月达到顶峰,这与国内煤炭价格的走势基本一致。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进出口煤炭贸易,使得国内煤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价格的影响。特别是在2007年~2008年之间,由于市场需求加上投机炒作资金的推动,国际原油期货和煤炭价格出现了暴涨暴跌的走势,直接引发了国内煤价的暴涨暴跌。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影响煤炭价格走势的因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因素是经济增长对煤炭的需求。
2007年从美国开始的次级债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于2008年下半年达到高潮。金融危机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方国家大幅削减消费支出,极大的打击了中国的出口加工业。为应对经济衰退,中国政府出台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经济有所回升,但出口仍然低迷,与煤炭和电力相关的钢铁、有色金属价格虽然有所回升,但各行业的产能过剩仍然很严重,这给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阴影。这决定了煤炭需求在未来一两年内不会有大的增长。
同时,根据前文分析,前几年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连年保持在较高的位置,2007~2008年的平均增速为28.75%,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4215亿元,按照吨煤400元的投资额计算,将新增产能10亿吨,这些产能都将在未来一两年内集中释放。
产能增加而需求没有改观,因此,我们判断煤价继续向下的压力非常大。
不是寡头,沃尔玛是寡头,它依靠规模经济击垮竞争对手。汽车也是垄断,科技含量高,资金量大,不是容易进入的行业。
竞争性行业,例如种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