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煤炭亏损如何做帐
对于这种问题是需要分情况的。
如果是合理损耗,是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的.库存的总金额不调整,只是单价发生了变化。
如果是非合理损耗是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做账要先做票据整理,按票据填制记账凭证,依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月末做转账凭证,分摊费用,结转收入成本等等。做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据此登记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填写税务申报表,做税务申报。有税金的要缴纳税金。
如果是生产单一产品且能分清楚是直接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直接/基本生产成本-XX产品,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记原材料-煤炭,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如果是成产多种产品又不能分清是直接成本,那就借记制造费用-燃料动力-煤,其他的不变
一、煤炭企业自用煤应视同销售,根据用途应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注意事项
当该货物不征收消费税时,公式最后一项为零。
当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也适用以上确定销售额的顺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