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策略2021年度政策展望:潮落之后 期待兼容并包的春天
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元年,随着经济的修复,货币与财政政策将回归常态,关键看点在于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以及产业、区域和人口领域的政策红利。
摘要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货币政策最宽松时点已过,宏观流动性收紧预期提升,货币政策将逐步回归疫情前的“稳健中性”。伴随国内经济修复,疫情期间的宽松政策将陆续退出,货币政策将发挥“跨周期调节”功能,预测2021年社融、信贷规模分别下降至34万亿和18.6万亿,M2增速回落至8.6%左右。财政政策亦将回归常态化,2021年财政支出将明显收缩,赤字率或回归3%~3.5%左右,专项债规模适当调减至3.6万亿。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一方面,继续落实对内改革:1)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首批转板的精选层公司有望于2021下半年登陆科创板或创业板,有望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事宜稳步推进,或形成“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的“有限差异”市场结构。 2)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多元化上市条件日益丰富,IPO将保持相对平稳偏快的节奏。 3)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随着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包括“面值退市”在内的市场化退市方式,将逐渐取代过往以盈利为主要标准的退市机制成为主流。 4)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T+0”交易或从上证50开始试点,推动提升价格发现效率;衍生品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扩大对外开放,重点包括推动RCEP协议的早日生效实施,加快海南自贸区建设;继续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开放,扩大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提高全行业开放水平。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1)为落实要素市场改革与城镇化建设,户籍、土地、 社会 保障等领域制度将不断突破。2)为破解人口红利困局,将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三孩及多孩政策有望全面放开;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给予多孩家庭减税的政策;加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提高人口质量,加速“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
目录
1. 货币与财政:大潮将退的2021年
1.1.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
1.2. 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2.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
2.1. 对内改革:开启新征程
2.1.1.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2.1.2. 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2.1.3. 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2.1.4. 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2.2. 对外开放:资本全球化的新篇章
2.2.1. 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
2.2.2. 更加包容的资本制度
3. 产业政策升级:创新驱动,安全先行
3.1. 国防安全:军工改革助力高景气
3.2. 能源安全:供需两端优化消费结构
3.3. 科技 安全:国产替代新格局
3.3.1. 半导体:技术与需求共同催化
3.3.2. 网络安全:信息长城保驾护航
4.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4.1. 要素市场改革,打造新型城镇化
4.2. 生育携手养老,破解人口红利困局
1 货币与财政:大潮将退的2021年
1.1.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
2020年货币政策回顾:跨周期调节,稳增长与防风险两手抓。 近年来,央行建立起以“M2和社融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为核心的货币政策导向。为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央行先后推出包括3次降准、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在内的一系列“跨周期调节”政策措施。从实施节奏与效果来看:1)2020年2-4月是疫情冲击阶段,央行以保就业为首要目标,通过净投放和小幅降息等操作,推动M2与社融增速大幅上行;2)5月之后为经济修复阶段,央行通过MLF、TMLF等工具对冲投放过多的再贷款再贴现,社融、M2增速处于高位。
从政策基调来看,货币政策最宽松时点已过,宏观流动性收紧预期提升。 不同于疫情爆发后政治局会议连续4个月提及货币政策,7月政治局会议对货币政策重新定调为“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10月易纲行长在2020金融街论坛讲话上提到“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 总体上,货币政策将逐步回归疫情前的“稳健中性”。
2021年货币政策展望:随着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货币政策将为经济持续修复预留空 间。 我们认为,2021年货币政策趋于边际收紧,在经济增速因低基数而走高的阶段进行预调。具体来看,我们预测2021年社融规模将在34万亿左右,增速放缓至12%;信贷亦边际放缓,同比下降至18.6万亿;预测M2增速将回落至8.6%左右。将M2、社融信贷增速下压至与2021下半年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的水平,从而货币政策重新回到中长期趋于中性的导向。同时,考虑到2021年货币政策基调回归中性,政策工具将逐步退出,不会进行降准、降息等宽松操作。
1.2. 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2020年财政政策回顾:应对外生 性冲击下的非常规扩张。 尽管受到疫情冲击,经济增长显著承压,财政支出仍较好做到了“合理扩张但不过度”,充分考量了短期稳增长与中长期债务风险相匹配。总体上,2020年财政政策有三点核心增量:一是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率由2019年的2.8%提高到不低于3.6%;二是1万亿的抗疫特别国债;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从2019年的2.15万亿上升到2020年的3.75万亿。
展望2021年,伴随国内经济修复,疫情期间的宽松政策将陆续退出,财政政策亦将回归常态化。 具体地,财政支出将明显收缩,赤字率或回归3%~3.5%左右,专项债规模适当调减至3.6万亿。此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确保“六保”、“六稳”的落实。
2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
2020年回顾: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 1)科创板坚守战略定位, IPO节奏稳步提升。其中,科创板年内新增上市公司125家,较2019年新增55家。2)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放开借壳上市与再融资限制。3)新三板精选层落地,首批32家公司于7月挂牌交易。 总体上,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精选层的板块定位明晰,在发行、上市、信披、交易以及退市等制度上均有差异化安排,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
2021年,资本市场结构进1程展望:)精选层转板,2)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第一,精选层公司登陆。 根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新三板精选层公司挂牌一年以上,符合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我们认为,精选层公司有望于2021年下半年登陆,首批转板的公司数量或达30家。随着转板机制的落实,将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渠道,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第二,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事宜稳步开展。 2020年10月,监管层披露筹划基础制度改革,拟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并重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IPO。事实上,深交所主板长期缺乏发行融资功能,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和监管要求亦逐渐趋同。我们认为,随着合并事宜的推动,届时或形成“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的“有限差异”市场结构。
2.1.2. 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展望2021年,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国七条”),要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从海外经验来看,部分IPO时亏损或微利的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在日后成为资本巨擘,注册制为美国及中国香港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我们认为,2021年,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推进,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条件日趋成熟。从发行端来看,整体将保持相对平稳偏快的节奏。我们预估,2021年IPO数量维持在每周6-10家,平均一年300-400家之间,累计发行规模在3000-4000亿附近。
2.1.3. 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0年,资本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退市节奏显著提速。 年初以来,A股市场已经先后有包括神州长城、华业资本等在内的15家公司被摘牌。不过,横向比较来看,A股退市力度仍有提升空间。以港股为例,截至11月18日累计上市公司数量达2935家,退市数量395家,占比达13.5%;而A股公司退市比例仅3.1%。究其原因,在于A股的审批/核准制度下,IPO行政审批制不仅门槛高、程序冗长,而且排队等待时间一般需要2~3年甚至更长,IPO成本高企,“保壳”意愿与动力极强。
我们认为,2021年A股退市机制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迎来转型升级契机。 监管方面,“国七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具体来看,一方面,严格退市监管,通过行政力量出清违法违规公司;另一方面,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伴随监管体系的不断重塑,有望提升优质龙头的示范效应,推动形成“有进有出”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 稳定发展。在新证券法+注册制的市场环境下,包括“面值退市”在内的市场化退市方式,有望逐渐取代过往以盈利为主要标准的退市机制成为主流。
2.1.4. 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2020年,A股交易机制不断突破。1)创业板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具体来看,创业板注册制下,新上市企业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之前的10%放宽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我们认为,涨跌幅限制的放宽,可以提升创业板交易流动性。2)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纳入两融标的。 涨跌幅与融券机制的改革,能够高效驱动市场价格发现,丰富机构的多元交易策略,引导长线资金入市,推动交易机制与国际接轨。
2020年,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开放格局,由点到面,海南就是先驱者。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致力于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六大领域自由便利。我们认为,下一步将逐步推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安排、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等。除此之外,国际贸易合作正逐步推进。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落地。RCEP的签署意味着全球贸易三足鼎立格局大幕开启,东盟十国携手中、日、韩、澳、新五国推动区域内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削减,进而建立统一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中日首次达成贸易协定,双边贸易自由度将显著提升。下一步,我国将在RCEP的基础上,推动协议的早日生效实施,深入更加实质的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并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协议的签订。
2.2.2. 更加包容的资本制度
2020年以来,监管层着力落实金融开放11条,推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9项举措,形成更全方位、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局面。尤其是,在外资机构设立与资金引入方面,开放的力度正逐步提升。
第一,外资机构加快布局中国金融业务。 1)2020年新增金元统一、瑞信方正、高盛高华、星展证券、大和证券、意才证券等6家外资控股券商。2)首家外资全资控股公募基金贝莱德获批设立;另外,范达基金、联博基金等已递交外资公募牌照申请。3)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摩根大通期货获批设立;4)惠誉获准进入中国评级市场。 随着外资机构持续扩容,“鲶鱼效应”逐步显现,长期来看将推动提升境内金融机构竞争力,促进我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转变。
第二,外资资金加快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1)证监会、央行和外管局联合发布QFII/RQFII新规,旨在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运作,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规的出炉,将进一步加大A股对外资的吸引力,推动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产品及渠道多元化。2)富时罗素指数进一步扩容A股,分别于3月20日、6月19日将A股纳入因子累计提升至25%。外资入市广度与深度的提高,既能引入多样化的流动性支持,又能重塑价值投资的市场风格。
展望未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于打通我国金融体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2021年主要将在以下领域有所突破。 一是继续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开放, 如:1)在与港交所、伦交所等市场联通的基础上,拓展与更多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建立互联互通机制;2)解决国际投资者的顾虑,完善风险管理、结算周期、交易机制等制度安排,提高A股在MSCI、FTSE Russell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3)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4)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 二是提高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水平, 继续推动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落地,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的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3 产业政策升级:创新驱动,安全先行
3.1. 国防安全 :军工改革助力高景气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报告更新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指出要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五中全会公报指出,未来“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防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国防安全而言,核心方向为国产替代与自主可控,重点政策与改革路径主要是提高国防支出、股权激励、资产证券化。 作为大国博弈的落脚点,国防安全要求国产化能力提升,预计产业政策亦将向航空航天、国防信息化等领域倾斜。具体政策方面:1)稳步提升国防支出。我国军费规模占GDP比重不到1.4%,低于世界平均的2.2%,仍处于补偿式刚性增长期。2)落实股权激励。《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首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从总股本1%提升至3%,董高人员授予价值放宽至薪酬40%水平。伴随股权激励的实施,企业经营活力将得到释放,降费增效与民品发展将显著加快。3)加快资产证券化。配套院所转企后将自负盈亏,面对市场化竞争,院所转制核心将重点落在配套单位市场化改革。
3.2. 能源安全 :供需两端优化消费结构
我国油气能源海外依存度高,叠加全球气候环境危机,能源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我国油气能源面临较高的供给风险、通道风险与价格风险。据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油气产业发展分析与展望报告蓝皮书(2019-2020)》,2019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70.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43%。另一方面,碳排放过量导致的极端气候现象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为此,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能够有效解决能源安全问题。
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新能源行业迎来春天。 2020年9月,领导人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0月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 社会 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重点涉及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深入推动以清洁能源为核心的能源革命,新能源行业将加速发展。
2021年,新能源供需结构双向推进将成政策改革重点领域,光伏、风电与新能源车产业链景气度有望继续提升。 1)从供给端来看,光伏、风电成为新增电力重要来源。其中,光伏已经脱离补贴,逐步进入市场化阶段;风电则因并网严格导致行业抢装,高速增长将延续。2)从需求端来看,新能源 汽车 成为调节能源消费结构的最佳手段之一。事实上,为在疫情期间重振经济并且减少碳排放,欧洲各国已陆续推出新能源 汽车 的扶持政策,甚至优厚于2019年的扶持政策。除此之外,英国还在疫情期间将燃油车禁售令的时间提早5年至2035年。
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下,发展储能势在必行。储能的应用场景包括发电端、电网端以及用户端。 我们看到,2020年以来“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电力'十四五'规划”、“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等均将储能列入其中,“十四五”时期储能产业有望迎来新的契机。
3.3. 科技 安全 :国产替代新格局
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对中兴、华为、海康威视等企业实施制裁,本质上反映出我国当前 科技 安全和部分关键领域的 科技 创新依然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制约与挑战。面对海外国家技术封锁,“十四五”期间发展软硬核心技术、实现 科技 安全的迫切性显著提升。
3.3.1. 半导体 :技术与需求共同催化
近五年来,国内企业在半导体产业链环节上的竞争力逐步增强。 从国内半导体行业结构来看,产业链以芯片设计、芯片制造的市场空间最大,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行业,过去主要被海外龙头企业所掌握,国内企业以劳力密集的芯片封测为主;2017年后,中国半导体产业环境向高技术环节转型,IC设计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国内本地品牌华为、联想、小米等,和本地芯片设计商海思、紫光展讯、汇顶 科技 等发展为中国IC制造提供大量需求。此外,根据SEMI数据,2020年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投资额达到173亿美元,半导体设备的投入支持,显著提升国内晶圆制造的产能。总体上,国内半导体产业链开始加速向高技术、高价值环节发展的正向循环;同时,为了维持未来稳定发展,对于半导体设备、材料的自主可控将成为重要趋势。
政策暖风频吹,半导体产业支持力度加大。 《国家中长期 科技 发展规划(2021-2035)》即将发布,将重点推动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攻坚突破。此外,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国家研究拟把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写进正在制定的“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在2021年至2025年,在科研、教育、融资、应用等方面大力支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与第一代和第二代半导体材料相比,第三代半导体具备宽禁带、高击穿电场、高导热率特性,更适合制作高温、高频、抗辐射及大功率器件。伴随5G通信和新能源 汽车 渗透率的提升,下游需求将持续催化半导体市场规模。
3.3.1. 网络安全 :信息长城保驾护航
当前世界地缘政治格局日趋复杂化,针对关键性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一直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从海外来看,2020年,美国发布《5G 安全国家战略》等一系列网络安全政策,并推出188亿美元的网络安全领域财政预算;欧盟在《欧盟5G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致力于捍卫网络安全领跑地位。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网络安全及相关政策出台,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1)网络安全法律出台。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正式施行,为我国商用密码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开放平台。2020年4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推出,进一步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已纳入立法计划。2)产业配套政策密集落地。2019年12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地提供了标准支撑。
“十四五”规划期间,网络安全将进一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事实上,等保2.0、关保新政等全面推进,为“十四五”期间大安全战略的全面铺开打下基石。展望2021年,我国将在网络安全领域重点突破:1)推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度落地;2)加快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机制;3)加快建设个人和法人基础信息服务支撑平台。我们认为,随着网络安全领域政策制度的施行,叠加信息技术的提升,将有力保障国家安全能力的提升。
4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2020年5月14日,政治局常委会首次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为推动“双循环”的形成,打破要素市场流通障碍、加快人口政策改革尤为重要。
4.1. 要素市场改革,打造新型城镇化
2020年4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同日,发改委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8项重点任务。 我们认为,上述二者指明城镇化建设的方向,有助于提升城镇化水平、释放内需、提高发展质量。
为落实要素市场改革与城镇化建设,户籍、土地、 社会 保障等领域制度有望突破。 具体来看:(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限制;(2)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3)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
4.2. 生育携手养老,破解人口红利困局
中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老龄化问题突出。 上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生育政策经历了3个阶段:1)1950s~1977,提倡节制生育;2)1978~200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3)2002至今,逐步放开计划生育。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长期推广执行,人口结构亦发生深刻变化。1987年以来,我国14岁及以下人口比重逐年下降;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近年来增幅逐渐加快;15至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也于2010年达到顶点,抚养率开始提升,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为解决人口结构矛盾,“十三五”期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这一阶段,二孩生育率从2015年的12.3‰显著提升至2018年的21.97‰。
展望未来,“十四五”期间人口政策将优化调整。 具体来看:1)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三孩及多孩政策有望全面放开。2)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行普惠价格制度的学龄前教育,给予多孩家庭减税的政策。3)加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鼓励更多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养老产品和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与制度供给职能。4)提高人口质量,改革完善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体系,加速“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
《太原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8月9日公布。在顶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聚焦财税、消费、民生等8个重点方面,实施一批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细更实的惠企利民政策措施。
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我市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如,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同时,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即享”。
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如,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发挥核心牵引作用,对“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进行分级奖励等。
我市升级自主减税政策。“个转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期限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全面支持实体经济
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太原金融综合服务大厅“线上 线下”融资对接功能,提升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张名单”首贷服务推送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业务扩面增量。
设立太原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一批科技成果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落地转化。设立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产业基金,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绿色能源等七大产业,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构建高能级产业生态圈。
我市积极参与设立山西中部城市群共同基金,支持中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生态治理、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共享等领域的项目,助力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包括: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全市河道防洪能力;实施“七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有效改善上游生态环境等。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铁路方面,做好太原铁路枢纽客运西环线项目建设;通用航空方面,推进尧城机场全省航空物流基地建设,逐步推进阳曲通用机场建设;轨道交通方面,加快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建设;高速公路方面,加快西北二环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古交—娄烦—方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等。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优化路网结构、完善道路功能,推进我市南部滨河东路南延、泥向线北延、龙城大街东延等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实施小街巷改造,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我市大力促进居民消费回暖,持续开展“晋情消费·悦享生活”数字消费券发放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促进餐饮、零售、酒店、影剧院、景区等各类消费场景正常经营。
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提升改造十大重点商圈和特色街区,重点打造钟楼街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布局十个“夜经济”(早市)集聚区,打造十条以上县(市、区)域特色商业街区(步行街)。在城六区部分公园规划设置一批便民摊点,稳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满足居民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搭建各类线上线下平台,为群众购房提供便利。联合商业银行设立二手房交易大厅,进一步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同时,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为保障粮食稳产增产,我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和监测预警。
在确保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市煤矿按照“一矿一策”要求落实稳产增供措施,鼓励现有生产煤矿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稳定煤炭日均产量。全面保障全市发电供热用煤稳定供给。
我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重点推进杏花岭区、清徐县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娄烦县马头山及杜交曲、阳曲县凌井店等风电项目和30MW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缴费期限,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智创城、科技园等各类园区以直接减免、退还、合同延期的方式给予租金优惠。
严格执行全省货运车辆通行政策,打通物流瓶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做好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管理,全面落实寄递物流第一落点消杀责任,实行“六面消杀”,做到“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
积极稳外贸稳外资
稳住外贸基本盘。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外贸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加快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支持外贸企业开发“一带一路”及新兴国家市场,稳定和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大制造业、研发中心等领域引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股权投资外资企业落户效率。对利用外资主体、总部经济、跨国公司投资进行资金奖励,鼓励现有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为区域性研发、销售、财务中心等功能型总部。压缩外企开办时间,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阶段性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加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保障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权益,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借款职工的贷款逾期。
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脱贫县建立多种形式的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按照《太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对吸纳就业企业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初创企业给予双创资金奖励。
我市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影响。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
来源:太原日报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积极发挥中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务院在2015年07月01日成文,发布于2015年07月04日,其发文字号为国发〔2015〕40号,主要围绕“互联网+”进行讲述如何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文件背景
近2015年来,中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意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能源变革加速 风光储持续景气
近日,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到,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从一系列顶层规划来看,风电、光伏的发展不再单纯地从产业本身来预测,而是应该站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电源侧重要组成部分的角度看待其发展意义。 此外,为了实现“双碳”目标,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需达到12亿千瓦以上。尽管,2021年新能源行业的发展遇到了一些障碍,但从2022年情况来看,光伏上下游供需较为紧张的关系将得以缓解,产业链价格有望恢复平稳;风电行业在2021年招标价格不断走低的基础上,依然有降本空间。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还有储能。 新能源在电源侧的占比提升将对电网运行稳定性产生冲击,储能将有效缓解这一问题,保障电源的稳定输出。不久前,国家印发的文件提出,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按照CNESA的保守预计,2025年中国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5.5GW,2021年-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7%。
随着新旧电源的交替更迭,中国的电力系统正迎来大变局,风光储的发展都纳入到这一大变局之下。虽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是一蹴而就,火电等传统能源在现阶段还有重要作用,但风光储等行业必然会为能源变革贡献更大力量。
缺芯涨价正在缓解 汽车 电子将驶入快行道
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的影响,本轮电子行业的景气度周期被延长,缺芯涨价成为2021年难以逾越的主题,但随着产能逐步释放,涨价因素的边际影响正逐步减弱。
从2021年电子行业表现来看,截至12月26日,申万电子(LOF)年内累计涨幅约18%,波动性加大。2021年二季度开始,面板涨价加速、新能源车趋势增强及海外疫苗接种率提升等因素作用下,行业加速回升。进入第三季度,存储器、面板以及部分元器件和Fabless厂商等价格分化甚至下调,市场担忧需求转弱、行业开始步入衰退期,板块修正横盘。但随着光伏发电、新能源车对电子出货的强劲带动和消费电子恢复预期的增强,板块呈现显著上行趋势。
综合分析机构展望2022年,以苹果产业链为主的消费电子板块将迎来进一步估值修复;同时,在“碳中和”主题下,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将带动车规半导体以及车载电子元器件等 汽车 电子板块驶入快行通道。
从成长性来看,“碳中和”主题下,中国新能源 汽车 市场渗透率从4%成长至20%, 汽车 电子将在2022年驶入快行车道。相比传统燃油车,新能源 汽车 功率半导体的价值占比最大。同时,电动车市场对于延长续航里程及缩短充电时间需求日盛,耐高压的碳化硅等功率器件有望成为主驱逆变器的标配。相关产业环节正配合车企加速落地,推进提升碳化硅工艺良品率,化合物半导体的衬底材料等重要环节也获上市公司密集投资。
白酒稳字当头 酒类消费百花齐放
近期,各大白酒厂商都在陆续召开年度经销商大会,既回顾2021年经营业绩,同时规划2022年发展目标,从各方传递出来的信息普遍是以稳为主。
从近期渠道反馈情况来看,五粮液和国窖1573综合拿货成本略有上升,茅台亦有一定提价预期,白酒板块市场表现出一定波动。在消费层面,高端白酒送礼、商务宴请、小规模接待等需求较为刚性,有了2021年春节表现的验证,光大证券估计2022年开局旺季高端白酒需求较为平稳。
各项数据表明,疫情后的2021年,白酒行业仍旧保持稳增长,头部效应仍旧明显。消费升级大背景下,传统“茅五泸”高端品牌规模不断壮大。在次高端白酒领域,近年来,受益于白酒消费价格带上移,行业快速扩容红利。高端品牌“茅五泸”旗下系列酒的加入也让次高端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要想突围并不容易。
但随着酒类次高端与高端市场扩容红利终结,整体酒类消费结构升级放缓,社交性饮酒进一步走强,必然会带来中国白酒行业进入行业性稳定期。 白酒分析师、知趣咨询总经理蔡学飞认为,特别是存量挤压市场环境下,中国白酒行业的强分化调整逐步接近尾声,行业开始集体进入以品牌与品质为核心的价值消费时代。未来几年,中国酒行业格局呈现固化趋势,不同价格带将会出现名酒聚集的情况。
具体来看,中国酒行业强分化趋势下出现两极化现象,一方面是头部名酒产品的社交属性进一步强化,品牌势能继续增长。在高端与次高端价格带形成垄断性优势,而一些基于区域文化与特色的酒庄式酒企在消费多元化环境下也将逐渐崛起,品牌文化、产区品质、优质产能与消费者体验等要素成为中国酒行业下一阶段的竞争内容与方向。另一方面,在 健康 养生 、理性饮酒等 社会 思潮影响下,低度酒、高线光瓶酒、黄酒、米酒、啤酒、红酒在社群消费改造中的市场渗透率逐渐走高,中国酒类消费真正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新能源 汽车 加速普及 智能化趋势酝酿新机会
新能源 汽车 在2021年真正驶入公众视野,全年渗透率突破10%的临界点。随着更多主流车型的推出,电动车将加速对燃油车的替代。
二级市场上,造车新势力实现对传统车企的市值超越,“宁王”带领的“宁指数”一路高歌,电动化主线几乎主导了全年的行情演绎,智能化趋势正在酝酿下一个机会。
作为整车价值最大的零部件,动力电池成为电动化的核心。 当下市场呈现宁德时代领头的“一超多强”局面,而行业格局并非坚不可摧,随着整车厂控制供应链的意愿增强,寻求二供、三供将为更多二线电池厂商提供突破口。多家厂商屡次调高未来产能目标,争抢份额的竞赛已经打响。
电池技术更迭的把握也是制胜关键。两条主流技术路线中,磷酸铁锂在2021年一派风光,但高镍三元仍把持着高端市场的领地。 新技术也在加速冲向产业化,宁德时代在2021年发布钠离子电池,并计划在2022年投建第一条产线,其制造成本的下降能否与即将爆发的储能市场形成共振值得期待。
不过,锂电池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仍将占据主流,因此产业链必须直面对上游资源及原材料的渴求。锂电材料在2021年经历了价格猛涨和大幅扩产的交织变奏,向大化工、大宗化迈进,也吸引来各路玩家跨界切入。核心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在2021年末已经触及25万元/吨的高位,市场人士预计价格仍将维持高位并反复磨顶,但随着扩建产能的陆续释放,价格快速飙升的情况难以复现,产业链应时刻警惕过剩风险。
业内普遍预计,以自动驾驶、智能座舱、车联网等技术为代表的智能化趋势将在2022年显著增强。整车厂经历了续航能力的追赶之后,在电动化方向难以做出差异,智能化体验将是接下来的关键竞争力。
随着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武器装备建设驶入快车道。
中国近两年来,军工行业业绩呈现加速增长态势。2016-2019年,军工行业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6%、17%、17%和12%。2020年和2021前三季度,行业净利润增速分别达到38%和51%,由过往稳健增长转向高增长阶段。
有了业绩支撑,相关产业资金的托底效应显现。以航发控制为例,公司42.98亿元定增圆满收官,并获得国家军民融合基金等“国字头”的扎堆捧场,反映了一级市场充足的信心。
安信证券军工分析师王晗预计,军工行业2021年利润增速有望达到40%左右,未来两年行业仍将保持30%以上的高增速,部分环节或细分赛道增速更高,横向对比增速居前且确定性非常高。
十四五是实现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期,以“20”系列为代表的新一代武器装备将大批量列装部队。随着全军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下游航空航天重点型号陆续批产交付,需求端有望保持高速增长,加上产业链各环节的产能投产以及经营效率的改善,军工板块有望保持业绩的高增长。
告别寒冬 养殖产能加速去化待春来
大宗商品价格整体上行带来的成本激增,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需求缩减,叠加行业周期性产能供给大幅增量,使得国内养殖业2021年整体步入“寒冬”。
历经长达两年的产能恢复,我国生猪养殖业在2021年5月终于跌破成本价,迎来了持续探底的亏损期,更在10月6日出现5.14元/斤的价格低谷。虽然国庆假期后,猪价阶段性回暖,使得生猪养殖业在11月后收获少许利润,但市场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未解。
伴随着猪价走低,消费者选择低价猪肉的频率增加,禽类消费在2021年无疑也受到冲击。低价猪肉严重拉低了鸡肉价格,加上鸡肉产能释放,使得禽类养殖企业普遍亏损,白羽肉鸡毛鸡价格一度低于4元/斤。与此同时,生猪和肉禽存栏量规模激增,也带来国内饲料行业2021年的火热需求市场。统计显示,2021年1至8月,全国饲料总产量达到1.9亿吨,同比增长19.1%,其中,猪饲料产量同比增长62.6%。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前三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6428万吨,同比增长22.4%。有测算认为,2021年,国内生猪供给量可能会超过7亿头,肉禽供给规模也达到160亿只左右,而我国肉禽市场供需平衡点在130亿只左右。显然,我国养殖行业当前集中度依然不高,周期波动效应明显。当产能达到高峰,行业亏损压力持续一定时间后,市场将自发调节供需,产能逐步去化,市场价格提升,行业盈利回暖。
2022年,伴随亏损影响深化,产能进一步退出,养殖行业有望迎春。 近段时间,包括中金公司、海通证券等券商都对今年生猪价格回升表示乐观,认为今年二季度之后生猪价格将迎来拐点。长江证券研报分析,母猪产能预计在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持续去化。过往猪周期中,能繁母猪存栏量持续去化后1年左右时间会见到下轮猪周期拐点,基于此,乐观情况下,2022年下半年猪价或将迎来下一轮周期拐点,悲观预期下,或能于2023年上半年看到猪价拐点。
生猪养殖行业龙头温氏股份也在近期公告中称,当前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依旧高于正常水平,养猪产能去化还将持续,未来行情走势主要看产能去化的时间长短和深度。按照往年经验来看,春节过后一般是猪肉消费淡季,不排除出现猪价持续下探的可能性。乐观估计,2022年下半年后猪价有可能进入下一轮周期的上行通道。
作者:刘灿邦、阮润生、唐强、毛可馨、臧晓松、赵黎昀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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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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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是一种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伏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技术。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件组成。太阳能电池串联后,可以封装保护成大面积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合功率控制器等部件组成光伏发电装置。以下是辽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在加大。
自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
基于对国家层面法律政策的调研,结合近期项目经验,我们对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和补贴标准梳理如下。
一、电价补贴政策概述
我国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法规政策方面,两类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对于集中式光伏发电,我国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三类资源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9元、0.95元和1元(不排除地方政府为鼓励光伏发电制定高于标杆电价的上网电价标准,高出部分一般由省级财政承担)。电网企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的部分,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我国实行电力全额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给电网企业,再从电网企业划转给发电企业。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剩余自用电量由电网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购买企业。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无需缴纳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费,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等相关并网服务费。
二、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
年初,国家能源局通常在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上一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情况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当年光伏发电实施计划(如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将规定各地区新开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规模,规模内项目有资格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发电申请电价补贴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三、集中式光伏发电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补贴范围:1)电网企业购买可再生能源电的成本高于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或bi等竞争手段确定的上网电价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电价计算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原则上按季拨付,年底结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购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对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并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由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而是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四、分布式发电
根据《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归档;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完成并网验收等并网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当地电网提出申请企业,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补贴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度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企业。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照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典型地区的实际操作
根据我们在光伏项目并购领域的项目经验。答:我们在此选取内蒙古、河北、辽宁三个地区进行对比,说明光伏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
内蒙古
内蒙古太阳能资源丰富,光伏项目投资竞争比较激烈。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每年年底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编制下一年度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该计划中的太阳能电站必须是已备案并取得电网审查意见的项目企业接入系统。纳入国家年度建设实施计划的太阳能电站备案项目,在完成土地、环保、节能、安全、规划、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后,应尽快开工建设。太阳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取得自治区能源局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审查意见后,方可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适用国家发布的光伏项目补贴标准。
河北省
根据我们在河北省的项目经验以及与河北省能源局的沟通,河北省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流程与内蒙古并不完全相同。一般光伏项目是纳入建设实施计划后才备案的。已备案的项目应及时建成投产并组织验收,作为安排并网补贴计划的重要依据。具体补贴标准为:
1.集中式光伏发电按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销售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申请电价补贴。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以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基础,每千瓦时补贴0.3元。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补助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补助0.1元;自生产之日起实施3年;
2.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42元
4.项目已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已按程序完成立项、系统集成和关键设备招标,当地电网企业给出同意并网意见;
5.该项目通过验收后已正式投产,运行正常。以及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统一电价补贴标准,即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0.3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按照年均下降10%确定补贴标准。根据我们与辽宁省发改委的沟通,辽宁省可能会在“十三五”实施新的电价补贴政策,但新政策仍在制定过程中。
五、近期电价相关主要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
1.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2.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
3.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
1.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
2.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
3.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4.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
1.拟选择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6省市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
2.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3.推荐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结算。统筹开展中长期、现货与辅助服务交易。做好本地市场与首间市场的衔接。
(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
1.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对《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1年8月31日)
1.明确了辅助服务的定义和分类、提供与调用、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
1.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3.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
1.有序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2.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3.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4.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
1.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
2.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3.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
1.坚持并优化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实现回收抽水、发电的运行成本。完善容量电价核定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建立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机制;建立相关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容量电费在多个省级电网的分摊方式;完善容量电费在特定电源和电力系统间的分摊方式。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1.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参与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2.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改革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1.优化峰谷电价机制,系统缝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2.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3.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和丰枯电价机制。
4.明确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
(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
1.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
2.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含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
3.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
4.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
1.售电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协商交易或集中交易。
2.按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有关规定,承担与年售电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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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8)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我国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31)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
“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保障能源安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六保”任务之一的“保粮食能源安全”做出具体部署,成为热点话题。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表示,在疫情影响之下,要把老百姓的饭碗端稳端牢,把能源安全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建议未来要压实责任、加大投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同时完善应急体系。能源方面,则要加快推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体系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深化农村改革。恢复生猪生产。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一些国家增加粮食储备,一些国家限制粮食出口。对于当前我国的粮食安全状况,5月22日,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肯定地说,中国不会发生粮食危机。
他表示,我国粮食已连续十几年丰收,2019年产量达13277亿斤,连续5年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目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远高于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稻谷、小麦两大口粮自给率达百分之百,库存超过一年产量,够全国人民吃一年。
“疫情是一次大考。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经验来看,粮油食品等重要民生物资供应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给我们今后工作一些启示。”全国人大代表、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建议,优化民生物资保障的应急管理体系及联动机制,保障特殊时期的粮食安全。
从中长期发展角度考虑,于旭波建议国家将建设民生物资绿色通道纳入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制建设中,通过切实措施确保民生物资的及时稳定供应;出台“民生物资绿色通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民生物资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明确民生物资的具体范畴,建立民生物资产品保障清单。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副校(院)长王娟玲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国出台禁止或限制本国粮食出口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有特殊重要意义。未来要通过压实政府责任,有效保证耕地面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
在把14亿中国人饭碗端牢的同时,工业的粮食——能源的安全保障也至关重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在5月18日的二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方面介绍,三月下旬以来,能源消费下降幅度明显收窄,煤电油气供给保障充足有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显示,到3月末,能源生产企业已基本复工。煤炭产量稳步回升。3月中旬,煤炭日产量已超过1000万吨,已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全国统调电厂电煤保持在25天以上,供电、供热企业和港口库存均处于合理水平,电煤价格处于绿色合理区间。油气产量持续增长。一季度原油产量4857万吨,同比增长2.4%;天然气产量48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1%。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是能源转型的必然方向。我今年的建议仍将围绕如何加快推进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来考虑。其中包括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机制,解决当下补贴拖欠的问题;作为广西代表团成员,建议加强政企协同推动广西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电董事长温枢刚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表示,伴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迭代的加速,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已经和煤电接近。建议将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规划占比提高到25%,205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50%,为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2050年实现富强美丽的中国梦提供清洁可靠的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热控专责工程师方敏也表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气污染和雾霾治理成效显著,这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力推广。为实现可再生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议根据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2021年底投产”要求时限延期,对竞价光伏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相关政策。
为防范化解“卡脖子”风险,保障油气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马永生建议加快推进石油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加强攻关力量归口管理,加强统筹国家级试验平台建设,加强标准提升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建议针对高端材料、关键装备、核心部件等“卡脖子”项目,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能源储备能力提升也是下一步重点。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原油储备能力直接影响进口量和战略主动性,今年是我们完成石油战略储备目标的关键一年,国际油价的下跌为我国提供了良好的战略储备窗口,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全国人大代表、洛阳石化总经理江寿林建议,进一步加大石油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其中包括继续扩大在石油储备、管输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加快推进已规划国内石油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采取措施调动大型企业、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鼓励“储油于商”,提高储备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其中提出5条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企、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允许其在所在城市购买首套住房。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地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企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
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内国际经济下滑、行业政策调整、环保监管力度加大等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保持定力积极应对,苦练内功稳健发展,加快复工抢抓工期,强化运营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2020年1-6月,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3.77亿元,同比增长18.62%,实现归母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27.67%;截至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到182.87亿元,较上期末增长26.20%。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良好
汕尾项目(二期)于报告期内正式建成投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个(不含参股项目),分布于四川、广东、重庆、新疆等1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司依托生产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通过科学化、流程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各项目持续稳定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各投运项目合计完成垃圾处理量415.81万吨,同比增长13.11%;发电量15.24亿度,同比增长12.8%;实现上网电量13.43亿度,同比增长13.22%;平均自用电率为11.99%,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
(二)市场拓展取得较好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重庆合川和山西吕梁2个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新增处理规模2000吨/日。在EPC建造业务方面,子公司三峰卡万塔与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澳门垃圾焚化中心第三期扩建工程EPC项目,中标金额25.67亿澳门币。在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业务方面,报告期内三峰卡万塔新取得辽宁营口、河北邯郸等垃圾焚烧设备供货项目12个,三峰 科技 新取得四川广元、山西运城等垃圾渗滤液膜处理系统设备供货项目6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0950吨/日(含参股项目),公司已在全球194个垃圾焚烧项目共有325条焚烧线的核心设备及部件和技术应用业绩(含已签约项目),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三)在建及筹建项目平稳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及筹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0个(不含参股项目)。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抢抓工期,基本按照计划推进各项目建设和筹建工作。其中,汕尾项目(二期)于报告期内正式运行,东营项目(二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洛碛项目、赤峰项目(一期)、鞍山项目、浦江项目等在建项目施工进展正常,綦江项目、西昌项目(二期)、会东项目等筹建项目按计划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四)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公司重点开展了“垃圾焚烧发电近零排放烟气处理技术研究项目”、“炉排炉尾部烟气再循环的低氮燃烧技术研究项目”等多个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并申请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同时,公司根据住建部委托,牵头修订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国家标准,并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编写了《“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发展报告》。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199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基本确定了“以收定支”的政策原则,合理确定每年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并对存量项目采取补贴清单管理,同时与环境违法行为直接挂钩。公司在建项目可能面临不能进入补贴清单或补贴水平退坡的风险。虽然公司针对新增项目,积极通过技术方案优化及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发电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力求将电价政策调整因素纳入垃圾处置费调价机制等措施应对未来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风险,但未来如果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较早、发展规模较大、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研发能力的公司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可能吸引更多资本驱动型的企业进入本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将增加,新获取项目的收益率也存在下降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职责,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完善环保设施,建立了由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多个环保设施系统构成的环保执行体系,并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民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环保的要求将更为严格,如果发行人未能严格满足环保法规要求乃至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则发行人将面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同时,随着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如果员工在日常生产中出现操作不当、设备使用失误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风险。
5、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BOT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期间,如材料或设备备件价格、人工成本等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或受到预期之外的环境、地质、周边 社会 公众对项目造成二次污染担心等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成本上升。
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果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将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此外,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将增加,公司也将面临运营成本增加的风险。
6、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受益于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和免征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如果未来国家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不利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若公司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公司面临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1、公司市场知名度较高,具有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沉淀,公司品牌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先后获得“中国固废行业影响力企业”“2018中国环境企业50强”“2019年度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指数)全行业排名前50强”“2019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十强企业”等荣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投资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累计处理生活垃圾约4,321余万吨、提供绿色电力超过143亿千瓦时。公司主动履行 社会 责任,依托“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 社会 实践基地”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 社会 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 综合效益。
2、公司具备成熟的核心设备制造能力
焚烧炉是垃圾焚烧系统中的核心设备,是实现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稳定、环保运行的基础。公司自引进德国马丁SITY2000垃圾焚烧全套技术以来,根据中国及发展中国家城市生活垃圾水分高、热值低等特点进行不断改进,率先实现垃圾焚烧核心设备国产化。三峰环境主编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国家标准于2009年颁布实施,推动并规范了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公司生产的逆推型机械炉排炉采用倾斜逆推式炉排,炉排片及进风方式经过优化设计,具有垃圾扰动充分、燃烧效果好、炉渣热灼减率低、运行可靠稳定等特点。
3、公司具有全产业链协同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具备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投资、建造、设备制造和运营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产业协同优势明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的各业务环节之间相互协同,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提升运营效率,加强设备运营维护,促进技术创新,从而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有效保障。
4、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已逐步建立起涵盖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制造、项目设计建造、项目运营管理等领域的技术体系,形成了“低热值、高水分”和“高热值、低水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计算模型,建立了烟气处理半干法、干法、湿法等多种工艺计算平台。公司依托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主编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大型垃圾焚烧炉炉排技术条件》《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修订)》等6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编了《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等11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5、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经验
公司是中国最早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企业之一,旗下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运营时间已超过10年。通过长期稳定运行,公司积累了大量关键数据和运营管理经验,已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运营体系化、管理标准化、团队专业化、资源集约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位居行业前列。2014年,公司专业的项目运营管理技术和经验输出到了泰国普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都九江、重庆丰盛和六安三峰在住建部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的“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中获评“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南宁三峰、成都九江被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评为“绿色发展标杆企业”。
6、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多年,自公司成立以来与公司保持共同成长,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核心设备制造、项目投资、设计、建造、运营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从业经历、较强的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勤勉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时,公司不断吸收行业技术、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形成了稳定的综合化管理队伍,为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