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分以下3种车型,详细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如下:
1、纯电续航里程在300-40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车型补贴9100元(2021年为13,000元);
2、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400公里的纯电动车型补贴12600元(2021年为18,000元);
3、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4,800元(2021年为6800元);
二、新能源客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和新能源货车(非公共领域)补贴方案如下:
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指出,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正式退出。
上周末举行了 2020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这次论坛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原因是在车企问起,2020 年 7 月,补贴是否会像 2019 年 7 月一样大跳水,足以引起行业震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今年 7 月 1 号前,新能源汽车补贴不会进一步退坡。
这一消息让很多厂商兴奋,各大媒体好不容易得了个“大瓜”,争相转发报道,但随后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其部长的“口误”,并澄清:为稳定市场预期,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今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大幅退坡。
■ 补贴退坡历史回顾
其实“新能源汽车补贴”从 2010 - 2012 年就开始试点,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那个年代到底是什么情况,这里带大家简单回顾一下。
首先补贴一定是逐渐退坡的,这是一个大原则,大家记好。
下面是对上表的一些补充,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
1. 2013 年前,只要你是纯电车,不分高低贵贱,统统补 6 万元;
2. 2013-2015 年,拒绝“一刀切”,开始出现按续航里程区分补贴金额,并逐年退坡;
3. 2016 年,获得补贴的最低续航里程提升,从 80 km 变为 100 km;并且对电动车的技术要求做出了规定,不是什么妖魔鬼怪都能蹭补贴了。2017 年的补贴按规划退坡;
4. 2018 年,随着电动车续航里程提升,补贴也随之变化。首先是细分续航里程,对于低续航产品补贴退坡,但相反会优待高续航产品,并且引入与能量密度有关的调整系数。
5.2019 年,补贴不仅提升了新能源汽车补贴准入门槛,退坡力度也超过预期,整体来了个:去繁从简。续航在250 km 以下的统统没补贴,其他续航里程的补贴也大幅度减少。能量密度已经没有任何“加权”,同时提升了电耗的重要性,以及地补取消。想详细了解 2019 年补贴大退坡的,请点击这里。
关于地补:
1. 2016 年,地补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大部分城市采取了与中央 1:1 的标准进行补贴,但贵州、青海、石家庄则按照与中央 1:0.5 进行补贴;海口按照与中央 1:0.6 进行补贴。比如说你能拿到最髙的国补 5.5 万,那么在大部分地区,都能再收获 5.5 万地补,整整 11 万的补贴。到时候可以把一辆准备卖 8 万的车定价为 19 万,补贴后价格一出来,效果还是挺爆炸的
2. 2017 年,规定地补不能超过国补的 50%,大部分地区都按 50% 补助,部分地区则小于 50%;
3. 2019 年,地补取消。
这么多年下来,除了发现补贴退坡这一“亘古不变”的规律外,我们还能发现:
1. 补贴会随着续航里程进行不断细化/简化,并且在划分好后,会按照规律退坡,比如 2013-2015 年,2016-2017 年这两个阶段;
2. 补贴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并不只是单纯的靠“续航里程”致胜,带电量、电耗、能量密度等各式各样的参数也会影响补贴。
那么我们结合产品、行业以及工信部的口风,对 2020 年的补贴进行一些小小的猜测:
1. 工信部称,补贴不会大变化,根据以往规律,2020 年可能继续沿用 2019 年的续航/补贴划分方式,在 2019 年的基础上退坡;
2. 截止 2019 年年底,已经有近二十款车型的 NEDC 续航里程达到 500 km,部分车型的续航里程已达 600 km。根据历史规律来猜测,2020 年也有可能提高获得补贴的准入门槛,比如提升为 300 km 以上才能获得补贴。但续航 300 km 以下的车型可不只是微型车,还有不少合资品牌,诸如大众和奥迪旗下的产品,希望他们能小心吧。;
3. 另外还有人猜测会增设 500、600 km 以上续航车型的补贴,从而鼓励高续航产品。我们只能说有这种可能,毕竟一切都要等工信部发布正式文件,这里多猜也无益,不如静静等几个月,按照以往规律,最迟三月份也该水落石出了。
当然,补贴不变的概率也很大,毕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建议,“在 2020 年底前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不再退坡,不要再制定中间的补贴政策,也不要对补贴的产品、技术指标再做新的调整,要让企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退补以后的产品规划和研发工作,更加满足市场的要求。”
■ 假如补贴变化,对我们买车到底有没有影响?
我们聊了这么多关于补贴的事儿,说到底都是政策和厂商层面的内容。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假如补贴真的退坡,2020 年买车是否会涨价?是否要趁新政没发布前买车?才是重点。所以下面我们来聊聊这个问题。
先说我的看法:不会涨价。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也不必着急买车。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按以往规律,厂商多半会承担补贴退坡。
在 2019 年补贴退坡之前,绝大部分车企都给出了截止到某日的保价政策,只有极个别车企如新特和小鹏等选择涨价,而且他们宣布涨价的时间很早,给消费者一个适应(或者遗忘)的时间。还有车企表面涨价,实际又给消费者这样那样的优惠,算下来也没涨,比如零跑。想回顾车企不同操作的,请点击点击这里和这里。
那么截止日期过了之后,他们涨价了吗?也没有。
举两个主流车企的例子,比亚迪宋/宋Pro EV 和吉利帝豪 GSe。这两者在补贴退坡后都宣布保价到某个日期,然后在退坡后都推出了新款车型,价格基本没变动。
宋 EV 2018 年刚上市时,补贴后售价为 18.99-21.99 万元。
而目前在售的宋Pro EV 的售价为 17.98-25.99 万,还有 500 km 续航可选。
帝豪GSe 2018 年刚上市时,补贴后售价为 11.98-14.58 万元,而 2019 年 8 月份(此时补贴已经退坡),上市了新款从车型,续航从 353 km 提升至了450 km,售价为 11.98 万元-15.98 万元。并且两家车企都没有悄悄在中配车型上涨价。
换言之,在 19 年补贴退坡如此之大时,大多数厂商都选择承担责任,2020 年这种小退坡,应该也会继续承担。我们说点“鸡贼”的话,在不是全行业达成涨价共识的情况下,如果某家厂商涨价,我们大可选择其他厂商的同级产品,没必要非在一棵树上吊死。
但是“保价”也有猫腻,有的厂商喜欢在前几个月公布涨价,到补贴政策出来时再宣布保价,对此我没什么好说的,值不值还请大家自己判断。
二、中低端不敢涨,高端车不怕涨?
如果你想在中低端市场混下去,就必须没有明显的价格缺点,比如一辆国产紧凑级家用纯电轿车,这么多年来在用户心中,超过 20 万就很难接受了。在去年补贴大退坡时,若是坚持涨价,那么很可能让消费者觉得“德不配位”。
或者价格升高的同时,通过某种手段让人觉得物超所值才行。举个例子,假设某家车企选择涨价,那么可能会顺势推出改款车型送上一堆升级配置,当初江淮全系基本都是这么操作的。
对于高端市场,价格不算特别敏感,由于 2019 年豪华品牌并没布局大量电动车,所以我们也找不到参考。但从蔚来的做法来看,他们在补贴退坡后,根据上牌时间不同,旗下两款车型涨价范围在 2-3 万,但是否有因此退订的用户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从蔚来 APP 的反馈来看,似乎用户理解这次涨价。
同样的还有国产版特斯拉,有人爆料说销售在“诱导”客户今年下单,声称明年补贴可能会退坡。对于特斯拉这种多次调价,多次送AP 和 FSD 的捉摸不透的车企,实在无法预测。对了,我还听说,国产版 Model 3 或可降至 25 万元甚至 20 万以下……总之一句话,早买早享受,晚买可能有折扣,只能祈祷特斯拉入乡随俗,学习国内车企给个“双向保价”政策,不要让消费者再维权了。
另外对于高端车型来说,补贴在车价中的占比远低于中低端车,退坡与否影响都不大,自然也不会贸然涨价。并且这些高端车型都算是纯电动新选手,2020 年只是他们的开头,可以更加灵活地去调整自己的售价。
三、只要不亏,车企可以选择不涨价
还有成本,比如说上面提到的蔚来,就是迫于成本压力涨价。我们知道电动车比同款燃油车贵的原因就是电池成本高,电动汽车百人会上,欧阳明高先生称,现在的三元电池系统成本为 1 元/ Wh ,今后 5 年电池成本仍有下降空间,三元电池 2025 年前可以降到 0.7 元/Wh。再加上随着销量的提升,前期成本逐渐被分担,并继续进行成本优化,只要能摊平补贴退坡的金额,相信厂商也不会无缘无故涨价。
另外厂商也存在亏钱卖车的情况,但这绝不是消费者该关心的问题。对于亏损车型,厂商也会想尽办法进行优化,涨价绝非良策。
其实国家最初推出补贴就是为了平衡车企的研发成本,尽快推动电动车的发展。但新能源行业永远不能只靠政策驱动,前期的帮扶是为了后期的成熟和独立,在此之后,一切都要接受市场真刀真枪的检验。
四、市场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市场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什么样的产品值什么价位,值多少销量,投放市场后马上就能得到结果。我们都知道2019 续航 250 km 一下直接没补贴,但处于这个续航范围的微型车并没有随之消亡,反之,许多 300 km 左右,售价 6-8 万的小车受到消费者青睐,也就是说市场本身是有这个需求的,跟补贴无关。
同样,市场也催生出了几何 A 、Aion S这样的偏高端定位的自主品牌电动车,这些车型已经很少采取之前的,先放出补贴前售价,再放补贴后售价吸引眼球这些手段,在地补取消后,直接给出全国统一售价。
经过半年的市场检验,已经证明,这样的价格的确是市场和消费者选择的结果,或者说是产品力的结果,补贴在其中起的作用已经比较小了。真的很少有人购买几何、Aion 、比亚迪等品牌车型是因为“有补贴”了。并且随着市场越来越理性,产品越来越成熟,很多车型到底要卖多少钱,厂商心中已经有数了,不会因为补贴的小退坡就兴师动众地涨价。
对于新能源行业,2020 年的重点绝对不是补贴的变化,特斯拉的入华、合资及豪华品牌的大量新车投放、新势力的产品逐渐成规模,一切都表明这是一个产品称王的时代。5G、自动驾驶、新的电池技术让 2020 年有着令人期待的表现,届时市面上将会有大量价格合理、外观漂亮、科技感十足的产品供我们选择,所以大家不必急于一时,大可慢慢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有什么想了解的车型也可以看电动邦的测评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伴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随之回暖。中汽协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销量29.5万辆,同比下降39.7%,仍未能摆脱负增长态势。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拉动新能源汽车成长的利好政策。
EV视界对今年第二季度中央及地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回顾,下半年新能源车市是否会出现反转值得关注。
【六月份重要政策】
一、 工信部修改“双积分政策”: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经过两年磨合,去年启动两次公开意见征集的新版“双积分”政策终于6月15日落地,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2、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3、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4、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5、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6、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1)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2)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7、继续完善积分结转。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1)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2)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4)工信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8、考核方式灵活调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工信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EV视界简评:
受疫情和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新修改的“双积分”政策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车企将受到鼓励生产更多的新能源车型赚取更多积分,而在积分交易和转结方面也被赋予一定空间,减轻了压力,刺激车市增量发展。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也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工信部要求企业排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2、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3、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4、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5、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6、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
7、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
EV视界简评:
5月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关注。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命门,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月份重要政策】
一、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5月12日,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0381-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该项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EV视界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从整车、电池、客车三个面提出技术准入门槛,对于提升、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三项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
二、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首批国标出炉
5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4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 38775.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8775.2《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38775.3《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 38775.4《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
本次发布的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及特殊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划标准18 项,规范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公共以及私人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通信协议、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除本次发布4项国家标准外,还有4项国标正在编制过程中。
特殊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测试时需要遵循的功率传输、系统功能相关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的基线化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的测试方法,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和测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动作。
通信协议规范了无线充电的具体流程、参数和数据定义等,给出了系统功率传输部分的最小通信协议架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给出了电磁环境曝露限值。
EV视界简评: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企业主要有华为、中兴新能源、中惠创智等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上汽、比亚迪、北汽等车企也进行了相关研发测试。《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标填补了中国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规范空白,可支撑私人应用领域的无线充电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量产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四部门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四、工信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活动中,工信部部长苗圩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接受采访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从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三方面发力,为新能源车创造更好的使用环境。
供给侧: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对有检测能力的企业实行自检自证,减少重复检测。对于研发创新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需求侧:除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外,还将鼓励换电模式的发展,鼓励地方在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多采用新能源汽车,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使用侧: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政府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我们会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使其有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
【四月份重要政策】
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4、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强化资金监管,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6、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
7、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8、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EV视界简评:
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和支持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突破,通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将更加有利于向市场化的发展平稳过渡,同时有助于拉动汽车消费。坚持扶优扶强政策导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引导企业练好内功。
二、三部委:明后两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组织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发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V视界简评:
工信部最早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自此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工信部进行与时俱进调整,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吸引投资关注,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包括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4个部分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
《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提出的总体框架下,以推动车联网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应用、保障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为核心,提出了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方面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列出了标准明细共66项,并将根据发展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完善。
1、基础类标准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符号等方面标准。
2、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类标准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在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运行安全要求、运行安全测试要求等方面标准。开展登记管理是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和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前提。
3、身份认证与安全类标准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方面标准。在车联网环境中,车辆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具有数字身份并对其进行验证是确保信息交互及安全的关键环节。
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类标准主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实时运行管理等方面标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道路运行管理工作是车辆智能管理的核心所在。
5、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类标准主要支撑车联网环境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信息交互及基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工作是支撑车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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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能源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