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最早产于什么朝代
关于煤的最早记载是《吴越春秋》,记载的西汉时期是最早用煤的朝代。
在古代我国称煤为石涅、石墨、石炭、山炭、炭等,明代始称为煤。在我国,煤的最早记载,见于《吴越春秋》,那是公元前六世纪的事,我国西汉文帝元年,河南宜阳矿难百余人死亡,足见当时矿上矿工至少有二三百人。
西汉时期我国已用煤冶铁,战国时的《山海经》已有煤的记载。可见我们的祖先于2300年前就已知道采煤、用煤了。而13世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来华看到我国人民用煤冶铁,还十分惊奇并写道:中国有一种“黑石”,郑重其事地描述“黑石”的燃烧状况。英国人则是16世纪才会用煤炼铁。
明朝时,我国已用煤炼焦炭并用焦炭炼铁,而西欧直到1735年才懂得炼焦。显然,我国不但是发现并使用石油最早的国家,也是发现、开采、使用煤最早的国家。中华民族实在是一个勤劳、勇敢、智慧的民族。我们的祖国是对世界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国家。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煤的国家。据考古学家考查发现,辽宁省新乐古文化遗址中,就发现有煤制品,河南巩义市也发现有西汉时用煤饼炼铁的遗址。在我国汉代的冶铁遗址里,有冶炼时使用的各种燃料,其中就有煤饼即蜂窝煤。这一重要发现,说明在西汉时期,煤已经不仅用于工业,而且那时的人已经会把开采出来的煤制成煤饼。在史籍记载中,《山海经》中曾写道“女床之山其阴多石涅。”这里的石涅就是煤。可见煤作为一种矿物质,最迟在战国时期,就已被我国古代的劳动人民所发现和利用。据史料记载,三国时期曹操在修筑铜雀台时,在室井内储存了煤,以备打仗时燃用。后魏时期郦道元的《水经注》上,有这样一段话:“邺县西三台,中曰铜雀台,上有冰室。室有数井,藏冰及石墨。石墨可书,又燃之难尽,亦谓之石炭。”由此可见,当时的皇家贵族已经开始利用煤作为燃料。至隋代,煤在民间已经开始通用。历代王朝都把煤作为政府的专卖品,为的是增加财政收入。宋代朝廷已经设有专门卖煤的职务了。至元代,人们把“石炭”开始称为“煤炭”。明代的煤业生产在当时已经是一个大的生产行业,煤的开采与使用也已经十分广泛。明末清初,我国的煤业已经达到当时世界上最高的水平,而且已经能炼出焦炭。
(1)古代煤炭产业的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的国家。流传久远的神话传说充分说明,我国很早就已发现和利用煤炭。
1973年10月在沈阳“新乐遗址”出土的文物中,有97块煤精雕刻制品和煤块,经鉴定为抚顺煤田西部本层煤,“新乐遗址”出土文物属于新石器时代,早、中期,这说明我国抚顺煤田早在距今6800—7200年以前就被发现和利用了。1938年有抚顺还发现过一处距今2000多年前汉代居民点遗址燃煤的遗迹。
从汉代开始,煤炭已经用于冶铁过程中。西汉时期,开始采煤炼铁东汉末年三国时期,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晋代以及南北朝时期,江西高安、新疆库车和山西大同等地区煤炭开发比较突出。
隋文帝初年,煤炭就成了宫廷中的重要燃料。唐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炼丹家清虚子发明了黑火药,使采矿业进入了爆破开采的时代。从唐代开始,我国煤炭开发利用的知识逐渐传播到国外,在一些外国著作中,记述了中国人民利用煤炭的情况,成为中外友好交往的象征。
宋代的煤炭开发利用以现今河南、河北、陕西、山东等地最为突出。在宋代,我国人民就已经利用焦炭,炼焦技术已臻成熟。
元代,在全国统一之后,以蒙古贵族为首的统治集团为了巩固统治,大力发展生产,注重矿业。特别是都城大都(今北京)的西山地区,采煤业发展较为普遍,成为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
明代,我国煤炭开发利用得到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当时煤炭业不仅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有了普遍进步,且在江西、安徽、四川、云南等地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发展。
清代的采煤业,在明代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清初到道光,历代统治者对煤炭生产都是比较重视,并对煤炭开发采取扶植措施。由于各级官府对煤炭开发比较重视,加上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各地人民的辛勤劳动,从而使清代采煤业有了普遍的发展,尤其是在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出现了我国古代煤炭开发史上的又一个高潮。
(2)近代煤炭产业的发展
中国正式建成的第一个近代煤矿是台湾基隆煤矿。至1895年为止,各地开办了十几个规模较小的近代煤矿,使中国的采煤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此为中国近代煤矿发展的第一阶段。
1895~1936年,在外资和民族资本家争相投资中国煤矿的情况下,又出现一批新式合资煤矿企业。1929年国民党政府建设委员会开办淮南煤矿同年,成立山西晋北矿务局,开采大同煤矿至1936年,全国年产5万t以上的新式煤矿61个,全国原煤产量3900万t,平均效率为每工0.3t。
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①各帝国主义相继攫取中国矿权,以单独经营或同中国合资经营的方式,控制了中国主要煤矿。这期间外国人投资的煤矿32个,投资额占中国煤矿总投资额的51.78%。1933年全国煤产量属于有外资的产额占61.3%。②中国民族资本在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条件下,开办了一批煤矿,其效率较低,成本较高,经受不住外煤倾销的打击,往往亏损。③生产环节的机械配置极不合理,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用新式机器,而回采工作面主要是手镐刨煤,巷道运输多靠人力和畜力。④煤矿企业分布极不合理,主要集中于河北、山东、辽宁、山西、河南5省。1936年这5省煤产量占全国煤产量的76.5%。
(3)抗日战争时期的煤炭产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继1931年侵占东北所有煤矿之后,又陆续侵占华北、华中煤矿。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华北、华中占领区进行掠夺性开采,煤矿开采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日本帝国主义为解决设备不足的困难,而又能更多、更快地掠夺中国煤炭资源,煤田开拓方式主要采用小斜井和小立井,例如东北有大小煤坑267个,其中立井8个,露天矿7个,斜井252个采煤方法绝大多数为残柱式,回收率仅20%左右。②增产主要靠增加劳动力,很少增加机械设备。③生产效率逐年下降,煤炭成本逐年提高。④缺少保安设备和措施,灾害事故严重,1942年本溪湖煤矿发生世界罕见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
1937年以后,随着华北主要产煤区被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占,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把煤炭开发事业转向西南、华南和西北。从1937~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新建或扩建日产50t以上的煤矿57个,规模最大的是天府煤矿,年产30多万t,其他煤矿年产量多在2万t以下。从1938~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共计产煤4562万t。
(4)解放战争时期的煤炭产业
1945年日本投降后,所侵占的煤矿大部分为国民党政府接收。这些煤矿因受日帝掠夺破坏和战争影响,多数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西南等地的煤矿因销路不旺,产量锐减。1946~1948年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直辖的29个煤矿只生产原煤1252万t。
在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先是从日帝手中接管了一批煤矿,嗣后又陆续从国民党政府手中接管了除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煤矿。这些煤矿都曾遭到严重破坏。民主政府在器材物资极端缺乏的条件下,进行艰苦的修复工作,逐步恢复生产。从1946~1949年,中国解放区约生产原煤2000万t。
(5)新中国成立后的煤炭产业
新中国在建立之初,从旧中国接收了约40个煤矿企业、200处矿井和少数几个露天煤矿,加上解放区民主政府兴办的小煤矿、公私合营煤矿和私人开办的小煤窑,1949年生产原煤32.43Mt。
在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年),全面恢复了原有煤矿的生产,对32处矿井进行了改扩建,并开工建设新井17处,设计生产能力12.51Mt/a,初步奠定了煤矿开采发展的基础。
“一五”时期(1953~1957年)开始了大规模的煤矿生产建设,重点扩建了开滦、大同、阜新、鹤岗等15个老矿区,又开发建设了平顶山、鹤壁、包头、潞安、石嘴山等10个新矿区,开工建设矿井194处,设计生产能力75.37Mt/a建成投产矿井205处,设计生产能力63.76Mt/a恢复矿井38处,设计生产能力11.34Mt/a,1957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130.73Mt。
1958年开始的三年大跃进及这期间出现的高指标、瞎指挥等不科学的做法,导致不适当地扩大了煤矿建设规模,一些新建矿井简易投产,一些生产矿井重采轻掘,推行了不合理的采矿方法,出现严重的采掘失调。针对大跃进带来的问题,煤炭工业进行了第一次大调整。
“三五”(1966~1970年)和“四五”(1971~1975年)时期,煤炭开发战略和建设重点有重大改变。在此期间,集中建设了煤炭工业“大三线”——西南和西北煤炭生产基地,突击性开发江南煤田。在西南主要建设了六盘水(六枝、盘县、水城三个矿区的总称)和攀枝花矿区,建设矿井共28处,设计生产总能力14.11Mt/a,建成投产矿井21处,设计生产能力9.40Mt/a在西北的贺兰山基地和渭北基地。
“四五”期间,建设总规模达到42处,设计生产能力12.82Mt/a建成矿井(露天)13处,设计生产能力11.22Mt/a,满足了西南和西北用煤的需要,显著改善了煤炭开发布局。为扭转北煤南运的局面,“三五”时期对江南煤田进行了大规模的煤田地质勘探和分布范围广阔的矿区建设,到“四五”期末,建成矿井295处,设计生产能力39.36Mt/a。由于建设部署不符合江南煤田实际,尽管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扭转北煤南运”的原定目标仍未能实现。
针对20世纪70年代偏重挖掘生产矿井潜力,新井建设规模缩小,一些生产矿井又出现采掘失调的情况,从70年代后期起,又进行了煤炭工业第二次大调整。加大了新井建设规模,建设重点由西南、江南转向北方和东部,加强了生产矿井的开拓延深,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煤矿开采在质与量方面都有很大发展,新开发了10多个新矿区,新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矿井和露天矿,大力推广采矿机械化和综合机械化,有重点地建设多层次的高产高效矿井,大力发展了地方煤矿,开办了遍布全国的乡镇煤矿,有选择地建设了重点产煤县,使煤矿开采在更大规模和高质量的基础上持续向前发展。
20世纪的最后10年,我国煤矿开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应用现代高新技术与采矿技术及装备相结合,加速推进煤矿生产技术的现代化,进行了高产高效矿井(露天)建设,并建成129处高产高效煤矿(井工123处,露天6处),少数矿井达到了世界最先进的水平,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开拓出了我国煤矿开采21世纪发展的新道路。[1]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煤炭行业发展迅速,掀起了煤矿开发及开采的新高潮。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2年我国原煤产量已达36.5亿t。图1-1为近六年来我国原煤产量及增长情况。
图1-1 近六年来原煤产量及增长比例
卢惠华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古代和近代,北京地区的采煤业在我国的煤炭开发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北京是我国最早利用煤为燃料矿产的地区之一,在战国时期已经用煤炼铜铸器了。元明清三代,北京的采煤业在全国最为兴盛。近代,京西煤业艰难曲折,但它却是我国首开先河与外国合资办煤矿的地区。中美合办通兴煤矿是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煤炭企业。今年是北京建都 850周年,特写此文以资纪念。
一、煤矿业的初始阶段
北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早在旧石器时代,“北京人”已经能够利用矿物和岩石制造简单的工具了,例如,石刀、石球利石锤等。北京也是全国最早利用煤炭为燃料矿产的地区之一。新石器时代, “北京人”开始利用陶器,对火的利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知道了如何掌握火候。战国时期,人们在制陶和铸钱中开始利用煤炭。根据战国燕下都 ( 今河北省易县东南) 高陌村铸钱作坊遗址考古发掘,发现了 “焦砟”。人们认为:“两千年前的战国时期,燕国都城已使用煤炭炼铜铸器了”。
民国 《房山县志·卷五·实业》载: 房山煤业,发轫于辽金之前,滥觞于元明之后,推税于前清中叶。考木岩寺碑记,创自天监二年,重葺于天庆元年。其碑有 “取煤于穴”之文,是辽之前煤已发现矣。
辽金时期,北京地区已开发利用煤是铁的事实。1975 年,在门头沟区龙泉雾务村辽代瓷窑遗址考古发掘,遗址堆积厚 0. 8 ~1. 7m,内部残存大量瓷残碎片、窑具和烧土、煤渣。此后,考古发掘也有多次发现烧瓷的煤渣。
金代北京用煤有诗为证。金代诗人赵秉文诗 《夜卧暖炕》写道: “近山富黑翳,百金不难谋。地炉规玲珑,火穴通深幽。长舒两脚睡,暖律初回邹。门前三尺雪,鼻息方鼾鼾”。意说人们到京郊的山中买煤,用煤烧地炉取暖,尽管屋外很冷,但屋内温暖如春,可以酣然入睡。
以上表明,战国至辽、金是北京煤业的初始阶段。这时期北京地区发现了煤,并有了开发利用,但是利用还不十分普遍。
二、兴旺发达的古代采煤业
( 一) 元 代
元代,大都已大规模开发利用煤炭。据 《元一统志》载: “出宛平县西四十五里大谷( 峪) 山,有黑煤三十余洞。又西南五十里桃花沟,有白煤十余洞。”“水火炭,出宛平县西北二百里斋堂村,有煤窑一所”。以上指的是官办煤窑,不包括民窑在内,当时采煤情况,《顺天府志》载: “大谷山有黑煤三十余所,土人恒采取为业,尝操锤穴道,篝火裸身而入,蛇行鼠伏,至深入数里始得之,乃负载而出。或遇崩压则随陨于穴,故其沾污憔悴,无复人形,然乡民借此衣食终不舍也。其用肚于燃薪,人赖利焉”。
元代,大都采煤业之兴旺,在全国位居前列。《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指出: “纵观元代煤业,最兴盛的应属大都附近的西山地区”。原因是: “大都城内人口日繁,所用燃料越来越多,加上封建政府比较重视,这就使大都的煤炭供应基地———西山一带的煤炭行业较快地发展起来了”。元代,为了解决大都燃煤日益突出的问题,曾着手扩大京西地区的煤炭开发和运输。元至正二年 ( 1342 年) ,左右丞相奏曰: “京师人烟百万,薪刍负担不便,今有西山煤炭,若都城开池河上,受金口灌注,通舟楫往来,西山之煤,可望至城矣”。但是,工程修完后,由于河水 “流湍势急,泥沙壅塞,船不可行”而告吹。
元代大规模开发利用煤炭的事实,久居大都的马可·波罗体会很深,在其游记中说:“契丹 ( 指中国) 全境之中,有一种黑石,采自山中,如同脉络,燃烧与薪无异。”“火候较薪为优,盖若夜间烧火,次日不息,其质优良,致使全境不燃它物。”
煤的发现和利用,是中国劳动人民科学技术与智慧的一大成就,它比欧洲至少要早400 年。
( 二) 明 代
明代,煤炭已较普遍地在手工业中利用,特别是与燃料密切相关的冶金、陶瓷、制盐、砖瓦等手工业,它们要求更多的煤炭供应,因而促进了采煤业的继续发展。斤竣说:“今京师军民百万之家,皆以石煤代薪”。明初,采煤业由官府垄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办煤窑逐渐衰落,私营煤业兴起。《明一统志》载: “顺天府宛平县出石炭。” “官窑仅一二座,其余均为民窑”。这些民窑数量很大。《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指出: “由于京师煤炭市场的需要,加上朝廷一直予以注意,所以北京西山地区已发展为明代最著名的煤炭产地。像浑河、大峪、门头沟、戒台寺附近、居庸关等处就很多”。
明代煤业与元代有很大的不同,私营煤业不少已发展为合办企业,这样有利于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生产,有利于采掘、排水和运输,更有利于经营和销售。此时,窑主与雇工已完全是雇佣关系,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
明代,大规模开发利用煤炭,留下了不少与煤业有关的文物古迹。如遗留在门头沟的圈门过街楼、窑神庙和大戏楼这一组相互毗连的建筑物,就是随煤业而建起来的古建筑文物。据了解,门头沟区共有十多座形制不同、风格各异的过街楼,有的还供有神像。这些建筑物有明代的,也有清朝的,它们是当时煤业兴旺的佐证。
( 三) 清 代
清代采煤业比元、明两代更为兴旺。清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协助和鼓励民间开采京西煤矿。如康熙三十三年 ( 1694 年) 下令: “将于公寺 ( 即今香山碧云寺) 前山岭修平,于众甚属有益,著户工二部差官将所需钱粮确算具题”。又如,乾隆五年 ( 1740 年) 二月,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赵国麟提呈 “广开煤矿”奏折,清高宗批示: “各省产煤之处,无关城池龙脉,古昔陵墓、堤岸通衢者,悉驰其禁,该督抚酌量情形开采”。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皇帝下令,要全国各地查勘煤矿资源、广开煤矿,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煤矿业的发展。
清代,为了加强对煤窑的控制和管理,实行采煤执照制度。其内容也相当详细,包括采矿地点、范围、开闭时间、雇工人数和姓名等。清代乾隆二十七年 ( 1762 年) 煤业最兴旺,近京西山煤窑 16 座,宛平县煤窑 117 座,房山县煤窑 140 座,合计 273 座。从产业规模上看,京西煤窑已具备较大的规模。 “大者一二百人、小者八九十人”。中等规模者投资亦在银千两左右,已经具有资本主义手工场的规模。
嘉庆年间,京西一带采煤业仍相当兴旺。
北京的古代采煤业,尽管有时也出现挫折,和全国一样也出现过矿禁,但总体发展是比较顺利的。煤矿对北京这个古都太重要了,它关系到宫廷的日常生活,也关系到首都百万军民的需要,所以北京煤炭的开采比其他地方普遍,更受重视,也比其他矿种开采的阻力小。古代矿业受限制或受禁闭,根本原因是历代封建帝王 “重农抑末”的指导思想作怪。此外,还有两个原因: 一是 “风水说”,认为开矿会 “始则崩坏陵谷,断绝地脉。继则铲伤庐墓,永绝人文,竭本地之精华,绝士民之生路”。这种思想在一些统治阶级和封建文人中甚为普遍,他们坚决反对开矿: 二是怕群众闹事。元明清几代都有矿工 “造反”的事情,所以历代统治者对开矿都持慎重态度。明代矿工闹事尤其突出。明神宗显皇帝企图用 “开矿榷税”的办法来筹集资金。他派宦官到各地征矿税。宦官们横行霸道,重征叠税,搜刮民财,引发一场长期的波及全国的反矿监、税使的斗争。这场斗争此起彼伏,时起时落,大小数百次,长达 10 多年,给明代统治阶级沉重打击。如万历二十八年( 1600 年) ,宦官王虎去香河强行征鱼苇矿税,激起 “生员士民”数千人的武装反抗。两年后,又发生了京西窑工反对矿监、税使的斗争。万历三十一年 ( 1603 年) 三月,一支由窑工、运煤脚夫和部分窑户组成的示威队伍,浩浩荡荡向北京进发。这些 “黧面短衣之人”,在京城内 “填街塞路”,高呼减免矿税和撤换宦官口号。此举引起朝廷极大震恐,只好撤了宦官,减免矿税以平民愤。
三、曲折、坎坷的近代煤矿业
( 一) 列强投资,攫取矿权
18 世纪 60 年代,英、德、美、意、比、日等国纷纷向清政府提出在北京开办矿山、修筑运煤铁路的请求。清末民初,在北京先后出现了中美合办通兴煤矿、中比合办裕懋煤矿、中德合办天利煤矿、中英合办门头沟煤矿、中日合办杨坨煤矿。其中,中美合办通兴煤矿是 1896 年兴建的,1911 年改为中英合办。民国九年 ( 1920 年) 矿区面积达 4770. 2亩,是当时京西地区最大的煤矿之一。中英合办门头沟煤矿是民国二年 ( 1913 年) 华商与比利时商人合办,1915 年改为中英合办。经扩建后矿区面积 568hm2,是北平地区最大的煤矿,也是开采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煤矿。有竖井两眼,资本 150 万元。使用风钻打眼,黑火药爆破,井下铺设铁轨道,用矿车运输。民国十二年 ( 1923 年) 正式投产,当年产煤 41. 388 万 t。民国二十三年 ( 1934 年) ,产煤 43. 8 万 t,占北平地区当年煤总产量的 39% 。至民国二十八年 ( 1939 年) ,该公司资本已达 430 万银元,职工人数 3000 余名。从当时的年产量和矿区面积看,该矿在全国采煤业中也属前列。
上述五座中外合资煤矿企业的兴起,在近代北平地区矿业史上有过重要的影响,毕竟它们都有中外合办的合同,且有官方批准之矿照,有一定的办矿手续。特别是中美合办的通兴煤矿 ( 后改为中英合办) ,它首开中国人与外国人合办矿业之先河,并成为我国第一个中外合办并正式生产的煤矿企业,对利用、引进外资起到了示范作用。此外,外资的加入,部分地改变了北平地区采煤业的技术面貌,对煤炭生产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合资办矿的目的是攫取利润和掠夺资源,他们牢牢地掌握着采矿权,故名为合办,实为洋人独办。
( 二) 日本的垄断和掠夺
与英、美列强相比,日本涉足北平的矿产资源较晚。但后来者居上,且显示出极度的贪婪性。尤其是卢沟桥事变后,日本便不择手段地、疯狂地加强掠夺北平地区的矿产,武力占领,实行垄断,甚至中外合资的企业也被日本占领。
日本垄断和掠夺北京的矿产有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矿,以煤为主。直接垄断和掠夺的几家煤企业产煤情况如下:
1. 杨坨煤矿
民国七年 ( 1918 年) ,内务府员外陈熙武之子陈绍武与日本臼井洋行合资兴办杨坨煤矿。资本 100 万元,各出一半。经营矿区面积 585 亩,开出两口斜井,深 160m,遇煤三层。年产煤 5 万余吨。卢沟桥事变后,日寇撕开了合资假面具,公然武力霸占了杨家坨煤矿。
2. 门头沟煤矿
民国九年 ( 1920 年) 建立的中英合办门头沟煤矿,是当时北平最大的煤矿。矿区面积 4658 亩。民国三十年 ( 1941 年) 12 月太平洋战争以后,原中英合办门头沟煤矿被日军占领,实行军事管制。民国三十二年 ( 1943 年) 改为中日合办,但实际上为日本人垄断。日本人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经营不遗余力,英国人经营期间,最高年产量为 43. 80万 t而日本人经营期间达到 55 万 t。
3. 川南工业门头沟矿业所
该矿是日本川南工业株式会社兼并恒昌公司而于 1938 年 9 月成立。恒昌公司原为宏福窑,矿区面积 979 亩。历年产量分别为: 民国二十六年 ( 1937 年) ,3. 5954 万 t民国二十九年 ( 1940 年) ,1. 4016 万 t民国三十一 ( 1942 年) ,11. 6354 万 t。
4. 利丰煤矿公司
公司位于门头沟郝家坊村。民国九年 ( 1920 年) 由中国矿商何荫棠创办。民国二十六年 ( 1937 年) ,日本人川品之白炼瓦公司兼并此矿改为中日合办,资本 50 万元。1940年产量,6. 249 万 t1941 年,14. 46659 万 t1942 年,10. 8386 万 t。北平沦陷期间,日本人在门头沟矿区共设新式矿井 12 处,最高年产量达 200 万 t,历年各矿总产量分别为:1938 年,80 万 t1939 年,29. 90 万 t1940 年,155 万 t1941 年,203 万 t1942 年,189. 9 万 t1943 年,108 万 t1944 年,144 万 t。
5. 大台煤矿
它包括大安山坑和清水涧坑。民国六年 ( 1917 年) ,日本人即派员对其进行调查。1920年获得大安山坑的开采权。1939 年,日本人成立炭所9 处。建厂房、置设备,并架设通至石景山发电厂的输电线路。利用电力开凿大台及清水涧平洞。1942 年,两个平洞分别凿进880m 和 400m,穿煤 13 层,随即正式开采出煤,日产量最高达 1500t 左右。历年产量为:1939 年 10 ~ 12 月,0. 11469 万 t1940 年,4. 1879 万 t1942 年 1 ~ 8 月,3. 1956 万 t。
6. 房山坨里煤矿
1937 年,该矿 被 日 本 人 接收 经 营。 历 年 产 量: 1938 年,10. 0579 万 t1939 年,9. 2469 万 t1940 年,17. 2928 万 t1941 年,19. 3686 万 t1942 年,15. 3323 万 t。
( 三) 民族采煤业发展受挫折
在列强纷纷投资北平煤矿资源的同时,民族资本主义煤业也在努力发展。20 世纪初,平西地区出现了一批民族资本家开办的煤矿企业。门头沟区主要有: 中兴矿、四维公司、宏顺窑、治水公司等。斋堂、板桥和王平村地区有: 斋堂煤矿公司、同兴煤矿、板千煤矿等。房山区有: 伟业煤矿、大丰煤矿、兴宝公司等。此外,还有一批民办的小煤窑。据《中国煤矿》载: 1935 年,京西民窑达 630 余座。煤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交通的发展。清末民初,北京先后修筑了周口店、坨里、门头沟运煤铁路、房山运煤专线以及门头沟公路。20 世纪 20 年代,门头沟区又修建门斋铁路。与此同时,京西煤矿的水运也有所突破。琉璃河镇修码头后,房山区的煤炭,沿大石河顺流而下,可抵达天津。30 年代,由于水量减少及铁路、公路的发达,水路运输失去了作用。
为侵略战争的需要和攫取巨额利润,日本在垄断和掠夺平西煤矿过程中,采用卑劣手段制造平津地区的煤荒,打击中国的民族工业。其做法是: ①实行物资配给,限制民窑生产。日方规定,凡民窑需要的火药、电石和粮食等物品,一律实行配给。②控制铁路运输,设立民窑收煤所,不经批准,采煤不能外运。并强迫众煤窑签署 “宣誓书”,强行收购民窑煤矿。③成立 “四门组合”,统制煤炭销售。日方以低价收购煤炭,又在城内设店高价销售,获取暴利。日方在城里设的 “四门组合”( 即北三门门头沟煤炭统制贩卖公司和南城的门头沟煤炭统制贩卖公司) ,只许自己卖煤,不许他人卖煤。从而形成产运销独家经营的局面。日本人利用这个垄断权制造了 1944 年北平和天津的大煤荒。导致众多工厂、商号歇业,大量民窑关闭破产,大批矿工逃荒、讨饭、饿死街头。正是由于日本的掠夺和垄断,北平工业迅速殖民地化,煤矿业衰退,大多数煤矿企业停办。民办小煤窑急剧减少,仅门头沟区的小煤窑就从 1930 年的 150 余座减少至 50 余座。民族煤业受到沉重打击。
第二,社会对煤炭的需要量急剧增加,为煤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第三,明代统治者把解决燃料问题看作是关系社会安定的大事,采取了一些鼓励开发煤炭的措施。
第四,开采技术进一步完善,为向地层纵深处采掘煤炭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