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光伏发电什么时候纳入新能源政策

拉长的时光
多情的宝贝
2023-02-02 08:01:35

光伏发电什么时候纳入新能源政策

最佳答案
阔达的棉花糖
小巧的水杯
2025-07-09 19:31:23

你好,光伏发电早就纳入新能源政策之中了哦!

国家能源局一般会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出台当年的风光电具体的推动政策,具体可以详细关注。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光伏发电资讯,可以去碳银网看看!

希望能够帮到你!

最新回答
贪玩的河马
迷人的白昼
2025-07-09 19:31:23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为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及时反映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成本下降情况,合理引导新能源向负荷集中地区投资,按期实现平价上网,缓解补贴资金缺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额上网”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千瓦时,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仍然为0.42元/千瓦时。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全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单价:元/千瓦时(含税)

注:1、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2、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3、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法定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4、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标准已经定了,但是广大光伏人还有电站业主依然还有很多问题,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好好解读下。

1、什么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什么是“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指:自家安装的家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一部分用于自家电器的用电消耗,剩余部分卖给国家电网。家用光伏电站发的所有电量,都可以享受国家0.42元/度的补贴,卖电给国家电网的部分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电价回收(分阶梯收费)。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及各地最新燃煤上网电价查询,可以关注:新能源门(公号)进行查询!

1、地面电站

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所发的电按照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进行收购,由于这个电价高于光伏发电成本,更远远高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是国家对光伏发电的一种鼓励性的补贴行为,因此有时候业内也称这个电价为“补贴”。地面电站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那么,标杆电价为多少?你的电站应该执行哪个标准的电价呢?

1.1、如果你的电站在2016年1月1日前备案并在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了,则执行2015年的电价,具体见下图。

1.2、如果你的电站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备案,或者虽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备案了、但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建成并网的,则执行2016年的电价,具体见下图。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2、分布式

2.1、全部自用模式

如果你的分布式电站采用的是全部自用模式,则收益来自节省的电费+补贴。

其中补贴指国家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也有省市出台了地方补贴政策。

2.2、余额上网模式

如果你的分布式电站采用的是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模式,则收益来自节省的电费+补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各地最新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见下图。

注:上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

2.3、全额上网模式

根据发改委政策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因此,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项目的收益请参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来计算。具体可按照上文中的第一部分来算。

全额上网指:自家安装的家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卖给国家电网。全额上网发电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2017年全国各地标杆电价是一类资源区0.65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7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85元/千瓦时。

2、那我们就来算算,明年并网的话,哪种模式更赚钱

以河北一座5.1kW的家用光伏电站为例,每年至少发电6120度。

1)全额上网

电站年收益:

6120度*1.05元/度(0.85电价+0.2河北补贴)=6426元(前3年)

6120度*0.85元/度=5202元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假设一半自用一半上网。

①前三年收益:

Ⅰ补贴收益:3060度*0.62元/度(0.42国家补贴+0.2河北补贴)=1897.2元

Ⅱ节省电费:3060度*0.52元/度(河北居民电价)=1591.2元

Ⅲ卖电收益:3060度*0.97元/度(0.42国家补贴+0.2河北补贴+0.35脱硫燃煤电价)=2968.2元

即,前三年收益为1897.2+1591.2+2968.2=6456.6元

②后三年收益:

Ⅰ补贴收益:3060度*0.42元/度=1285.2元

Ⅱ节省电费:3060度*0.52元/度=1591.2元

Ⅲ余电上网部分:3060度*0.77元/度(0.42+0.35)=2356.2元

即,后三年收益为1285.2+1591.2+2356.2=5232.6元

对比就能发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前三年收益为6456.6元,之后收益为5232.6元。均比全额上网高出一点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节省的电费并不是到手的收益,而是指少花的钱。因此,单纯比较拿到手的钱的话,还是全额上网模式会多一些。

什么时间并网的人执行2017年标准?6.30是什么意思?跟我有关吗?

2016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项目,并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的项目,才能执行2016年的补贴标准;而2017年1月1日后备案的项目,不管是当年什么时候建设完成并网,都执行2017年的补贴标准。所以家用光伏电站、或者是小型分布式项目的业主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于“6.30”这个时间节点。此前曾有服务商问过小编:我的业主也是在6月30日前并网的,怎么执行的不是去年的补贴标准而是今年的呢?那就是因为业主的项目是今年才进入备案程序,而不是上一年12月31日备案的,所以只能执行今年的补贴标准了。通知中还提到一点,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如果每年都调整,那标杆电价逐年下调是必然趋势。2017年比2016年低了0.13-0.15元/度。2018年可能会更低,虽然一度才一毛多,但累计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

清秀的帽子
忧郁的画板
2025-07-09 19:31:23
辽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_时事新闻

时事热点

2022-09-06

关注查看更多高考热点/报考资讯/院校信息

关注

光伏发电是一种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伏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技术。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件组成。太阳能电池串联后,可以封装保护成大面积太阳能电池组件,配合功率控制器等部件组成光伏发电装置。以下是辽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仅供参考。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在加大。

自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

基于对国家层面法律政策的调研,结合近期项目经验,我们对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和补贴标准梳理如下。

一、电价补贴政策概述

我国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法规政策方面,两类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对于集中式光伏发电,我国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三类资源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9元、0.95元和1元(不排除地方政府为鼓励光伏发电制定高于标杆电价的上网电价标准,高出部分一般由省级财政承担)。电网企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的部分,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我国实行电力全额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给电网企业,再从电网企业划转给发电企业。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剩余自用电量由电网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购买企业。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无需缴纳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费,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等相关并网服务费。

二、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

年初,国家能源局通常在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上一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情况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当年光伏发电实施计划(如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将规定各地区新开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规模,规模内项目有资格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发电申请电价补贴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三、集中式光伏发电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补贴范围:1)电网企业购买可再生能源电的成本高于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或bi等竞争手段确定的上网电价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电价计算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原则上按季拨付,年底结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购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对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并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由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而是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四、分布式发电

根据《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归档;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完成并网验收等并网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当地电网提出申请企业,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补贴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度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企业。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照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典型地区的实际操作

根据我们在光伏项目并购领域的项目经验。答:我们在此选取内蒙古、河北、辽宁三个地区进行对比,说明光伏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

内蒙古

内蒙古太阳能资源丰富,光伏项目投资竞争比较激烈。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每年年底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编制下一年度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该计划中的太阳能电站必须是已备案并取得电网审查意见的项目企业接入系统。纳入国家年度建设实施计划的太阳能电站备案项目,在完成土地、环保、节能、安全、规划、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后,应尽快开工建设。太阳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取得自治区能源局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审查意见后,方可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适用国家发布的光伏项目补贴标准。

河北省

根据我们在河北省的项目经验以及与河北省能源局的沟通,河北省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流程与内蒙古并不完全相同。一般光伏项目是纳入建设实施计划后才备案的。已备案的项目应及时建成投产并组织验收,作为安排并网补贴计划的重要依据。具体补贴标准为:

1.集中式光伏发电按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销售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申请电价补贴。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以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基础,每千瓦时补贴0.3元。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补助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补助0.1元;自生产之日起实施3年;

2.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42元

4.项目已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已按程序完成立项、系统集成和关键设备招标,当地电网企业给出同意并网意见;

5.该项目通过验收后已正式投产,运行正常。以及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统一电价补贴标准,即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0.3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按照年均下降10%确定补贴标准。根据我们与辽宁省发改委的沟通,辽宁省可能会在“十三五”实施新的电价补贴政策,但新政策仍在制定过程中。

五、近期电价相关主要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

1.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2.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

3.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从有利于节能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24日)

1.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

2.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

3.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4.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

1.拟选择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6省市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

2.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3.推荐用户侧参与现货市场结算。统筹开展中长期、现货与辅助服务交易。做好本地市场与首间市场的衔接。

(四)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

1.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对《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1年8月31日)

1.明确了辅助服务的定义和分类、提供与调用、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

1.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3.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

1.有序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2.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3.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4.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

1.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

2.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3.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

1.坚持并优化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实现回收抽水、发电的运行成本。完善容量电价核定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健全抽水蓄能电站费用分摊疏导方式。建立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的机制;建立相关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容量电费在多个省级电网的分摊方式;完善容量电费在特定电源和电力系统间的分摊方式。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1.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参与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2.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改革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1.优化峰谷电价机制,系统缝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2.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3.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和丰枯电价机制。

4.明确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

(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

1.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

2.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不含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

3.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

4.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

1.售电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协商交易或集中交易。

2.按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有关规定,承担与年售电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

阅读全文

高考备考专题

自由的蓝天
腼腆的河马
2025-07-09 19:31:23
第一条 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电费结算行为,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包括地方电网、增量配网)按照购售电合同开展的电费结算。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承担代收代付电费职责的,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发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符合许可豁免条件,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电网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或供电类),从事输电或供电业务的企业,包括增量配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是指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就购售电业务相关的电量计量、电费确认、发票开具和资金收付等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 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利用电费结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本办法对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电费结算要求

第六条 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签订购售电合同,未签订购售电合同的,不得进行电费结算。

第七条 电网企业代理优先用电用户的年度、月度、月内(多日)省内及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需签订购售电合同。

第八条 电费结算有关事项应当在购售电合同中予以明确,包括但不限于:计量装置及其设置,上网电量的抄录、计算、核对和确认,上网电费的计算、核对、修正和确认,基准电价、市场交易电价、超低排放电价、环保电价等各类价格水平,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上网电费发票开具,上网电费支付方式,发电企业收款账号,以及违约处理等。

第九条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上网电量计量装置,确保计费电量真实、准确。

第十条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市场规则,不得自行变更电价水平或电价机制进行电费结算。

第十一条 电费结算原则上以月度为周期(结算周期应当为每个自然月)。新建发电机组调试电费自并网运行后以月为周期进行结算。燃煤发电企业超低排放电费原则上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结算,电网企业自收到环保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燃煤电厂兑现电价加价资金。

发嗲的汉堡
淡定的衬衫
2025-07-09 19:31:23
国家发改委新能源补贴20.23亿 光伏补贴3元/KWH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发布

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和金额、电价附加配额交易、电费结算和监管要求等事项。

《通知》规定,此次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以及纳入补贴范围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发电项目为148个,装机容量569.72万千瓦,上网电量77.21亿千瓦时,补贴金额19.54亿元(含税,下同)。其中,风电项目102个,装机容量499.96万千瓦,上网电量59.16亿千瓦时,补贴金额13.82亿元;生物质能发电项目43个,装机容量69.62万千瓦,上网电量18.04亿千瓦时,补贴金额4.6亿元;太阳能发电项目3个,装机容量0.14万千瓦,上网电量0.01亿千瓦时,补贴金额0.03亿元。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中,进行临时电价补贴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9个,装机容量47.6万千瓦,上网电量10.86亿千瓦时,临时补贴标准0.1元/千瓦时,补贴金额1.09亿元。纳入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10个,总装机容量0.69万千瓦,补贴金额0.2亿元。纳入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82个,补贴金额0.48亿元。以上各项合计补贴金额为20.23亿元。

关于电价附加配额交易,《通知》明确,对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不足以支付本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省级电网企业,按照短缺资金金额颁发同等额度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证,以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配额卖方向买方出售配额证,配额买方应在收到配额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额度将款项汇入卖方账户,完成交易。

据了解,此次电价附加配额交易涉及24个省级电网企业,交易金额合计8.73亿元。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电价附加存在资金缺口的省级电网企业有12个,分别是山东、冀北、冀南、蒙西、蒙东、黑龙江、吉林、福建、新疆、宁夏、甘肃、西藏,这些省级电网企业需要通过配额交易调入其他省级电网企业的电价附加结余资金来弥补资金缺口。

《通知》要求,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电价附加有结余的省级电网企业,要在《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要结清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电价附加存在资金缺口的12个地区的电网企业,要在配额交易完成10个工作日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清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对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电价附加补贴,由所在省(区)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配额交易完成后,电价附加有结余的省级电网企业,对已纳入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月结算电费,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从电价附加中支付。各省级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继续单独记账,余缺逐期滚存。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各区域和城市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配额交易、电费和补贴结算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电费结算行为,确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坚定的中心
美丽的板栗
2025-07-09 19:31:23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已达到38.3%,其替代作用日益突显。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19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至7.5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笨笨的玫瑰
追寻的溪流
2025-07-09 19:31:23
1、企业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应通过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首页(www.nea.gov.cn)的“在线办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提示,按顺序完成“前期工作”、“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目录申报”等页面的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工作;已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和填报项目信息的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项目相关信息;自然人分布式发电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申报电价补贴,无需个人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补贴目录申报,一定要取得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第一步: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

注意:务必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切记切记!

第二步:点击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步:账号注册。

记住网页下方的技术服务电话,后面会有用处。

注册信息提交以后,一定要拨打上面的技术服务电话,请求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电话通知,就可以登录了。

第四步:信息填报。

需要先将项目前期信息填报,提交后,才可以继续填报项目信息

第五步:目录申请。

项目并网验收后,拿到电网公司的并网意见单,才可以填报补贴目录申请

2、信息中心形式校验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省(区、市)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上的校验,并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提供指导和服务。

3、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校验的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附 1)。

对完成在线初审的项目,项目业主按照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要求,将申报工作所需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本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最终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并提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分布式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4、补助目录申报审核要点

对于已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的风电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需经能源主管部门确认进入风电核准计划、年度开发方案或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名单后,由信息中心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企业方可进行在线信息填报。

各级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重点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并网时间是否符合本次目录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 号)要求,完整填报建成后的月度运营信息,并上传电费结算单、结算发票等,便于确认并网建成时间,加快补助目录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