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1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
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二、第二百五十二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三、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四、第二百五十五条修改为:“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五、第二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井下。
“(三)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四)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
“(五)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
六、第二百五十七条修改为:“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七、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使用中的钻孔,应当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资料和实施负责人的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八、第二百五十九条修改为:“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确定。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九、第二百六十条修改为:“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探水线的位置。”
十、第二百六十一条修改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十一、第二百六十二条修改为:“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十二、第二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并执行本规程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十三、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
十四、第二百六十五条修改为:“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
十五、第二百六十六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十六、第二百六十七条修改为:“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如物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十七、第二百六十八条修改为:“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掘进和采煤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待彻底疏放水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
十八、第二百六十九条修改为:“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十九、第二百七十条修改为:“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用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测,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
“上述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十、第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二十一、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
二十二、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删除本条第四款。
二十三、第二百七十五条修改为:“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二十四、第二百七十七条修改为:“立井基岩段施工时,对含水层数多、含水层段又较集中的地段,应当采用地面预注浆。含水层数少或含水层数分散的地段,应当在工作面进行预注浆,并短探、短注、短掘。”
二十五、第二百七十八条修改为:“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排水能力充足。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二十六、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二十七、第二百八十二条修改为:“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二十八、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当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应当在进入采区施工前完成。在永久排水系统完成前,井底附近应当先设置具有足够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二十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修改为:“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三十、第二百八十五条修改为:“矿井应当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加强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作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四款:“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全部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采用井下钻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并确保探放水的效果。”
三十一、第二百八十六条修改为:“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三十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修改为:“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十三、第二百八十八条修改为:“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三十四、第二百八十九条修改为:“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三十五、第二百九十条修改为:“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三十六、第二百九十一条修改为:“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三十七、第二百九十二条修改为:“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最底部,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十八、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三十九、第二百九十四条修改为:“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排水过程中,应当定时观测排水量、水位和观测孔水位,并由矿山救护队随时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本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规程》全文请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法律法规标准”下“部门规章”下“煤矿”下载。
其实条条都是重点,关系人命啊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五条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十二条 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三条 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
(三)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
(四)排土工程平面图。
(五)运输系统图。
(六)输配电系统图。
(七)通信系统图。
(八)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九)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十)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2、采煤方法种类很多,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使用的采煤方法,总的划分为壁式和柱式两大类。这两种不同类型的采煤方法,无论从采煤系统,还是回采工艺都有很大的区别。
3、根据不同的矿山地质及技术条件,可有不同的采煤系统与采煤工艺相配合,从而构成多种多样的采煤方法。如在不同的地质及技术条件下,可以采用长壁采煤法、柱式采煤法或其他采煤法,而长壁与柱式采煤法在采煤系统与采煤工艺方面差别很大。由此可以认为:采煤方法就是采煤工艺和回采巷道布置两部分组成。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分别修改了第四条。第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一百一十九条,分别做了相应的修改。
建立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健全防突支术管理和培训制度。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川煤矿地质条件非常复杂,瓦斯赋存较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众多,建议你到原重庆煤校(现重庆工程职业技能学院)网站上查询一下,可以到该校购买一些专业书籍,可能更加切合你的四川地域煤矿特点。入门级别的应该特多,因为煤炭院校就是从入门级别培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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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不要上一些盗版二道贩子的当,一些不良商人会推销盗版书籍,其中因印刷问题,技术数据有的是错的,会害人不浅的。
2011年最新煤矿图书目录
名 称 价 格 册数 出 版 社
1、《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修订版(修订39条) 22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2011年修订 100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
3、《煤矿安全规程》释义(防治水部分)2011年修订 16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
4、《煤矿三大规程及相关法规500问》 58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
5、《煤矿物资手册》平装版 732元 10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6、《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宣贯教育片光盘 320元 一张 煤炭音像出版社
7、《选矿知识600问》 89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8、《最新煤质分析应用技术指南》 298元 1册 中国标准出版社
9、《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2010新版) 780元 3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0、《2010年煤矿调度工作应用指南》 298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1、《2011现代采矿手册》 290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12、《最新矿井灾害防治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3、《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845元 10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14、《矿井反风技术与反风演习及矿井反风案例分析应用手册》 1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5、《煤炭建设工程定额》 1080元 13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6、《煤矿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岩层控制与工艺参数优选》 298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17、《煤矿通风安全量化分析与分区安全管理》 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8、《煤矿瓦斯防治理论与工程应用》 350元 1册 矿业大学出版社
19、《煤矿机械检修工艺手册》 26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0、《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与违法责任》 198元 1册 矿业大学出版社
21、《新编煤矿矿井设计手册》 190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2、《采矿工程设计手册》 580元 3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3、《矿山井巷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手册》 148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24、《矿山固定设备选型手册》 400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25、《选煤工艺设计实用技术手册》 32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6、《新编矿山采矿设计手册》 2680元 10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27、《液压支架控制技术》 65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8、《综采技术手册》 490元 2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9、《土建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与基础定额第二版)》 320元 1册 中国建筑出版社
30、《采矿手册》 927元 7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31、《露天采矿技术手册》 280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32、《最新采矿工程案例》 280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33、《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对照及专家解读2011版 1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4、《钻井施工手册》 2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5、《高效综合机械化采煤成套装备技术》 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6、《煤矿瓦斯防治技术与工程实践》 15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7、《煤矿瓦斯地质技术手册》 28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8、《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398元 2册 中国建筑出版社
39、《煤矿放顶煤液压支架与综采放顶煤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0、《最新中国煤炭性质分类和利用(第二版)》 286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1、《矿山采矿实用技术手册》 398元 9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42、《煤矿液压支架控制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3、《露天矿开采新技术与设备选型维修保养技术手册》 600元 2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名 称 定 价 册数 出 版 社
44、《煤矿通风综合技术手册》 980元 4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5、《煤矿防治水综合技术手册》 980元 4册 煤矿技术出版社
46、《煤矿机电工程师技术手册》 698元 2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7、《中国采矿设备手册》 560元 2册 科学出版社
48、《煤矿电工实用手册》 980元 4册 煤矿科技出版社
49、《爆破手册》 656元 2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50、《新编煤矿安全管理实务全书》 698元 2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51、《煤巷锚杆支护理论与成套技术》 286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52、《综采工作面搬家安装手册》 11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54、《最新采矿工程案例》 280元 1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55、《煤矿企业会计核算(第二版)》 26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56、《注册安全工程师手册》 385元 1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
57、《煤炭建设工法汇编》 12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58、爆破工程师手册 188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59、通风瓦斯常用数据测量手册 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60、《冻结法凿井施工技术应用与管理(精)》 36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61、《最新公文写作规范技巧与范例大全》 360元 1册 人民日报出版社
62、《煤炭标准汇编》 176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63、《选矿工程师手册》 498 2册
6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对照及图解》 567元 2册
65、《煤矿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标准化技术规范》 780元 3册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66、《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原理、方法、与实例》 98元 1册
6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68、《煤矿监控技术装备与标准》 350元 3册
69、《煤矿企业会计核算(第二版)》 260元 1册
70、《煤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71、《矿井测量技术手册》 198元 1册
72、《岩巷工程施工—掘进工程》 380元 1册
7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强制规范与工作指南》 278元 1册
74、《矿井热动力灾害防治技术手册》 298元 1册
75、《新编煤矿支护手册》 720元 2册
煤矿单行本图书目录
1、《煤矿工人一二三四安全规约》 26元 1册 矿业大学出版社
2、《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执行说明》 3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释义 25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3-2010》 29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5、《矿井采掘作业规程编制》 32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6、《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5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7、《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用措施》 21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8、《煤炭矿井制图标准》 13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9、《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 12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0、《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 12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1、《煤炭矿井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29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2、《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38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3、《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592--2010 26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4、《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 25元 1册 中国计划出版社
15、《通风瓦斯常用数据测量手册》 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6、《煤矿新工人岗位安全培训读本》 26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7、《煤矿岗位作业安全风险预控》 8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8、《煤矿班组建设与管理》 9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19、《煤质及化验知识问答(第二版)》 38元 1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采矿知识500问》 98元 1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
21、《煤矿水害防治技术》 48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2、《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6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3、《煤矿安全生产和个体防护培训实用手册》 36元 1册 煤炭出版社
24、《水文地球物理测井方法与应用》 5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5、《煤矿安全人性化管理》 20元 1册 煤炭工业出版社
26、《煤炭企业班组管理实践》 48元 1册 中国经济出版社
27、《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5.8元 1册
28、《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专家解读(2011) 18元 1册
2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 36元 1册
30、《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学习与执行100问》 12元 1册
31、《煤矿防治水规定》 12元 1册
32、《煤矿防治水知识培训教材 》 19 元 1册
33、《矿井水害防治实用措施》 2011版 12元 1册
34、《白国周班组管理六法十八解》 22.8元 1册
35、《白国周班组管理六法实践应用学习读本》 28元 1册
36、《煤矿“一通三防”知识1000问》 28元 1册
37、《煤质及化验知识问答(第二版)》 32元 1册
38、《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 25.8元 1册
39、《煤矿职工安全教育手册》 28元 1册
40、《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读本》 12元 1册
41、《煤矿工人反习惯性蚊帐学习必读》 15元 1册
42、《煤矿工人入井安全作业必读》 10元 1册
43、《矿长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必读》 28元 1册
44、《煤矿井下常见不安全行为图册》 12元 1册
45、《矿工井下避险与救护训练》 15元 1册
46、《煤矿建设安全规定》 20元 1册
47、《班组安全管理百问百答》 10元 1册
48、《班组安全建设100法》 15元 1册
49、《班组长安全文化手册》 10元 1册
50、《煤矿现场创伤急救技术》 20元 1册
51、《班前会一日一题学习必读 》 18元 1册
5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示范操作必读》 10元 1册
53、《“手指口述”工作法与形象化工艺流程》 48元 1册
54、《煤矿生产一线岗位安全必知必会必禁知识》 18元 1册
55、《班前会一周一案学习必读——52起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18元 1册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煤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修订)》 1册 25元
《煤炭建设工程定额》 13册 1080元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表格对照及图解》 2册 567元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册 398元
《煤炭建设工法汇编》 1册 120元
《煤矿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标准化技术规范》 3册 780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3-2010》 1册 29元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 1册 25元
《煤炭设备工程监理规程》 1册 20元
《煤炭地质工程监理规程》 1册 20元
《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概算指标NB/T51 001-2011》 1册 25元
《冲击地压理论与技术》 1册 31元
《高可靠性带式输送、提升及控制》 1册 40元
《高效综合机械化采煤成套装备技术》 1册 98元
《综合机械化掘进成套设备》 1册 39元
《矿井通风、排水及压风设备》 1册 46元
《煤矿通信与信息化》 1册 36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强制规范与工作指南》 1册 278元
《煤炭资源勘查评价规范》 1册 18元
《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 1册 30元
《煤炭地质勘查钻孔质量标准 》 1册 30元
《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册 18元
《工程地质钻探标准 》 1册 20元
《测量工程师技术手册》 1册 298元
《矿井测量技术手册》 1册 198元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考核教材(新大纲 新考标版》 1册 58元
《煤矿职工防治水专项培训教材(2011新编版》 1册 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