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弃光电量的方法
一是优化新能源开发建设布局。严格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尤其是在新疆、甘肃等三北地区。避免加重了存量项目运行困难,适当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不弃风和不弃光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二是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西南地区弃水问题。利用贵州送广东减送临时腾出的空间以及通过水火置换、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组织云南增送广东电量;加快四川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上半年川电外送500千伏第三通道已经投运,第四通道也在进一步推进中。今年上半年,西南地区弃水情况有所好转。
三是优化可再生能源系统调度运行。国家电网公司加大调控力度,充分发挥调度作用,实施全网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大电网的作用,跨区域安排旋转备用容量和火电开机方式,深度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南方电网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开展流域梯级、跨流域协调调度,这个也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内蒙古电力公司也积极研究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技术特性,强化实时调度。
四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监测评价制度。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明确了各地区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另外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各地没有达到保障收购小时数要求的,在规模上要加以控制。
五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机制。指导内蒙古等地区扩大本地就近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并扩大直接交易。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扩大风电清洁取暖规模,目前已安排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我们也在做一个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另外,在河北、吉林等地区开展风电制氢示范工程。
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Article 2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Law, "regenerable energies" refers to non-fossil energies, such as wind energy, solar energy, hydroenergy, bioenergy, geothermal energy and ocean energy,
(一)对于能源主管部门
1、 加强风电发展规划管理,科学有序地进行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1)不管是什么能源,只要它的开发利用主要以转换成电能为基本形态的,其发展规划均应作为电源规划纳入电力发展总体规划,风能发电也是如此。
(2)风电发展要贯彻“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
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技术研究和储备。
2、 加强市场监管
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力市场的监管,重点监测各省(区)风电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掌握风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督促解决弃风限电问题。
3、 运用经济办法调动有调峰能力电厂调峰的积极性,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补偿机制,深入挖掘系统调峰能力,不断提高本地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
4、 建议国家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如何促进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健康、持续发展”,包括深入探讨“保障性收购政策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关系、强制性标杆电价政策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关系”。
答:通过市场购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1)省级电网企业和省属地方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对经营区内各承担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进行...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承担组织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组织调度运行部门和交易机构等,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域输送和各类市场交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21年1月底前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报送2020年本经营区及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
三、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协调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和跨省跨区交易,对监管区域内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情况等开展监管。各派出机构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监管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将加强跟踪监测,计划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督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研究提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初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