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1年或将全面取消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的比重已达到38.3%,其替代作用日益突显。而根据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19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至7.5亿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装机3.54亿千瓦(抽水蓄能为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93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8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995万千瓦。
不过,根据中电联最新发布的数据,2019年1月份-8月份,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为1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同比大幅下降54.7%。在业界看来,导致这一局面主要因为2019年度光伏补贴政策的改变,以及由此导致的政策推出时间延迟,而其中根源问题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国家补贴的 历史 使命似乎也已完成。
事实上,此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就曾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包含其中尚未明确)。
以光伏为例,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2020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即将进入意见征求阶段,而鉴于此,业界推测,2020年大概率将成为我国光伏电站(户用待定)享受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按照相关办法,2012年以来,财政部累计安排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超过45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866亿元。
财政部介绍,一方面,对于新增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计2076万千瓦平价上网项目名单;二是调控优化发展速度,加大竞争配置力度,明确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通过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的项目,有效降低新建项目补贴强度。三是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补贴强度降低的政策措施,新建陆上风电2019年和2020年的最低指导价已经分别下降到每千瓦时0.34元和每千瓦时0.29元,在局部地区已经低于煤电标杆电价;新建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的指导价已经下降到每千瓦时0.4元,通过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可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新增规模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缓解补贴缺口扩大趋势。
另一方面,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拟放开目录管理,由电网企业确认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简化拨付流程;二是通过“绿证”交易和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减少补贴需求;三是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收入。通过上述措施,可逐步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
我非常认可国家进行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行动,但要想大规模普及,不仅要考虑到清洁能源大规模项目所铺设的人力技术和资源成本。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扶持也必须要尽快跟上。
对于清洁能源的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可以促进民生生活的秩序和空气的良好,也能够保障我国的现有生活和未来发展。但在现阶段还有更多的技术难关仍需解决和突破,这也是值得注意和考虑的。
可清洁能源的使用将会造福人民群众,并减少环境污染。
我们本身和自身的环境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通过可清洁能源不仅可以替代燃料燃烧可能产生的有害废物,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家园,从而避免未来产生极端的频繁灾害天气对生活和出行造成影响。因此清洁环保能源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未来国家之间的能源使用甚至外太空的能源使用技术而言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前景方向。
许多可再生发电项目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影响了发电技术的运行和改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相关的阻力和问题比如说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这些清洁项目虽然不会产生污染,但其发电规模和其发电设备会受到地理环境以及天气周期的影响,对于维持地区的长久和稳定发电而言,其实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目前类似诸如核能以及其他的清洁煤发电项目,也受到了国家的关注和行业的研究。
针对可清洁能源的市场推进和研发,相关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有待完善。
要想真正的促进替代行动的落实和到位,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扶持规定也是有待完善的。针对于某些企业的研发和分析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派遣相应的科研人员进行辅助帮助,可以更好的推进这类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落地。
大力推行可替代能源,也就是说传统的资源将逐渐被替代,能源的结构将逐渐被改变,这是未来发展的最理想的状态,只是说现在是作为一个未来的趋势去推行,不代表现在立马就会推行,前景肯定是有,但难度肯定也不低。
有前景是说传统的资源就是被誉为现代工业发展的三大支柱,石油,天然气,煤炭,这都是不可再生资源。虽然按照现在地球的储量,你现在人类工业发展的速度以及生活的使用强度上来看,再用个两三百年应该是不成太大的问题,但是人们不能真的等到那时候才考虑去更改能源结构啊,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所以现在世界上主要的大国以及发达国家肯定会考虑去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逐渐更新自己的能源结构,大的趋势在这肯定有前景。
有困难并且难度相当不小,是因为传统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成为工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并不是说别的能源就不能用。比如说氢气人们电解水就可以制造氢气,它就可以作为一种燃料,那为什么没有把它作为主要燃料呢?因为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三种能源是保存最为实用环境,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就不说什么其他的新能源,现有的能源体系里面也存在一些可以作为燃料的能源,只不过它在制备保存安全性,使用条件要求等方面存在着较高的要求,不利于低成本的大范围的推广,自然就没有把它作为主要的燃料了。
那人们想真正实现能源结构的更替,去推行更多可替代的可再生能源,这是必然要涉及到一个能源使用模式的问题。现有的能源里面也存在一些可以作为燃料的东西,要让他们的成本更低,安全性更好,使用范围更加广泛,这个需要技术上的突破,不计代价的去推这个东西,结果肯定是失败的。因为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经济发展的需要就是低成本的可控性比较高的能源。
十二五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提高到4.5%,年增长率要达到20%,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的产值要达到4.5
万亿元。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位均出台了支持政策。
北京市政策
12 层以下必须安装太阳能,否则楼盘不予验收。
天津市政策
民用建筑领域推广太阳能系统,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河北省政策
高层建筑或将规模化推广, 政府扶持大量化安装太阳能。
山西省政策
组建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市政拨款1.5 亿为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节能的专项经费。
内蒙古政策
推动五位一体计划,将被动式太阳能暖房、日光温室、沼气池、太阳能暖圈、与厕所进行整体建设。
辽宁省
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包括电价补贴标准和省市负担比例。
吉林省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能源增值税,能源补贴税,能源设备进口关税和能源企业所得税。
黑龙江
2010 年至2020 年,哈尔滨市将新建59 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新型能源项目,计划总投资452.7 亿。
上海市
根据2012 年补贴标准,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建筑物光电一体化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适用补贴。
江苏省
推行农村开展“百乡千村万台太阳能热水工程”,选取新建大型楼盘,高标准应用太阳能。
浙江省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提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
福建省
采取减免增值税、投资补助、鼓励联网、互通余缺、多余收购。
江西省
在城区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并建设太阳能空调制冷示范工程。
山东省
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12 层以下居住建筑要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
河南省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
湖北省
新建12 层及以下热水需求建筑,以及政府机关和投资的建筑、新农村建设中的居住用房等建筑工程。
湖南省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及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优先安排绿色生态城区、绿色重点城镇项目。
广东省
新建12 层以下住宅建筑,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通过专家评审列入示范项目后即可得到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补贴。
海南省
对列入省新能源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给予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000 万元。
重庆市
重庆市财政局、市建委决定今年和明年共拿出5000 万元,用于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
四川省
对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建设中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高耗能建筑的建设和节能改造时强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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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元年,随着经济的修复,货币与财政政策将回归常态,关键看点在于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以及产业、区域和人口领域的政策红利。
摘要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货币政策最宽松时点已过,宏观流动性收紧预期提升,货币政策将逐步回归疫情前的“稳健中性”。伴随国内经济修复,疫情期间的宽松政策将陆续退出,货币政策将发挥“跨周期调节”功能,预测2021年社融、信贷规模分别下降至34万亿和18.6万亿,M2增速回落至8.6%左右。财政政策亦将回归常态化,2021年财政支出将明显收缩,赤字率或回归3%~3.5%左右,专项债规模适当调减至3.6万亿。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一方面,继续落实对内改革:1)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首批转板的精选层公司有望于2021下半年登陆科创板或创业板,有望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事宜稳步推进,或形成“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的“有限差异”市场结构。 2)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多元化上市条件日益丰富,IPO将保持相对平稳偏快的节奏。 3)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随着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包括“面值退市”在内的市场化退市方式,将逐渐取代过往以盈利为主要标准的退市机制成为主流。 4)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T+0”交易或从上证50开始试点,推动提升价格发现效率;衍生品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扩大对外开放,重点包括推动RCEP协议的早日生效实施,加快海南自贸区建设;继续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开放,扩大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提高全行业开放水平。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1)为落实要素市场改革与城镇化建设,户籍、土地、 社会 保障等领域制度将不断突破。2)为破解人口红利困局,将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三孩及多孩政策有望全面放开;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给予多孩家庭减税的政策;加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提高人口质量,加速“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
目录
1. 货币与财政:大潮将退的2021年
1.1.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
1.2. 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2.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
2.1. 对内改革:开启新征程
2.1.1.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2.1.2. 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2.1.3. 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2.1.4. 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2.2. 对外开放:资本全球化的新篇章
2.2.1. 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
2.2.2. 更加包容的资本制度
3. 产业政策升级:创新驱动,安全先行
3.1. 国防安全:军工改革助力高景气
3.2. 能源安全:供需两端优化消费结构
3.3. 科技 安全:国产替代新格局
3.3.1. 半导体:技术与需求共同催化
3.3.2. 网络安全:信息长城保驾护航
4.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4.1. 要素市场改革,打造新型城镇化
4.2. 生育携手养老,破解人口红利困局
1 货币与财政:大潮将退的2021年
1.1. 货币政策:稳健中性
2020年货币政策回顾:跨周期调节,稳增长与防风险两手抓。 近年来,央行建立起以“M2和社融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为核心的货币政策导向。为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央行先后推出包括3次降准、增加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出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在内的一系列“跨周期调节”政策措施。从实施节奏与效果来看:1)2020年2-4月是疫情冲击阶段,央行以保就业为首要目标,通过净投放和小幅降息等操作,推动M2与社融增速大幅上行;2)5月之后为经济修复阶段,央行通过MLF、TMLF等工具对冲投放过多的再贷款再贴现,社融、M2增速处于高位。
从政策基调来看,货币政策最宽松时点已过,宏观流动性收紧预期提升。 不同于疫情爆发后政治局会议连续4个月提及货币政策,7月政治局会议对货币政策重新定调为“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10月易纲行长在2020金融街论坛讲话上提到“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 总体上,货币政策将逐步回归疫情前的“稳健中性”。
2021年货币政策展望:随着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货币政策将为经济持续修复预留空 间。 我们认为,2021年货币政策趋于边际收紧,在经济增速因低基数而走高的阶段进行预调。具体来看,我们预测2021年社融规模将在34万亿左右,增速放缓至12%;信贷亦边际放缓,同比下降至18.6万亿;预测M2增速将回落至8.6%左右。将M2、社融信贷增速下压至与2021下半年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的水平,从而货币政策重新回到中长期趋于中性的导向。同时,考虑到2021年货币政策基调回归中性,政策工具将逐步退出,不会进行降准、降息等宽松操作。
1.2. 财政政策:回归常态
2020年财政政策回顾:应对外生 性冲击下的非常规扩张。 尽管受到疫情冲击,经济增长显著承压,财政支出仍较好做到了“合理扩张但不过度”,充分考量了短期稳增长与中长期债务风险相匹配。总体上,2020年财政政策有三点核心增量:一是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率由2019年的2.8%提高到不低于3.6%;二是1万亿的抗疫特别国债;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从2019年的2.15万亿上升到2020年的3.75万亿。
展望2021年,伴随国内经济修复,疫情期间的宽松政策将陆续退出,财政政策亦将回归常态化。 具体地,财政支出将明显收缩,赤字率或回归3%~3.5%左右,专项债规模适当调减至3.6万亿。此外,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确保“六保”、“六稳”的落实。
2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循序渐进
2020年回顾: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 1)科创板坚守战略定位, IPO节奏稳步提升。其中,科创板年内新增上市公司125家,较2019年新增55家。2)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放开借壳上市与再融资限制。3)新三板精选层落地,首批32家公司于7月挂牌交易。 总体上,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精选层的板块定位明晰,在发行、上市、信披、交易以及退市等制度上均有差异化安排,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
2021年,资本市场结构进1程展望:)精选层转板,2)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第一,精选层公司登陆。 根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新三板精选层公司挂牌一年以上,符合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我们认为,精选层公司有望于2021年下半年登陆,首批转板的公司数量或达30家。随着转板机制的落实,将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渠道,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第二,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事宜稳步开展。 2020年10月,监管层披露筹划基础制度改革,拟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并重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IPO。事实上,深交所主板长期缺乏发行融资功能,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和监管要求亦逐渐趋同。我们认为,随着合并事宜的推动,届时或形成“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的“有限差异”市场结构。
2.1.2. 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展望2021年,注册制有望全面推进。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国七条”),要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从海外经验来看,部分IPO时亏损或微利的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审核并在日后成为资本巨擘,注册制为美国及中国香港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我们认为,2021年,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推进,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条件日趋成熟。从发行端来看,整体将保持相对平稳偏快的节奏。我们预估,2021年IPO数量维持在每周6-10家,平均一年300-400家之间,累计发行规模在3000-4000亿附近。
2.1.3. 优化退市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0年,资本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退市节奏显著提速。 年初以来,A股市场已经先后有包括神州长城、华业资本等在内的15家公司被摘牌。不过,横向比较来看,A股退市力度仍有提升空间。以港股为例,截至11月18日累计上市公司数量达2935家,退市数量395家,占比达13.5%;而A股公司退市比例仅3.1%。究其原因,在于A股的审批/核准制度下,IPO行政审批制不仅门槛高、程序冗长,而且排队等待时间一般需要2~3年甚至更长,IPO成本高企,“保壳”意愿与动力极强。
我们认为,2021年A股退市机制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迎来转型升级契机。 监管方面,“国七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具体来看,一方面,严格退市监管,通过行政力量出清违法违规公司;另一方面,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伴随监管体系的不断重塑,有望提升优质龙头的示范效应,推动形成“有进有出”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 稳定发展。在新证券法+注册制的市场环境下,包括“面值退市”在内的市场化退市方式,有望逐渐取代过往以盈利为主要标准的退市机制成为主流。
2.1.4. 交易制度推陈出新
2020年,A股交易机制不断突破。1)创业板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具体来看,创业板注册制下,新上市企业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之前的10%放宽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我们认为,涨跌幅限制的放宽,可以提升创业板交易流动性。2)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纳入两融标的。 涨跌幅与融券机制的改革,能够高效驱动市场价格发现,丰富机构的多元交易策略,引导长线资金入市,推动交易机制与国际接轨。
2020年,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开放格局,由点到面,海南就是先驱者。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致力于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六大领域自由便利。我们认为,下一步将逐步推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安排、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等。除此之外,国际贸易合作正逐步推进。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落地。RCEP的签署意味着全球贸易三足鼎立格局大幕开启,东盟十国携手中、日、韩、澳、新五国推动区域内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削减,进而建立统一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中日首次达成贸易协定,双边贸易自由度将显著提升。下一步,我国将在RCEP的基础上,推动协议的早日生效实施,深入更加实质的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并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协议的签订。
2.2.2. 更加包容的资本制度
2020年以来,监管层着力落实金融开放11条,推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9项举措,形成更全方位、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局面。尤其是,在外资机构设立与资金引入方面,开放的力度正逐步提升。
第一,外资机构加快布局中国金融业务。 1)2020年新增金元统一、瑞信方正、高盛高华、星展证券、大和证券、意才证券等6家外资控股券商。2)首家外资全资控股公募基金贝莱德获批设立;另外,范达基金、联博基金等已递交外资公募牌照申请。3)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摩根大通期货获批设立;4)惠誉获准进入中国评级市场。 随着外资机构持续扩容,“鲶鱼效应”逐步显现,长期来看将推动提升境内金融机构竞争力,促进我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转变。
第二,外资资金加快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1)证监会、央行和外管局联合发布QFII/RQFII新规,旨在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运作,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规的出炉,将进一步加大A股对外资的吸引力,推动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产品及渠道多元化。2)富时罗素指数进一步扩容A股,分别于3月20日、6月19日将A股纳入因子累计提升至25%。外资入市广度与深度的提高,既能引入多样化的流动性支持,又能重塑价值投资的市场风格。
展望未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于打通我国金融体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2021年主要将在以下领域有所突破。 一是继续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开放, 如:1)在与港交所、伦交所等市场联通的基础上,拓展与更多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建立互联互通机制;2)解决国际投资者的顾虑,完善风险管理、结算周期、交易机制等制度安排,提高A股在MSCI、FTSE Russell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3)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4)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 二是提高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水平, 继续推动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落地,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的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3 产业政策升级:创新驱动,安全先行
3.1. 国防安全 :军工改革助力高景气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报告更新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指出要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五中全会公报指出,未来“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防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国防安全而言,核心方向为国产替代与自主可控,重点政策与改革路径主要是提高国防支出、股权激励、资产证券化。 作为大国博弈的落脚点,国防安全要求国产化能力提升,预计产业政策亦将向航空航天、国防信息化等领域倾斜。具体政策方面:1)稳步提升国防支出。我国军费规模占GDP比重不到1.4%,低于世界平均的2.2%,仍处于补偿式刚性增长期。2)落实股权激励。《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首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从总股本1%提升至3%,董高人员授予价值放宽至薪酬40%水平。伴随股权激励的实施,企业经营活力将得到释放,降费增效与民品发展将显著加快。3)加快资产证券化。配套院所转企后将自负盈亏,面对市场化竞争,院所转制核心将重点落在配套单位市场化改革。
3.2. 能源安全 :供需两端优化消费结构
我国油气能源海外依存度高,叠加全球气候环境危机,能源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我国油气能源面临较高的供给风险、通道风险与价格风险。据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油气产业发展分析与展望报告蓝皮书(2019-2020)》,2019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70.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43%。另一方面,碳排放过量导致的极端气候现象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为此,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能够有效解决能源安全问题。
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新能源行业迎来春天。 2020年9月,领导人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0月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 社会 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重点涉及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深入推动以清洁能源为核心的能源革命,新能源行业将加速发展。
2021年,新能源供需结构双向推进将成政策改革重点领域,光伏、风电与新能源车产业链景气度有望继续提升。 1)从供给端来看,光伏、风电成为新增电力重要来源。其中,光伏已经脱离补贴,逐步进入市场化阶段;风电则因并网严格导致行业抢装,高速增长将延续。2)从需求端来看,新能源 汽车 成为调节能源消费结构的最佳手段之一。事实上,为在疫情期间重振经济并且减少碳排放,欧洲各国已陆续推出新能源 汽车 的扶持政策,甚至优厚于2019年的扶持政策。除此之外,英国还在疫情期间将燃油车禁售令的时间提早5年至2035年。
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下,发展储能势在必行。储能的应用场景包括发电端、电网端以及用户端。 我们看到,2020年以来“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电力'十四五'规划”、“能源技术创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等均将储能列入其中,“十四五”时期储能产业有望迎来新的契机。
3.3. 科技 安全 :国产替代新格局
2018年以来,美国相继对中兴、华为、海康威视等企业实施制裁,本质上反映出我国当前 科技 安全和部分关键领域的 科技 创新依然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制约与挑战。面对海外国家技术封锁,“十四五”期间发展软硬核心技术、实现 科技 安全的迫切性显著提升。
3.3.1. 半导体 :技术与需求共同催化
近五年来,国内企业在半导体产业链环节上的竞争力逐步增强。 从国内半导体行业结构来看,产业链以芯片设计、芯片制造的市场空间最大,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行业,过去主要被海外龙头企业所掌握,国内企业以劳力密集的芯片封测为主;2017年后,中国半导体产业环境向高技术环节转型,IC设计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国内本地品牌华为、联想、小米等,和本地芯片设计商海思、紫光展讯、汇顶 科技 等发展为中国IC制造提供大量需求。此外,根据SEMI数据,2020年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投资额达到173亿美元,半导体设备的投入支持,显著提升国内晶圆制造的产能。总体上,国内半导体产业链开始加速向高技术、高价值环节发展的正向循环;同时,为了维持未来稳定发展,对于半导体设备、材料的自主可控将成为重要趋势。
政策暖风频吹,半导体产业支持力度加大。 《国家中长期 科技 发展规划(2021-2035)》即将发布,将重点推动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攻坚突破。此外,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国家研究拟把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写进正在制定的“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在2021年至2025年,在科研、教育、融资、应用等方面大力支持第三代半导体产业。与第一代和第二代半导体材料相比,第三代半导体具备宽禁带、高击穿电场、高导热率特性,更适合制作高温、高频、抗辐射及大功率器件。伴随5G通信和新能源 汽车 渗透率的提升,下游需求将持续催化半导体市场规模。
3.3.1. 网络安全 :信息长城保驾护航
当前世界地缘政治格局日趋复杂化,针对关键性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一直是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从海外来看,2020年,美国发布《5G 安全国家战略》等一系列网络安全政策,并推出188亿美元的网络安全领域财政预算;欧盟在《欧盟5G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致力于捍卫网络安全领跑地位。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网络安全及相关政策出台,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1)网络安全法律出台。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正式施行,为我国商用密码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开放平台。2020年4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推出,进一步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已纳入立法计划。2)产业配套政策密集落地。2019年12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地提供了标准支撑。
“十四五”规划期间,网络安全将进一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事实上,等保2.0、关保新政等全面推进,为“十四五”期间大安全战略的全面铺开打下基石。展望2021年,我国将在网络安全领域重点突破:1)推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度落地;2)加快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机制;3)加快建设个人和法人基础信息服务支撑平台。我们认为,随着网络安全领域政策制度的施行,叠加信息技术的提升,将有力保障国家安全能力的提升。
4 调结构、扩内需,“双循环”下的区域和人口政策
2020年5月14日,政治局常委会首次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为推动“双循环”的形成,打破要素市场流通障碍、加快人口政策改革尤为重要。
4.1. 要素市场改革,打造新型城镇化
2020年4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同日,发改委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28项重点任务。 我们认为,上述二者指明城镇化建设的方向,有助于提升城镇化水平、释放内需、提高发展质量。
为落实要素市场改革与城镇化建设,户籍、土地、 社会 保障等领域制度有望突破。 具体来看:(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限制;(2)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3)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
4.2. 生育携手养老,破解人口红利困局
中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老龄化问题突出。 上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生育政策经历了3个阶段:1)1950s~1977,提倡节制生育;2)1978~200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3)2002至今,逐步放开计划生育。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长期推广执行,人口结构亦发生深刻变化。1987年以来,我国14岁及以下人口比重逐年下降;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近年来增幅逐渐加快;15至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也于2010年达到顶点,抚养率开始提升,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为解决人口结构矛盾,“十三五”期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这一阶段,二孩生育率从2015年的12.3‰显著提升至2018年的21.97‰。
展望未来,“十四五”期间人口政策将优化调整。 具体来看:1)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三孩及多孩政策有望全面放开。2)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行普惠价格制度的学龄前教育,给予多孩家庭减税的政策。3)加强多支柱的养老保障,鼓励更多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养老产品和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与制度供给职能。4)提高人口质量,改革完善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体系,加速“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