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颁发的可再生能源法的特点有
“德国2000年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其主要特点之一是固定上网电价政策,电网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日本的政策倾斜体现为给用户补贴。”
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地热能等。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德国可再生能源供电目标提前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是否实现了“大跨步”?
该国的可再生能源提上一个新台阶,这次归功于风能和太阳能基础设施的扩张,在这个加速发展的时代以后人们就不会在面临资源短缺问题了。对此我还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什么是可再生能源?
1.太阳能:我们可以利用太阳辐射的光通过太阳能电池转换成电力,也可以利用太阳的即热气来把水加热就是我们常见的太阳能热水器。
2.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是由风的力量转动扇叶来带动发电机发电,扇叶越长风速越快就能截取越多的风能。
3.海洋能:海洋覆盖地表三分之二以上并隐藏着丰富的海洋能源,其中包含了波浪能、温差能、潮汐能、潮流能等。
4.地热能:是来自地球内部深处的能量和机油钻井取得地底热水等。
二、可再生能源有什么作用?可用到哪些地方?
相对比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污染空气来说可再生能源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一种清洁绿色低碳的能源,可再生能源是中国多轮驱动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再生能源就发生在我们日常身边,现在很多农村家庭依然保持着太阳能热水器,还有很多将废弃物进一步炼化转换成能量等。
三、过度开采不可再生能源的危害有哪些?
就像是石油煤炭就是不可再生能源,如果长期大量使用肯定会对我国的空气质量造成影响,这些生活废气和工业废气的排放都可能是造成气候变暖的原因之一,所以对于新能源的开发我们一定要大力支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将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从目前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看,今后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除水能外,主要是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包括发电、制气、供热和生产液体燃料,将成为应用最广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已基本成熟,经济性已接近常规能源,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将会保持较快发展。太阳能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光伏发电和热利用,近期光伏发电的主要市场是发达国家的并网发电和发展中国家偏远地区的独立供电。太阳能热利用的发展方向是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并以常规能源为补充手段,实现全天候供热,提高太阳能供热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太阳能供暖和制冷的方向发展。
总体来看,最近20多年来,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快速发展,产业规模、经济性和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预计在2010-2020年间,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可具有市场竞争力,在2020年以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并逐步成为主导能源。 多年来,世界各国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是:
1、目标引导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1997年,欧盟提出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从1996年的6%提高到2010年的12%,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从1997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22%。2007年初,欧盟又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到全部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到全部发电量的30%。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巴西等国也制定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政策激励
为了确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德国、丹麦、法国、西班牙等国采取优惠的固定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实行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政策,美国、巴西、印度等国对可再生能源实行投资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
3、产业扶持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许多国家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人才培养、研究开发、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服务等工作。发达国家不仅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而且特别重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体系已经形成,有力地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4、资金支持
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许多国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最终用户提供补贴。美国2005年的能源法令明确规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德国对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40%的补贴。许多国家还采取了产品补贴和用户补助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1、沼气产气需要事宜的温度,在北方地区特别的东北地区冬季温度比较低产气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很多地区没有政府的大力推广,农民自己又很难得到相关的技术和资金。
3、对于沼液的处理也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特别是清理产气后的沼液比较费时费力所以农户不愿意接受。
4、农民的传统习惯是用柴火或者秸秆烧大锅做饭,顺便烧炕取暖了,但是使用沼气做饭你还得烧大锅做取暖用,这就是属于画蛇添足了,习惯改变比较困难。
道琼斯指数34005.04(1.58%)
上证指数3175.39(-0.11%)
创业板指2375.78(-1.07%)
恒生指数19558.2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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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拟对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征收90%暴利税,影响几何?
DatayesPro
11-25 09:13
据媒体报道,德国政府已拟定计划,将对部分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征收高达90%的暴利税,从而为其消费者援助计划提供资金。天风电新团队表示,这份草案紧接昨天的德国居民电价补贴草案出台,主要为德国2200亿欧元补贴提供资金来源,旨在控制俄乌危机下的高电价问题。但我们判断,本次草案对德国风光电站、户储的投资经济性和需求影响有限。
作为欧洲第一大经济体,德国也处于欧洲能源危机的中心,该国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程度要高于其他欧盟成员国。德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渡过难关。
德国政府周二出台了天然气和电力价格刹车机制草案,这项机制将从2023年3月1日正式启动,持续至2024年4月30日,不过针对消费者的价格补贴将从2023年1月开始生效。
据德国政府官员介绍,这一揽子措施将耗资约540亿欧元,对电费的补贴将部分来自于对电力公司征收的暴利税,政府预计将筹集10亿欧元的资金。
根据媒体周四披露的草案内容,暴利税将根据发电企业使用的燃料不同而逐级征收。
当太阳能、海上风能和核能的电价超过每兆瓦时130欧元时,德国政府将向电力公司对超出部分征收90%的暴利税。
而使用化石燃料发电的企业被征税的门槛更低,德国政府对褐煤发电和燃料油发电征收暴利税的门槛分别是每兆瓦时52欧元和每兆瓦时28欧元。这些措施的有效期为10个月,将追溯至2022年9月征税,至2023年6月底,但有可能延长至2024年年底。
德国可再生能源生产商警告称,德国政府希望摆脱对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但这样的税收将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从而使目标难以实现。
德国官员们表示,该法案需要在12月16日由该国议会通过后才能生效。
天风电新团队表示,这份草案紧接昨天的德国居民电价补贴草案出台,主要为德国2200亿欧元补贴提供资金来源,旨在控制俄乌危机下的高电价问题。但我们判断,本次草案对德国风光电站、户储的投资经济性和需求影响有限。
对户储方面,暴利税征收起点在多少并不影响居民电价(已经订好了如何限制),只影响政府会收到多少钱用于补贴居民电价。对风光核电站征收90%暴利税,与今早的2200亿欧元补贴居民电价(80%的居民电价上限40欧分/kwh,20%跟套餐电价走)相对应,预计征收的暴利税将作为2200亿欧元补贴的资金来源。
因此,我们维持居民电价预测不变:当前合同电价约52欧分/kwh,对应实际电价=40*80%+52*20%=42.4欧分/kwh,不考虑分时电价和PPA回本周期6-7年。
对光伏风电方面:
1)以PPA形式建设——没有影响:光伏/风电的PPA电价基本在50-100€/MWh,未达到此次限制的130€/MWh。相当一部分风光电站建设好之后都通过PPA绑定售电,甚至有项目尚未完全确定就已经签订相关的购电协议。
2)以现货电价形式建设——影响有限:今年俄乌危机下的高电价本就属于可遇不可求的电价,风光电站可用25年以上,短期电费收入影响不大,业主进行投资时基本不会重点考虑,也就不会影响到终端的地面电站建设规划。
3)对分布式光伏:其经济性测算是与用电价格挂钩,因此在整体能源紧缺的情况下,实际用电价格难以大幅下调(且大部分已经签好价格),对其装机积极性也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欧洲海风开发进度较慢,目前很多项目均要到24年才能并网实现商业运营,参考欧盟暴利税目前的截止日为2023年6月,因此预计不会对德国海上风电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