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及适用范围如下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的计算
1、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行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平均功率因数。
2、根据电网需要,对用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记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度表,据以计算月平均高峰功率因数;对部分用户还可试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由试行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或电网管理局拟订办法,报水利电力部审判后执行。
3、电费的调整: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底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法律分析:1)客观性,评价指标能真实反映场站的预测水平高低;
2)适应性,考核指标应有广泛适应性,适应性指不论风电场还是光伏电站、不论是正常运行阶段还是启停过渡过程,指标均能适用;
3)统一性,统一性是指无论统计周期长短,评价指标都可应用,不需要因不同的统计周期而引入不同的指标;
4)对称性,对称性指无论误差是正偏离或负偏离,只要偏离量相同,考核就相同。不会诱导场站预测时做出倾向性的选择;
5)稳定性,稳定性是指奖励误差平稳的预测,引导减少误差严重突变的预测,因为从电力系统应对情况来说,平稳的预测结果意味着系统可控,大幅的误差突变可能突破系统实时的备用极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能源开发利用应当与生态文明相适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推动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发展方向,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和创新驱动的能源发展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第四条 国家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
1、凡安全生产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均上报处理。一般性责任事故应分清责任,分别扣责任人50%、安全员20%、所长10%的月度安全奖。
2、人为使一级漏电总保护拒动一次,扣安全员30元、责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确试跳或少记录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上级领导发现挂钩线一处,扣所长、安全员、技术员各10元、责任人50元;所领导及安全员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
4、施工中,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工作负责人20元。所用民工应签定临时用工协议,施工中,民工应戴安全帽,违者扣施工负责人20元。
5、高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50元,低压无票工作扣责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务,每次每人扣200--500元。
6、安全员每年、季、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安全分析会并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每起违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过”,善于发现问题且不隐瞒;否则一次扣20--50元。
7、努力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在责任区内,因巡视、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外力破坏造成损失的,分别扣专职和护线员50—100元。
8、发生供电所内部偷盗及火灾事故应分清责任,一次扣所长、安全员50-100元、值班员每人200元,巡视不到位加倍扣罚;无故退运防盗警报器,一经查实,扣值班人员每人30元。
9、千元及以内的交通责任事故损失 ,驾驶员承担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门处理外,应上报上级部门处理;驾驶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法”执行。
10、高、低压线路、配电及设备坚持按区域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巡视中发现问题不报告或巡视不到位,一次扣责任人30元;凡检查中发现的危及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二次检查仍保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专职10元。
11、正常业扩无故拖延一天扣责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职导致业扩外流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工艺的提高,每次验收发现严重缺陷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
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视不到位或工作失责而造成各类电气设备损、毁(含各类熔断器)者,按其价值扣专职5%、责任人20%作赔偿。
13、线路设备完好率应保持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专职及责任人5元;配电装置私自变更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14、用电要申请,未经领导批准的用电(含临时用电),除处罚当事人外,扣相关责任人:灯50元、力100元。
15、所有统配的工器具无故损坏、丢失者,工作负责人按现行价值的10%、直接责任人按40%赔偿;个人工器具使用损坏不补,影响工作的,直接扣工资购买。
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负责人通知技术、安全、核算、计量等专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照明由计量专职验收);无故不参加验收者分别扣20元,验收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参加验收者按其价值的20%赔偿,未经验收合格送电者,扣责任人50—100元。
二、电费抄收、核算及计量管理
17、抄表人员应于每月3号前将抄表单交至营业厅,迟交抄表单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托他人代抄,动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见率:居民低于98%、其他低于100%,扣抄表责任人30—50元,低于以上考核标准5个百分点的抄见率加倍考核。
18、抄表过程中应善于发现计量表计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启封、增容、窃电,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否则一次扣抄表员20—50元;私自改变进、接户线以及用电性质等违章现象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
19、因工作马虎或失职未发现计量故障等而少收电费者,抄收人员除负责追讨应收电费外,动力表及总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计量外勤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同上处罚。
20、抄收、核算、开票的差错率应小于千分之二,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30元,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务会讨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21、当月电费应在当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电费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连续三个月不清当月扣400元。为及时掌握电费完成情况,抄收人员电费缴款单据不得滞留超过24小时,否则每次扣10元。
22、线损考核:参照上级下达指标执行。10KV线损全所每高1%,扣所领导5元、核算员10元、技术员5元、计量员5元;低压线损以台片为单位,按下达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扣责任人10元。
23、核算员、技术员必须按要求开好线损分析会,并做好记录,少一次扣20元。
24、凡因欠费需停电处理时,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长审批,停电前应按有关欠费停电程序办理,停电后告知批准人。
25、丢失封印钳一把扣200元,并报上级备案查处;私自将封印钳擅自转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范围、擅自启封计量装置封扣的,一次分别扣100元。
26、进出库的计费表要登记齐备,少、错一次扣20元、丢一只扣100元。
三、行风、窗口及后勤服务
27、全所执行首问负责制,违者一次扣20元;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并视情节给予另行处理。
28、接待客户不热情、不礼貌、不文明、出现文明忌语甚至和客户争吵、谩骂者,一次扣30—50元;认真执行挂牌上岗服务,未按规定执行者经查实一次扣5元。
29、不为客户所想、所急,无故拖延贻误办理客户用电手续、业务勘察、检查、监察、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工程施工和对客户的各种故障不及时处理,以及接到客户的报告未能及时为客户更换、维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报修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处理后不回复的;一项一次扣30-50元。
30、对供电所通知的报修故障处理不及时或超越抢修时间或处理不了又不汇报的,查实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1、各岗位每月应及时上报经所长签字或审核的各类报表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否则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2、凡值班脱岗,未能及时答复客户电话及上级来电一次扣30元。
33、无故或借口不参加所内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调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1日处理。
34、迟到、早退及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0元。
35、员工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上机游戏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举报赌博及其它非法活动查实的,一次扣300元。
36、员工所用手机原则上要求24小时开机(除夜间在住宅固定电话旁外),无故不接电话,经查实确属本人责任,一次扣30元。
37、营业厅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种传票的填制、传递、电价定性、批准、归档等工作,差错一次扣20元。
38、资料员应及时收集,传递、填报各类资料、文件、图表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资料未及时修正或未录入填制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
39、仓库保管员应确保工具、器材的帐卡与实物相符,错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执行,擅借一次扣20元。
40、全所人员要做到人人讲公德、个个讲卫生,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文明生产、文明环境的捍卫者,否则视情处罚。
供电所员工奖惩细则(试行)说 明
一、为树立良好的企业服务形象,规范员工的工作、服务行为,创一流供电所,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分三大项计四十条,未列部分参照上级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员工守则”、县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我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三、执行对象:全体供电所员工及临时人员。
四、本细则各项奖罚将由每月的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其中的未列各项奖励除参照上级规定执行外,所领导将视情提出给予立功、受奖人奖励。
五、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一般负载都是感性负载,功率因素在0.6--0.9之间。
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①对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的电力排灌站,按照功率因数标准0.90考核调整电费。②对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非工业、商业和自来水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力部门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按功率因数标准0.85考核调整电费;③对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用户和趸售用户,按功率因数标准0.80考核调整电费;④居民性质用电、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用户,不考核。"不同的用电企业,有不同的要求。国家的规定如下: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1、按来源的角度分类:
(1) 来自地球外部天体的能源,如太阳能、煤、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生物能
(2) 地球本身蕴藏的能量,如原子核能、地热能
(3) 地球和其他天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能量,如潮汐能
2、按开发利用状况分类:
(1)常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生物能。
(2)新能源,如:核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早期、风能。
3、按属性分类:
(1)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水能、风能、生物能、海洋能。
(2)非可再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核能。
4、按转换传递过程分类:
(1)一次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核能、海洋能、生物能。
(2)二次能源,如:电力、煤气、汽油、柴油、焦炭、洁净煤、激光能源。
(1)来自太阳辐射的能量,如:太阳能、煤、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生物能等。
(2)来自地球内部的能量,如:核能、地热能。
(3)天体引力能,如:潮汐能。
2、按开发利用状况分类:
(1)常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生物能。
(2)新能源,如:核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早期、风能。
3、按属性分类:
(1)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水能、风能、生物能、海洋能。
(2)非可再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核能。
4、按转换传递过程分类:
(1)一次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核能、海洋能、生物能。
(2)二次能源,如:沼气、汽油、柴油、焦炭、煤气、蒸汽、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等。
水能属于太阳能资源,在水循环过程中,海水吸收太阳能,受热蒸发为水蒸气,上升到高空,具有了势能,水汽输送到陆地上空,形成降水,水往低处流,流动过程中,势能逐渐转化为动能,可以用于发电。所以,归根到底,水能来自太阳辐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