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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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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 02:29:59

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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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河马
2025-07-05 02:25:48

国家补贴现在基本上停了,只是有名额限制,看能不能申请的到,每个市的补贴也不同,有些是没有补贴的。初装费补贴是安装完并网后一次性补贴的,另外还有每发一度电补贴多少钱,这个每个地级市都不同,补贴年限也不同。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最新回答
执着的故事
优雅的流沙
2025-07-05 02:25:48

关于《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保障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用能需要,进一步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国家能源局批复,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上海能源发展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一是能源建设有序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以“五交四直”市外来电通道、500千伏双环网、市内5大发电基地、“6+1”多气源等为支撑的能源联供体系。

二是能源需求平稳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趋于优化。2019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17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速从“十二五”的1.3%回升至1.7%。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至31%,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占比分别提升至12%、18%。

三是能源技术取得突破,能源发展进入调结构新阶段。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取得多项突破,推动本市能源加快转型发展,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从7%提高至9.8%。

四是能源体制改革提速,能源市场建设步入快车道。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成为国家第二批电力现货改革试点省份。依托建设国家级油气交易平台,上海在全国能源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五是能源服务聚焦民生,能源区域合作迈出坚实步伐。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推动我国“获得电力”指标世界银行排名跃升至第12名。完成315万户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扩容改造和40万户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全市充电桩车桩比达到1.1∶1。

  

从“十四五”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看,一方面,能源发展迎来动能转换期。用能需求再电气化、低碳化趋势明显,新产业、新基建、新科技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本市低碳发展仍需大规模新增市外来电,新的特高压通道建设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能源安全步入“立破”衔接期。能源低碳安全转型要求“先立后破”,要求更多发挥可再生能源作用。上海需多措并举,以实现能源发展安全、低碳与经济多重目标的统筹。

  

“十四五”期间,上海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低碳能源安全供应体系,这对上海能源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实现能源更高质量发展,上海还面临不少挑战。

一是电力供应仍存薄弱环节。直流外来电带来了较大的调峰压力,部分区域电网仍较为薄弱,老旧煤机亟需转型升级。

二是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需加快完善。储备能力有待提高,洋山LNG外输面临单一通道风险。三是可再生能源面临场址资源不足等发展瓶颈。四是成品油规划布局需继续优化调整。

文艺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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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 02:25:48
可再生能源是指可以再生的能源总称,包括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能、沼气等。[1]生物质能源主要是指雅津甜高粱等,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格来说,是人类历史时期内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好处:

1、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 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是经 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低, 能源需求增长压力大,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从根本 上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 本要求。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系统脆弱,大量开采和使用化石 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例偏高,二 氧化碳排放增长较快,对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清洁环保, 开发利用过程不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农 村是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最薄弱的地区,能源基础设施落后,全 国还有约 1150 万人没有电力供应,许多农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 秆、薪柴等生物质低效直接燃烧的传统利用方式提供。农村地区可再 生能源资源丰富,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一方面可以利用当地资 源,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电力供应和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另一 方面可以将农村地区的生物质资源转换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 为农村特色产业,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 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 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各地区都具有 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 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 可再生能源也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 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有效拉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推进经济和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粗犷的凉面
愤怒的铃铛
2025-07-05 02:25:48
全文 1940 字,阅读大约需要 5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编辑 黄燕华 审核 冯洁 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更加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以及市场化发展。 大规模开发 中国已经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3...全文

调皮的短靴
仁爱的煎蛋
2025-07-05 02:25:48

上海天之冠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是2004-09-23在上海市虹口区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F座756S室。

上海天之冠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097672225222,企业法人张晓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天之冠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可再生能源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及其相关的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维修,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办公用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机电产品,环保设备,饲料,食用农产品,化肥经营,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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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的乐曲
孤独的流沙
2025-07-05 02:25:48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无聊的玉米
酷酷的小熊猫
2025-07-05 02:25:48

陶庆法 胡杰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1 概述

地球的内部是一个巨大的热源库,蕴藏着无比巨大的热能。浅层地热能是地球热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指位于地球表层变温层之下,蕴藏在地壳浅部岩(土)体中的低温地热资源,其热能主要来自地球深部的热传导。浅层地热能的温度略高于当地平均气温3~5℃,温度比较稳定,分布广泛,开发利用方便。具有十分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浅层地热能的利用,主要是通过热泵技术的热交换方式,将赋存于地层中的低位热源转化为可以利用的高位热源,既可以供热,又可以制冷。目前浅层地热能的可经济开采利用的深度一般小于200m。

热泵技术的不断完善与广泛应用,为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条件。用于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热泵系统,统称为“地源热泵系统”,它是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是一种节能环保的空调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地源热泵技术是一种利用浅层地热能的既可以取热供暖又可以取冷制冷的高效节能的空调技术。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地下常温土壤或地下水温度相对稳定的特性,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电能,运用埋藏于建筑物周围的管路系统或地下水与建筑物内部进行热交换,实现低品位热能向高品位转移的冷暖两用空调系统。它由水循环系统、热交换器、地源热泵机组和控制系统组成。冬季代替锅炉从土壤中取热,以30~40℃左右热风向建筑物供暖,夏季代替普通空调向土壤排热,以10~17℃左右冷风给建筑物制冷。同时,还能供应生活用热水。

国内外大量实例表明,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对建筑物进行供暖空调,具有取用方便、无污染、运行费用低等特点。浅层地热能是理想的“绿色环保能源”,热泵技术是“绿色环保技术”,其主要特点是:

(1)资源可持续利用。浅部地热能储层像一个巨大的热能调蓄器,利用热泵系统给建筑物供暖、空调,冬季从地层中取出热量给建筑物供暖,夏季吸收建筑物的热量释放到地层中储存,这样,全年中建筑物冬季采暖所需的热量,总体上可与来自地球深部的传导热量和夏季储存的热量实现平衡,使浅层地热能源能够实现可持续利用。

(2)高效节能。由于浅层地温略高于当地平均气温,比较恒定,冬季供热时温度比环境温度高,所以热泵循环的蒸发温度提高,能效比提高;夏季供冷时,温度比环境温度低,冷却效果提高,机组效率也提高。地源热泵的制冷制热系数可达4.0以上。与传统的空气源热泵相比,高出40%左右,其运行费用仅为普通中央空调的50%~60%,与电热锅炉和电热膜供热相比,可节约70%左右的电能。

(3)无环境污染。地源热泵运行时,除了消耗少量的电能外,需要的仅仅是与地下岩土层(含岩石、土层和空隙中的水)进行热量交换的循环水或其它液体,基本不消耗水、不排泄废物,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任何污染。

(4)运行费用低。维修量少、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费一般只相当于普通供暖空调费用的30%~70%。

(5)一机多用。一套地源热泵就可以实现供热、供冷和生活热水供应,可代替原来的锅炉加空调两套系统,一次性投资降低。

(6)节省土地资源。地源热泵除主机和循环水泵外,没有其它安装设备。与锅炉房相比,省去了水处理间、风机间、烟囱、煤场和渣土场,节约了土地资源。

(7)运行灵活、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每台机组可独立运行,个别机组发生故障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机组运行工况稳定,不受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冬季不需要除霜。热泵的运转部件少,基本上不需要维修,运行稳定可靠,使用寿命可达20年。

(8)自动化程度高:地源热泵一般是全电脑控制,可根据外部负荷的变化,调整压缩机的工作数量,并设有压缩机超温保护、断水保护等多种保护措施,可实现无人值守。

(9)用途广泛:从严寒地区至热带地区均适用。

(10)易于管理。可实现机组独立装表、计费,方便对整个系统的管理。

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受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的制约。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决定了采用地源热泵供暖、空调的可能性及其利用的方式。就一般而论,在地下水位埋藏不深,含水层厚度较大、渗透性能较强、易于回灌的地区,适宜采用以地下水源为载体的地源热泵;在地下水位埋藏浅,松散层厚度大、但渗透差、不易回灌的砂、土层分布地区,适宜采用垂直埋管式地源热泵;地下水位埋藏深,松散层厚度小、岩土层渗透性弱、不具备开采地下水的岩石地区,不适宜采用地源热泵。

2 国际地源热泵技术与浅层地热能应用发展趋势

“热泵”的概念,1912年由瑞士人提出,1946年第一个热泵系统在美国俄勒冈州诞生。1974年起,瑞士、荷兰和瑞典等国家政府逐步资助建立示范工程。20世纪80年代后期,热泵技术日臻成熟。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大约30个国家的热泵平均增长速率达到10%,在国际社会中,由于其在减少二氧化碳方面得到普遍认可而受到广泛重视。

目前,利用热泵技术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较好的国家有美国、北欧、瑞典、瑞士和德国,已有大量装机的国家有加拿大、奥地利、法国和荷兰,开始重视和推广应用的国家有中国、日本、俄罗斯、英国、挪威、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波兰、罗马尼亚、土耳其、韩国、意大利、阿根廷、智利、伊朗等国。

热泵增长较快的主要还是在美国和欧洲。目前全世界装机容量可能接近10100MWt,年均利用能量约59000TJ(16470GWh),实际安装的机组量约900000个,据不完全的统计,目前地源热泵装机容量居多的国家依次是美国、瑞典、德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见表1)。

表1 利用地源热泵装机容量居多的国家

在美国,每年接近安装5万~6万套热泵机组,超过600个学校安装了热泵系统进行供暖和制冷。在瑞士,由于高原气候条件,冬天日照少,水源热泵系统已经以每年15%的速度快速增长。目前,瑞士有超过25万台热泵系统在运行,成为世界上利用热泵密度最大的国家。在英国,尽管地质条件非常复杂。但是热泵技术也从非常小的起步发展到遍及整个英国。涉及领域有:私人建筑、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等。目前,瑞典的地源热泵安装基本占总需求负荷的60%,尤其是进入到21世纪之后,瑞典的热泵安装增长更为迅速,仅2001年热泵销售就突破25000台。澳大利亚虽然大部分国土位于热带,但是引入热泵的数量也达到23000多套。

地源热泵在日、韩、美和中欧、北欧应用较为普遍。据1999年的统计,在住宅供热装置中,地源热泵所占比例,瑞士96%,奥地利38%,丹麦27%。美国1998年地源热泵系统在新建筑中占30%,且以10%的速度稳步增长。其中最著名的地源热泵工程有肯塔基州路易斯威尔的滨水区办公大楼,服务面积15.8×104m2,每月节省运行费用25000美元。随着该项技术的应用发展,其组织的研究也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日本国研究出的高温水地源热泵,出水温度达到80~150℃,且其制热系数COP高达8.0。

由于地源热泵技术的日趋成熟,有力地促进了浅层地热能的广泛利用。近几年来,各国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规模和发展速度都在快速增长。从国外发展趋势看,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蕴藏于地球浅部岩土体中的低温能源),将是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主流和方向。

3 我国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现状

我国的热泵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的吕灿仁教授在1954年开展了我国热泵的研究,1965年研制成功国内第一台水冷式热泵机组。但由于多种原因,发展缓慢,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相关领域开始了新一轮的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热泵模型仿真、试验装置、能耗评价以及系统材质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显著成果。随着传统能源的紧缺和人们对开发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重视以及热泵技术的日益成熟,热泵技术及浅层低品位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得到了快速发展。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热泵技术和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工作。1994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下的可持续能源计划》。1997年11月原国家科委与美国能源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地热能源生产与应用的合作协议书》,中美两国政府开始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1998年11月,开始实施《中美两国政府合作推广美国土-气型地源热泵技术工作计划书》,确定了北京计科地源热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鼎达能源公司、广州信利达公司为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的执行单位。按照该计划,1999年正式启动了北京嘉和园国际公寓、宁波服装厂厂房楼、广州松田学院教学主楼三处示范性工程,建筑总面积13.238万m2,其中北京嘉和园国际公寓面积最大,达8.8万m2。2000年6月,由中国科学技术部在北京主办了“美国土-气型地源热泵技术交流大会”,进一步推动了热泵技术的运用。据统计,到2003年底,仅北京计科公司,已建成土-气$#

北京是我国应用地源热泵技术开采浅层地热能对建筑物进行供暖空调较早且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采用浅层地热能为建筑物供暖空调的工程数量迅速增加。到2004年底,北京已有200多个单位总计420万m2的建筑面积利用浅层地热能供暖或供冷。其建筑物类型有普通住宅、办公大楼、高级宾馆,也有学校、幼儿园、商场、医院、敬老院、档案馆、体育场馆、厂房、污水场站,景观水池等。其中,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达18万m2,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又称土壤源热泵系统)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也已达13万m2。目前由华清地热集团正在实施的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单项工程——用友软件园,供暖空调面积将达到20万m2。几处代表性的地源热泵供暖空调工程项目见表2。

表2 北京代表性的地源热泵供暖空调工程项目简介

天津也是我国应用地源热泵系统供暖空调较早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已先后在天津开发区第十八大街海滨大道发展公司、天津地矿珠宝公司、天津市中心海河商贸区古文化街等地建立了地源热泵系统供暖空调项目。目前,正在快速发展中。

河南、内蒙古、山东、广东、安徽等地也都开始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的探索和试点。随着我国能源结构政策的调整,以燃煤和耗电为主的锅炉采暖、空气源热泵供冷的传统方式,将会被更加高效的以浅层地热能为热源(或冷源)的地源热泵供暖(或供冷)方式所取代。随着地源热泵技术的逐步完善,浅层地热能必将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地热能开发利用中的最普遍最主要的能源。在我国建筑物供暖(或供冷)中,浅层地热能所占的比重也将愈来愈高。

4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源热泵技术及其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虽然在我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发展时间短,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显现,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否则将直接影响着浅层地热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持续利用。主要问题是:

(1)社会认知程度低。当前社会对浅层地热能资源的认知程度还很低,人们对赋存于地壳表层丰富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和特点及其热泵技术了解不多,甚至相当一部分专业设计单位的人员对此也缺乏了解,直接影响浅层地热能这一新型能源的广泛应用。

(2)开发技术水平不高。适合我国特点并满足不同要求的地源热泵系列产品尚未形成,有待积极开发;地源热泵供暖空调项目专业设计人员普遍缺乏,系统设计不匹配和偏保守的问题较突出。土壤埋管换热计算理论还不成熟,缺乏设计标准,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广泛应用受到限制。

(3)开发利用工程与资源勘查评价工作脱节,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水文地质条件决定了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方式和规模。但目前浅层地热能的开发与勘查评价工作大多存在脱节问题,有的开发利用方案的选定缺乏科学依据,开发规模与资源条件不匹配,存在盲目性,导致工程效益不高,工程成功率偏低。因此,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必须建立在水文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应对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及开发利用容量进行评价,因地制宜地制定开发利用方案,选定热泵系统类型(是地埋管地源热泵还是地下水型地源热泵等),确定埋管深度、密度等科学数据。

对已经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的工程和地区,大多没有对其影响范围内环境地质体中的岩土体温度、地下水温度及其水质等进行监测,也没有及时分析地热能场的变化规律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未来的变化趋势更是心中无数。

(4)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滞后。目前尚缺乏《浅层地热能勘查评价》、《浅层地热能地质环境境影响评价》等技术规范,使勘查评价工作缺乏标准,方法不统一。工程的设计缺乏系统的设计规范,大都处在无标准可依的状态。对开发单位缺乏资质管理,实施的工程也缺乏必要的论证程序。浅层地热能供热(或供冷)是一项系统工程,地上暖通空调系统与地下资源勘查评价及井位、埋管系统的设计、施工等环节,是有机的整体,各专业之间必须统一设计施工,协同作业。否则,浅层地热能供暖(或供冷)工程将会造成热泵系统不匹配或匹配程度差,成功率低的不良后果。

(5)相关技术研发滞后。由于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我国时间短,一些配套的技术措施和检测设备还跟不上。如深层岩土热物性测试技术和仪器研发、不同区域地下传热模型模拟试验研究、地埋管换热器的传热强化、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地源热泵仿真及最佳匹配参数的研究、高性能回填材料的研究等,亟待开发和研制。

(6)缺少必要的扶持和激励政策。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很大,资源的可再生、无污染,是任何化石燃料所不能替代的。但初期一次性投入也较大,要取得经济上的规模效益,需要各级政府在财税等政策上予以扶持,否则,全面推广和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就全国而言,目前仅有北京市,出台了鼓励政策,对用热泵技术进行供暖(供冷)的,市财政按照其受益的建筑物面积给以补助。但有些地区不但没有鼓励政策,反而出台了限制政策,如不仅对取出的地下源水收费,而且对回灌到地下的源水还再次收费,增加了企业负担,使企业利用浅层地热能的节能、环保效果未能在经济效益上得到体现,因而大大限制了热泵技术和浅层地热能的利用和发展。

5 对策

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已逐渐在我国兴起,并呈快速增长之势,近几年,其在用于供暖(空调)方面的发展速度已超过传统意义上的地热资源,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示范工程的引鉴,对其开发利用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建筑物供暖空调项目采用浅层地热能资源。为促进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1)积极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制定开发利用总体发展规划。浅层地热能资源普遍存在于地球表部,分布广泛、取用方便,具有广阔的利用前景已是不争的事实,但采用何种方式开发、可能利用的量、长期利用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则受到当地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条件,地层结构、含水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水质等)的限制,只有这些条件查清楚,才能对浅层地热能的利用方式做出正确的选择。就一个地区而论,也才能对适宜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地区、不同利用方式的地段、可能的利用规模、潜在的环境地质问题等做出合理的判断。

部署开展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工作。当前,应先从平原区的重点城市起步,开展以1∶10万比例尺精度为主体的勘查评价工作。以原来开展的水文地质勘查成果为基础,补充必要的获取岩土体热传导率、渗透率等参数的勘查工作。勘查工作深度一般控制在200m以浅。

在勘查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确定适宜开发利用的地区、圈定不同利用方式(地下水、地埋管)的地段、提出合理的开发利用规模、防治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问题的措施等。

(2)推动示范工程的建设,带动地区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国南北差异大,地质条件复杂,浅层地热能在一个地区成功应用的经验受地区具体条件的限制,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其他地区。不同方式的利用经验,也有其特性和相应的利用模式。浅层地热能在一个地区的推广应用,除了吸收普遍的经验外,更重要的是应结合地区具体的条件,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示范性工程,摸索方法、总结经验,推广应用,带动面上的开发利用。

(3)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浅层地热能应用技术水平。浅层地热能利用涉及到资源勘查评价、地下换热、热泵、建筑物内供热(供冷)系统、自动控制等诸方面的配套技术,涉及多学科相互联系、借鉴的应用技术,既需要自身的提高,也需要相互协调配合方面的强化和提高。当前,尤其应加强地下换热技术,适合我国特点和需要的地源热泵产品研制及产品的系列化、标准化,系统设计优化和相关仪器的研制等,以推动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4)出台相关政策、激励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初投资较高,但运行管理费用低并具有清洁、高效、节能的特点,是具有很好的开发前景和可持续利用的清洁能源,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鼓励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北京市政府的做法,对用地热能供暖(或供冷)的,可以按照建成的供暖(或供冷)的建筑面积,财政上给以补贴,以此支持和鼓励热泵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建议中央财政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支持和鼓励示范区的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

(5)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范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2005年11月建设部、国家质检局已联合发布了GB50366-200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该规范适用于以岩土体、地下水、地表水为低温热源,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采用蒸汽压缩机热泵技术进行供热、空调或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它的发布与实施,将有利于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程设计质量的统一。当前,亟需制定和出台浅层地热能勘查评价、浅层地热能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以规范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勘查评价、地源热泵埋管设计、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为,提高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水平。

(6)开展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地下换热系统动态监测工作。在已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的地区,选择不同类型的开发利用典型地区,开展地下换热系统的动态监测,进行地下场地水、热均衡动态长期监测和研究,积累数据,为浅层地热能的评价、地下换热系统工程的优化设计、完善标准、保护资源环境提供依据。

(7)建立和完善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地下换热系统工程深埋地下,是永久性工程,有的地面建筑物消失了,地下换热系统(地埋管、水源井等)还将长期保存于地下深处,对当地环境和后人的生产、生活等活动有潜在的影响。为加强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管理与资源的保护,应及早建立全国及省(区、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地下热交换工程数据库及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