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推广应用目标,今年广西将开展示范运营,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0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50辆,纯电动公交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50辆,纯电动专用车50辆。2016年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意见:各市可根据本地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按照国家购车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消费者购车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新能源汽车是目前汽车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其价格是消费者关注的,而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备受关注,新能源汽车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及领取方式各地级市不太相同,列举几个作为参考:
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1、广东省: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将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10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还规定,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2、山东省: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7万元/辆。
3、江西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新车的奖励补贴将通过摇号抽奖方式产生。活动设新能源汽车新车奖池1000万元,中奖名额2000个,各奖励补贴5000元。
4、天津市:西青区汽车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8月31日,总额将达1000万元。在活动合作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的居民均可享受,单车最高补贴可达4600元。
此外,津南区于2022年4月28日一5月31日将发放800万元购车消费券。购置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购车金额5万-10万元补贴3000元/辆;购车金额10万-20万元补贴4000元/辆;购车金额20万元以上补贴5000元/辆。
5、浙江省:浙江临海出租车司机只要是在2021年和2022年这两年内购置新能源出租车,只要提供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每辆车可以获得不低于3万元的补贴金额。
二、领取方式:
新能源补贴一般由车主向4S店或有经营资质的经营商申请,详细申请流程和方法如下:
1、车主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并悬挂新能源牌照;
2、车主买完新能源汽车后,向4S店提供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活动期间新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新购新能源汽车行驶证、申领补贴表等);
3、购车证明材料须经4S店进行初审、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为引导鼓励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有关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
奖励标准: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的时间来排序。
申请综合奖励的常见问题
1.购买什么样的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
2.购买时间有什么要求?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奖励标准、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是什么?
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0000元。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排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4.企业购车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企业购车可以申请奖励。
5.车型是否有限制?
申请奖励必须为可以上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家车、出租车、物流车、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二手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政策奖励),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6.车辆用途是否有限制?
没有限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可以申请补贴。
7.二手车应当由新车主申请还是原有车主申请?
奖励仅限初次登记车辆,二手车车主无法申请奖励。
8.奖励与车型和电池续航里程是否有关,换电车辆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不分车型,与续航里程无关,换电车辆也可以申请奖励。
9.如何申请奖励?
企业用户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个人用户请下载“海南充电桩APP”(苹果商店、安卓应用市场或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均可下载)。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对此奖励措施,你怎么看?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海南实施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政策的原因是为了刺激消费以及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奖励。
《通知》指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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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要求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其已于2020年08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方案的通知》,对该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奖励方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需求,具体如下: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方案
根据《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684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产业链链长制决策部署,加快汽车企业复工复产,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三电”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电控、车用驱动电机)生产企业、汽车研发机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二、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三、奖励内容
(一)车辆销售奖励。按车辆享受国家补贴前售价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奖励。乘用车、专用车单车售价在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奖励4000元,售价10万以上的每辆奖励5000元,单个企业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客车单车售价4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奖励6000元,4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8000元,单个企业奖励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
(二)车型研发奖励。对于2019-2020年上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销量达到规定数量的,给予车型研发奖励。乘用车单一车型累计销量500辆(含)以上的,奖励80万元;专用车单一车型累计销量200辆(含)以上的,奖励40万元客车单一车型累计销量50辆(含)以上的,奖励40万元。
(三)协同配套奖励。省内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相互建立了协同配套合作关系,且形成实际配套的,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给予协同配套奖励。实际采购金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配套合作双方各给予奖励100万元;采购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配套合作双方各给予奖励200万元。
(四)品牌营销补助。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扩大品牌宣传,加快产品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品牌促销售,提升产品销量。按企业在国内主流媒体上的品牌推广费用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200万元封顶。
(五)运行监控补助。新能源汽车需安装车载监控装置,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对于产生的流量费用,给予一定的运行监控补助。对在奖励实施期内省内新能源生产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每辆给予补助200元。
(六)车联网平台补助。推进智能新能源汽车车联网系统平台开发,对于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建设的车联网平台,具备远程升级诊断、机器学习、实时状态监测功能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按2020年已完成投入的专用设备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或科研机构补助200万元封顶。
四、奖励条件
(一)申报奖励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及相关安全标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二)申报奖励企业或者机构近两年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奖励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全部接入江西省新能源汽车监控平台,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上传运行数据,主动接受监控,出口车辆除外。
五、有关要求
(一)奖励资金由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经逐级审查合格后,由省财政厅下拨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数额有限,额度用完为止。
(二)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工信、财政部门承担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负责对申请奖励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奖励资金申请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单位,将追回奖励资金,取消单位的奖励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本奖励方案由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个人和非个人用户。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但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资金审核采取“月度审核、年终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审。省公安厅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省工信厅依据车辆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对机动车所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信厅定期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发布通过初步审核的车辆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终清算。省工信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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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资金奖励标准: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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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的分类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1、纯电动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一种采用单一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的汽车,它利用蓄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通过电池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电动机运转,从而推动汽车行驶。纯电动汽车的可充电电池主要有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这些电池可以提供纯电动汽车动力。同时,纯电动汽车也通过电池来储存电能,驱动电机运转,让车辆正常行驶。
2、混合动力汽车
混合动力汽车,它的主要驱动系统由至少两个能同时运转的单个驱动系统组合 而成的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行驶功率主要取决于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辆行驶状态:一种是由单个驱动系统单独提供;第二种是通过多个驱动系统共同提供。
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燃料电池电动车用氢气、甲醇、天然气、 汽油等作为反应物与空气中的氧在电池中燃烧,进而电能为汽车提供动力源。
本质上来说,燃料电池电动车也属于电动汽车之一,在很多性能和设计方面和电动汽车都有很多相似之处,将其分为两类是由于燃料电池电动车是将氢、甲醇、 天然气、汽油等通过化学反应能转化成电能,而纯电动车是靠充电补充电能。
4、氢发动机汽车
氢动力车, 主要是以氢动力燃料电池为燃料,氢动力车新能源汽车中最环境友好型的汽车,可以实现零污、零排放。然而,氢动力车生产成本过多,氢动力车的成本比传统燃油汽车的成本多出 20%,并且氢动力汽车的电池成本很高,在实际生产中受到储存及运输条件的限制,很难实际应用。
5、增程式电动汽车
增程式电动车,与电动汽车相似,通过电池向电机提供动能,驱动电机运转,从而推动车辆行驶。然而,增程式电动车在车身 中配有一个汽油或柴油发动机,在增程式电动车电池电量过低的情况下,驾驶员可以利用这个发动机为增程式电动车进 行电量补充。
6、甲醇汽车
用甲醇代替石油燃料的汽车。
7、气动汽车
压缩空气动力汽车 , 简称气动汽车,利用高压压缩空气为动力源 , 将压缩空气存储 的压力能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机械能,从而驱动汽车运行。从理论上来说,液态空气和液氮等吸热膨胀作功为动力的其他气体动力汽车,也应属于气动汽车的范畴。
8、飞轮储能汽车
车辆减速滑行或制动减速过程中车辆的部分动能或者重力势能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能量存储到高速飞轮之中以备车辆驱动使用的过程。飞轮使用磁悬浮方式,在70000r/min的高速下旋转。在混合动力汽车上作为辅助,优点是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重量轻储能高、能量进出反应快、维护少寿命长,缺点是成本高、机动车转向会受飞轮陀螺效应的影响。
9、超级电容汽车
超级电容器是利用双电层原理的电容器。在超级电容器的两极板上电荷产生的电场作用下,在电解液与电极间的界面上形成相反的电荷,以平衡电解液的内电场,这种正电荷与负电荷在两个不同相之间的接触面上,以正负电荷之间极短间隙排列在相反的位置上,这个电荷分布层叫做双电层,因此电容量非常大。
超级电容与蓄电池组成的混合电源完全可以满足车辆行驶时的能 量需求,并且可以缓冲瞬时大功率对储能系统的冲击,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并且,超级电容可以瞬时大电流充电,能够更高效的回馈能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