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其中,临沂到2020年煤炭总量要控制在2348万吨。
根据方案,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据了解,2012年到2017年,全省6年煤炭消费量减少2000万吨,2017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目标为38233万吨。如此一来,到2020年,3年内山东需要减煤1399万吨。方案规定,结合山东各市煤炭消费占比情况、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17市。其中,临沂到2020年煤炭总量要控制在2348万吨。
同时,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方案提出要求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除了控增量,减存量,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外,山东省还将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煤炭消费,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预计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预计到2020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在完成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基础上,结合要求和各市实际,确定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为40927万吨,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这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
突出九大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要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方案》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同时,山东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明确五项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为此,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实施煤炭消费压减量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各市政府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压力传导部”“落实执行者”的作用,传导好压力、履行好职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和总量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纠正过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对于确定的关停并转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定决心、敢抓敢管,争取主动、防止被动,实施铁腕治理、强力攻坚,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
针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
《方案》强调,根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
2013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34.0亿吨标准煤,增长2.4%;消费总量37.5亿吨标准煤,增长3.7%;能源自给率为90.7%,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对外依赖程度增加。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
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较大,能源消费过度依赖于煤炭资源。2012年,我国的煤炭消费量已经占世界煤炭消费量的50.2%,居世界第一位。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6.6%,其它相对清洁的能源消费占33.4%。这和世界平均水平正好相反,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占29.9%,其它相对清洁的能源消费占70.1%(图2-25)。
图2-25 2012年中国和世界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对比
我国能源结构不断改善,煤炭和石油的比重不断下降,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不断上升。据估算,2013年在我国一次能源的生产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较2006年减少0.5个百分点,石油减少2.5个百分点,天然气提高1.2个百分点,其它一次能源提高1.8个百分点;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较2006年减少4.5个百分点,石油减少0.5个百分点,天然气提高2.8个百分点,其它一次能源提高2.2个百分点(图2-26)。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30.6%,我国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风电发电量1349亿千瓦时,增长34%,核电发电量1107.1亿千瓦时,风电首次超过核电。同时,2013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447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矿1874处、产能约2亿吨。
图2-26 我国一次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变化
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重拳治理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压减煤炭消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煤炭消费占比降至65%以下。在优化能源布局方面,国家将推进煤炭煤电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设。重点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
煤炭供需继续呈现总体宽松态势。煤炭产量和需求皆小幅增长,库存仍处高位,行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供应能力平稳增长,煤炭产量36.8亿吨,增长0.8%,增幅比上年下降3.0个百分点,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位(图2-27)。需求平稳,估算消费量36.6亿吨,增长3.7%,增幅同比加快1.2个百分点。库存仍处高位,截至12月底,煤炭企业存煤8400万吨,增加70万吨;重点发电企业存煤8159万吨,增长0.6%,平均可用天数19天。企业利润下滑,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2369.9亿元,下降33.7%。
图2-27 原煤产量变化
专栏7 煤炭行业政策回顾及展望
2013年煤炭行业政策回顾: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政府和市场进行重新定位;二是体现在煤炭期货市场发展方面。3月22日,炼焦煤期货合约开始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9月26日,动力煤期货合约正式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炼焦煤和动力煤期货接连上市,意味着煤炭现货市场开始与期货市场协同发展,煤炭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另外,8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13年8月30日起,取消褐煤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提出,未来几年部分区域煤炭消费量将逐步减少,同时煤炭清洁利用力度将逐步加大;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2014年煤炭相关政策展望:在2013年煤炭市场化取得显著进展的情况下,2014年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有望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有望启动。商品煤质量国家标准或将出台。
石油生产增幅放缓。生产原油2.09亿吨,增长1.8%(图2-28),增幅比上年放慢0.5个百分点。估算原油消费量4.83亿吨,增长3.4%,增幅比上年放慢2.6个百分点。原油加工量4.79亿吨,较上年增长3.3%,增幅放慢0.4个百分点。
图2-28 石油产量与消费量同期对比
天然气产量持续快速增长。天然气产量1170.5亿立方米,增长9.4%,增幅比上年加快5.0个百分点。估算天然气消费量1653.2亿立方米,增长13.0%,增幅比上年加快2.8个百分点。
发电5.4万亿千瓦小时,增长7.5%,增幅加快2.7个百分点。其中,火电增长7.0%,增幅加快6.4个百分点;水电增长5.6%,增幅减少17.6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5.3万亿千瓦时,增长7.5%,增幅加快2.0个百分点。
2021年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对于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在我的意料之内,煤炭一直都是我们国家的最主要的能源,它对于工业来说有着非常大的帮助,同时也是对其他行业有一定的支持,但是因为煤炭自身的影响,以及会给环境带来绝大的破坏,产生不可逆转的结局,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煤炭的使用也是有了一定的规定,并且随着科学技术和时代的发展,未来煤炭的使用率还会进一步的下降,因为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清洁能源肯定会更受青睐,因为它对于环境破坏更小,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首先就是我们国家对于环境保护也是越来越重视,这种污染环境的能源已经遭受到了抛弃。虽然说在我们国家刚刚建成的时候,煤炭对于我们国家的发展确实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当时如果没有煤炭的帮助,那么肯定会发展缓慢,但是因为煤炭对于环境的破坏实在是太严重了,我们的生存环境已经大不如前,所以现在对于煤炭大家也是议论纷纷, 我们国家也是很重视这个问题,但是迫于压力,现在对于煤炭也是提出了转型的计划,煤炭省份山西也是面临着何去何从的局面,就是因为煤炭对于大家生活的影响,乌烟瘴气的环境越来越严重,所以对于煤炭的消费也是大不如前,并且在以后还会降至更低。
现在越来越多的清洁能源出现在市场上,所以煤炭肯定会被大家舍弃。我们的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对于很多没有开发的清洁能源也是在研究的过程当中,随着大量的清洁能源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大家很难做到不抛弃煤炭,因为清洁能源污染更小,效率更快,性价比更高,所以很多人也是选择了清洁能源,在很多南方发达的城市现在也是不存在使用煤炭了,只有部分北方城市依然在使用煤炭进行一些生活活动,但是在未来,这些北方城市也会因为清洁能源的普及而舍弃煤炭。
最后就是现在煤炭的质量也是大不如前,作为一名山西人也是对于煤炭有一定的了解,很多煤矿的煤炭质量并不高,其中的含硫量非常高,这就以为煤炭的价格会低,同时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只有部分煤矿的煤炭达到了合格的标准,随着资源的开采,能用的煤炭越来越少,所以消费比重会降低。
第三十九条规定,“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2.《高污染燃料目录》
2017年3月,原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Ⅰ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在禁燃区管理中,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选择其中一类执行。
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区域供热规划,建设和完善供热系统,对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开发区的用热单位实行集中供热,并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安装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强制报废、禁止制造和使用的锅炉等燃烧设备。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限制高污染锅炉、炉窑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安装、使用非专用生物质锅炉。禁止安装、使用可以燃用煤及其制品的双燃料或者多燃料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当以经过加工的木本植物或者草本植物为燃料,禁止掺杂添加燃烧后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其他物质,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控或者监测设备。”
4.《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办函〔2021〕58号)
第3点要求,大力压减非发电散煤消费,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燃煤自备电厂和燃煤自备锅炉“煤改气”改造,加快推动天然气管网“县县通”、省级园区通、重点企业能及“瓶改管”,江门、韶关等市未通气的建筑陶瓷生产线6月底前全部通气。
三、制定目标及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环境管理要求,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为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
(二)通过修订通告,对政策进行延续,促进自备电厂企业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煤改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对此,不仅煤炭行业上下极为关心,整个能源行业和全社会也相当关注。下面,我作为一位老煤炭人谈一谈对这个问题的一些思考。
一、认清形势,“双碳”目标对煤炭行业是革命性要求
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必然的选择。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这对煤炭的限制要求已经很具体了。
今年3月,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中央要求重点做好几项工作,首先就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见中央对实现“双碳”目标态度非常坚定。
“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未来5年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3.5%,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约为100亿吨,其中煤炭消费的排放占75%。
由此可见,对于煤炭行业来说,形势确实逼人。这次是有史以来针对性最强、要求最具体的能源结构调整,时间上也有明确限定。我们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双碳”目标对煤炭行业是个革命性的要求。煤炭行业和企业必须客观认识,积极应对,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
现在煤炭行业内部,对“双碳”目标有两种认识倾向。乐观的人认为,反正国家每年还得让我们出40亿吨煤,尤其近期煤炭供应阶段性紧张,煤价上涨,更容易让人产生形势依然很好的错觉悲观的人就觉得,“双碳”目标的紧箍一戴上,煤炭这个行业不行了,完全没有发展前景了。这两种认识都不对。“双碳”目标下,形势确实严峻,煤炭行业和企业要积极作为、早作谋划。同时我们也要坚定信心,通过科学规划、科技创新,即使煤炭消费量逐渐减少,智能化绿色低碳的煤
2014-10-17 19:48 钢联资讯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北京会议期间良好的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2014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编制原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优化调整、工业污染防治与面源污染控制并重,把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与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重点行业治理攻坚相结合,提前完成全市燃煤压减、过剩产能化解、重点行业工程减排、黄标车淘汰等年度任务,对可能影响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在会议期间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有效保障会议期间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控制时间和范围 (一)控制时间。 会前阶段:2014年10月31日前; 会议期间阶段:2014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 (二)控制区域。 全市19个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 根据污染物排放扩散对北京市空气质量影响程度,我市位于北京市周边200公里范围内,被列入重点控制区域,其中,玉田县位于北京100公里范围内,被划定为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其他地区为二类重点控制区域。 会议期间,我市全程启动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工地停工措施。 (三)重点控制污染物。 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四)重点控制污染源。 工业源: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 扬尘源: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扬尘、矿石开采、各种料堆、散体物料运输等; 机动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 其他污染源: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 三、重点控制措施 (一)压减燃煤量及燃煤污染减排。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393万吨以内,并将煤炭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县(市)区。加快清洁煤配送和散煤替代工作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压减燃煤425万吨的任务。10月底前淘汰燃煤锅炉253台以上,完成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改造2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严控外来煤质量,按照"冬病夏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入市交通要道设置煤质检查站,加大对入市煤炭的监督检测力度,提高清洁煤利用比例,加快农村散煤整治,10月底前建成不少于4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严查煤炭交易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禁售煤质不达标燃煤。取缔无环评手续的交易场所和储煤场,达不到环评要求的停产整改;重点用煤企业要按规定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实行用煤合同备案制,严查严处使用劣质煤炭。 会议期间: 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涉及民生及其他特殊用途的除外),原则上停止使用,其他燃煤锅炉要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燃用低硫优质煤、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3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全市范围严格按法定供暖日供暖,不得提前。 (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步伐。10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力争年底完成压减炼铁产能334万吨、炼钢产能555万吨、年内淘汰焦炭190万吨、水泥607.7万吨。列入2014年压减和淘汰产能的项目,会议期间一律禁止生产。 (三)工业排放控制。加快推进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火电、玻璃五大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890个项目和钢铁烧结机、火电旁路设施拆除等357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年内完成31家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会议期间: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内(玉田县)除火力发电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外,其他涉气企业全部停止排放污染物(附件2不包含的涉气企业也一并停产);二类重点控制区域内(除玉田县外其他区域)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和完成改造尚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其他重点涉气企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一类重点控制区域停产企业47家,二类重点控制区域限产企业195家。 (四)移动源污染控制。加快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度,力争提前完成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4571辆的年度淘汰任务,提前完成全部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市公安局要研究制定会议期间车辆限行方案,提前发布会议期间车辆禁、限行相关公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行黄标车。10月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完成简易工况法升级改造。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劣质汽油、柴油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年内投放
“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工业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自身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国际合作,全面实施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支撑我国能源结构全面优化和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对“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能源和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必须走智能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创新之路,以煤矿智能化为标志的煤炭技术革命和技术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煤炭资源智能绿色开发与清洁低碳利用是发展主题,技术创新将支撑煤炭资源成为最有竞争力的能源和原材料资源。
“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同步推进“四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依旧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能源消费—供给关系将更加合理,能源需求将稳步增长。
我国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增长。2019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为3.47吨标准煤/年,居全球第48位,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人均用电量超1000千瓦时,而我国人均用电量刚达到其一半水平。
中等收入群体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势必出现消费变化,形成消费升级,而能源作为保障性支撑,其需求与碳达峰之间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但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转型,从高速发展逐渐转变为健康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以人为本,以发展质量为核心,经济增速放缓带来节能减排技术不断进步将使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能源需求在未来的增速将缓慢下降。
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将持续下降。2017年以前,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一直在60%以上,2020年降至57%,在进一步发挥煤炭、煤电对能源稳定保障作用的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将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和谐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多能融合供应体系将是“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间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促进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我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率将达到25%左右。到203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率有望降至50%以下。
各种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