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工程建设领域38项全文强制性规范征求意见,其中包含13项项目规范,25项通用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作为通用规范在列。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建筑环境通用规范》正式列入今年编制计划。《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十余家科研院所、设计院、高校和企业,针对建筑声、光、热环境、暖通空调等多专业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历时两年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梳理,形成了一部多专业集成,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性的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规定、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特殊洁净环境共8个章节和2个附录,内容涵盖了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内空气质量和洁净受控环境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应达到的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及通用技术措施。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规定、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诊断、设计与评估;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设计;施工、调试及验收及运行维护应达到的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及通用技术措施。
1、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概况
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等内容。
1.2项目概况
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等内容。
1.3建设方案简述
包括项目总平面布置的描述及拟采取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方案等。
1.4项目周边环境描述
包括项目周边环境描述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如有)条件的描述等。
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2.1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及能源生产总体情况
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结构分析、各种能源消耗量分析、总体能耗情况等。能耗生产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生产种类、年产量分析等。
2.2能源供应条件
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常规能源的供应条件分析、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等)供应条件分析。
3、合理用能标准和标准设计规范
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性质等采用相应的节能标准及规范,对于广西来说,应同时执行广西最新颁发实行的地方标准。
4、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分析
4.1类似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类似项目用能结构和用量分析。
4.2本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来源及年耗总量、能源使用分布(主要是描述项目用能特点,如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耗能量、比例,什么时段是用能高峰、用能高峰耗能比例等);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合理性分析。
5、能耗指标
应列出类似项目国家或地方相关能耗指标或定额,如无相应的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指标,应对行业或类似项目的能耗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并据此合理提出项目所耗各种能源的能耗指标。所提出的能耗指标必须是易于理解及判断的,如民用建筑类项目的耗电指标,其单位应为kwh/m2·年。
6、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6.1项目节能措施
6.1.1节能措施综述
主要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所拟采用的相关节能措施的总体论述,其中应当包括关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采用情况的论述说明,并应明确说明没有采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6.1.2相关专业节能措施
应包括项目各专业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对于民用建筑,应按广西最新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其中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及围护结构的做法应满足上述节能标准的要求。
6.1.3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分析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进行分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条件分析及利用方案的简述。
6.2节能效果分析
就本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包括提出项目能源单耗值,并根据相应的能耗指标评价其是否达到了国家或地方能耗定额,或是否达到国内或国外行业先进水平。
自然因素:
一、我国能源总量大,但人口多,人均占有量少
二、我国资源地域分配不均衡,存在西多东少等情况.
人为原因:
一、我国能源效耗量大。
二、我国的科技水平较低,资源利用率低,浪费多。
三、资源开采有限。
解决我国能源短缺状况的原则:
1.兼顾能源的可持续与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可持续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已进入大量消耗能源阶段,而自身能源又贫乏,围绕能源而形成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又复杂,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节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才能实现能源消费的可持续。一方面,必须把促进节能作为核心目标,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实现能源消费的可持续。中央已经提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必须兼顾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可持续,要尊重我国现阶段高耗能型经济结构形成的历史必然性,不能盲目追求单位GDP能耗的下降和发展可再生能源。
2.强化市场机制、促进制度保障、形成良好的能源市场运行机制
韦伯认为,一种以物质利益彼此相联系的社会关系,是人们由一种基于约定俗成的或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的关系,向一种基于利害关系考虑的并建立在自由协议交换基础上的关系的转变。罗尔斯认为,社会是一种在。无知之帷4下成员相互。合作的冒险"。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看法,制度提供人们活动的框架,人类得以在制度框架内相互影响。制度确定合作和竞争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一个社会,或是经济秩序。
无论是自由交换的协议,还是相互合作的冒险,亦或制度确定的框架,作为人活动于其中的社会,必然是作为一种秩序而存在,有一套规则证明着秩序的存在与维护着秩序的运行。能源作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元素,能源作为被人利用的对象,也逃不脱被规制的宿命。"一切制度安排都有可能影响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效率"。为各种能源建立完备的产权制度,避免"共有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强化市场竞争,形成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是我国解决短缺问题必须遵循的原则。
3.立足国内、效率为本
作为战略安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能源,在加强与世界其它国家能源合作的同时,血重点立足国内。目前,我国能源自给率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平均值高出20多个百分点。开源节流,利用科学技术,开掘新能源和替代能源,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采利用,探索化石能源以外的其他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和利用效率,进行洁净生产、合理消费与保持适度人口,这是我国解决能源短缺的一项重要原则。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兴起了一场资源保护运动,提出了'明智利用。的口号,以保持美国在世界秩序中第一的持续。我国作为正在迈向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更应该重视在能源领域中国家政策的引导,倡导生态文明的建设,将环境能源建设提升到现代化工程的高度。
缓解能源短缺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节约,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我国的节能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虽取得了许多进展,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远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充分使用.有必要借鉴国外能源利用和节能的先进做法及成功经验。在生产领域强制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企业采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及设备。在消费领域全面推广和普及节能技术。合理引导消费,鼓励消费节能型产品。逐步形成节约型消费方式。
开展节能工作还需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表率。政府除了要深刻认识到节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制度、法制、体制、机制、政策、组织、宣传、科技等方面采取坚决措施。制定和实行规划、法律法规.做好监督工作、管理以及引导工作政府更应从自我做起,从节约意识的率先树立.到节能、节水、节地、节约用车、节约办公费用等方面率先垂范。例如,在资源节约型产品和技术工艺的推广中,政府应当优先购买。政府的优先采购一方面可以促进该类产品的市场推广,为企业提供资助,另一方面可为全社会做出榜样,带动全社会节约。二是宣传教育。在推动我国节能1=作深入发展时,还必须依赖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因此,要通过多种媒体工具和宣传教育方式来培养公众的节能意识.以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和公众参与节能活动的积极性。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在节能工作中,科学技术同样应该、而且必须发挥应有的"第一生产力"作用。一般来说.应从两个方面发挥科技在节能工作中的作用:一方面,积极研究开发利用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科学技术是推动节能工作的有力保障。能够大大提升全社会节约能源的能力。在解决能源短缺问题的过程中,政府应对企业开发新能源和节约能源的技术研究给予资助,使企业重视开发利用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此外。可考虑在知识产权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中对新能源企业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做出保护性规定,为新能源开发市场化运作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新能源开发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新的节能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政府可以联合企业、补贴新能源开发企业、发布新能源利用计划等积极政策,同时由国家投资示范区和企业。多渠道和多领域扶持开发新的节能产品。加大新能源技术和节能技术转化为节能产品的力度。此外.政府还可为建筑物安装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设备提供补助。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培训与新能源和新节能产品相关的管理人员,出台购机补贴、强制购买绿色家电等政策.推广新能源和新节能产品的应用。
(三)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
节能不仅仅是微观层面的问题。首先是宏观层面的事情.即是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当今的时代条件和国际环境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旧式工业化道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应当也不可能模仿一些发达国家以挥霍资源为特征的消费模式。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方面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比重和水平。并且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发展。具体措施如:对不同行业制定耗能标准,超过耗能标准的加价收费限期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鼓励行业与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与设备并继续关停规模不经济的企业,特别是耗能大户,提高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等等。另一方面是合理布局产业.可按照园地制宜的原则,将耗能相对大一些的行业尽量安排在能源资源相对丰富的北方.而耗能小一些的产业安置于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的南方,这样可以使得全国的能源资源得以协调.减少诸如"北煤南运"之类的工程。也可以使得全国的铁路等运输系统的紧张局面得以缓解。
(四)形成合理的能源价格机制
以电价为例,与全球主要国家的电价水平进行对比:2006年.工业电价最高的荷兰、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前10个国家的工业电价在14美分/千瓦时~23美分,千瓦时之间,我国的工业电价6.47美分,千瓦时。可以看出,我国电价水平相对较低。其他能源价格的情况也都如此。能源价格长期低于资源成本,不能准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由此导致的价格扭曲必然给出错误的市场信号。面对始终错误的价格信号,中国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难度就会增加。在此基础上居高不下的出口增速,实际上也等于中国以消耗自己的方式补贴世界各国的消费者。因此,迫切需要放开能源市场,使价格能够反映能源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使得能源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与充分使用。
需要改进和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成本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低能耗、提高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源价格要反映市场供需和资源的稀缺性,主要由市场定价。一是完善电力分时计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继续实行差别电价。并扩大实施范围二是落实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逐步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三是全面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四是继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机制五是积极推进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的政策。
(五)完善能源储备制度与参与国际合作
能源市场面临明显的经济变数和全球不确定因素。新的风险凶素不断出现,包括针对能源没施和能源贸易咽喉要道的恐怖主义袭击.以及产油国的政治动荡。许多情况下这些变动又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建立能源储备以应对能源问题,具有必要性。紧急情况下能源储备是应对可能发生的短期供应波动的最有效的途径。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前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产品等,后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特殊和稀有煤种等资源。国家应建立和完善能源储备制度。以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在应对能源短缺时.要继续坚持立足国内的基本方针.加大国内资源勘探力度。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发水能资源,加快发展核电,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同时,更要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统筹城乡,合理布局依靠科技,创新体制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的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能源企业利用海外能源资源和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技术交流、共同开发利用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燃料:积极组织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能源争端问题.这将有力地化解因能源短缺而引发的冲突。
(六)建立中国特色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开发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选择。开发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而2008年7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世界能源理事会亚洲区工作会议上,一些中外能源问题专家同时提到,当前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正面临着四个主要问题:一是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及价值,全社会的认识还没有做到真正统一。二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小。投资总量不足。方向单一。三是科研投入力度不够,科技人才缺乏,发展可再生能源科技支撑能力弱。四是配套政策及服务支撑体系滞后。导致可再生能源开发仍然是高门槛、高成本、高风险的领域,社会资本难以进入。
面对新能源与町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来看.建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一条好的解决途径。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应该建立在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构造公平和竞争的科学管理模式,注重基金的杠杆作用和成本效益.达到促进我国节能产业化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的发展目标。基金的主要融资方式可采取用电户交纳电力附加费的集资方式.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体现其公平性.易为我国公众理解和接受:同时打破了单一靠政府投资的传统方式。易为政府采纳。我国的基金规模应该根据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20年的远景规划而定。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基金使用模式应该结合国家激励政策所需支持的重点和优先发展的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项目而定。我国在建立基金时,还要充分考虑国外在实施基金中出现的问题和弊端,以便采取适当有效的应对措施。
(七)加强节能法制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浪费严重.十分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浪费只违纪不犯罪.有时浪费连违纪都不算。有必要利用法制的力量,加大对浪费能源资源行为的惩治力度。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推进节能工作:
首先,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同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达小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T建设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要严厉打击违法交易报废旧机动车和船舶等。
其次,要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法》,制定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工业节能管理条例》、《公共设施节能设计标准》等配套的行业法规.加快组织制定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能耗准入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机动车、建筑、家用电器等能效标准以及公共设施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研究制定本地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标准。
在本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能源管理制度与节能目标管理“粗放”。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欠缺”,计量手段“落后”,定额管理缺失。3、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普及“不理想”。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全过程优化:
在规划阶段,关注小区风环境设计,综合考虑日照小时数的保证,同时也考虑室外热环境,即如何利用绿化、水景预热热岛。在单体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建筑体型设计(空间平面与能耗的关系),围护结构节能设计,被动节能设计,如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地道风;建筑环控(能源)系统,包括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可再生能源设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