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区域能源合作组织的典范?
能源宪章——区域能源合作组织的典范
能源宪章组织目前是一个由西欧、东欧和原苏联地区国家及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52个成员国组成,并包括中国等19个观察员国在内的政府级致力于区域能源合作的国际组织。其以《能源宪章条约》(Energy Charter Treaty,简称ECT)为核心,指导、规范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之间妥善处理有关能源问题,并借此促进一个真正开放、平等且相对稳定的国际能源市场的形成。
《能源宪章条约》是一个在加强国际社会能源领域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多边协议,是能源宪章的灵魂和基础,它为所有缔约方之间的能源贸易和在能源投资、过境运输、能源效率、能源环境以及能源供应的安全性等领域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其主要条款的实施为欧亚地区的能源出口国、能源进口国和过境国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国际法基础,提供了发展欧亚地区多边能源合作的各种实施机制。随着世界能源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过境运输数量的增加,过境运输的地理情况日益复杂,过境运输的可靠性日益受到政治、经济、技术等各方面风险的影响,《欧洲能源宪章过境运输议定书》为双边和多边的过境能源运输提供了国际性的法律基础,有助于保证国际过境运输路线的畅通性和可靠性,因而在国际能源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能源宪章组织的成员国及观察员国分布
《能源宪章条约》是在《欧洲能源宪章》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91年签署的《欧洲能源宪章》是以促进苏联等中、东欧国家与西方国家在能源事务方面开展互补合作为目的的政治承诺,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随后,经过3年的谈判,在《欧洲能源宪章》基础上,包括所有原苏联共和国、中东欧以前实行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日本、澳大利亚、挪威、土耳其和瑞典等在内的49个国家及欧共体所有成员国于1994年12月共同签署了《能源宪章条约》,并于1998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能源宪章条约》作为世界上首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为建立一个开放、非歧视的国际能源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基础。其内容涵盖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可再生能源等各种能源资源类型,并从能源的投资保护、贸易和运输、效率及相关能源争端解决等方面加以规定,以求全面、有效、公平的维护各成员国在国际能源合作领域及国际能源市场中的利益。
(1)条约规定各国开展与能源有关的商业活动时,应遵循以下五项主要原则:
第一,对外国投资给予法律保护;第二,在能源物资及相关设备的贸易中遵循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GATT/WTO)准则;第三,保障能源及能源产品的运输安全;第四,通过协商、专家委员会调解以及国际仲裁等形式解决争端;第五,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污染,鼓励提高能源效率。
(2)在保护能源领域投资方面,条约规定:
第一,条约各国有责任建立稳定、平等和透明的良好投资环境,其核心在于非歧视原则,所有外国投资均应享有或国民待遇,或不低于外资注入国给予其他缔约国或其他第三国的待遇(二者取其优);第二,如果外资注入国违背条约义务,则投资公司或政府可向国际仲裁法庭起诉该国政府;第三,投资者有权选择雇用从事投资活动的主要工作人员;第四,由于外资注入国自然灾害、武装暴动或财产被没收而使投资者受到的损失,应给予补偿或给予非歧视待遇;第五,外资注入国政府应允许外国投资公司将其税后利润以硬通货形式汇往其他任何国家。条约将此条款与保护贷款人权益、保护有价证券和完成诉讼决议等条款同等对待。
(3)在能源运输领域,条约倡导各成员国遵循自由运输和非歧视原则,以便建立油气及其他能源多边发达的运输网络,并规定:
第一,各缔约国有义务在运输设施的使用和建立方面采取非歧视原则,不能通过采取任何无理拖延、限制和税收等手段来阻碍自由运输;应同等对待不同起运点、不同目的地及所有者的能源材料和产品,不能对其实行价格歧视。
第二,缔约国应鼓励相关实体在能源运输设施的现代化、开发和运行为更多缔约国提供服务的能源运输设施等方面进行合作。
第三,缔约国在其提供的能源原料和产品过境运输及能源运输设施使用规定中应表明,其对过境原料和产品所提供的待遇不应低于起运于或运到本国的原料和产品所享有的待遇,现有国际协议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如现有运输设施在商业条件下不能满足过境运输的需要,则缔约国不能对建设新的运输能力设置障碍(条约附件特别提出,转型期国家可在特定时间段内暂缓履行此义务)。
第五,过境国有权不允许新建或改造其运输设施,以及额外扩大过境运输规模。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要向缔约国提供翔实论据,以证明上述行为将会对其本国能源系统的安全和效率造成威胁。
第六,如发生运输争端,任何一方政府不能因此停止或缩减运输数量,直到争端解决。
第七,能源宪章秘书长有权指定中间人调解争端,如争端无法迅速解决,则可以实行临时运输费。
(4)宪章条约规定,对于缔约国与投资者间在投资领域的争端,双方可以选择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解决国家和它国自然人或法人间投资争端,由争端公约(ICSID Convention)进行国际仲裁。
(5)在促进能源效率方面,条约及与之同时签署并生效的能源效率及相关环境问题议定书均倡导各签约国通过制定环保能源政策,促进能效稳固发展,并提高能源生产对环境所造成影响程度的信息透明度,以及加强该领域科研成果的交流等。
此外,宪章还规定其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为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常设秘书处位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代表大会是政府间组织,所有缔约国均是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以讨论缔约国在能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条约及有关议定书的执行情况,研究讨论可能签署的有关能源问题的文件和草案,批准秘书处的工作和财务计划。同时,代表大会将下设投资、贸易、运输和能源效率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处理各自相关领域内事务,并于每届代表大会之前召开工作组例会。
能源宪章条约自1998年4月生效以来,积极努力改善与OPEC等国际组织的关系,吸引国际大能源公司对宪章的兴趣,同时全力确保能源过境运输议定书谈判的成功,为世界范围内能源合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国际影响力随之不断提升,日益成为世界能源舞台上不可忽视的角色。因此,我国政府也已于2001年成为能源宪章代表大会的观察国,并于2002年派观察员赴宪章秘书处参与工作。
能源宪章组织的网址是:http://www.encharter.org。
你是指IRENA吧,它不是。但它与联合国的气象组织等有合作。见下文。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2011年的活动
计划
2011年4月4-5日在IRENA全体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2011年工作计划的预算。根据该工作计划,其2011年的工作包括:
知识管理和技术合作(KMTC):IRENA 正在建立一个知识库、鼓励地区合作、为可再生能源行业建立一个平台、鼓励南北和南南技术合作。
政策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PASCB)以可持续方式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
创新和技术(IITC):IRENA正在创建技术职称平台,以降低成本,推广标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发展成员国
2011年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加入进来。截至2011年11月29日IRENA已有85个成员国(包括欧盟)和149个签约国。
活动类型
2011年期间,IRENA的活动逐步开展起来。自从今年4月Amin接任总裁以来,进展明显加快。可再生能源可用性评估、可再生能源数据库和与若干著名可再生能源组织的合作关系逐步建立起来。其更加活跃的网站显示出该机构已步入正轨。
1. 在西非经济体和南非区域发展组织以及国际可持续发展学院的合作下,塞内加尔和莫桑比克被选为可再生能源可用性评估国家。
2. 在确认可再生能源信息的缺失问题后,IRENA已经开发了一个地图统计数据库,它已经被用来生成太平洋和非洲国家可再生能源概况。该数据库收集所有在线参考资料,并以地图形式展现,可清楚地表示不足。它是联合太阳能和风能方面的清洁能源多边部长工作组和日内瓦的世界气象组织开发的。
3. 在资源评估方面,已经确认融资方法是瓶颈。目前正在与世界银行能源管理援助项目(ESMAP)协商融资机制。并且正在与南部非洲发展组织(SADC)和纳米比亚政府协商地图数据库的方法论示范。这套数据库将不断扩展和升级,吸收UN和IEA数据库的可再生能源产量信息。为了收集IRENA成员国关注的信息,已经开发出一套问卷。
4. IRENA开始在一系列国际会议上发出自己的声音。9月7日在新西兰奥克兰太平洋领导人会议期间,IRENA总裁指出汤加、托克劳群岛、库克群岛已经等已经在朝着他们的能源目标努力。IRENA是它们的可靠的支持伙伴。
5. 为了发挥它的影响力,IRENA还加强世界上的机构和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它正与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合作,通过10-15个案例,分析研究风能领域的最佳政策支持方法。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的研究计划也将开展。它与REEEP签署了备忘录,共同构建IRENA的可再生能源学习平台(IRELP)。将与REEEP联合开发和执行能力建设、政策和融资信息交换项目,促进地区成功商业模式的复制推广,在知识管理和宣传战略方面合作,并导入超越活动。
一年来IRENA的活动简要回顾
2011年6月29日,IRENA 和 RETD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Deployment)在伯恩召开研讨会,讨论2015-2050年的能源情景及其短期内对可再生能源政策需求的影响。
2011年7月8日,IRENA举办高层非洲可再生能源论坛,讨论可再生能源在非洲的机遇和挑战,战略合作伙伴、最佳实践和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会议发布了IRENA论文Scenarios and Strategies for Africa。
2011年7月12日,IRENA管理理事会正式就职,作为一个政府间组织正式成立。
2011年8月25日,IRENA和REEEP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加强彼此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
2011年9月13日,IRENA的第一次政策与战略委员会在马来西亚科伦坡举行会议,向IRENA管理理事会汇报。
2011年10月7日,IRENA的创新和技术中心(IITC)在德国伯恩正式成立。
2011年10月18日,IEA在奥斯陆举行Energy for All: Financing Access for the Poor会议。IRENA总裁Amin作为评委参加。
2011年10月28日,IRENA与澳大利亚政府、世界银行在悉尼召开为期三天的讨论会,讨论岛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及IRENA的工作。太平洋岛国是其2012年的关注重点。会议上各个岛国和地区表达了希望IRENA在该地区发挥领导作用,成为该地区的“可再生能源一站式商店”。IRENA计划2012年1月在阿布扎比的IRENA和太平洋领导人会议上进一步讨论有关想法。
2011年11月14日,IRENA管理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该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管理理事会向全体大会汇报。第二次会议由澳大利亚资源能源和旅游部副秘书Martin Hoffman主持。总裁Amin报告了IRENA2011年的活动执行情况。委员会讨论了2012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草案,以及中期战略草案。2012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草案将交2012年1月的全体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中期战略草案将在1月交由成员国进一步提出意见,那时IRENA的若干高级成员国官员将出席。理事会对2011年4月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成员国表示希望IRENA继续成为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中心和可再生能源知识中心。
2011 年11月27日,在德班COP17期间,IRENA召开了一系列媒体讨论会,向媒体介绍可再生能源面临的关键问题。讨论会是与南非能源部、国际续发展学院、南非可再生能源研究所合作组织的。来自私营公司、政府和国际组织和媒体的专家讨论了最新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趋势、创新的融资方案可再生能源对于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影响。
2011年12月6日,在COP17期间,IRENA与世界气象组织签署备忘录,将联合执行可再生能源潜力评估活动,主题是可再生能源对全球气象服务的贡献。这个动议从去年坎昆会议期间发起。合作将把世界气象组织的科学知识、网络和技术能力与IRENA的知识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号召力结合,来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双重挑战。精确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地图将使IRENA能够为它的成员国提供关键的决策信息。IRENA与世界气象组织将交换出版物,并相互就科学、技术、管理和发展开展咨询。IRENA将利用世界气象组织的资料评估目前尚无资料的国家和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潜力。
2011年12月1日,IRENA在印度班加罗尔组织了两天的讨论会,主题是农村电气化的商业化解决方案。来自20个国家的50多个代表参加了会议,探讨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家精神的最佳方法。讨论会为企业家、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参与者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它使IRENA认识到在解决能源贫困中小企业的潜力,在会议中发现的好做法可以复制到其它地区。
2011年12月8日,IRENA与南非能源部在德班发布一篇新的工作论文Prospects for the African Power Sector。论文试图为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本和机会提出有见解的观点,通过对市场、成本和其它核心因素的分析来确定发展趋势、机会和关键技术。
1、苹果将会评估主要生产合作伙伴是否在与公司碳足迹相关的生产运营中实现碳中和,跟进和审计其年度进程,以决定未来继续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2、苹果于2018年启动了中国清洁能源基金。此外,公司的环保教育项目也率先在中国展开。苹果还通过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一整套免费的线上学习资源和直播培训。从10月起,苹果将扩大面向中国的在线学习模块,提供更多额外支持以帮助供应商在该区域获得可再生能源。
3、苹果将评估主要生产合作伙伴是否在与其相关的生产运营中实现去碳化,包括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供电,并会每年追踪进展。
4、目前,几乎所有总部位于中国的供应商都已经在扩大对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在中国,55 家主要生产合作伙伴都已经承诺100%使用可再生能源为苹果生产产品。全球范围内,超过200家供应商也已经加入这一承诺。
区域供暖、区域供冷、区域供电以及解决区域能源需求的能源系统和它们的综合集成统称为区域能源。这种区域可以是行政划分的城市和城区也可以是一个居住社区或一个建筑群还可以是特指的开发区、园区等。总之,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有一切用于生产和生活的能源,在一个特指的区域内得到科学的、合理的、综合的、集成的应用,完成能源生产、转换、供应、输配、使用和排放全过程,称之为区域能源。
二、区域能源系统
区域能源系统是局域能源网络,通过该网络向综合建筑物提供热水、蒸汽(区域供热)、冷水(区域供冷)、用电(通常称微网)、或者是综合供应。
区域能源系统可以是锅炉房供热系统冷水机组供冷系统热电厂系统冷热电联供系统热泵供能系统太阳能供能系统风电系统等等。所用的能源还可以是:燃煤、燃油、燃气、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热水系统,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源热泵系统,地能热泵系统,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生物质能等。这些服务的不同形式通常是平行运行,服务相同建筑物的部分或全部。应利用当地的条件和应对当地问题,专门地设计区域能源系统。
区域能源系统要适合特有的情况,能够满足特定的当地多种需求(例如准确可靠的医院需求)或者相适应当地特有的资源条件(例如燃烧当地可用的生物质)。为了提供这些能源服务,通常区域能源系统围绕作为系统心脏的中心站建设。一旦中心站运行,能量通过管线或电线易于与建筑物连接。为了提供这些能源服务,通常区域能源系统围绕作为系统心脏的中心站建设。一旦中心站运行,能量通过管线或电线易于与建筑物连接。很像人的血管系统,通常管线以闭式方式运行,从中心站输送热水到建筑物用户,然后凉水返回心脏再加热,往复循环。区域能源系统可以利用当地的可再生资源,通过高效率的中心站对综合建筑物(工业、商业、住宅)供冷与供热。
三、我国能源消耗现状
目前中国能源消耗高、环境压力大。世界能源平均利用效率为50 . 3 2 %,其中,我国为36.81%,印度为39%,美国为51%,日本为56%,丹麦为72%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 2 0 2 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其中节能提高能效贡献率要达到8 5%以上。2 0 0 9年国际能源署发布报告称,中国消费了32.2亿吨标准煤,而美国消费了31.1亿吨标准煤,中国成为全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2012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3 6 . 2亿吨标煤,消耗全世界2 0 %的能源(消费了全世界煤炭的一半),单位 G DP 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美国的3.3倍,日本的7倍,同时高于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中国每消耗1吨标煤的能源仅创造14000元人民币的GDP,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消耗1吨标煤创造25000元GDP,美国的水平是31000元GDP,日本是50000元GDP。为解决当前问题,发展区域能源已经势在必行。
四、我国发展区域能源的意义与必要性
1、区域能源能够控制能源消费增加过快,降低能耗
区域能源实现多种能源的科学、合理、综合、集成的应用,在需求侧——应用侧实现品位对应,温度对口,梯级利用,多能互补,可以使各种能源得到适得其所,发挥其特长,可降低总能耗,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降低单位 GDP的能耗。
2、区域能源能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革命的目标就是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区域能源科学合理用能,实现能源的对应、对口、梯级、综合利用,把一次能源多级梯次利用,把各种能源综合、集成利用,把能源“吃干、榨尽”,用最少的能源,完成更多的工作。把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从 36% 逐步提升到50% → 72% → 90%。
3、区域能源能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
区域能源能够推动能源方式的改变,把能源用到合理、合适的地方。例如把供暖温度由95℃降到 75℃→ 60℃→ 50℃ 供暖不用一次燃烧能源的1000 ℃。 用吸收式热泵提升工业20 ~ 40℃余热、废热至 50 ~ 60℃,满足供热需要。
4、区域能源能够推进能源供给革命
区域能源能够督促用户选择利用效率高的能源形式。不同的产业需要不同种类的能源,例如工业冶炼、铸压必须用一次高温的能源,服务纺业的洗染可以用低品低温的余热、废热。居民供暖、地板辐射用30~40℃热水暖风机、风机盘管用50~55℃热水散热器用75~55℃热水区域能源为用户的多种选择提供了可能。
5、区域能源推进天然气的梯级综合利用,实现“三联供”
天然气是一种高效清洁的化石能源,是下一代人类社会的主打能源。但现在人们更多的是将它们一次就烧掉了,不仅能效低(仅有40%左右),而且排放污染也高。为实现天然气的综合梯级利用,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天然气的分布式能源。利用天然气的高品位——发电产生高品位二次能源再利用天然气发电的余热——低品位,为各种产业和建筑提供能源。实现汽、热、电“三联供”,梯级利用天然气能效可达90%以上。区域能源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它不仅可以自己形成独立的能源系统,同时它还可以和其他形式的能源集成为一个综合高能效的系统。
6、区域能源能够大力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
少用或不用一次化石能,少烧或不烧可燃物质获得能源,是节能减排追求的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了这种可能:太阳能可直接转化为电能或热能风能可转化为热能地热能可转化为电能或热能等等。但是可再生能源转化的能源,多是低品位、不连续、不稳定的。人类利用可再生能源时都要考虑辅助措施或辅助能源。区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中的利用提供了这种可能和保证。
7、区域能源能够大力发掘、利用各种低品位能源
各种余热、废热及浅层地能等的低品位热的数量是人类社会消耗有效能源的许多倍,但是目前利用率很低,浪费很大。在区域能耗中,需要量最多、最大的还是低品位能源,特别是建筑用能。所以区域能源可以很好地应用低品位能源,把发掘出来的各种低品位热用于区域能源。
五、发展区域能源需要的条件
1、区域能源要求有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
能源是一种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但目前在我国还不能完全做到,因为我们整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还带有一些计划经济的特点。油、气、电、热还没有完全体现它们的商品属性,还不能进行市场交易,区域能源要求建立平等、合理的市场竞争体制。
2、区域能源要求实现能源管理机制的革命
区域能源可以在一个区域内实现多种能源管理体制的协调融合,形成一个有机一体的管理体制,同时也就要求在更大范围内甚至全国建立健全适合中国特色的能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3、区域能源推进要求能源价格的革命
区域能源是多品种、多品位能源在一个区域内的应用,所以各种能源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应该按质论价、市场定价、随行就市。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这样一个能源价格的定价机制,水、煤、气、电、热如何定价?要平衡各方利益,从长计议推进能源价格的革命。
4、区域能源要求完善能源的法律法规
能源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都应该有法律法规来指导和制约,过去我们只有行业的、条条的、地区的、块块的,供电、供热、供气的规定、规范,缺乏总体的、全面的能源法律法规,缺乏适用于区域能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完善了区域能源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推进节能减排,实现高能效。
5、区域能源应当学习引进国际能源的新概念、新理念、新观念
国际上区域能源发展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有很多理念和概念值得我们学习应用。例如城市能效、区域能效、行业能效、系统能效等等再如品位对应、温度对口、梯级利用等等,加强与国际上在区域能源方面的合作就首先要学习理解先进的概念、理念、观念。
6、区域能源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区域能源与国际合作就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能源技术,能源的生产技术,转换技术,应用技术,运行管理技术,运营服务技术,若实现能源革命必须掌握先进的技术,改进我们的技术,革现有技术的命,包括软硬件。国际合作离不开人才的交流和培养,应该完善我们的能源行业人才培养体系,编写系统、统一的教材,特别是运营管理方面加强人才的培养,把人送出去参加国际上一些能源企业的运营管理。
7、区域能源呼唤有国际水平的能源装备
区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实现能源的综合、集成利用,对各种能源都要吃干榨尽,对各种利用技术和设备都要高效率、低排放。高品位、高温的能源转换为低品位、低温的能源比较容易实现,但将大量低品位、低温的能源转换为我们需要的能源,这需要更过的新技术、新装备。所以必须有世界当今一流的能源生产、使用、转换的装备,而且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能源推动能源装备生产、利用的革命。例如:在燃机、制冷机、余热回收等方面的装备,再如采集井能源采集方面的系统设备等。
六、区域能源的发展与展望
在2015年6月29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城市区域能源:充分激发能源效率和新能源的潜力》报告中文版。这一报告选取包括中国鞍山内在的全球45个区域能源利用示范城市,为世界各国城市的能源利用和转型提供了参考。主题论坛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技术、工业和经济司长丽嘉诺娜表示,目前城市能源的一半用于供暖和制冷,现代化的区域能源体系,将是降低能源需求的关键。《报告》中选取了45个做区域能源最成功的城市,已经有了区域能源利用的最佳实践。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区域能源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并且可以为全世界有意试验区域能源利用的城市提供范例。
区域能源为能源与互联网相结合提供了广阔前景,区域能源为多能源同时供应给多用户的多种需求提供了可能,在一个区域实现这种功能,没有信息的支撑也是不可能的。当能源已经危及到生存和发展,能源革命的号角已响起,我们应该用互联网技术改造能源,开启能源革命。
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1]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1]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1]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1]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1]
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沿线国家间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1]
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25] 、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框架思路: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中国政府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
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合作重点: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
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战略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是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构建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内容包括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等“五通”。
文化建设:
2015年12月16日,国际七三学社前主席、香港文联终身高级顾问陈恩田代表全球1216名学者,倡议将12月16日定为“一带一路”国际日,并启动“一带一路”国际日志愿者计划。
“一带一路”国际日为每年12月16日,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216名学者倡议发起的国际民间节日,也是首个起源于东方国家、代表东方国家文化自信的国际民间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