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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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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亮的豆芽
2023-02-01 19:45:31

济南发改委发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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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04:12:54

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 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

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最新回答
美丽的大米
开放的钥匙
2025-07-28 04:12:54

记者26日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未来全省将从四个方面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是推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八项措施》《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配套补贴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二是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启动福州康驰客车、福州公交集团、锦江客车等公交公司相关线路新能源客车示范运营。三是协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四是积极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实国家财政补贴政策。2014年,共推荐8款节能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截至今年3月底,福建省已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60辆,在建电站7座、充电站5座、DC快充电桩50座、交流慢充电桩311座、充电桩40余座。

拼搏的蚂蚁
暴躁的野狼
2025-07-28 04:12:54
一、“共识”指出,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突破全面市场化拐点,各方将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加快开发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燃料电池等多元化汽车产品,营造良好的政策及应用环境,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二、“共识”强调,商用车是全球汽车产业碳减排的重点与难点,各方将进一步加强氢能燃料电池、纯电动、零碳燃料等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积极探索低碳零碳商用车市场化推广路径,持续加速商用车电动化进程,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三、“共识”呼吁,各方要加强电池、芯片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科技创新与全球合作,不断优化供应链的资源配置,加强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新生态。

四、“共识”提出,各方将加强各国汽车产业碳管理体系的协同,共同研究包括动力电池在内的碳足迹评价方法,推动碳排放数据的互通、互认与互享。

五、“共识”指出,各方将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联合、大协同,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安全、高效、低碳、智能、愉悦的新出行生态。

六、“共识”认为,人才是支撑产业变革的根本,各方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型汽车人才的培养模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汽车产业,为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

七、“共识”倡议,共同发起成立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国际科技合作组织,汇集全球优势资源,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深入推进交流合作,共享机遇、共应挑战,共创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八、“共识”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新趋势,广泛凝聚与会各方观点与智慧,为加快推进碳中和愿景目标下的汽车产业全面电动化转型、深化全球合作进一步明晰了方向路径,将为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新的重要指引。

九、“共识”提出,要坚定推进汽车产业全面电动化转型,并加速推进商用车绿色低碳发展。目前,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突破全面市场化拐点,各方将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加快开发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多元化汽车产品,营造良好的政策及应用环境,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十、“共识”还提出,应当充分发挥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协同效益。为此,与会各方将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联合、大协同,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努力构建安全、高效、低碳、智能、愉悦的新出行生态。

阔达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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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04:12:54

易车讯 9月16日,工业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第三届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WNEVC 2021)”上视频发言时表示,目前中国新能源车成本依然偏高。另外,电动车关键部件动力电池面临锂钴镍等矿产资源保障和价格上涨压力,工信部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快统筹,提高保障能力。

此外,辛国斌还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实现碳中和等目标的战略选择,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中国新能源汽车8月单月产销首次突破30万辆,市场渗透率接近11%,私人购买新能源车占比超77%,自主品牌新能源车与国际知名品牌差距缩小。

辛国斌强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信部将按照国家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首先,要加强系统思维,统筹制定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组织行业机构编制汽车产业低碳发展路线图,提高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

其次,要创新推广方式,加大推广城市示范力度。开展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换电模式试点,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提升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要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地方出台充电、停车、过路过桥使用环节优惠政策,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第三,强化融合创新,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加快车用芯片、操作系统等研发和产业化,布局新体系电池研发,立足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同步推进标准法规完善;

四是防范安全风险,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产业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监管,坚守安全底线。加强产业发展的统筹布局,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动中国品牌向上发展,遏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坚持开放发展,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深化贸易投资、技术创新、标准法规等领域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