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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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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的百褶裙
2023-02-01 19:37: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最佳答案
羞涩的橘子
热心的太阳
2025-06-28 07:23:3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九条 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第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最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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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07:23:36

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正面临这样的窘境:《能源法》长期缺位,一些上世纪出台的法律内容与能源发展严重脱节,油气、核电、能源监管等领域单行法缺失,一些法律条文在实际执行中形同虚设。《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制,但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执行。”

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在研究能源安全战略时,提出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需要修订的法律法规包括,能源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原子能法、能源监管条例等。

3月9日,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中,能源法律体系与行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被代表、委员关注。在经济界别的讨论中,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吴新雄建议,应抓紧出台《能源法》,修订《电力法》。特别是当前,分布式电源接入规模扩大,区域电网结构发生变化,旧有的法律规定成为能源发展的障碍。

另一个尴尬的状况是,现有的法律规定与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战略相互矛盾。如,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鼓励分布式电站建设,但按照《电力法》规定个人售电必须拿到行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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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07:23:36
我国在有关低碳经济的开发利用领域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其中《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与《循环经济村金发》的出台与实施对于从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突出的作用。另外,我国还积极制定并实施了减缓气候变化的规划与政策,贴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家规定了“十一五”期间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污染物排放降低10%的两个约束性目标,显示了中国政府告诉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地毯发展的决心,也为低碳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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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过客
2025-06-28 07:23:36
1. 房价高企,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

2.人民币汇率,面临巨大升值压力

3. 拆迁问题,制止暴力拆迁

4. 通货膨胀,外升内贬

5. 反腐败

6. 中国周边国际形势

7. 民生问题:住房、医疗、教育、养老

8. 央企国企同民营企业不公平待遇

9.辛亥革命100周年

10.中共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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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07:2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主席令第九十号,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十届人大常委会14次会议主席令第33号,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2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九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八届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九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六届人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主席令第9号,十一届人大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席令第15号修订) (1)国家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0]第6号)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010]218号)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2009)》(国家电网公司)

(2)地方法规

《XX市节约能源条例》

《关于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XX市供热用热条例》

《XX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XX市节约用水条例》

《XX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3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

(1)规划

《XX市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产业政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2011]第12号

《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07]215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176号)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67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发[2008] 36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发[2009] 24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发[2010] 33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发[2011]3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工节[2009]第4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工节[2010]第11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工节[2011]第4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工节2013年 第12号

(1)工业类及行业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

《机械工厂年时基数设计标准》JBT2-2000

《空气压缩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2003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Z18718-200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93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4272-2008

《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GB/T1028-2000

(2)电气专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9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 13462-200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7468-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4-2006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3-2006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12497-2006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5

(3)暖通专业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10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 195-2007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2005

(4)给排水专业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节水型生活器具》CJ164-2002

(5)燃气专业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l6914-200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6)建筑专业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XX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

《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安全防火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2010]1039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09]124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0

《XX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2007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2007

(7)其它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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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07:23:3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第五条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第八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电力建设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第十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促进电力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第十三条 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

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第十五条 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第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电力企业为发电工程建设勘探水源和依法取水、用水。电力企业应当节约用水。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第十八条 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

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第十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第二十条 发电燃料供应企业、运输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供应、运输和接卸燃料。第二十一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第二十二条 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

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并网双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协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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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薄的钻石
2025-06-28 07:23:36
我国现行法律全部目录

法律名称 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8-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008-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3-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08-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4-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1-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2005-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00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83-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0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200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正) 199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6-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2008-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198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4-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9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 2009-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1-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版) 200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7-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04-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订版) 1992-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000-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3-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004-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009-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201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10-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 2009-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0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8-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 1999-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2001-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2001-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09-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修正) 2001-0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01修正) 2002-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0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0-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1993-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04-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2007-01-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09-04-24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 2007-01-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08-05-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 2007-12-29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08-04-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2007-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97-05-09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08-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8-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04-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199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6-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1998-0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邻海及毗连区法 1992-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008-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996-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2-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1994-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7-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07-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7-01-01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99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00-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00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 2004-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0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1994-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199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990-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989-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58-0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9-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99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2000-12-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01-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12-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1990-04-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01-05-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2001-12-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002-01-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 2002-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00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2003-02-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2004-02-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 2004-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 199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6-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12-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 2004-08-2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2004-10-27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2005-12-0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2006-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2-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6-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5-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8-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99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0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7-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200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5-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9-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2005-03-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2002-0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 2002-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3-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2-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1987-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10-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 2001-08-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 20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版) 1997-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1991-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5-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2009-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2009-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1988-08-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12-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 1991-09-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 199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6-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1992-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991-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1986-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6-07-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 1999-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2007-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1999-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1996-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修订) 2004-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7-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7-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200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2010-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2010-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2010-03-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2010-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10-07-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 201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0-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201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修正) 2010-06-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010-10-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 2010-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011-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2010-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010-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1-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2010-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2010-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10-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2-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2010-01-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 2005-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2002-04-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2002-0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5-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1992-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00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98-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1991-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1992-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990-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4-08-28

注:1、法律由全国人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其他行政机关或部门无权颁布法律

2、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颁布,而国家各部、委、行、署只能颁布行政法规,

各省、直辖市或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大可以颁布出台地方性法规,各省、直辖市或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政府可以颁布出台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人大可以颁布出台自治条例。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数量庞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只在当地适用。故不再列表,如需要的话,可以跟我联系。

高兴的康乃馨
香蕉唇彩
2025-06-28 07:23:36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飘逸的唇膏
甜蜜的流沙
2025-06-28 07:23:36

法律分析:一重利好,明确2021年新备案的集中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此前,行业普遍预期2021年新能源项目在平价上网条件下,还将延续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直接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体现了国家对支持新能源加快发展的高度重视。

二重利好,强调新建项目可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而且这个上网电价是为了更好的体现绿色电力价值,这意味着光伏等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价格有可能要比燃煤基准价高,与市场化交易会拉低电价的此前行业预期明显不同。

第三重利好,对于目前成本仍较高、但未来又具备发展空间的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将定价权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如广东、江苏、福建等海上风电资源较好省份)可以出台地方性支持政策,既不增加国家补贴,又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条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包括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项目备案管理、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