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焦化制化肥是什么原里
炼焦化学工业是煤炭化学工业的一个重要部分,煤炭主要加工方法是高温炼焦(950---1050摄示度)和回收化学产品。产品焦碳可作高炉冶炼的燃料,也可用与铸造、有色金属冶炼、制造水煤气;可用于制造生产合成氨的发生炉煤气,也可用来制造电石,以获得有机合成工业的原料。在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化学产品经过回收、加工提取焦油、氨、萘、硫化氢、粗苯等产品,并获得净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精制加工和深度加工后,可以制取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等,这些产品广泛用与化学工业、医药工业、耐火材料工业和国防工业。净焦炉煤气可供民用和作工业燃料。煤气中的氨可用来制造硫酸氨、浓氨水、无水氨等。炼焦化学工业的产品已达数百种,我国炼焦化学工业已能从焦炉煤气、焦油和粗苯中制取一百多种化学产品,这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焦化厂的生产流程:
焦化厂一般由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回收车间、焦油加工车间、苯加工车间、脱硫车间和废水处理车间组成。
根据焦炉本体和鼓冷系统流程图,从焦炉出来的荒煤气进入之前,已被大量冷凝成液体,同时,煤气中夹带的煤尘,焦粉也被捕集下来,煤气中的水溶性的成分也溶入氨水中。焦油、氨水以及粉尘和焦油渣一起流入机械化焦油氨水分离池。分离后氨水循环使用,焦油送去集中加工,焦油渣可回配到煤料中炼焦煤气进入初冷器被直接冷却或间接冷却至常温,此时,残留在煤气中的水分和焦油被进一步除去。出初冷器后的煤气经机械捕焦油使悬浮在煤气中的焦油雾通过机械的方法除去,然后进入鼓风机被升压至19600帕(2000毫米水柱)左右。为了不影响以后的煤气精制的操作,例如硫铵带色、脱硫液老化等,使煤气通过电捕焦油器除去残余的焦油雾。为了防止萘在温度低时从煤气中结晶析出,煤气进入脱硫塔前设洗萘塔用于洗油吸收萘。在脱硫塔内用脱硫剂吸收煤气中的硫化氢,与此同时,煤气中的氰化氢也被吸收了。煤气中的氨则在吸氨塔内被水或水溶液吸收产生液氨或硫铵。煤气经过吸氨塔时,由于硫酸吸收氨的反应是放热反应,煤气的温度升高,为不影响粗苯回收的操作,煤气经终冷塔降温后进入洗苯塔内,用洗油吸收煤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环戊二烯等低沸点的炭化氢化合物和苯乙烯、萘古马隆等高沸点的物质,与次同时,有机硫化物也被除去了。
一、企业简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位于素有天骄圣地之称的鄂尔多斯市境内,地处呼包鄂“金三角”腹心,总部毗邻鄂尔多斯市政府,距鄂尔多斯飞机场10公里,包西铁路、包神铁路、东乌铁路、包茂高速、荣乌高速穿越公司所属矿区,交通条件便利。公司隶属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中煤能源在鄂尔多斯地区煤炭开采、大型煤化工、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物流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主采区域在乌审旗呼吉尔特矿区,矿区资源储量丰富,赋存稳定,适合大规模、机械化开采。煤质具有低水、特低灰、低硫、特低磷、高热值的特性,是优质动力煤、化工用煤和冶金喷吹煤。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是中央直属两大煤炭集团之一,列中国企业500强第87位。2009年原煤产量1.25亿吨,是中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现有全资、控股和均股子公司41户,境外机构4户,参股企业11户,在册职工12.1万,总资产1476亿元,先后在香港和上海两地成功上市。鄂尔多斯分公司成立以来,在中煤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秉承“爱国、敬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和“博大精深”的创业理念,坚持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四化”方向,遵循高起点、高目标、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五高”标准,以建设鄂尔多斯能源化工基地、开创中煤伟业为己任,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当前,公司已经组建了8部1室,各项工作均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建的煤矿项目有母杜柴登矿和纳林河二号矿两个千万吨级矿井;在建的煤化工项目有年产350万吨尿素项目、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和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其中350万吨尿素项目是国内最大的以煤为原料合成生产化肥的项目。“十二五”规划期内,公司确立了“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五年建成千万吨级矿井群,建设亿吨级能源化工基地”的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国内一流能源化工企业。到2015年,中煤集团规划在鄂尔多斯地区投资两千亿元,建设煤炭、煤化工、综合利用、物流运输四大板块。煤炭板块形成产能5000万吨;煤化工板块生产各类化工产品410万吨/年和煤制天然气20亿立方米/年;资源综合利用板块建成4×300兆瓦矸石电厂和 400万吨/年新型建材厂;物流板块参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成能够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的大型能源基地。
1.55
t,耗电系数达到
1030
kW⋅h;气基尿素吨消耗天然气达到
1000
m3
,耗电系数比煤基略低,但也达到
900
kW⋅h;而油基尿素吨消耗重油约为
0.8
t,耗电系数为
600
kW⋅h
中国氮肥能源消耗正在逐年降低,大型合成氨天然气工艺平均综合吨氨能耗在33~36.6GJ,煤气化工艺在48.43~57.6GJ;中小规模最先进的企业吨氨消耗原料煤1119千克、电耗1278千瓦时。磷肥行业磷铵吨耗电在70~80千瓦时
稳定农资市场价格 保障春耕农资供应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进行了全面部署,受到行业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在当前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如何全面理解《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春耕农资市场走势,对于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十分重要。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局局长、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会长、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殿平。
2018年《通知》具有三个特点
记者:今年下发的《通知》跟往年相比有哪些特点?
李殿平: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化肥是粮食的粮食”。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国家高度重视春耕化肥供应工作,每年春耕前期,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的通知,已成为近些年来的惯例。今年下发的《通知》,与往年相比,主要有3个特点。
一是文件下发时间较早。今年是1月15日下发的《通知》,可谓近10年来最早的一次。回顾过去,2008-2014年,《通知》下发的时间大都在1月17日至2月间,2015-2017年则推迟到了3月初,所以,“发文时间早”可谓今年《通知》的第一个特点。这充分说明,国家对2018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提早谋划部署。
二是特别强调价格稳定。回顾往年下发的《通知》题目主要是做好化肥供应工作,今年将“价格稳定”放到标题中予以强调,可谓近年来的首次。这说明自2017年9月份以来的化肥价格持续上涨问题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多措并举稳定2018年春耕化肥价格是今年《通知》出台的重要目的之一。
三是联合发文单位增加。与去年相比,今年增加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联合发文单位,这是自2010年时隔7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作为联合发文单位出现,“信贷支持”内容也是7年后再次出现在文件中。此前,多家协会商会会员单位反映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等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政策建议被采纳,国家已经关注到化肥行业利润低、融资难、信贷难等问题,并着手协调解决。
全力保障化肥生产是保供的基础
记者:“全力保障化肥生产”是历年来《通知》部署的第一项工作,今年也不例外。对此,您怎么理解?
李殿平:的确,化肥生产是保障供应的基础。2017年以来,伴随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受煤炭、天然气、磷矿石等原材料供应紧张,化肥落后产能退出进程加快等多重因素影响,2017年化肥行业开工率持续处于低位,化肥产量同比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1-11月,我国累计生产化肥5750.9万吨(折纯,下同),同比减少4.0%,其中,氮肥行业减量明显,氮肥、尿素产量分别为3563.3万吨、2821.2万吨,同比分别减少8.0%、11.8%;磷肥产量为1560.2万吨,同比增长0.8%;钾肥产量为620.3万吨,同比增长3.7%。
氮肥产量大幅减少的原因,一是受环保常态化政策影响。尿素企业落后产能退出进程加快,环保不达标企业停产停工改造现象增多。二是受上游原材料供应影响。我国73%和24%的尿素企业分别用煤炭和天然气作为生产原料,今年我国煤炭行业去产能进程加快,2017年煤炭退出产能1.5亿吨,煤炭供应趋紧。此外,2017年,我国在2+26个城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入冬以来,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日益突出,“气荒”导致西南省份气头化肥生产企业大范围停产。
为全力保障化肥生产,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2017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就主持召开了化肥生产用煤产需对接会,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全国13家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相信《通知》下发后,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协调和努力下,化肥生产供应情况会逐步好转。
化肥淡储对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将起到重要作用
记者:《通知》中强调“做好淡季储备调控”,并明确指出国家将追加安排55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对此业界高度关注。您如何看待追加化肥淡储任务这一部署和安排?
李殿平: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在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性使用矛盾,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储备量从2004/2005年800万吨,上升至2013/2014年1800万吨,达历史高点。但近年来储量不断缩减,2015/2016年减至1200万吨,2016/2017年大幅减至468万吨,2017/2018年仅为459万吨。
我们认为,尽管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且已基本完全市场化,但稳定化肥淡储制度,保障一定的淡储量仍有必要性,化肥产品仍有其特殊性,政府还需保留一定的主动调控能力。第一,作为粮食的粮食,化肥供应影响粮食安全和农民收益。第二,尽管当前化肥产能过剩,但化肥供求的季节性、区域性和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尤其当前化肥生产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氮肥需从山西、内蒙、新疆向南方地区调运,磷肥需从云贵地区向西北、华北、东北地区运输,钾肥需从青海、新疆向全国长距离运输,在化肥使用高峰期也进一步集中的情况下,一旦化肥使用地储备量不足,用肥旺季很可能出现价格急剧波动问题,影响农民生产。第三,我国化肥淡储制度实施多年,成效显著,在当前基层经销商基本不储肥的现状下,化肥淡储确实发挥了化肥市场的“压舱石”和“蓄水池”作用。
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到目前社会库存量同比降幅较大、流通环节基层经销商储备积极性较差等紧急情况,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高度重视,并就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中国东盟农资商会积极呼吁尽快启动新的淡储招标计划,确保淡储量保持在1000万吨左右,并优化储备品种和完善对承储企业的考核办法。可以说,代表化肥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这一共同呼吁,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并采纳了政策建议。
1月17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正式启动了招标工作,并明确550万吨淡储任务分成要两批(300万吨和250万吨)进行,在化肥生产供应增加、价格稳中有降时,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与中标承储企业签定承储协议。其中,第一批300万吨淡储任务签约后即执行入储任务,第二批250万吨淡储任务签订意向协议。如果第一批淡储任务执行后的市场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再启动第二批淡储任务。
550万吨淡储任务量分成两批开展且要在市场平稳运行前提下、启动第二批淡储任务的制度设计,将有助于最大程度确保市场稳定。相信化肥淡储制度的实施,将成为春耕用肥时期保障化肥价格平稳的有利保障。
农资打假任重道远 多拳出击刻不容缓
记者:“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也是年年强调的重点,但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仍屡见不鲜,使正规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农民均深受其害。对此,您怎么看待?
李殿平:国家每年在农资打假方面都花费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显著成果。连续多年,每年春季,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多部门都会联合启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29个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十二五”期间,各地各部门累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32.5万个,检查企业629.7万个次,市场131.9万个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5亿元,农资市场不断净化,农资质量状况呈现趋稳向好的态势,为我国粮食生产连年增长、农民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不可否认,我国假冒伪劣化肥产品仍然泛滥,包装标识混乱、偷减养分等坑农害农事件层出不穷,执法过程中“打大不打小、打真不打假”等问题也让正规生产经营企业深受其害。
《通知》强调要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及其他坑农害农行为。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在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方面,也一直在积极努力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2017年11月28日,面对我国农资商品价格普遍上涨的态势,为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向会员单位发出《关于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二是加强农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9月,协会和商会还联合发布中国农资行业诚信示范企业名单。11月,协会向公开发布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有机肥料行业自律宣言》,并组织会员单位签署企业信用承诺书。三是加强追溯体系和智慧农资建设。经过7年多的努力,目前总社农资局、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在化肥、农药、种子等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形成了成熟完整的技术应用体系,并于2017年9月1日上线运行了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农资商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从源头上促进我国农资质量安全。
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 切实强化市场监测预警
记者:《通知》中强调“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发挥好农资流通的示范引导作用”,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对此,总社有哪些举措?
李殿平:这次下发的《通知》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认为这也是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服务工作的认可和鞭策。供销合作社系统是我国农资流通的主渠道。据统计,全系统化肥供应可满足社会需求的70%,农药供应量占社会供应总量的40%,农膜占1/4。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农资连锁经营企业2354家;配送中心5551个;连锁、配送网点达34.4万个,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覆盖,健全高效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对于保障农资供应具有重要作用。
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立即行动,于1月17日向全系统发出了《关于做好2018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及农资协会、农资企业:一要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二要切实做好淡季储备,三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四要着力加强质量管理,五要努力强化市场监测,六要大力创新经营服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还将根据《通知》要求,在“加快建立现代农资综合服务体系,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促进农资流通节本增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和中国东盟农资商会作为总社主管的社团组织,将继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及时了解和反映行业情况,推进行业规范自律,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协会从2011年起先后推出的8个中国化肥价格系列指数,已经成为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参考。在继续做好现有价格指数的监测和发布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商会的国际平台优势,加强对进出口化肥市场的监测,积极促进国内外农资农业交流合作,协会与商会于2017年底联合发布了尿素进出口价格指数,今年还将陆续推出其他化肥产品进出口价格指数。二是大力加强行业调研。认真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为行业宏观调控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和农资追溯体系建设。协会今年将进一步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着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农资追溯体系和智慧农资建设,加快农资物联网示范应用,推动农资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
当前正值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12部门《通知》和总社《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积极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春耕备肥期间和用肥旺季以及全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