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其中,临沂到2020年煤炭总量要控制在2348万吨。
根据方案,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据了解,2012年到2017年,全省6年煤炭消费量减少2000万吨,2017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目标为38233万吨。如此一来,到2020年,3年内山东需要减煤1399万吨。方案规定,结合山东各市煤炭消费占比情况、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17市。其中,临沂到2020年煤炭总量要控制在2348万吨。
同时,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方案提出要求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除了控增量,减存量,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外,山东省还将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煤炭消费,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预计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预计到2020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没有法律规定烧煤违法,但有相关限制。
以《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例,规定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淘汰、拆除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超过每小时十蒸吨以上的锅炉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扩展资料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条件,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
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在完成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基础上,结合要求和各市实际,确定全省和各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为40927万吨,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834万吨以内。”这是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
突出九大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要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方案》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同时,山东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明确五项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为此,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实施煤炭消费压减量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各市政府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压力传导部”“落实执行者”的作用,传导好压力、履行好职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和总量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纠正过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对于确定的关停并转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下定决心、敢抓敢管,争取主动、防止被动,实施铁腕治理、强力攻坚,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
针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
《方案》强调,根据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
“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后再进行计算。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方法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合计 -回收利用能源合计。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以上标准煤的单位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五千吨以上不足一万吨标准煤的单位为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是一定时期内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
其中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可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
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煤炭的储藏位置在地下,煤炭开采必然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其次,煤炭开采过程中还伴随着矿坑的排水,矿坑水的利用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一个副效应。 第三,煤炭开采链条中不同环节的用水都会对水资源和水环境造成影响。 煤炭开采过程直接破坏了地下水含水层结构,改变了地下水含水层的补给、径流、排泄方式,影响了地下水含水层的水循环条件同时,煤炭开采过程中在采空区上覆岩层及其周边区域形成了垮落带、断裂带和弯曲带,引起土地塌陷和土壤沙化,改变了区域下垫面条件,影响了地表水入渗、产流过程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换条件,从而对区域的水循环条件产生了重大影响。 此外,不间断、大规模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地下水漏斗以及水污染等,对区域水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
各地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大力发展水电、常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大管输天然气、LNG等进口。
2、解决煤炭燃烧污染问题:强制要求所有燃煤电厂、燃煤锅炉、煤化工装置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在现有大部分独立火电厂已安装脱硫设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要求所有独立火电厂、自建火电厂、燃煤锅炉以及煤化工装置尽快安装脱硫设施。
同时,还将要求所有大型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及煤化工装置安装脱硝和除尘设施;加快出台火力发电、炼焦、建材、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增设污染物排放指标,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加强钢铁、炼油等排放管理:加强钢铁、炼油等行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检查。强制要求钢铁行业烧结机、炼油行业燃煤/燃焦锅炉及催化裂化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加快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
4、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工作。
5、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减少雾霾天气的做法:
1、多植树、种花,加强绿化,尽量少用一次性筷子。
2、少开私家车,多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
3、减少抽烟次数或者戒烟。
4、少燃放烟花或禁放烟花爆竹。
5、减少室外烧烤。
6、少开空调,尽量少用煤炭取暖。
7、教育民众不要乱烧秸秆或柴草。
8、尽量减少工矿扬尘。
9、节能减排,包括减少工厂的污染物、废气的排放。
怎样减少雾霾的措施3
1、实施控煤、控车、控油、治污等污染防治措施。
2、植树造林。树木有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作用,而且能抵挡风沙,还可以美化环境。
3、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要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督促大家保护环境,减少废弃物的排放。
4、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减少私家车出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