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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 1月20日起执行

负责的冥王星
俭朴的香菇
2023-02-01 14:41:24

深圳:新能源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 1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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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小甜瓜
矮小的牛排
2025-06-23 21:33:39

易车讯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公布了对新能源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的措施,将对新能源车型每日免首1小时停车费等,该政策将于1月20日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本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増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二、新能源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含停车场和停车库,以下同)停放,享有每日免首1小时停车费优惠,若车辆在该停车设施内充电,再减免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仍执行现行规定,即在上述停车设施内充电,每日免收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三、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每日免首2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四、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车优惠。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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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重的方盒
虚心的小松鼠
2025-06-23 21:33:39

我们获悉,广西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广西推广的通知》,明确表示广西将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多项优惠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具体而言,在政府设置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两侧设置的停车位,实行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停车费的优惠政策。严禁非新能源汽车占用专用停车位。按一定比例在单位和公共区域配备不兼容的充电插座。新能源汽车将开通公交专用道,限制数量或限行的城市道路允许新能源汽车无数量或限行。其中:实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之间设置的住宅、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电价中符合表的用户电价;其他地方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量为大工业用电价格的50%,单独计量,低谷期用电量为大工业用电价格的50%。

勤奋的荷花
腼腆的网络
2025-06-23 21:33:39

收费标准如下:

一、在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

(一)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

(二)每天7:00-19:00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停车,收费减半。

二、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应在明码标价牌(栏)上注明优惠政策。

三、各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应督促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实施收费减免。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为此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汽车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在学校、商超等场景开展新能源汽车的展示或大促活动。

不仅如此,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补贴政策,其中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及运营为重点,并要求全市新招标的环卫车辆全部为纯电动汽车。以及要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配备更新的公务用车中通信机要用车新能源汽车采用比例达100%,配备更新的其他公务用车通过2至3年全面实现政府采购汽车新能源化。

坦率的睫毛
落寞的铅笔
2025-06-23 21:33:39

易车讯 近日,广州市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州政府指导价根据停车场类型、停车时段、地区、时长制定了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中心六区日间收费最低每半小时2元、最高每半小时5元。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对于住宅小区、商业配套等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图书馆等停一天最高45元

根据通知,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广州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核定。

通知明确,中心六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副中心及外围城区指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和增城区。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为:日间(7:30—21:30)时段,中心六区为2元/半小时,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元/半小时;夜间(21:30—次日7:30)时段,所有区域均为1元/半小时,最高限价为10元。中心六区的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2元。

同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还有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以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以上场所的政府指导价为:日间时段停车,在中心六区,3小时以内按照每半小时2.5元的价格收费,超过3小时费用增至每半小时5元,24小时最高限价45元;在副中心及外围城区,3小时内每半小时为1.5元,3小时以外时长部分为3元,24小时最高限价27元。夜间时段停车,所有区域的收费标准均为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10元。

新能源车充电可享停车优惠

为落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通知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

除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和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通知还明确了另外两种免收停车费的情况。

一是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白云国际机场A、B到达区,广州南站火车站南北区停车场快速接客区等另有特殊规定的区域按其规定执行。

二是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并充电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且在24小时内未享受过此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

通知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在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按机械式停车泊位比例的1.5倍执行,最高不超过50%。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十七条,广州还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个人可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错时共享停车。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应当实时向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泊位信息、收费标准。

活力的饼干
激昂的小懒虫
2025-06-23 21:33:39
有优惠的,出了新政策

一、新能源汽车是指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二、新能源汽车在城阳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 每天0时至24时: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

2. 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

三、新能源汽车超过免费停放时限的,扣除免费时限后按照所在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青岛市城阳区物价局、青岛市城阳区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关于城阳区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城价字〔2017〕14号)文件执行。

美满的蜻蜓
美满的大雁
2025-06-23 21:33:39
[汽车之家 资讯]? 在电动车逐渐被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日前,温州市发布了《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其中涉及到多项惠民政策,比如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根据政策,在市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以及个人充电桩安装者可享受该补贴。本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实施区域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另外,政策还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

购置补贴: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1:0.5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

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

运营补贴:以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

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为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明确对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 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一、在市区范围外的企业和个人,可否享受补贴政策?

答:目前,我市出台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实施补助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乐清、瑞安等县(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或建设的充电桩,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

二、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哪些可以享受地方补贴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文件规定,各地出台的地方配套补贴政策,过渡期后(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因此,可享受地方补助政策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他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三、在市区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后,安装个人充电桩,是否有补贴,如何申领。

答:在政策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个人消费者为在2020-2021年期间在市区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通过电力部门在市区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补贴由电力部门统一代为申报,最终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四、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瓦250元、交流给予每千瓦100元分类补助,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五、在政策中提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具体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容,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公用充电设施主要指为非特定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

六、哪些主体可以享受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答:申领运营补贴的主体需符合《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要求的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登记,依照《公司法》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充电设施运营”;

(二)企业信用良好;

(三)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四)具备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队伍,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五)已建立或承诺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并承诺按规定与智能服务平台连接;

(六)地方牵头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增加的条件。

运营补贴标准为以充电设施的实际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0.10元/千瓦时,运营补贴申报实行年度申报,次年上半年完成兑现工作。

七、在鹿城区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免收2小时停车费是否可以分段多次累计停2小时?

答:不可以。在政策中我市首次推出利民鼓励措施,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停车实行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当日第二次停车不再享受免收2小时停车费,如某日第一次停车1小时,第二次停车1小时,仅免收第一次停车费用,第二次停车照常收费。

八、在市区范围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过夜,次日8时计费是否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

答:是的。当日首次免收2小时停车费政策以每日零点更新,已在停车泊位上8点前驶离不扣减首次免收停车费次数,8点后驶离自动享受当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并扣减次数。同时也可利用该政策,在该停车泊位实现当日和次日首次2小时免收停车费政策,如某一路段停车泊位20:00-次日8:00免收停车费,车主于18:00后当日首次驶入该停车泊位,次日10:00前驶离可免收该段时间的停车费用。

九、政策中涉及的地方补助政策,申报的材料和流程是哪些?答:地方补助的申报材料和流程会在后续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说明,详情以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中发布的为准,敬请关注。(信息来源:温州发布 编译/汽车之家 陈浩)

纯真的老鼠
知性的日记本
2025-06-23 21:33:39

2020年9月7日,重庆市政府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内容主要介绍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简称《措施》)。《措施》目的在于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对于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方面,重庆市采取对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

除了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以外,重庆市还鼓励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对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公交车、微循环公交车、物流车等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奖励。

重庆市还将对市内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进行优化: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信息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编译:皆电 罗顺鹏)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背后的蜜粉
健忘的砖头
2025-06-23 21:33:39
2小时。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畅行普洱已于2020年12月15日零时起正式执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并将优惠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健康的学姐
多情的飞机
2025-06-23 21:33:39
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截至2023年1月19日查询,洛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日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停放免收停车费。洛阳市,简称“洛”,别称洛邑、洛京,河南省地级市,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横跨黄河中下游南北两岸,东邻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