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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注资未注满,没有做验资报告股东想转让股权给第三方个人,平价转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爱笑的棉花糖
无情的香烟
2023-02-01 13:13:15

公司实际注资未注满,没有做验资报告股东想转让股权给第三方个人,平价转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最佳答案
谨慎的乌龟
爱撒娇的雨
2025-06-22 15:08:35

(1)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①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③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④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比如,目前在国内外的大背景下,煤炭等能源企业运营困难,相关转让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条进行筹划对于家族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则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筹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协议进行“内部”低价转让第四条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该筹划方法的运用,依然面临实质课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2)恰当运用“核定”法##具体交多少税需要去房管局处理

最新回答
犹豫的汽车
大气的路人
2025-06-22 15:08:35

经营资格证变更法人需以下材料: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新法人的身份证、个人简历 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原法人的辞职声明, 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变更的企业变更情况。 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正副本,股东会决议 出资情况表 公司章程

典雅的冬天
害羞的黑猫
2025-06-22 15:08:35

一 、股权转让与避税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其特征有非违法性、低风险和高收益、策划性、反避税性。

二 、避税方式

企业避税的方式多样,从目前情况归纳,大致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税收的差异性避税

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避税。

(2)转让定价避税

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

(3)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

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

(4)资产租赁避税

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

(5)避税地避税。

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6)运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逃避关税。

以上就是税点点对股权转让如何避税问题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饱满的黑米
娇气的台灯
2025-06-22 15:08:35
股 权 质 押 合 同

合同编号:

质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质 押 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保障质押权人债权的实现,质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质押物为质押权人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现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及主债权

该条款适用的质押为下列第 种:

一、质押担保:

本合同所称的主合同是指 《借款合同》 (以下称债务人)

于年 月 日与质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的《 借款 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或其他书面确认的文件。

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主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主债务实际期限与上述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二、反担保质押:

质押权人在承担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项下担保责任后所形成全部债权。反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实际金额按反担保范围计算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质押物概况

一、质押人提供 作为资产设定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权证名称:

所有权证编号:

所有权证填发单位:

数量、权重:

其他:

质押资产的名称、单位、数量、价值等状况详见附件质押资产清单。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资产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二、如果质押资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质押人有义务在质押资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质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质押资产实际价值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质押债权时,质押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恢复质押资产的价值或者提供经评估或质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质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质押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二、无论主合同项下是否还存在其他多项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质押人均以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质押资产连带质押担保主合同的全部债务,如因质押登记机关要求约定将质押资产仅担保主合同的部分债务,则该要求对质押人、质押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也不视为对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的变更。

三、为避免歧义,质押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第四条 质押期限

一、质押权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质押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质押期限届满,如债务人未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质押权人依法享有的质押权不变。

三、经质押权人同意,在主合同发生延期的情况下,本合同所规定的质押期限根据延期期限相应向后顺延。

第五条 质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质押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同质押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资产登记手续。

二、质押资产登记手续办妥后,质押人应将取得的有关登记文件送交质押权人。

三、质押权人、质押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配合,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质押人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的,质押人应对质押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质押资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资产由质押人占有和保管,但质押资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质押权人保管。质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质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质押资产进行检查。

二、质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质押资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质押资产的安全、完整,如质押资产需要维修,质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质押期间,未经质押权人书面同意,质押人不得以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押资产。

第七条 质押资产毁损灭失、减值

一、质押期间,由于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质押资产全部或部分灭失,价值毁损的,质押人应当即时通知质押权人,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二、因质押人的行为足以使质押资产价值减少的,质押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停止其行为。质押资产价值减少的,质押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恢复质押资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质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质押人不恢复质押资产的价值也不提供其他担保的,质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质押权人有权行使质押权。

三、质押期间,质押人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即时通知质押权人。

质押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提供由质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押权。

第八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质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质押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依然承担质押责任。

二、质押人的质押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质押权人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质押权人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质押人仍按照本合同对质押权人承担质押责任。

第九条 质押权的实现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押权人有权提前行使质押权:

一、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履行的债务不符主合同约定的;

二、质押人有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情形的;

三、质押资产发生用途变更的;

四、质押资产价值减少的;

五、质押人发生任何可能对质押资产产生不利影响的纠纷或诉讼、仲裁的;

六、质押人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则任何违反本合同或主合同的行为都视为违约,届时质押权人有权对质押人质押资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放弃质押权。

第十条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

质押权人可经下列方式实现质押权:

一、质押权人和质押人达成协议直接以质押资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资产,质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质押权人无须经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直接处分质押资产,所得价款在优先支付质押资产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质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担保债务。

二、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质押资产。

第十一条 质押人的声明与承诺

一、质押人自愿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

二、质押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三、质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质押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质押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四、质押人向质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接受质押权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五、质押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质押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六、如质押资产为共有财产的,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已得到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七、除了本合同设立的质押或质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的其他质押外,在质押资产上不存在任何的质押、质押、留置和其他债务负担。

八、本质押资产权利是完整、合法的,不具备任何不适宜于质押的瑕疵。如第三人对质押资产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押资产的处分提出异议,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质押人承担。

九、本质押资产不存在任何未为质押权人所明确了解、接受的质量瑕疵。如质押资产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则一切后果与责任由质押人承担。

十、质押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质押权人不接受其为质押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质押人或质押人的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质押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质押人在与质押权人或其他任何质押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

(五)其他影响质押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情况。

十一、质押人以质押资产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质押人的追偿和质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质押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质押权人的债务。

十二、如果债务人与质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质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十三、依本合同设定的质押权不受质押人关、停、并、转、撤、承包、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或终止的影响。

十四、如质押资产因损坏、灭失、被征用等原因而价值减少时,质押资产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用于偿还担保债务,如不足偿还全部债务,质押人对未偿还债务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质押资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十五、如质押资产因其属性、用途的改变成为限制质押财产,或因质押人原因使质押权人未能就质押资产全部价值取得质押权,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质押人承担,质押人就该质押资产价值减少部分向质押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若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则质押人对质押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其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质押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十七、当主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务时,无论质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行使的担保方式),质押人均应承担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

十八、如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房屋质押的,质押人在知悉质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质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质押房屋被拆迁的,对于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质押权人有权要求质押人重新设置质押并签订新的质押协议,在原有质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质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应提供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担保;对于以补偿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地产,质押人应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为主债权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权人的权利

一、质押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质押人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二、质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时有权处置任意或各个质押人的质押资产。

三、当主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务时,无论质押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质押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质押人承担质押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如发生质押人违背本合同项下约定情形,质押权人有权直接实现质押权,并要求质押人承担保证责任总额 的违约金。若造成质押权人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人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过质押权等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采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而给质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质押权人有权直接实现质押权,并要求质押人承担保证责任总额 的违约金。若造成质押权人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费用的承担

一、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质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质押人承担。

二、对质押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评估费用由质押人承担。

三、质押权人因向债务人催收已支付的借款及其他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或依法处置质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质押人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质押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一、质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质押权登记手续,质押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

六、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的,则质押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本合同生效期间,质押权人给予债务人、担保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质押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质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八、本合同在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偿清后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质押权人执份,质押人执份,质押登记机构执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注意事项

质押权人已提醒质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质押人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八条 其他

一、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其中当面送达或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收到对方传真回复之日为送达日。

二、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时,须由质押权人、质押人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

三、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质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质押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

质押资产清单

质押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面积

处所

所有人

价值

(万元)

备注

质押人(签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洁净的煎饼
优雅的草丛
2025-06-22 15:08:35

露天煤业在煤炭行业内的风评和地位都是极高的,在行业内可以称得上是位居前列的。今天我们就来对露天煤业进行详细了解,这家公司属于煤炭行业的龙头公司,来看看长期投资的话是否划算。

在开始分析露天煤业前,学姐将已经准备好的煤炭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直接点击这篇文章就可以领取:宝藏资料:煤炭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炭产品作为主营业务,主要的采购方就在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应用的范围是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方面。

露天煤业的电力产品大多数都卖给了国家电网东北分部,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等会用到。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的主要客户就是周边铝加工企业,东北、华北地区是其铝锭及多品种铝的主要的销售地。

对露天煤业的内容大致讲解了之后,我们一起来看看露天煤业的亮点在哪里,如果我们投资是不是真的值得呢?

亮点一:开采时间长与每股储量高

露天煤业拥有的煤资源平均可采50.12年,对比别的煤炭上市公司还是相对较长的。还有露天煤业每股权益资源储量也不低,足足有2.08吨,紧跟在兰花科创(2.34吨/股)和国阳新能(2.17吨/股)的后面。

亮点二:采矿权价款低

露天煤业一号露天矿采矿权转让价款38536.842万元,单位采矿权价款0.3元/吨。扎哈淖尔露天矿(53.1654%)采矿权转让价款1232.97万元,单位采矿权价款0.29元/吨,远远低于内蒙古核定采矿权价款:褐煤采矿权1.5元/吨,探矿权1元/吨。

亮点三:资产注入+产能扩张

露天煤业用11.22亿元的价格收购扎哈淖尔露天矿的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标的资产的地理位置在内蒙古霍林河煤田,有8.2793亿吨的储量可采集,褐煤是其中最主要的品种,煤层埋藏浅,储量大,煤层倾角小,适宜于大型露天开采。

露天煤业将拥有露天开采储量36亿吨,假设其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2计算,还能继续开采52年。

受到篇幅的制约,有关露天煤业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方面的内容,我将它们归入这篇研报之中,点击一下就能了解到:【深度研报】露天煤业股票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

电解铝以煤炭这两大行业,最主要是受益碳中和时代下的紧供局面,煤铝价格有望一路上涨,弹性较大。煤炭价格逆市上涨,电解铝盈利能力得到了显著加强。

随着电解铝供给压力减小,下游需求逐步恢复,氧化铝供给过剩的格局依然不改变,成本端的压力随之变小,行业利润空间预计可持续在较高水平。

在全国煤炭资源地区布局上,东北属煤炭净调入地区,伴随供改深化,东北加大去产能力度,煤炭的需求又加大了,煤炭行业发展很好。

吉林与辽宁的原煤产量逐年的下降,而且现在已经成为了煤炭净逐渐调入省份,因用电量的持续增加,煤炭的调入量也得增加。可是蒙东地区的新增加的产能还是相对少的而新增加的火电项目则比较多,未来在供给方面会出现短缺。

在国内煤炭领域处于战略性地位的露天煤业,将有望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在国内加快布局。

总体来看,露天煤业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长期持有的话还是很值得的。

然而文章是有延时的,跟露天煤业未来行情更加精准的相关信息,直接点进这条链接即可,会有专业的投资顾问来帮你对股市行情进行一个诊断,看下露天煤业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露天煤业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

应答时间:2021-11-28,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感性的黄蜂
开放的鞋垫
2025-06-22 15:08:35
股份公司就是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股份公司属于一种合资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股份公司的资本不是由一人独自出资形式的,而是划分为若干个股份,由许多人共同出资认股组成的;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不属于一个人,而是属于所有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的人。

股份公司的这两个特征,使它具备了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所没有的优势:(1)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2) 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社会化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有较高的要求,而股份公司则能够满足这些要求,这是因为,股份公司通过招股集资的方法能够集中巨额资本,满足大生产对资本的需求;同时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的股东,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种管理机构,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此股份公司成为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由于各股份公司有其不同的特征,因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无限公司

简单地说,无限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所谓连带无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1)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就是指股东要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资不抵债时,不管股东出资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资产去抵债。(2)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即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债务负责,且每一个股东都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债,他既可要求全体股东共同偿债,也可只对其中一个股东提出偿债要求,股东不得拒绝,当一个股东偿还了公司的全部债务后,其他股东就可解除债务。除此之外,连带责任还包括:股东对其加入公司前公司所发生的债务也要负责;在退股登记后,股东对退股时公司所发生的债务在退股后二年内仍负有连带责任;在公司解散后的3年至5年内,股东对公司债务仍负有偿还责任。

无限公司的股东至少要有两个,公司资本是在股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出资形成的。在这里,人身信任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非至亲好友难以成为公司股东。因此,人们也称无限责任公司为“人合公司”。

由于公司股东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信誉较高;同时公司组建简单,只要两个股东相互信任就可组成公司,免去了繁杂的法律登记手续。而对股东来说,则无需向公众公开业务内幕。保密性强,有利于竞争。但是,无限责任公司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股东要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因此,投资风除太大;股东又不能自由转让股份。要转让股份,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这无疑加大了公司集资的难度。

2.有限公司

指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同股份无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东较少,许多国家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都有严格规定。如英、法等国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2至50人之间,如果超过50人,必须向法院申请特许或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有限公司的资本并不必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须经过公司的股东的同意。由于股东少,因此公司设立手续非常简便,而且公司也无须向社会公开公司营业状况,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3.两合公司

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在公司股东中,既有无限责任股东,又有有限责任股东。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由于公司股东的责任不同,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无限责任股东在公司中享有控制权,管理公司的业务活动;而有限责任股东不能管理公司业务。也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若要转让股份,还必须得到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的同意。

4.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西方国家最主要的一种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 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帐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两合公司的区别所在。股份两合公司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2)有限责任股东必须得到超过半数的无限责任股东的许可,才能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

(3)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能代表公司执行业务以及对外代表公司。

在每一营业年度结束之后,股份公司都要进行盈利分配。公司盈利是指公司所得收入与所花费用的差额。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 营业性盈利收入;(2)非营业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于资产估价增值所获得的收入;出售资产获得的溢价收入以及馈赠收入等。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盈利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巩固公司财政基础。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各国对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无权予以变更。任意公积金是指除法定公积金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提取的公积金,是公司为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而准备的,如用于维持亏损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

公积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股票市场也不断地发展与完善,参与股市投资的投资者日益增多,股市投资已成为一种人们愿意承担其风险的理财手段,而股票自然而然也成为了人人关心的热门话题。

股票到底是什么?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股票的作用有三点。(1)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2)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3)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如下特征:

1.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和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随时转让,进行买卖,也可以继承、赠与、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种具有颇强流通性的流动资产。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把股票交付会给受让人,即可达到转让的法律效果;记名股票转让则要在卖出人签章背书后才可转让。正是由于股票具有颇强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而不断发展。

股票凭证是股票的具体表现形式。股票不但要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发行上市,而且其票面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股票凭证在制作程序、记载的内容和记载方式上都必须规范化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票凭证票面上应具备以下内容:

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及其注册登记的日期与地址。

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及每股金额。

3.股票的票面金额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4.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主管机关核定的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有的还注明是普通股还是优先股等字样。

5.股票发行的日期及股票的流水编号。如果是记名股票,则要写明股东的姓名。

6.印有供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7.股票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如注明股票过户时必须办理的手续、股票的登记处及地址,是优先股的说明优先权的内容等。

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深沪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于电子计算机及电子通讯系统进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是由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一组组二进制数字而已。但从法律上来说,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须具备上述内容。我国发行的每股股票的面额均为一元人民币,股票的发行总额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数。

结实的巨人
光亮的小蘑菇
2025-06-22 15:08:35
平煤股份和平煤集团区别股份是集团的子公司。

平煤神马集团系平煤股份控股股东,平煤(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称为平煤(集团)股份公司。这类公司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为数极多,它可向社会公开募股,资本筹集可以由发起人全部认购,可以在股票交易所发行或转让股票,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定期公开公布等。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下属生产单位包括十四个生产矿井和四个精煤选煤厂。公司位于中国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运输便利。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1/3焦煤、焦煤及肥煤,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

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没有什么区别,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已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都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称股份公司。

犹豫的老鼠
留胡子的音响
2025-06-22 15:08:35

在煤炭行业中,大家对于露天煤业的评价是非常不错的,并且还有一定的地位,是行业的佼佼者。今天我们就来对露天煤业进行详细了解,这家公司属于煤炭行业的龙头公司,来看看长期投资它的话是否值得。

在开始分析露天煤业前,学姐将整理好的煤炭行业龙头股名单放在下文中了,大家可以点击这篇文章进行阅读:宝藏资料:煤炭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煤炭产品,所采煤炭产品主要是分别向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输送,应用的范围是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方面。

露天煤业的电力产品大多数都卖给了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电力及热力销售是主要使用的。而铝液、铝锭及多品种铝则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主要铝产品。其中,铝液主要向周边铝加工企业出售,铝锭及多品种铝产品主要销售的区域是东北、华北地区。

对露天煤业进行简单讲解之后,我们一起来看看露天煤业的亮点在哪里,是否值得我们投资?

亮点一:开采时间长与每股储量高

露天煤业采煤年限平均能够达到50.12年,相对其他煤炭上市公司还是比较长的。此外,露天煤业每股权益资源储量已经达到了2.08吨,这算是比较高的,仅仅落国阳新能(2.17吨/股)和兰花科创(2.34吨/股)的下风。

亮点二:采矿权价款低

露天煤业一号露天矿采矿权转让价款38536.842万元,单位采矿权价款0.3元/吨。扎哈淖尔露天矿(53.1654%)采矿权转让价款1232.97万元,单位采矿权价款0.29元/吨,远远低于内蒙古核定采矿权价款:褐煤采矿权1.5元/吨,探矿权1元/吨。

亮点三:资产注入+产能扩张

露天煤业展开对扎哈淖尔露天矿的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收购行为,代价是11.22亿。内蒙古霍林河煤田是标的资产所处的地区,能够开采的有8.2793亿吨,褐煤是其中最多的部分,煤层埋藏距地表不远,储量可观,煤层倾角不大,大型露天开采比较合适。

露天煤业会拥有36亿吨的露天开采储量,如果按照它的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2计算,还能继续开采52年。

受到篇幅的制约,关于露天煤业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更详细的情况,我将它们归纳进了这篇研报之中,点一下这里就能够拥有:【深度研报】露天煤业股票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

电解铝,煤炭两大行业,由于受益于碳中和时代下紧供局面,煤铝价格一直会上涨,弹性比较大.煤炭价格逆市上涨,电解铝盈利能力表现更加出色。

随着现在电解铝供给压力缩短,下游需求也逐渐地恢复,氧化铝供给过剩格局不改,成本端压力不大,预计行业的利润空间还会持续在较高的标准。

东北属煤炭净调入地区,就在供改的不断加深,东北同时加大了去产能的力度,煤炭的需求又加大了,煤炭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吉林的原煤产量以及辽宁的原煤产量都有所下降,现在已经成为了煤炭净调入省份,因用电量的持续增加,煤炭的调入量也得增加。然而蒙东地区的新产能相对是比较少的而且新增的火电项目比较多,未来供给方面会成为短板。

露天煤业在国内煤炭领域居于首位,未来有望紧紧抓住市场发展机遇,逐步在全国部署。

由上可得,露天煤业的发展空间巨大,长期持有的话会获得一定收益。

可是文章没有那么及时,还有一定的滞后性,有关露天煤业未来行情更加精确的信息,可以直接点击下面这个链接,会有专业的人员帮你诊断股市行情,看下露天煤业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露天煤业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

应答时间:2021-11-30,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