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跌了两个月,是因为什么原因?
我觉得煤价下跌两个月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就是成品油的价格大幅下跌导致煤的价格也相应的下跌。但是这个影响应该是短期的,成品油的价格会探底回升,煤价也会获得涨幅的。
第二个原因就是供求关系。媒的需求量受疫情影响大幅降低。导致媒大量堆积而从而导致价格的下跌。
一煤炭供需
1.原煤生产增速略有回落,同比增长4%
2019年,我国煤炭结构性去产能不断深入,原煤生产增速略有回落。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8.5亿吨,同比增长4.0%。2019年,我国关闭退出落后煤矿450处以上,超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对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关闭退出落后煤矿。
同时,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煤矿产能达到总产能的四分之三,进一步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2019年,山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原煤产量占全国76.8%,占比较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2019年1~8月,新核准产能主要集中于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地区和新疆(33处中26处来自以上四省/区),仅内蒙古一地新获得核准煤矿达10处,产能6230万吨/年,净增产能6140万吨/年,占净增产能约3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1 2010~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及增速
2.煤炭消费量增长1.0%,所占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全国煤炭消费量约28.04亿吨标准煤,消费量增长1.0%,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根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测算,2019年1~8月全国商品煤累计消费量26.3亿吨,同比增长0.4%。
注:2019年消费量根据占比计算得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2 2010~2019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及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2019年全国煤炭消费小幅增长。从主要耗煤行业看,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测算,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增幅较大,全年耗煤22.9亿吨左右,同比增长9%;钢铁行业全年耗煤6.5亿吨,同比增长4.8%;化工行业耗煤3.0亿吨,同比增长7.1%;建材行业耗煤有所减少,全年耗煤3.8亿吨,同比下降24%。
3.煤炭高效清洁化利用深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机组超过8亿千瓦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写入其中,这是我国在明确“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的能源结构调整方向后,促进能源产业绿色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发力方向。2019年,散煤治理、煤炭、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现代煤化工等煤炭清洁化利用取得新进展,其中,北方清洁取暖累计替代散烧煤约1亿吨,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系统,煤电超低排放机组超过8亿千瓦,排放标准世界领先。煤炭清洁化利用工作加快从电力领域向非电领域扩展,部分地方按照“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要求,对纳入改造范围的钢铁企业有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到“十四五”末,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
二煤炭市场
1.煤价上半年迅速走高后渐归理性,下半年稳中有降
煤炭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年初以来稳中有降。一是中长期合同价格稳中有降。2019年,环渤海动力煤中长期合同(5500大卡下水煤)价格始终稳定在绿色区间,1~11月份均价556.2元/吨,同比减少2.6元/吨。从CCTD秦皇岛煤炭价格指数看,12月6日,CCTD秦皇岛周度均价5500综合价549元/吨,环比上涨1元/吨,但与年中5月6日均价591元/吨相比处于下行趋势。二是市场价格环比下降。2019年以来5500大卡下水煤市场均价599.7元/吨,同比下降59.8元/吨,比去年全年均价下降53.6元/吨。12月27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5000大卡和4500大卡煤炭综合交易价格分别为每吨549元、493元和443元,比11月29日分别回落8元、6元和5元。
(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图2-3 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情况(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4 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情况(单位:元/吨)
2.煤炭企业仍保持较好盈利,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2%
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4789亿元,同比增长3.2%;实现利润总额2830.3亿元,比上年下降2.4%;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净额3510.5亿元,同比下降3.0%;资产负债率64.9%,其中大型煤炭企业为70%。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的90家大型煤炭企业利润总额(含非煤)1653.9亿元,同比增长4.5%。
2019年以来,煤炭价格虽有所下降,但整体仍处于合理区间,2019年煤炭企业继续保持了较好的盈利,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然而煤炭价格的下跌预计将会对部分企业盈利水平形成拖累,未来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仍有赖于自身经营及管理能力的增强。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图2-5 2012~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2-6 2013~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额及增速
3.煤炭进口总量延续增长趋势,同比增长6.3%
2019年全年原煤进口3.0亿吨,比上年增长6.3%,增速比上年加快2.4个百分点。分煤种,褐煤10259万吨,动力煤11542万吨,炼焦煤7466万吨,无烟煤719万吨。从煤炭进口主要来源国看,2019年全年中国从印尼进口13760万吨,从澳洲进口7696万吨,从蒙古进口3621万吨,从俄罗斯进口3224万吨,从菲律宾进口934万吨。
沿海地区共进口煤炭2.18亿吨,占总进口量的72.7%。分地区看,华南地区进口1.49亿吨,占全国进口总量的56%;其次为华东及长江地区,进口为0.69亿吨,占全国总量的26%。2019年,全国共出口煤炭602.5万吨,同比增长22.1%。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图2-7 2010~2019年煤炭进出口数据(单位:万吨)
三煤炭储运
1.煤炭全社会库存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截止2019年12月末,重点煤炭企业存煤5385万吨。比年初减少116万吨,下降2.1%;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35亿吨,同比下降239万吨,可用20天。全国主要港口合计存煤5511万吨,较年初增加122万吨,增长2.2%
本条规定以外的煤炭销售和运输,暂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煤炭生产企业须按国家年度煤炭分配、运输计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运输及购煤单位签订规范的购、运、销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及时记录、掌握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年度、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的调整、变更。
1、用煤部门、用煤地区或供煤地区的国家年度分配计划总量的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地区于变更执行月的35天以前,向煤炭部提出变更的理由和具体变更内容,由煤炭部商国家计委同意后办理。
2、用煤部门、用煤地区或供煤地区的国家年度分配计划总量不变,只在同一省、市、自治区的范围之内变更用煤单位或供煤的矿务局(矿、地区),由要求变更单位的主管部门于变更执行月的35天以前,商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煤炭主管部门及有关铁路、交通部门同意后办理,报煤炭部备案。
3、年度供需总量不变,部门、地区供需计划不变,月度计划内供需时间的提前、错后以及供需煤炭品种、质量的变更,由要求变更的单位于要求变更的执行月的35天前,商对方及有关铁路、交通部门同意后办理,报有关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备案。
4、涉及铁路限制口、港口通过量的变更,须报煤炭部商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
5、违反“煤炭合理运输流向”的变更,按“煤炭合理运输流向”的规定办理。第十条 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按以下规定执行:
1、按照铁路、交通部门核定的月度煤炭运输计划均衡发运。
2、铁路运用车、非运有车均需按本办法规定发运煤炭。
3、凡本办法未规定的其他有关煤炭发运事项,暂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月度煤炭铁路、水路联运计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月度煤炭铁路、水陆联运运输计划(简称“月度煤炭运输计划”,含通过铁路限制口、港口计划,下同),由煤炭部统一组织编制。第十二条 对月底煤炭运输计划,按照国家计划签订的购、运、销合同(或运输、购销合同)和按照本办法办理的调整、变更计划,不得随意变动。第十三条 各级煤炭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指导和组织所属煤矿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第十四条 月度煤炭运输计划采取“统一规定、分级管理、规范编制”的方法编制。
1、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在编制各月度计划开始的45天前,在对所属矿务局(矿、地区)编制月度计划和调整、变更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研究后,制定出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方案,于编制月度开始的35天以前报煤炭部统一审核。
2、煤炭部于各编制月度开始的30天以前,对各省、市、自治区煤炭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编制月度各矿务局(矿、地区)煤炭运输计划方案,进行审核,经确认符合规定和确定进行调整后,即作为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的依据方案,下达到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
3、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根据煤炭部确定的编制月度煤炭运输计划依据方案,指导才组织所属矿务局(矿、地区)进行编制。如因特殊原因需变动时,必须经煤炭部同意。
4、月度煤炭运输计划按铁路部门规定的时间,由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统一向铁路、交通部门提出。
5、各省、市、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于每个编制月度开始的35天以前,必须将铁路、交通部门核定的上月煤炭运输计划以及有关情况报煤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