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运维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运行人员要全天侯对发电设备各项参数进行监视操作和调整,必须持之以恒周而复始的工作,以确保全厂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正确无误。
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要的硬件设备有: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支架、线缆、MC4连接器等。光伏组件:收集太阳光,将太阳光能转化直流电;
逆变器:将光伏组件所发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日常生活用电为交流电);配电箱:封装光伏系统中所有的开关设备(双向电表、光伏发电采集器、光伏自动闭合开光、浪涌、闸刀),起到保护电器的作用。
电价补贴
现在国家对光伏行业的补贴为2013年8月份出的政策,《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其中规定了分布式发电的补贴政策,0.42元/千瓦小时的价格补贴,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自然人:
1、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办理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
3、产权证(或宅基地证明村委会盖章);
4、办理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信息;
5、委托书原件(办理人委托本公司人员为其办理申请、安装并网等相关手续);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申请书;
8、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
非自然人:
1、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申请书;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
3、政府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和合法性支持文件;
6、委托书原件(把你人委托本公司人员为其办理申请、安装、并网等相关手续);
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企业公共账号(所有资料盖公章)。
注:在本人办理时,有的供电局需要彩印,因此可提前准备一份彩印文件。
扩展资料
光伏电站限制因素
首先,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背景下,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商持续亏损,组件商停产比例达到30%。但即便如此,光伏发电距离平价上网,还需时日,电站运营商也在观望电池和组件价格继续下降。
其次,补贴资金缺口很大。光伏电站是生存在补贴之上的行业,利润高低取决于补贴和各地电价水平。
但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缺口大,统一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标准还不确定,也会给电站投资商带来不确定性。
如果分布式发电最终采取电量补贴方式,意味着只有电价较高的东部地区有利可图,而不是一个全面的市场繁荣。
第三,补贴和并网政策落实不易。明面上政府对光伏电站有很多补贴,但在具体实施中补贴拖欠严重,将耗费开发公司大量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光伏电站
1、投资方可先向当地电网公司了解和提出并网意向,并填写申请光伏并网表格,并网表格可由当地电网公司提供协
助,投资方是以居民个人申请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投资方最好事先就向电网企业咨询,了解清楚。
2、如以居民个人申请的项目占据的是小区公共空间,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所在单元所有住户的书面签字证明(包括
所有参与人的签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所在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并由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盖章。
3、当电网公司接受你的申请后,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现场勘察,做一套接入系统方案;如你所在区域的电源点(多少
KVWV电压)、电网企业会按你所在申请区域的电网、电压、进行编制接入方案,方案完成后,投资业主尽快把电网
公司编制的接入方案交给我光伏生产厂家进行评估,有异议光伏厂家会及时提出与电网公司沟通,双方最终确定并网方案。
4、光伏厂家接到最终确定方案后,会按电网公司编制接入的方案,和投资方的要求进行光伏并网设备设计生产,光伏
发电厂家并会到并网的地点进行场地勘察、做统一规格的组件,根据项目容量选择匹配逆变器、控制器、防雷器、
汇流箱、电箱、计量装置、连接导线、支撑安装的水泥墩、三角支架等基础设施。 5、提出并网申请受理后,电网公司会派人上门安装电表、和用户签并网合同,并进行并网调试。“从并网申请到并网
调试、安装计量装置,所有这些电力公司提供的服务都是免费的,国家电网公司承诺整个流程在45个工作日内
完成。同时电 网公司会免费为用户安装一个可顺逆转的电流计量表,(或两个顺转电流计量表,一块是计算光伏
电站的发电量,另一块是计用户用电量电表)即用户自己用电和卖到电网的电量计量电表。这样用户可以直观的
看到自己每天的发电量、用电情 况以及输送到电网上的电量情况信息。
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质量、接入、输出、相关参数等,光伏发电厂家都必须按照电网公司编写的接入方
案 执行,防止不附合电网公司接入要求,发生停工,返工的现象。
7、投资方在填写申请调试验收的申请表时,可请求电网企业协助填写。
8、目前家庭安装并网电站的想盈利投资的,至少需要投入数十万元、到数百万、数千万元才会有可观收益。如果单是
自家用电,作为行业人士建议,做离网系统就可以了,不必做并网发电,因为够自家用就可以了,也没有多余的电
卖,不必做并网发电,这样可免去电网企业的繁琐流程,相对投入成本也小得多。而且离网发电技术成熟,设计更
先进,现在设计的离网发电都有市电互补的了,也就是说有太阳能电,优先使用太阳能电,太阳能没电了自动转换
使用电网电,这也是离网发电,不是并网发电,所以大家要弄清楚,不要以为和电网串联就是并网发电了啊。
9、了解并网发电后,如果真正要做,我们要收到电网公司的接入方案后才能做详细报价的,不然,只能给你笼络报 价。
10、另外,现在国家大力扶持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都有电价补贴,或装一套家庭光伏发电系,国家补贴百分多少
等,国 家补贴对象为我国居民、医院、学校及农村安装家庭太阳能电站的用户,具体补贴可向当地发改委、能源 局咨询
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点击“办理”按钮>选择需要并网的用电账户(如没有安装过电表的请选择新建账户)>填写相关报装信息后提交即可。
注:光伏并网选项,仅向广东地区(广州深圳除外)开放。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投资企业需要的资质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投资光伏电站的。要投资光伏电站,必须要具备《电力业务许可证》,如下图所示。其中,“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可以“豁免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
发证机关:原“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现并入国家能源局等级划分:不分等级。
投资光伏电站,很多环节投资商需要“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那如何寻找这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呢?
一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如下。
从上图可以看出,光伏项目(尤其是地面光伏电站)的声明周期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投产运营阶段。其中,投产运营阶段主要由业主主导,前三个阶段需要聘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如下。
2、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同时,还要做一些环评、水保等支持性工作。
1)可行性研究
随着”核准制“改”备案制“,地方政府对完成前期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要求不严格了,但我觉得,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还是要找一个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发证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2)工程地质勘查
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3)环境影响评价
发证机关:环境保护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4)安全评价
发证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5)水土保持评价
发证机关:中国水土保持协会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6)节能评估
发证机关:各省相关管理部门等级划分:甲级、乙级、丙级。
3、准备阶段、实施阶段
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
实施阶段的工作包括:设备购买、工程施工、设备安装。
由于很多光伏项目都是以EPC的模式开展,因此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的工作放到一起。6)
1)项目招标
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光伏项目都需要进行招标。
如果以EPC的形式开展,就招总包方,然后由总包方负责具体的设备、施工招标;如果业主自己做,就需要分别对设备、施工等进行招标。但无论哪种,都需要找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2)EPC总承包
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级划分:一级、二级、三级。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关系着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一个经验丰富、负责人的设计单位,选择一个优化的设计方案,将会为业主节省大量的投资。
4)电力设备安装
发证机关:国家能源局地方监管局等级划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4、小结
有些眼花缭乱?那来捋一捋。特别要注意几点,
1)每个证书都有专业,一般为电力、新能源、太阳能,或者综合专业,资质不能跨专业使用。
2)每个证书都有等级,不同等级从事的项目规模大小不同。
3)资质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013年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太阳能并网的流程是:
1、拨打95598提出申请
2、递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和《项目系统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申请材料,国家电网将正式受理。受理后地方供电局将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3、制定接入方案。国家电网根据业主项目情况,出具项目并网接入方案
4、确认接入系统方案。申请并网业主审查并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5、出具接网意见函
申请并网业主得到电网出具的接网意见函
6、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
业主完成光伏板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
7、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
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申请表》
8、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
国家电网将上门为业主项目进行验收,更换电表,与业主签订购电协。
只要个人的屋顶有明晰的所有权,独立电表,都可以申请,农村自然环境最好,国家也在大力鼓励农村方面扩大这方面的太阳能发电,同时也能促进农民增收。如果是在城市地区,首先要考虑城建部门的是不是有限制要求,有些城市会涉及到是否违建的问题,最好还是找光伏公司来经手,他们一方面熟悉,另一方面同政府部门经常交涉,更容易解决问题。
光伏发电并网太阳能发电是传统发电的有益补充,鉴于其对环保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各发达国家无不全力推动太阳能发电工作,目前中小规模的太阳能发电已形成了产业。太阳能发电有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 2 种方式,其中光伏发电具有维护简单、功率可大可小等突出优点,作为中、小型并网电源得到较广泛应用。
特点
在微网中运行,通过中低压配电网接入互联特/超高压大电网,是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的重要特点。
基本必要条件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的基本必要条件是,逆变器输出之正弦波电流的频率和相位与电网电压的频率和相位相同。
系统分类
1、有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有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当太阳能光伏系统发出的电能充裕时,可将剩余电能馈入公共电网,向电网供电(卖电)当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的电力不足时,由电能向负载供电(买电)。由于向电网供电时与电网供电的方向相反,所以称为有逆流光伏发电系统。
2、无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无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即使发电充裕也不向公共电网供电,但当太阳能光伏系统供电不足时,则由公共电网向负载供电。
3、切换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所谓切换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实际上是具有自动运行双向切换的功能。一是当光伏发电系统因多云、阴雨天及自身故障等导致发电量不足时,切换器能自动切换到电网供电一侧,由电网向负载供电二是当电网因为某种原因实然停电时,光伏系统可以自动切换使电网与光伏系统分离,成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工作状态。有些切换型光伏发电系统,还可以在需要时断开为一般负载的供电,接通对应急负载的供电。一般切换型并网发电系统都带有储能装置。
4、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就是在上述几类光伏发电系统中根据需要配置储能装置。带有储能装置的光伏系统主动性较强,当电网出现停电、限电及故障时,可独立运行,正常向负载供电。因此带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以作为紧急通信电源、医疗设备、加油站、避难场所指示及照明等重要或应急负载的供电系统。
形式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有 2 种形式:集中式并网和分散式并网。
集中式并网:特点是所发电能被直接输送到大电网,由大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与大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换是单向的。适于大型光伏电站并网,通常离负荷点比较远,荒漠光伏电站采用这种方式并网。
分散式并网:又称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特点是所发出的电能直接分配到用电负载上,多余或者不足的电力通过联结大电网来调节,与大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换可能是双向的。适于小规模光伏发电系统,通常城区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这种方式,特别是于建筑结合的光伏系统。
国家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https://baike.so.com/doc/24357830-25171742.html
目前光伏发电一般主要有两种,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自发自用国家财政补贴0.42元/度,剩余电力上网部分按照当地脱硫电价回收(分阶梯收费)。
全额上网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自国家能源局于3月中下发《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以来,已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光伏扶持政策。7月,北京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公布,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获得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湖北省公布,给予分布式光伏项目0.25元的省级补贴,期限为5年上海市也采取了与湖北省相同的补贴力度此外,江西、山东、安徽、广东、河南、福建、山西、江苏等省及其下属地级市也先后出台各种补贴政策,地方级补贴均价为0.2 元左右。
下面选取了部分省市目前2015年的光伏发电政策仅供参考:
一、安徽省
1、合肥市
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城镇居民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2、亳州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居民)0.2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0年。
二、江西省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2元补贴(省级补贴,补贴期20年)
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4元/峰瓦(一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3元/峰瓦(二期工程一次性初装补贴)
1、南昌市
在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2、上饶市
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
3、萍乡市
在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外,我市给予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以下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另行制定):一是将年度实际利用分布式光伏电量超过总用电量50%、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碳排放的工业企业,认定为低碳企业,准许其享受低碳企业有关优惠政策;二是用电企业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不计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三、上海市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25元/千瓦时(工、商业用户)
0.42元/千瓦时(国家补贴)+0.4元/千瓦时(个人、学校等)
四、浙江省
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
2013-2015年期间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新建成投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省再补贴0.30元/千瓦时。
1、杭州市
市级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并网发电之月起连续补贴5年。
1)杭州市萧山区: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
2)杭州市富阳市: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3)杭州市建德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
2、宁波市
2015年底前,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我市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3、湖州市
1)湖州市德清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
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2)湖州市安吉县: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
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4、嘉兴市
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连续补贴3年。
本市专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全额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条件的,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万元。
5、温州市
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
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主营企业每度电0.1至0.2元的补贴。
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5元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每度电0.1元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1)温州市洞头县: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
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
2)温州市瑞安市: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3)温州市乐清市: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
4)温州市永嘉县: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在永注册的项目业主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补贴0.40元。
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
6、绍兴市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7、衢州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
1)衢州市龙游县: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
2)衢州市江山县: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
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平方米的补助。
8、丽水市
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五、江苏省
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1、苏州市
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1元/千瓦时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三年。
2、无锡市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3、南通市
对市区年内竣工并网的装机容量不小于1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南通地区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本地配套率大于70%)的,按0.5元/瓦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本地配套率100%的企业,补助总额不作限制。
4、扬中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
5、镇江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
6、句容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
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
六、山东省
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由省级承担。
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基础电价+0.47元/kWh;全部上网,1.2元/kWh
1、菏泽市
2013-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在国家规定的每千瓦时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级再给予每千瓦时0.05元的电价补贴。
七、河南省
1、洛阳市
对2015年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运营企业0.1元/瓦的奖励。
八、广西省
家庭户装补贴4元/瓦,公共设施补贴3.4元/瓦,对示范工程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但对补助支持规模设置上限“家庭户装规模3千瓦,公共设施总规模600千瓦。
1、桂林市
广西桂林市目前对纳入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给予财政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本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4552元/千瓦时)收购。
九、河北省
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十、陕西省
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1、商洛市
1)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
2)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MW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MW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
十一、山西省
1、晋城市
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
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十二、广东省
1、东莞市
(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十三、湖南省
1、长沙市
2014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
十四、湖北省
一、补贴范围。2015年年年底前和“十三五”期间建成的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和沼气发电项目。
二、补贴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光伏电站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1元。
三、补贴时间。电价补贴时间暂定5年,5年后视情况再行确定补贴政策。
1、宜昌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国家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标准为1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地方财政补贴时间为10年。
十五、北京市
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期间,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
希望能帮助到你,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