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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食堂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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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香菇
2023-02-01 10:08:13

山西省医保怎么报销

最佳答案
虚幻的蜜蜂
热心的铅笔
2025-06-20 00:34:16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选择首诊医院

参保居民参保缴费时可在居民医保确定的首诊定点医院名单中任选一所做为本人就医时的首诊定点医院,首诊定点医院每年可重新选择一次,但在每个医疗年度内不作调整。

二、居民参保后如何就医、看病

(一)在首诊医院正常就医:参保居民因病就医时首先到自己选定的首诊医院(急诊除外),携带本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在首诊医院门诊时可使用本人的门诊账户余额,门诊账户余额不足时本人用现金支付,需住院或转诊时携本人的《诊疗手册》到首诊医院的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正常住院,出院结算。

(二)在转诊医院正常就医:

因首诊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限制,治疗有困难的疾病需转往转诊医院的,参保居民应在首诊医院开具《城镇居民转诊审批表》,携带《转诊审批表》到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转诊住院手续,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正常住院,出院结算。

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实行住院起付标准制度、住院起付标准2010年调整为:一级医院:350元/次(成人)、2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二级医院:550元/次(成人)、4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三级医院:750元/次(成人)、6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起付标准由参保居民本人自负,市内转诊住院的,一次住院只收一个起付标准。

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调整为40000元/年。

(三)、转外地就医:

参保居民因患疑难病在统筹地区首诊、转诊医院治疗有困难的,可转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的三甲医院进行治疗。办理转外地就医程序为逐级转诊,即由首诊医院先转到转诊定点医院,转诊定点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由转诊医院开具《城镇居民转诊审批表》直接转往北京、上海、天津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转诊医院范围为:属专科的疾病由专科医院负责转诊,属综合性的疾病,由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负责转诊。

参保居民转诊治疗结束后,携带《转诊审批表》、住院病历、正规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到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45%。

(四)急诊住院: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可按就近就医的原则,在非首诊医院急诊住院,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不含急诊门诊),在出院后携带住院病历、正规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到自己所选的首诊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急诊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五)门诊慢性病:

参保居民参保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交费的,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慢性病分为按季度报销和按定额报销两类.

1、按季度报销的病种:因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脏器移植后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肺源性心脏病。

(1)因肾功能衰竭需在门诊透析的参保居民,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表》,到居民定点透析医院进行鉴定,由所到医院的医保科审核、登记备案,符合规定的可在透析定点医院门诊透析。

(2)脏器移植后长期门诊服用国产抗排异药的,填写《太原市基本医院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鉴定表》,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鉴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门诊服用国产抗排异药待遇。

(3)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需在门诊放射治疗或化疗的认定和治疗均在首诊医院,首诊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由首诊医院转往转诊医院,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鉴定表》,按季度到首诊医院办理结帐手续。

(4)参保居民发生的属按季度报销门诊慢性病种,在《三个目录》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本人自付20%(乙类项目不再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5)居民定点透析医院名单: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太钢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

2、按定额报销的门诊慢性病种:病种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冠性病合并急性心梗、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

(1)其认定所需材料及享受定额标准:

病种名称对应情况所需材料医保最高支付

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心肺功能不全III级(心脏彩超EF<30%住院病历心脏彩超80元/月

肾功能衰竭

(SCr442~707μmol/L)住院病历

肾功能检查80元/月

冠性病合并急性心梗合并心功能III级

(心脏彩超EF<30%

住院病历

100元/月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住院病历

100元/月

冠脉搭桥术后100元/月

脑血管后遗症

治神经功能缺损脑血管病致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达16分以上住院病历

80元/月

糖尿病合并心脏病心梗(心脏彩超EF<30%)住院病历超声心电图心脏彩超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合并眼底荧光造影符合增值其视网膜病变(IV期)住院病历

眼底荧光造影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肾病合并糖尿病肾病IV期以上住院病历

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报告>0.5g(近一月内)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糖尿病足、肢端皮肤开放性病灶侵犯深部肌肉组织,伴蜂窝组织炎,皮肤坏死住院病历100元/月

备注:住院病历:①应包括所有的阳性指标检查

②6个月前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

(2)参保居民持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见表)于每年十月底前到选定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医院必须是次年患者选定的首诊医院),并填写《门诊慢性病审批表》。

(3)医院参保科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每年十一月十日前报个城区经办机构,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和城区经办机构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参保人员信息将在各城区经办机构、各首诊医院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于次年一月享受待遇。

(4)对符合规定发放《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5)门诊慢性病患者持《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到首诊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治疗。

(6)享受定额支付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在首诊定点医院持医师开具的处方购药,患者按20%支付个人部分,乙类项目不再扣自负比例,其余费用各城区经办机构按季与定点首诊医院定额结算。

(7)门诊慢性病每年以补助的方式支付,根据基金的结余逐年调整。

(8)参保人员死亡的季度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从死亡的下季度开始停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9)肺源性心脏病和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的患者,原则上在首诊医院治疗,原则医院治疗有困难的可由首诊医院转往转诊医院治疗,其报销方式为每年承担一次起付线,每季度结束后携《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发票、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到首诊医院报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乙类项目不再先扣自负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10)门诊慢性病患者选定医院后,一年之内不能变更。

(11)门诊慢性病一年认定一次。

(12)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包含在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之内。

(六)家庭病床:

(1)参保居民因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恶性肿瘤晚期、骨折牵引可在首诊医院办理家庭病床。

(2)办理手续:填写《家庭病床申请表》、携带诊断建议书、病理检查报告单或CT、X片报告单,到医院医保科办理审批手续。每一个疗程不得超过两个月,逾期需继续治疗者,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家庭病床期间不得不在定点医院同时住院治疗,不能开与病种无关的药。家庭病床费用报销方式和比例与住院相同。

(七)生育费用报销:

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参保期间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院费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从2010年调整为1200元(含100元产前检查费用)。

参保居民在参保期内发生的住院生育(顺产、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从结算之日起九个月内持《医疗手册》、《计划生育准生证》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医院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出院证、正规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在选定的首诊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三、参保居民医保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使用方式

(1)2009年度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按成年人40元/年、未成年人20元/年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2008年度已参保的城镇居民,2009年度继续参保的按成年人80元/2年、未成年人40元/2年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只限在首诊医院使用(学龄前儿童也应在非省市妇幼保健院的首诊医院使用)。

(2)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医院门诊或住院结算时可以使用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个人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不足的由参保居民现金支付。

(3)参保居民在使用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时,首诊医院应为参保居民出具结算单并引导其在台帐上签字。

(4)参保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年内有结余的,结余部分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次年不继续参保或死亡的除外)。

四、居民医保对大学生特别规定

1、参保大学生医疗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新参加本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参保第一年的10月至12月,可按一个医疗年度计算,但不享受门诊医疗统筹账户。

3、参保大学生可任意选择一所居民首诊定点医院做为本人的首诊医院(不受学校医院的限制),住院、急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生育费用均按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执行。

4、参保大学生因病休学、节假日和放假期间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校后到首诊医院按正常就医办法进行报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回答
超帅的金鱼
欢喜的飞机
2025-06-20 00:34:16

楼盘名称:太原槐桐别苑

城市:太原

楼盘位置:长风街美特好旁东南600米

开发商:山西东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产权年限:50年

建筑类型:小高层,高层,板楼,

公交线路:837路支:龙堡村站,东中环坞城东街口站,长风街东高速口站,长风街双塔南路口站

23路:龙堡村站,东中环坞城东街口站,长风街东高速口站,长风街双塔南路口站

837路:龙堡村站,东中环坞城东街口站,长风街东高速口站,长风街双塔南路口站

831路:双塔南路站,双语学校站,省国际商务学院站

70路:龙堡村站,东中环坞城东街口站

其他交通方式:行驶至长风街美特好交汇处,在美特好旁东南600米即到。

规划信息:其占地面积为24600平方米,容积率,绿化率45%,共6栋楼,停车位1:1,共823个

周边配套:学校: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山大附小、山大附中、山西现代双语学校、五 十 一中、四十八中、三十八中、、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省商务学院、山西大学、财经大学、司法学院、煤炭学院、建筑学院

医院:省武警医院、 109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中铁三局集团中心医院、坞城医院、仁爱医院、太原市太航医院、长风大医院、黄河医院、新医医院、现代女子医院、省药材公司

金融: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晋商银行、民生银行

购物:美特好超市、得一文化广场、长风大卖场、梅园百盛、王府井百货、山姆士超市、沃尔玛、北京华联、燕莎国际、国美电器、苏宁电器

酒店:新世纪大酒店、鑫上海滩国际会馆、龙凤大酒店、太行大酒店、三晋国际饭庄、红海湾大酒店、如家、金光快捷酒店

槐桐别苑周边公园:东山生态园、双塔公园、北齐遗址公园、东山峡谷公园

内部配套:小区内设停车位

(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售楼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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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蜜蜂
明理的帽子
2025-06-20 00:34:16

驾车路线:全程约2.8公里

起点:山西省中医院

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并州西街行驶420米,右转进入并州北路

2.沿并州北路行驶1.4公里,调头进入并州北路

3.沿并州北路行驶200米,过右侧的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楼约140米后,右前方转弯进入并州北路

4.沿并州北路行驶61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煤炭宾馆

鲤鱼魔镜
拉长的便当
2025-06-20 00:34:16
山西医科大学新校区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信息管理学专业、影像学专业等。

山西医科大学(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 理、管、法、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院校占地面积1740亩,建筑面积67.59万平方米。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32年1月,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3月,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8月,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9月,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55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山西、江苏、山东、浙江四所医学院的卫生系合并组建了山西医学院卫生系,成为全国保留有卫生系的六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并由全国著名卫生学专家、国家一级教授、原江苏医学院院长邵象伊担任院长。1996年4月,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是全国建立较早的医学院校之一。总占地面积千余亩。校本部坐落于山西省会太原市中心,毗邻迎泽公园,交通方便,环境优雅。 山西医科大学是一所多专业、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高等医学院校。现有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法医学院、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汾阳学院、大同学院、护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晋祠学院14个二级学院;有社会科学教育部、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系、外语教学部4个系部;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护理学、儿科医学(99年起并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师、高级护理、麻醉学、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4个专业。还设有第一、第二临床医学研究所、基础医学研究所、口腔医学研究所、煤炭卫生研究所、肝病、血液病、心血管病、医学寄生虫学研究所、药物研究所、生理研究所、耳鼻咽喉科学研究所、骨外科学研究所、营养与食品科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所、内分泌研究所、中医研究所等18个研究所;设有计算中心、电化教学中心、医学实验中心、动物实验中心、图书选题策划中心、器官移植中心、司法鉴定中心7个中心;拥有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4所附属医院,其中第一、第二医院科室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已成为山西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学校还与太钢总医院、大同第三、第五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汾阳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9所地市级医院创建了非隶属性的附属医院,并同山西省人民医院等40多个教学医院(基地)合作,共同完成各专业的教学任务,拥有丰富的后期临床教学基地资源。

冷艳的曲奇
顺心的大雁
2025-06-20 00:34:16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选择首诊医院

参保居民参保缴费时可在居民医保确定的首诊定点医院名单中任选一所做为本人就医时的首诊定点医院,首诊定点医院每年可重新选择一次,但在每个医疗年度内不作调整。

二、居民参保后如何就医、看病

(一)在首诊医院正常就医:参保居民因病就医时首先到自己选定的首诊医院(急诊除外),携带本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在首诊医院门诊时可使用本人的门诊账户余额,门诊账户余额不足时本人用现金支付,需住院或转诊时携本人的《诊疗手册》到首诊医院的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正常住院,出院结算。

(二)在转诊医院正常就医:

因首诊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限制,治疗有困难的疾病需转往转诊医院的,参保居民应在首诊医院开具《城镇居民转诊审批表》,携带《转诊审批表》到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转诊住院手续,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正常住院,出院结算。

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实行住院起付标准制度、住院起付标准2010年调整为:一级医院:350元/次(成人)、2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二级医院:550元/次(成人)、4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三级医院:750元/次(成人)、600元/次(未成年人和大学生)。起付标准由参保居民本人自负,市内转诊住院的,一次住院只收一个起付标准。

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调整为40000元/年。

(三)、转外地就医:

参保居民因患疑难病在统筹地区首诊、转诊医院治疗有困难的,可转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的三甲医院进行治疗。办理转外地就医程序为逐级转诊,即由首诊医院先转到转诊定点医院,转诊定点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由转诊医院开具《城镇居民转诊审批表》直接转往北京、上海、天津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转诊医院范围为:属专科的疾病由专科医院负责转诊,属综合性的疾病,由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负责转诊。

参保居民转诊治疗结束后,携带《转诊审批表》、住院病历、正规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清单到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45%。

(四)急诊住院: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病可按就近就医的原则,在非首诊医院急诊住院,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不含急诊门诊),在出院后携带住院病历、正规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到自己所选的首诊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急诊住院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五)门诊慢性病:

参保居民参保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交费的,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门诊慢性病分为按季度报销和按定额报销两类.

1、按季度报销的病种:因肾功能衰竭后的血液透析、脏器移植后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肺源性心脏病。

(1)因肾功能衰竭需在门诊透析的参保居民,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表》,到居民定点透析医院进行鉴定,由所到医院的医保科审核、登记备案,符合规定的可在透析定点医院门诊透析。

(2)脏器移植后长期门诊服用国产抗排异药的,填写《太原市基本医院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鉴定表》,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鉴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门诊服用国产抗排异药待遇。

(3)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需在门诊放射治疗或化疗的认定和治疗均在首诊医院,首诊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由首诊医院转往转诊医院,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鉴定表》,按季度到首诊医院办理结帐手续。

(4)参保居民发生的属按季度报销门诊慢性病种,在《三个目录》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本人自付20%(乙类项目不再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5)居民定点透析医院名单: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太钢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

2、按定额报销的门诊慢性病种:病种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冠性病合并急性心梗、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糖尿病合并心脏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

(1)其认定所需材料及享受定额标准:

病种名称对应情况所需材料医保最高支付

高血压III级,极高危心肺功能不全III级(心脏彩超EF<30%住院病历心脏彩超80元/月

肾功能衰竭

(SCr442~707μmol/L)住院病历

肾功能检查80元/月

冠性病合并急性心梗合并心功能III级

(心脏彩超EF<30%

住院病历

100元/月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住院病历

100元/月

冠脉搭桥术后100元/月

脑血管后遗症

治神经功能缺损脑血管病致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达16分以上住院病历

80元/月

糖尿病合并心脏病心梗(心脏彩超EF<30%)住院病历超声心电图心脏彩超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合并眼底荧光造影符合增值其视网膜病变(IV期)住院病历

眼底荧光造影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肾病合并糖尿病肾病IV期以上住院病历

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报告>0.5g(近一月内)100元/月

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糖尿病足、肢端皮肤开放性病灶侵犯深部肌肉组织,伴蜂窝组织炎,皮肤坏死住院病历100元/月

备注:住院病历:①应包括所有的阳性指标检查

②6个月前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的住院病历

(2)参保居民持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见表)于每年十月底前到选定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医院必须是次年患者选定的首诊医院),并填写《门诊慢性病审批表》。

(3)医院参保科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每年十一月十日前报个城区经办机构,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和城区经办机构共同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参保人员信息将在各城区经办机构、各首诊医院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于次年一月享受待遇。

(4)对符合规定发放《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5)门诊慢性病患者持《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到首诊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治疗。

(6)享受定额支付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在首诊定点医院持医师开具的处方购药,患者按20%支付个人部分,乙类项目不再扣自负比例,其余费用各城区经办机构按季与定点首诊医院定额结算。

(7)门诊慢性病每年以补助的方式支付,根据基金的结余逐年调整。

(8)参保人员死亡的季度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从死亡的下季度开始停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9)肺源性心脏病和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的患者,原则上在首诊医院治疗,原则医院治疗有困难的可由首诊医院转往转诊医院治疗,其报销方式为每年承担一次起付线,每季度结束后携《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发票、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到首诊医院报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乙类项目不再先扣自负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10)门诊慢性病患者选定医院后,一年之内不能变更。

(11)门诊慢性病一年认定一次。

(12)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包含在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之内。

(六)家庭病床:

(1)参保居民因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恶性肿瘤晚期、骨折牵引可在首诊医院办理家庭病床。

(2)办理手续:填写《家庭病床申请表》、携带诊断建议书、病理检查报告单或CT、X片报告单,到医院医保科办理审批手续。每一个疗程不得超过两个月,逾期需继续治疗者,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家庭病床期间不得不在定点医院同时住院治疗,不能开与病种无关的药。家庭病床费用报销方式和比例与住院相同。

(七)生育费用报销:

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参保期间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院费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从2010年调整为1200元(含100元产前检查费用)。

参保居民在参保期内发生的住院生育(顺产、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从结算之日起九个月内持《医疗手册》、《计划生育准生证》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医院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出院证、正规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在选定的首诊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三、参保居民医保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使用方式

(1)2009年度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按成年人40元/年、未成年人20元/年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2008年度已参保的城镇居民,2009年度继续参保的按成年人80元/2年、未成年人40元/2年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基金。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只限在首诊医院使用(学龄前儿童也应在非省市妇幼保健院的首诊医院使用)。

(2)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医院门诊或住院结算时可以使用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或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个人门诊医疗统筹基金不足的由参保居民现金支付。

(3)参保居民在使用门诊医疗统筹基金时,首诊医院应为参保居民出具结算单并引导其在台帐上签字。

(4)参保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年内有结余的,结余部分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次年不继续参保或死亡的除外)。

四、居民医保对大学生特别规定

1、参保大学生医疗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新参加本统筹地区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参保第一年的10月至12月,可按一个医疗年度计算,但不享受门诊医疗统筹账户。

3、参保大学生可任意选择一所居民首诊定点医院做为本人的首诊医院(不受学校医院的限制),住院、急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生育费用均按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执行。

4、参保大学生因病休学、节假日和放假期间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校后到首诊医院按正常就医办法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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