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新能源投资怎么样?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股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横店东磁(002056)、金风科技(002202)和宝新能源(000690)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整体融资情况、单笔融资情况、投融资轮次、投融资区域分布、融资产品、投资主体、新能源行业产业投资基金、全球新能源行业兼并重组代表性事件
1、新能源行业投融资热情持续高涨
根据IT桔子数据库,整体来看2015-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投融资金额及投资事件数量均呈波动递增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行业投融资事件金额呈现直线上升,由2020年的722.17亿元大幅增长至2021年的1016.28亿元,同比增长40.73%投资事件数量由2020年的71件增长至2021年的142件,同比增长100%。2021年我国新能源行业投融资事件数量及投融资金额均达到历史峰值,行业投资热情持续高涨。
截至2022年6月17日,中国新能源行业共发生投融资事件共89件,已超过2020年全年
投融资事件数量总和累计投融资金额高达487.54亿元,达到近年来第三高点。
注:上述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6月17日,下同。
2、新能源行业投融资仍处于早期阶段
从单笔融资金额来看,2015-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投融资单笔投融资金额梯级分布较为明显,2020年7月18日,宁德时代定增募资,得到了由高瓴领头,本田、JPMorgan、国泰君安、UBS瑞银、太平洋保险和北信瑞丰基金认购的共计197亿元融资2021年6月10日,三峡新能源(三峡能源.600905)IPO上市,融资金额更是达到225亿元,行业单笔投融资事件金额也达到历史峰值。
反观2015-2019年,我国新能源行业整体投资金额较小,单笔事件投融资金额均未超过50亿元(2018年最高单笔投融资金额为50.0亿元)2015和2017两年更是未超过10亿元。
从投资轮次分析,目前新能源行业的融资轮次仍然处于早期阶段,C轮后的融资寥寥无几。根据前文的分析,尽管自2020年起,新能源行业的融资事件和融资金额水涨船高,但是结合轮次分析来看,主要由于当年新能源行业处于“风口”,普遍存在融资的早期创业公司融资上涨的情况,2021年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3、新能源行业投融资集中在江苏、北京、广东、上海和浙江
从新能源行业的企业融资区域来看,目前江苏省的融资企业最多,2015-2022年6月17日累计达到113起,其中2021年全年江苏省新能源行业累计融资事件达到17起,而2021年全年全国新能源行业融资事件总计136起,由此江苏省的新能源行业投融资活跃度可见一斑。
4、新能源行业投融资集中于锂电池相关产品及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领域
2021-2022年6月17日,我国新能源行业的投融资事件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下同其他燃料、能源电池包括风能、火能、动力电池等燃料及能源电池。
从2021-2022年融资企业的主营产品及业务分析,2021-2022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投资热点一直为锂电池及相关产品以及新能源产品及技术研发领域,并且以锂电池及相关产品为主:2021年锂电池及相关产品投融资事件占比38.29%,新能源产品及技术研发领域投融资事件占比31.23%2022年1-6月锂电池及相关产品投融资事件占比29.33%,新能源产品及技术研发领域投融资事件占比17.20%。
5、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者以投资类企业为主
根据对新能源行业投资主体的总结,目前我国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主体主要以投资类为主,占比超50%代表性投资主体有中金公司、红杉资本中国和高瓴创投等实业类的投资主体有中石化、比亚迪、小米集团、中国中车和宁德时代等等,占比21.40%。
6、新能源行业产业投资基金
目前新能源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比较多,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查询到相关产业基金共13家,分别为:白城市创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鹏行远新能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宇曜新能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燊泰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中船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丰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无锡江南仁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管理规模分别以0-5亿元为主。
注:查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带*号的机构目前没有正在管理的私募基金。
7、新能源企业横向收购扩大规模
目前中国新能源行业的兼并重组事件较多,从全球的角度分析,目前兼并重组的类型主要为中游企业横向收购扩大规模。
8、新能源行业投融资及兼并重组总结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新能源企业融资走银行贷款和投资人相比,投资人更好。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新能源企业选择投资人融资,具备的优势在于资金应用相对灵活,不会受到时间的影响,银行贷款流程复杂,规则较为死板,两者相比投资人更好。
融资难在哪儿
新能源企业有巨大的投资需求,但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对外融资需求增长迅速。目前,中国新能源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利用程度低。此外,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政策的不断变化,新能源企业受到的融资待遇也冷热不均。因此,相当一部分新能源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1.融资需求快速增长
据美国能源基金会与中国国家发改委的联合预测,到2020年中国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清洁技术领域的投资需求大约为7万亿元,单个新能源项目投资动辄都有几亿甚至几十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解振华则提出要实现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国的新能源投资应需要41万亿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新能源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是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2.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从当前的实践看,目前中国新能源企业更多地是依赖股东出资、银行贷款、上市融资以及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尤其是银行信贷融资。国外已广泛应用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风投、碳交易等融资方式,在中国新能源企业中应用还比较少。
3.融资待遇区别较大
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且具有国企背景的新能源企业能够较容易的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如事水电、核电的新能源企业;海上发电、太阳能薄膜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领域的技术尚不成熟,商业银行基于风险考虑,缩小贷款规模、剪短贷款期限、附加较高的担保条件或要求较高贷款利率等;对于产业链上游的中小民营新能源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规模小、缺少有效担保物、市场竞争力弱等特点,往往较难获得贷款。
在当前供给侧改革和金融去杠杆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新能源企业在融资方式上,需要做一些调整。传统的仅靠银行信贷的方式,增加了新能源企业的债务负担,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为此需要政府以担保的形式,支持新能源企业的发展,以政府担保融资、社会资本劣后、银行信贷优先、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的模式,共同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发型债券正在成为新能源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突破口。近期,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坚瑞沃能以及旗下全资子公司沃特玛与国开证券联合发行了第一支绿色企业债,总规模26亿元(国开证券承诺包销),国开证券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控股的证券公司,按照进度,今年2月可拿到无异议函。同时,坚瑞沃能也与国泰君安合作发行公司可转债,规模也将达到30亿元。不仅如此,沃特玛倡导组建的创新联盟企业涵盖了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的原材料、核心零部件、新能源配件、光伏发电微网储能、装备制造、整车制造等领域,以及与新能源汽车相关联的运营平台、金融服务、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目前已聚集了600多家核心企业,可由各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抽出专家组成评审服务机构,为新能源全产业链提供专业评审服务。
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可以基于新能源资源、并网及运行数据,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技术水平、实际状态、补贴发放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为项目融资、并购、资产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方式,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广大社会资本的对接,为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获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创造条件。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相关政策,协助对接政企资源,为新能源创新项目争取政策金融扶持,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双管齐下
要解决融资问题,还需要引入政府的积极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直接融资方面,引导风险投资进入新能源企业,为风险投资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二是在间接融资方面,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为其提供低息贷款。政府作为中间人,将新能源企业、社会资本、银行与第三方专业服务评审机构有机联系起来。
而在现实运作中,一般在新能源企业发展初期,运用政府融资担保承担首期工程项目75%的融资额,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25%的融资额。如果项目顺利运行,产生盈利,此时在后期工程中政府承担60%的融资额,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40%的融资额。可见,新能源企业在初期的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如果新能源项目失败,银行和社会资本承担的损失也比较少。新能源项目一旦顺利运营,政府将退出并交由市场化运作。由于商业银行将控风险和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因此“政府、社会资本与银行共同出资+第三方专业评审服务机构”的模式,适合新能源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在这一方面,深圳市政府担当有为、锐意创新,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此外,随着新能源企业项目的成长期和成熟期,社会资本与银行的融资比例可以逐渐提高。社会资本作为劣后资金,为银行资金承担更多的信贷风险,往往获得的收益高于银行。银行仅作为优先资金参与,在信贷风险大大降低的同时增加了盈利,会更愿意进入新能源行业。同时银行还可针对新能源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针对新能源设备制造商、生产商的特点推出特色金融服务方案,包括应收账款管理、网上信用证、现金管理等多种服务。(尚震宇 作者系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国信证券财富管理博士后、美国佐治亚理工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新能源行业前景可期。一方面,能源结构转型是大势所趋,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是不可逆的过程。目前,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渗透率仍较低,行业整体发展空间大。在《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中,明确了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消费比重应提升至15%。
2050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供应的主体力量,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有望达80%。能源结构转型将为新能源行业发展带来广阔空间。
另一方面,我国的新能源产业链具备全球竞争力。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汽车均为中国制造2025核心产业,国家对此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经过多年支持和发展,国内已涌现出一批全球领先的龙头公司,如今我国光伏产业链在全球已具有绝对优势,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球的占比也非常高,行业加速替代的趋势已经形成。
新能源行业投资价值显著
但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进场布局也并非易事。新能源涉及细分领域多且产业链长,又由于是新兴成长行业,业绩波动难免较大,所以投资者不妨借助专业投资者优势,通过主题基金进行配置。建信新能源行业基金聚焦新能源行业。
主要布局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核电等不同新能源行业。在细分行业和个股的选择上,该基金也将充分发挥主动投资优势,通过对不同板块成长阶段和政策周期差异的理解和把握,积极寻找优质龙头标的,力争获取超额投资收益。为给投资者带去更佳回报,该基金采取双基金经理制,由陶灿和田元泉共同管理。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天眼查App显示,苏州智绿环保 科技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690.3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尹家彤,经营范围包括车用大功率电子器件、电气设备、充电设备、机电设备、 汽车 零部件等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汽车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尹家彤为公司大股东及疑似实际控制人,持股约53%。目前,该公司在江苏、广西两地成立有3家全资子公司。
自2021年3月底小米董事会正式批准智能电动 汽车 业务立项以来,小米 汽车 先后有了相关进展。
同年7月,雷军在微博发布招聘海报称,小米 汽车 自动驾驶部门开始招聘,首批将招募500名自动驾驶技术员工,自研L4级智能驾驶能力。三个月后,10月15日,小米集团宣布进行组织调整,小米 汽车 相关任命显示,小米集团任命李肖爽担任小米 汽车 副总裁,负责产品、供应链及市场相关工作,向小米 汽车 CEO雷军汇报。
目前,小米已成立多家 汽车 公司。2021年11月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小米 科技 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宣告小米 汽车 落户北京经开区。据了解,小米 汽车 项目将建设小米 汽车 总部基地和销售总部、研发总部,将分两期建设年产量30万辆的整车工厂,其中一期和二期产能分别为15万辆,预计2024年首车将下线并实现量产。
2022年1月,小米任命于立国担任小米 汽车 副总裁兼小米 汽车 北京总部政委,负责统筹小米 汽车 综合管理工作、专项业务推进以及小米 汽车 北京总部组织和人才建设。
本文源自蓝鲸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