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信达减持山西煤炭资产
“煤老板”信达等来减持山西煤炭资产的最佳时刻了吗?
近日阳泉煤业和阳煤化工发布公告,表示7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通知。具体而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达资产”)将持有的阳煤集团5.75%的股权,转让给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国投”)。
这是根据《关于协议收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阳煤集团部分股权的通知》(晋国资产权函[2017]830号)做出的响应。此番调整,山西国资将加强对阳煤集团的绝对控股,股权从54.03%提升到59.78%。信达资产占股则从40.42%调整至34.67%。
从2005年与山西六大煤炭企业正式签订债转股协议起,信达资产就成为山西省除国资委之外的最大煤老板,出资总额占到六大煤炭集团的四成左右。
不过由于未真正参与到煤企的投资决策和内部管理当中,信达资产作为第二大股东所能起到的功能十分有限,通过债转股改善煤炭企业内部治理的设想,也化为泡影。
无法有效参与煤企的决策,又因集团亏损未能实现股东分红,加之金融机构参与债转股终究要实现股权退出的目标,如何寻找到合适的时机退出山西的煤炭资产,就成为信达资产需要解决的一大遗留问题。
公开报道中屡次传出过信达资产将退出阳煤集团的消息。直到本次阳煤集团旗下两大A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才看到了信达资产的实质性动态。尽管减持份额并不大,后续如何进展依旧值得关注。
在如何处置山西煤炭债转股的问题上,信达曾经设立过一大原则,在煤炭行情不错的时候,将煤炭资产换成具有流动性、分红能力的优质资产。
与此同时,信达证券在去年12月发布的煤炭行业报告中的观点,也侧面印证了这一减持行动的时机,“2018年煤炭板块投资机会将是历史性的,确定性的,整体性的,不分品种的。”
不过前述公告中,暂未公布山西国投以什么资产作为对价。理论上,现金对价的概率较低,原因是与地方企业本身想以“债转股”降低高杠杆的需求冲突。况且,目前阳煤集团的负债率并无实质性扭转。
“医院”一度是信达较为中意的资产。根据公开报道,目前信达资产已经与山西另一大煤企同煤集团的医院启动了股份制改造,阳煤的医疗机构也在与社会资本的对接当中。
进入山西的十三年,信达资产进退两难,虽不曾拥有“煤老板”的管理实权,却几乎见证了本世纪至今山西煤炭产业所经历的几次起起落落。这与煤炭行业本身的强周期性有关,也与政府主导下的行业整合浪潮、火电审批权下放、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的一系列动作密不可分。
如今,回到“保供应”周期,如何重新认知和评估煤炭价值,正在引发许多新的思考。信达资产作为金融机构,或许可以考虑在本轮煤炭上升周期进一步减持,以换取煤炭以外的优质资产。但是对于山西省煤炭行业而言,上述思考是绕不开的。
信达见证的煤炭周期
信达资产组建于1999年4月20日,为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下国内银行不良贷款高企而生,也是中国第一家试点相关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
早期中央“拨改贷”政策的调整,导致了众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飙升。通过执行“债转股”,可以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煤炭、钢铁、冶金一类周期性强的国民经济基础工业,是资产管理公司偏好的领域。而且当时的债转股属于“政策性”债转股范畴,政府主导色彩浓厚,如何让承载就业和经济产值的重工业企业“大而不倒”,是地方政府最为迫切的诉求。
与煤炭业兴衰紧密相关的山西省政府,对于推动国有煤炭企业的债转股也颇为积极。
阳煤集团在2000年12月获得当时经贸委的批准,执行金额为34.07亿元的债转股。不过等到敲定煤企与资产管理公司合资公司的组建以及相应股权的确定,花了五年的时间。直到2005年12月,包括阳煤集团在内的六家煤炭企业的债转股签字仪式才正式举行。
除阳煤集团外,另外五家煤矿集团为大同煤矿、西山煤电、晋城无烟煤矿业、汾西矿业和霍州煤电。当时官方发布的数据是,六家合计的煤炭产量占到山西省的32%,全国的7.9%。
与信达一道参与山西煤炭债转股的金融机构,还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在上述金融机构当中,信达出资168.86亿元,占到几大金融机构出资总额的85.6%。山西国资委则出资249.88亿元,信达相当于这次债转股出资总金额的44.11%。从信达入股几大煤炭集团的份额来看,多数在40%上下的水平。由此,信达也一跃成为山西省第二大“煤老板”。
其中,阳煤集团由山西省国资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达占比40.42%,山西国资委占比54.03%。这次债转股被山西省政府寄予“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希望。
不过时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朱德仁2005年在接受媒体采访却表达了担忧,“由于煤炭行业和金融行业存在较大的区别,在煤企经营管理方面,银行能有多少真正有价值的提议,还有待观察。”
后来所发生的情况,也验证了朱德仁的判断。尽管身份为“煤老板”,信达资产对于山西的煤炭资产却并没有实际管理权限,只能单纯做个财务投资者。即便如此,由于资产经营未见起色,信达资产也没能从阳煤集团获得实际分红。
这也是在上一轮债转股中,经常受到质疑的“明股实债”问题,即股东无法起到参与公司治理的功能。考虑到背后的央地资产之争,债转股的退出机制也是金融界讨论的一大议题。
周小川曾在1999年的一次讲话中提到,债转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即重组成功可能使回收明显高于预期值,而重组不成功可能会再度陷于破产清盘以至回收更少。债转股对债权人来说是重劳动,必须花更大的心血才有可能使重组见到成效。
几乎在十年后的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以更广的范围和更大的强度降临。2008年还掀起了煤炭业重组浪潮,这与当时矿难不断发生的社会规制困境有关。这一整合政策旨在提高“产业集中度”,改变“多、小、散、乱”格局,以求尽可能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的概率。
山西成为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发起煤矿业兼并重组的省份。一时间,山西省煤矿业的企业主体从2200多家压缩到了130多家,最初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鼎立的格局也变化为如今的七大煤炭巨头。
伴随小煤矿兼并或关停退出的,还有其背后的民营资本,这为后来山西国有煤企尝试煤矿改造与产能扩张带来了资金压力。
2008-2012年期间正逢煤炭的上升周期,回头看已经进入煤炭“黄金十年”的尾声。在政府主导下吸收了大量中小型煤矿后,山西几大国有煤炭集团负重顺着上升通道爬坡前行,进一步增加了信贷规模和资本支出。
风险也在一步步靠近。2014年,火电审批权下放,后来又导致了煤炭供应的产能过剩。与此同时,2014年底,中国代表团签署了《巴黎协定》并对减排做出了承诺,“清洁能源计划”随之而来。
由于前期背负着诸多小煤矿的改造任务,山西国有煤企面临着巨大的资本扩张压力,加之银行信贷收紧,2015年山西七大煤炭企业的负债总额超过1.2万亿元,与山西省当年的GDP产值相当,一度引发了诸多媒体对于山西国企高杠杆的关注。
2015-2016年,山西煤炭行业迎来最为艰难的时刻,并进入供给侧改革周期。至此,第一轮债转股尝试降低山西煤炭企业负债率的功效,已经荡然无存。山西煤企公司治理未获任何实质性改善,反而步入另一个高杠杆阶段。
此时的信达,进入山西十年有余,债转股退出却始终被“套牢”,想退出,作为股权投资者则需要等待时机。无论是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还是基于股权关系的纽带,信达继续为困难时期的山西煤炭业提供补给。
期间,关于七大煤企是否会整合的消息也层出不穷。然而山西的煤企们,和神华与国电所实现的互补性重组并不相同。神华本身因为横跨资源、电厂、港口、铁路等产业,拥有强大的风险对冲,也被称为能源领域的“航空母舰”,是投资领域长期被看好的优质资产。
但同质程度高的山西煤企若实行重组,又能否真正实现有效资产的整合?还是只能做大而无法做强?从而成为更大体量等待地方政府出手的“大而不倒”?都需要打上重重的问号。这不仅与宏观经济对于非金融企业结构性去杠杆的现实需求相关,也是山西煤炭行业能否在“清洁能源计划”的大背景,能否拯救自己的问题。
“债转股的实质作用,是变更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周小川在1999年的那次演讲中提到,“债转股作为一种药方,能治病,但不是包治百病;因此不能不用,但不能滥用。”
无论是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下首次启动债转股,还是2008年的欧美经济衰退和煤炭重组浪潮,对于作为宏观经济基础部门的煤炭业而言,都是重要的分水岭。现在又到了“逢八”的一年,新的债转股、重组大幕已经拉开,接下来煤炭业又会遇到什么?
打开山西国资委的网站,可以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改革决心。决心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大型煤炭集团真正拥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并对行业的价值定位以及业务决策做出科学判断。
煤炭混合所有制,大佬怎么看?
在煤炭产业构建混合所有制是个方向,但如何推进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2014年6月28日,30人论坛(CCEF-30)就“混合所有制及其在煤炭产业的实现”进行了讨论,大胆探索混合所有制理论及其实现途径。
岳福斌(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
煤炭产业已具备混合的客观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产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已具备构建混合所有制的客观基础。一是以“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大通道”建设为标志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局面已经形成并快速发展;二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煤炭生产手段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且不断创新;三是世界能源结构性变化以及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使得煤炭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出现了新变化;四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五是改革开放使得煤炭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制度性变革,而且不断深化。
新变化产生新要求。一是要求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生产要素)配置和再配置与社会化的煤炭大生产发展相适应。二是要求顺应产业革命的发展趋势,加大煤炭生产工艺和手段的创新力度,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三是要求发展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四是要求培育和发展功能齐全、公平竞争、信号准确、规范有序的煤炭产权交易市场。五是要求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经营规范、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协调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制度。
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安全性与效益原则、自主性与开放原则、多样性与创新原则以及平等性与法制原则。当务之急是以开放型煤炭产业经济新体制的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要清除所有制歧视、行政壁垒和产业准入限制;要以“去行政化”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要创新管理模式,大企业集团一律“去官阶、脱官服、摘官帽”, 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运作、公司化管理;要加大国有独资公司的改革力度,大胆吸收民间资本的进入;要深化煤炭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为打胜构建煤炭产业混合所有制战役保好驾、护好航。
云公民(全国政协常委)
“混制”先得“转念”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系列政策性问题有待解决,而关键就在于思想和观念的转变。
上市公司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畴,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存在一个问题,即国有资本是绝对控股的。国有企业出于控制权考虑,一般在上市公司中都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以避免失去控制权带来的诸多麻烦。中信集团借壳中信泰富香港整体上市,国有股权退至20%左右,实际上也会面临失去控制权的问题。阿里巴巴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日本软银集团持股占34.4%,雅虎占22.6%,创始人马云仅占8.9%。这就存在一个思想和观念的差别,在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持股比率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年初国资委出过一个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案,提到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需要国有独资,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关键领域的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这些概念其实很难界定。实际上,民营资本也很难进入到一些国有企业,以电力企业为例,一个电厂的资产往往高达近百亿元,这是民营资本进入的天然的资金屏障。再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银行信贷、行政审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待”,国有企业担心“混合”之后失去这些“待遇”,这些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形成了阻碍。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条路要走得通,关键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华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党委书记)
要把积极的东西往里装
在研究和推进混合所有制过程中要把积极的东西往里装始终体现中国特色。具体说,一是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这个基础不能动摇。二是混合所有制形式要多样化,不应仅局限于国企与民企的混合,由国企共同投资建立的股份制公司,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可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减少决策失误,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三是要处理好一系列关系,即混合所有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与政府的关系,股东之间的关系,治理结构的关系等,这对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很重要。四是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可以办好的事情,而不把精力放在不能解决的问题上。在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过程中要考虑到国资委等部门在其中的权力设置问题。国有资本和自然人合作的企业,国资要有绝对的控股权,否则很难进行,因为国企与民营企业存在根本的理念差异。最好的混合模式应该是国有企业参股绩效好的民营企业,既能解决效益问题,也能化解体制矛盾,但这需要政策环境的改善。五是要讲效益,如果不能产生效益,资本收益不能实现相对最大化,即使混合成了也不能算成功的混合所有制,因为这其中存在非效益的投资,没有完全体现市场经济的特征。
吴吟(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
顶层设计决定混合成败
混合所有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合所有制即股份制,狭义的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混合。我认为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形式是股份制,核心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国有企业改革。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作用和地位有所不同。按追求目标分,一类支撑经济的稳固发展,另一类追求经济效益,即要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从市场角度,可以分为垄断型和自由竞争型。从产业角度,分控制型产业、战略型产业、经济型产业。控制型产业主要是电网、铁路等,政府控制比较多;战略型产业,包括资源开发如煤矿、石化,以及公共系统的运营,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除此之外,就是经济型的产业。从企业角度,可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保障型企业,国家要实行控制,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第二类是战略型企业,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第三类是竞争型企业,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
煤炭产业属于战略型产业,不属于国家需要完全控制的产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不仅必要而且迫切,这既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也是煤炭产业摆脱困境的路径。煤炭产业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第一,通过建立新项目公司,在增量方面实行混合所有制,这样矛盾相对较小。第二,对于公司的存量,可以从子公司、孙公司入手。通过实地调研,我们认为企业应该能做到。具体可选择三种途径。一是产业向外,如川煤集团,技术力量强,但当地资源条件差,如果能到条件好的地区发展,可能会产生更好的效益;二是向产业外发展,在产业链上,向电力、钢铁等产业发展;三是发展向外产业,如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有条件的话都可以尝试。通过往外发展,也可以解决一些内部的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关键在政府,政府应当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首先,政府的观念要转变。其次,要真正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再其次,要建立资产评估平台,通过招拍挂形式,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流转。此外,政府还要做好产业政策的引导工作,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好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产生的冗余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刘建功(冀中能源集团副董事长)
方向正确问题也多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算不算混合所有制?值得商榷。因为公司很多高管都是组织部门或国资委任命的,并且带有行政级别,并没有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与规范的上市公司自然形成的约束机制有很大区别。受体制影响,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责分工也不很明确。此外,还存在决策机制问题。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决策理念并不一致,国有资本的决策依据相对公益化,民营资本决策的出发点则是利润最大化。
十多年来,煤炭产业从亏损走向辉煌,产能逐步扩张,从供给紧张到严重过剩,又重回困难,现在的日子甚至比十几年前还艰难。这些与产业内部企业主体的决策机制不无关系。若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条件下,两种决策机制能有机结合,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也是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实施上遇到的阻碍,同时,资本运作政策、干部管理政策、产业政策的不配套,也使得煤炭产业不能顺利地构建混合所有制。
比如,冀中能源集团在山西与民营企业进行合营,国有、民营股份占比为6︰4,国有资本控股并承担主要的经营管理职责。但在利益分配的时候就产生了问题:代表国有资本的管理人员的收益以薪酬体现,民营资本代表人的收益则是以分红体现,二者之间相差悬殊,虽然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相矛盾,但在个人之间难免产生心里不平衡,也会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这是既存的也是将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也许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较好地解决类似问题,但从目前的体制看,很难过渡到这一步。
翟德元(内蒙古伊泰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混业合作的空间在哪里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存在很多差别。在运行管理与决策机制上,国有企业信息传递与反馈慢,民营企业在决策机制上则更有效率;在薪酬与收益分配上,国有企业机构复杂、人员较多,与人员机构相对精简且实施按股分红的民营企业相比,相差较大;国有企业有政策优势,民营企业有市场优势,但从长远看,由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的政策优势将逐渐淡化。那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途径在哪里?
笔者认为,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合作空间不大,有效的合作途径应在“新业务、新产业”上。新业务,是指某一个项目在规划、开发时就能够真正实现联合发展,如共同去新疆开发煤田等;新产业,是指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下共同发展新兴产业。需要强调的是,“一边倒”的合作模式是成功的基础,如伊泰集团作为主体与粤电集团、晋能集团在酸刺沟煤矿—坑口电厂项目上进行合作,粤电集团和晋能集团只参股,不介入运营管理。再如伊泰集团与铁路公司的合作,也是参股,只求保障运力与分红,不介入运营管理。考虑到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差异性,将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排除非国有经济占主导。
聂锐(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权益划分等问题待解
根据十八大报告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定义,混合所有制是国有、集体和个人混合的产权组织形式。那么,各种产权结合在一起后,其处置权、分配权、流通权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而混合所有制里各主体之间决策权、分配权的配置问题想必也会让人头疼。
从资产的流动来看,私有资产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流动,国有资产则不同,它是侧重于公益性的,因此在决策时就会出现“私有资产从利润最大化角度希望进入,而国有资产基于公益性考虑不能进入”的情况。在进入和退出方面也有悖论,即国有资产应该退出竞争行业,那么混合之后的主体还要不要进入竞争行业?公平机制如何体现?
治理结构层面,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高管的任命,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高管应由股东大会推举,董事会决定。但在混合所有制情况下,仍会有很多高管由组织部门任命,这就产生了矛盾——私有产权方对任命干部认不认可?不认可怎么办?
再如激励机制,国有企业高管是委托代理人,而非产权所有者;私有企业高管则一般是产权所有者,股权收益分配自由,混合之后,就会出现两类高管在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公平”;若将股权收益分配给管理者,则会带来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主管部门也不认可。
因此,在诸如此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混合所有制到底能不能搞?能不能搞出中国特色?我们乐观其成。
2008年后半年,自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山西省众多的中小煤炭企业都感觉到了某种隐隐的压力,如今面对山西省不断提速的整合步伐,这种压力正在提升。
对于山西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来说,无论是否会被兼并都“难逃一劫”。因为倘若被并购,巨大的前期投资与相对较低的并购价格将给他们带来巨大亏损;倘若不被并购,2001年底年产90万吨以下、非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矿井将被全部关停的政策又绝对难以逾越。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买得起建不起,后继资金不足。
尽管如此,却并不能影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激进步伐。
态度消极的煤老板
今年4月份,山西省产煤大县——左云县试图就当地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召集地方中小煤矿矿主举行一场座谈会,但终因矿主们大多数不积极配合,到会者寥寥无几而流产。
对于矿主们来说,收购价格过低,自己又缺乏能力打包整合其他资源,是导致他们兴趣不足甚至抵触的两个原因。
按照此前山西方面制定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对于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
一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二是被兼并重组煤矿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直接转让采矿权时,兼并重组企业应向其退还剩余资源量(不含未核定价款的资源量)的价款,并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或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其在兼并重组后新组建企业的股份。
按此标准大多数矿主都拿不到高于前期自身投入的资金。
与此同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现已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也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矿井),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整合后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万吨/年,所属矿井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而这样的标准又让为数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只能“坐以待购”。
于是山西众多的地方中小煤矿矿主持有了等待、观望或者硬挺的态度,若非真正无路可循,绝不主动迎合。
煤老板们的尴尬
杨老板是一名温州籍的商人,他在山西晋中、长治、忻州、大同有数座煤矿,煤矿年产量均在40万到60万吨之间,目前他在长治的一座年产45万吨的优质动力煤矿井被列入整合范围,该矿首期已经缴纳了1000万吨的资源价款。在本次资源整合中,收购方对他煤矿的出价不到3000万元。
杨老板说,他在这座煤矿已经投资了8000余万元,如果按照市场运作,这座煤矿最少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目前,他的煤矿还没有复产验收,杨老板坦白,面对今天这种局面,政府让干就干,不让干就扭头走人,不会再在煤矿上投一分钱了。
与杨老板的洒脱不同,高平市一位不愿为外界获知姓名的老板联合4个股东投资5000万元在去年接手了一座煤矿,但由于山西长期的停产整顿,再加上矿井建设等等原因,时至今日始终无法正常生产。该名老板说,接手后不仅没有赚钱,反而每天在不断赔钱。因为大笔贷款利息需要偿还,井下“一停三不停”每月产生的10几万元费用需要支付,让他苦不堪言。如今在整合风暴中,他的矿井又不被并购方看好,自己投资扩能整合其他资源又难以实现,随时面临被关停淘汰的危险。该老板说,现在真是山穷水尽了。
事实上,现在山西的煤矿矿主大多是在2006年之后介入行业的。
2006年,山西施行第一次资源整合,当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一方面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提出向煤炭企业开征采矿权价款,并制定了6档取费标准。
从这一年开始,山西80%的煤老板选择转卖股权,撤身其他行业。而新接手的煤老板不仅高价买进,与此同时在面对山西不断提高的煤炭准入门槛时又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提升产能,增进矿井建设,但是在此后的两年中,山西矿产行业安全形势严峻,全省范围内的煤矿停产整顿绵延不断,特别是去年,山西中小煤矿大部分处于停产整顿阶段。
这些企业在不停地扩建、整合与关停中苦苦挣扎,投资的钱到目前不仅难以看到回报,反而迎来了山西第二次更具广度与深度的资源整合,这让通过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办矿的“新煤老板”们感受了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并购企业的困扰
相对于煤矿矿主们迫在眉睫的压力,并购企业的压力更多的是来自未来。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省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二类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经公告的企业,三类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申报、省政府批准,可以作为兼并相邻中小煤矿的主体。
目前,山西省确定的一类并购主体企业分别是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同时山西省国资委也公布了一批共13家主体并购企业,其中除上述6家企业外还另有7家。
此前这些并购主体企业的苦恼主要是来自于外部。一方面是矿主们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放权,在价格上难以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省属煤矿最好整合,地市一级次之,县里的煤矿整合难度最大。因为一些小煤矿的股权结构复杂,牵扯的利益面广,不仅涉及矿主和投资人的利益,也涉及市、县、乡、村和有关部门的利益,利益的纠缠给资源整合推进造成相当困难。
如今,这种困难在持续的市场低迷、停产整顿以及山西强力推进的并购风暴面前正在逐步消解,但是来自并购主体企业内部的一些因素却开始成为困扰。
山西省煤炭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国资委的一家省属企业,也是参与本次资源整合的并购主体之一。几年来该企业在山西范围内控股、并购了30余座煤矿,这些煤矿的年单井生产能力均在30万到60万吨之间,但是现在这些煤矿没有一座投产。该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后续投资太大,企业目前勉为其难。
按照政策要求,到2010年底,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他介绍,按照最低标准单井年生产能力提升到90万吨计算,目前这些并购后的矿井要想达到此标准,仅井下改造每个矿井便需投入1.5亿元左右,现在企业的难题不是买不到、买不起煤矿,而是建不起。这样的困难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并购主体企业中。
对于这一难题,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曾经研究试图通过广泛吸纳银行贷款,或引进民营资本再次参股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最终没有定论。
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7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后曾发布《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提出我国目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分析。报告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强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运用,减轻参与兼并重组煤矿企业的负担。
重组步伐不断加快
虽然不断遭遇着各种难题,但并不能阻碍山西煤矿兼并重组一次比一次更加凌厉的步伐。有人说,山西的步伐简直是跑步向前。
山西省自2003年开始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以来,市级以下煤矿数量已从4598座减少到2008年底的2598座。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就新一轮煤矿整合发文,要求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全部关闭,目标是到2010年底,省内煤矿个数控制在1500座以内,随后,一场场推进会在全省有煤地市次第召开。
而到今年3月25日的煤炭工作会上,再次出台新的整合方案。根据《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个数控制在1000座(再减500座),整合重组以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4月15日,为加快整合步伐,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大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力度。
《通知》要求山西省11个市在今年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与此同时,山西还公布了到明年年底各个地市允许保留的矿井数目: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熏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熏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这就意味着到明年年底,太原市将从现有的130座煤矿压减到50座,临汾市将从现有的392座煤矿压减到127座,大同市将从现有的270座煤矿压减到71座……而太原市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就要压减到50座。
对于山西来说,目前各类煤矿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远低于内蒙古70万吨以上的平均单井规模;重点煤矿产量比重仅为53.14%,远低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整个产业的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不高,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29.78%。
面对此情此景,山西对于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步伐的推进无疑将会欲加强力。
为了摆脱严重依赖资源和产业结构单一对经济造成的冲击,七台河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提出了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两低一高”发展煤炭循环经济,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我们认为,当前,七台河要抓住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契机,下功夫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国企改革力度,搞好企业所有制形式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搞活煤城第三产业;三是在煤炭就地转化上下功夫,搞好煤炭的深加工、精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四是致力发展电力、化工、建材、机械、食品、医药等非煤经济,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状况,把七台河逐步建成门类齐全、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产业结构单一 经济发展徘徊不前
七台河市是一座因煤而生,缘煤而兴的新兴煤炭工业城市,盛产主焦煤,是全国三大主焦煤生产基地之一。与其他资源型城市一样,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七台河的主要功能是向国家输出廉价的能源,为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提供积累,在资源开发实行“有水快流”,产业发展是“一枝独秀”。如今,经过近50年的超强度开采,煤炭资源日渐减少,已进入了枯竭期。众所周知,资源是资源型城市发展的生命线,没有了资源保障和供给,资源型城市的发展就会陷入经济产业衰退的困境之中。
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淅减少,七台河结构性矛盾显的更为突出。一是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七台河的形成和发展,是紧紧围绕煤炭资源的集中开发与利用而进行的,由此形成了比较单一的产业结构。企业大而全、自成体系、自我封闭型的国有国营的单一结构,形成城市整体经济对资源的高度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缓慢、艰难、滞后。煤经济比重过大,非煤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小,“一大一小”的畸型经济结构影响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二是国有经济的比重过高。我们都知道,资源型城市大多在建国初期和“一五”期间建成,当时我国正是实行计划经济,国有企业是当时最主要的微观经济主体形式,加上资源开采由国家组织进行,所以与其他城市相比,资源型城市国有经济的比重明显过高,严重影响着市场化进程。七台河的情况也是如此。目前,七台河国有企业虽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一些国有煤炭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改革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触动产权,国有股比重仍比较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运作机制等计划经济的烙印还比较深。我们建议七台河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机制转换、制度创新、资产重组、资源整合、合资合作等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元化,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原料工业的深加工、精加工力度不够,以卖资源为主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格局仍困扰着七台河经济的发展。同时,资金不足,企业办社会的包袱沉重,生产、安全、生活等基础设施欠帐多、基础差、改造慢等问题也是七台河实施经济转型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另外,由于主导城市发展的煤炭产业出现了明显的萎缩趋势,加上经济结构单一,七台河还面临着下岗职工较多,职工生计艰难,企业负担沉重等问题。
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随着日益的减少与开发,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必然要走向衰落,走转型之路是或迟或早的。早转型早主动,晚转型就背动。病入膏肓时才去看医生,从来不是解除病痛应有的办法。这一点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对于七台河来说,无论是依赖煤炭资源还有过几十年“好日子”,转型都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在财力相对充裕、外部环境比较有利的情况下,就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资源型城市最为明智的选择。针对七台河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当地政府制定多元化产业转型战略,控制原煤这一主导资源产业的发展,逐步摆脱对煤炭资源的过分依赖,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培育一批能带动一方经济的新型支柱产业,逐步实现由地下向地面、由资源产业向非资源产业、由初级加工向深精加工、由掠夺性开采向有计划保护性开采转变。
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各地共同的做法是发展接续产业和发展替代产业两种方式。我们的研究表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各有其优缺点。发展接续产业的主要优点是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利于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有利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增加产业附加值,同时也有利于发挥聚集经济作用,因而产业转型难度较小。其主要缺点是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资源,并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发展替代产业的主要优点是有利于彻底摆脱对资源的依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单一资源型城市向综合性城市的转变,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主要缺点是受市场、资金、技术、人才、基础设施、政策和区域文化等因素制约较大。
有必要指出的是,发展接续产业和发展替代产业这两条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基本途径是相辅相成的。转型的路线选择方面,如今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将二者组合搭配。一般而言,资源型城市首先应该发展接续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把资源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好,通过精深加工、扩大贸易,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转化能力。这样既可为转型和发展多元化替代产业提供相对充裕的时间和资金,同时还可减轻就业压力,增强替代产业的发展后劲。
延伸产业链条 老资源走出新路子
我们都知道,七台河的立市之本是煤炭资源,尽管可开采资源最终会走向枯竭,但若想在短时间内完全摆脱资源而重新趟出一条发展之路并不容易,也不现实。在缺乏雄厚财力支持的情况下,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发展接续产业成为七台河最为现实的选择。我们认为,七台河首先还是应该考虑依托资源优势,通过精深加工、发展相关产业等办法,延长煤炭产业链条,把煤炼成焦、发成电、变成油,把煤的文章做精、做大、做活、做优,形成煤、电、焦、油等一体化的煤化工产业链条,从而提高煤炭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煤炭产业的经济效益,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多元化发展提供相对充裕的时间和资金。
面对产业结构单一,资源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发展动力的实际情况,七台河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技术革命加速产业升级,把传统的依赖煤炭资源消耗的线型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来循环发展的经济的发展思路。人们常说,思路决定出路。七台河在积极做好煤这个主导产业的同时,着力拉长产业链,坚持把原煤洗精,把精煤练焦,积极发展煤化工、煤转电、煤转焦,推进煤、电、焦、油一体化发展。随着煤转油、粉煤灰制砖、煤生产甲醇等一大批煤炭转化大项目的投产,全市年工业产值比原来增加5倍,今年前4个月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36.2%,七台河经济走上了复苏之路。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七台河在发展以原煤为依托的接续产业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是起步较早,投资力度也较大,为拉长煤炭产业链条提供了物质基础。我们掌握的资料表明,自1979年以来,七台河市先后建设了14个洗煤厂,原煤洗选能力占原煤产量的73%,大大高于26%的全国平均水平。从2001年到2004年3年间全市仅焦化项目投资就达20多亿元,已有亿达信80万吨、宝泰隆60万吨、隆鹏60万吨、龙洋96万吨等一大批大型煤化工骨干企业纷纷崛起。截止到2004年底,全市焦炭生产能力已达360万吨。在发展焦炭产业的同时,煤转电、煤化工、煤建材等产业也相继发展起来。业界分析认为,七台河煤炭行业能在全国最薄煤层的不利资源赋存条件下,始终保持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中最好的经济效益,最根本的就是得益于煤炭的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一大批民营企业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开始进入扩张阶段,对发展煤炭转化的积极性高,投资能力强。三是七台河具有东北地区独特的主焦煤优势,是国家三个保护性开采稀有煤田之一,最适宜发展煤化工产业。四是随着近几年经济综合实力的快速增强,七台河财政具备了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引导接续产业发展的条件。
依托这四个方面的比较优势,七台河确定“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由过去单一的煤炭基地向优质焦煤、优质焦炭、电力和煤化工四大基地转变。到2010年,原煤年产量稳定在2500万吨,原煤入洗能力达到2300万吨,实现可洗原煤全部入洗,焦炭产量达到500万吨,发电装机容量提高到228万千瓦,煤焦油加工能力超过30万吨,煤气制甲醇超过30万吨,煤炭循环经济增加值达到100亿元。按照这样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今年七台河发展接续产业的项目建设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一批电力项目。包括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二期扩建工程,新上两台60万千瓦机组;两个煤矸石电厂热电联产工程扩建;新建两个以洗中煤和煤泥为燃料、为新兴区和勃利县供热的热电联产工程,装机容量20万千瓦;两个环保煤气电站。二是建设一批煤化工项目。包括新建两个煤气制甲醇项目,总规模是年产32万吨;新上一个1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改造一个煤焦油加工项目,总规模达到20万吨。三是建设一批煤建材项目。包括两个煤矸石免烧空心砖、一个粉煤灰砌块和一个粉煤灰水泥项目,总规模将达到3亿块标砖。四是建设一批焦化项目。完成两个焦化项目续建工程,新增焦炭产能150万吨。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七台河在改善投资环境上下工夫,把创建“政策黑龙江省最优、服务周边最好”的环境盆地作为目标,吸引了大量民营资本前来投资办厂。民营资本的进入,新上了一批接续产业大项目,延伸了煤炭产业链条。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煤矿的回采率为50%至60%。也就是说,即使是枯竭的煤矿,也有相当一部分煤炭留在地下。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以新的方式利用这部分资源可以节约投资,提高效能。由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和中国矿大科技人员联合攻关的一项技术,可以让煤在地下燃烧生成可燃气体,然后通过管路输送到工矿企业,。这项新技术比传统煤炭开采工艺节省投资78%、节约成本62%,提高效能3倍,吨煤价值可提高10倍以上。由于煤炭地下气化后灰碴留在地下,避免了传统煤炭开采和地面气化造成的废气、废水、废碴等污染,还可大大减少因煤层采空而造成的地面下沉。我们建议七台河在这方面动动脑筋。
有必要指出的是,七台河发展接续产业要转变思维方式,树立五种新的意识: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起强烈的改革开放意识,挖掘自身的发展优势;二是要铲除因循守旧计划经济思维,增进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三是要克服“等、靠”和伸手向上要思想,树立起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四是要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树立长远发展意识;五是要树立质量效益第一的意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积极引导煤炭企业优化产品与产业内部结构,对实力差、规模小的煤矿企业,应采取办法遏制掠夺式开采行为。而对那些实力强大、已经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大企业,则应从鼓励、支持企业延伸产品开发链入手,提高中、高端产品的开发能力。
实施多轮驱动 调优各次产业比例
煤炭是七台河的立市之本,全市80%的工业增加值、70%的财政收入、60%的非农业就业岗位均来自煤炭行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地方的财政形势。把全市经济发展的赌注全部押在单一的煤炭产业上,难免会因煤炭产业的市场波动而引发全市经济“伤风”。这一点,七台河应该深有体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七台河非煤产业发展滞后,严重影响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加快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由单一煤炭产业结构向多元产业结构转变,培育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转型的统筹协调。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有发展基础、有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起一批非煤项目,使煤和非煤的比例调整到合理的程度,实现城市转型、经济转轨。
在发挥煤炭资源优势,加快煤炭产业转化的同时,七台河兼顾非煤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实施“三九开发战略”的构想。即建设“三大基地、做强九大产业集群”。“三大基地”就是建设优质焦煤基地、优质焦炭基地、北药种植基地。“九大产业集群”就是电力产业集群、木制品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产业集群、煤化工产业集群、机械制造产业集群、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钢铁和铸造产业集群、旅游产业集群和教育文化产业集群。七台河从改变煤炭产业一头沉的状况入手,向接续替代产业逐步发展壮大迈进,全面发展石油化工、机械、建材、医药、农产品和木产品加工业,促进城市全面发展和产业升级。这种多项产业并举,不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的发展思路,把市场风险分摊到最小化。
目前,以双叶家具为龙头的木制品产业群体已经形成。去年双叶公司实现销售额1.2亿元,上缴税金超千万元,围绕双叶家具上游产品加工的企业已经达到30多家,从业员工超过万人。这些企业多数从俄罗斯进口原材料,再通过双叶公司把产品销往国外,实现了“两头在外”的目的。此外,电力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产业集群、煤化工产业集群、机械制造产业集群、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钢铁和铸造产业集群也正逐渐发展壮大,煤与非煤产业的比例调整已取得重大进展,煤与非煤产业比重由1992年的74∶26调整到2001年的52∶48。按照七台河的规划,到2010年,煤与非煤产业比重调整到30:70。再过几十年,随着资源替代产业的形成,七台河煤炭开采业占全部工业总量将下降到20%,以煤为燃料的电力工业和以煤为原料的煤化工工业将占到工业总量的30%,食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和药业加工将成为主导产业,占工业总量50%以上,那时七台河将真正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区轻工业产品的集散地,成为综合性工业城市。
研究表明,资源型城市财力薄弱,调控产业布局或吸引产业入驻的能力不强。所以,在转型过程中创造有利于多数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尤为必要。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建议七台河降低产业准入门槛,除对城市发展有严重负面影响的产业予以限制之外,其他产业都可以自由发展。选择替代产业时,应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只宜提出替代产业的大致发展方向,其政策的着力点是为转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资金,加快发展替代产业,尽早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使全市走上摆脱依赖煤炭资源而健康发展的轨道。
繁重的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一直是困扰资源型城市的最大问题。单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解决不了衰退产业富余职工安置问题,这已被其它国家实践所证明,在这方面政府必须要“有所为”。我们建议七台河在推进城市转型的过程中,把为下岗职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作为重中之重,尽量考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要转变观念,多方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职工就业的巨大潜力,积极开拓就业空间。要将提高下岗职工的职业技能作为解决就业、调整结构的根本前提,设立下岗职工培训援助基金,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基地,在搞好对下岗职工技能培训的同时,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信息。
有必要指出的是,资源型城市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式,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长期计划经济形成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和由资源枯竭造成的支柱产业断层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实践看,尽管他们有着巨大的财力支持,成功转型也需要几十年的努力。有鉴于此,七台河在缺乏雄厚财力支持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到转型的长期性的艰巨性,树立长期做战的准备。
强化政策支持 助力煤城走出困境
光靠市场经济的办法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非常困难。我们都知道,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统治”长达40多年的资源型城市,国家对其采取的是只强调“做贡献”,没有补偿政策,这使资源型城市的血液基本被抽空、环境严重恶化。七台河和全国绝大多数资源型城市一样,至今尚未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存在着许多与市场经济相悖的体制障碍,最突出的现象就是政企不分。这样不仅严重阻碍着政府职能转变,造成政府管理职能的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大量存在,而且还严重阻碍着政府各经济主体特别是资源型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所积累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矛盾,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也离不开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体系的支撑。也就是说,转型需要政府埋单。省和中央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反哺机制,制定适度的财政援助政策,如设立衰老报废矿山转户基金和技术改造专项基金,提高单一资源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比例,抓好城市和矿山的环境治理与保护,下大力气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应协调推动企业与地方尽快制定部分资源枯竭地区的产业规划、人力资源规划和不同阶段的发展规划。
我们建议国家加快研究和制定向七台河这样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倾斜的具体政策措施,以“输血”的方式恢复其“造血”功能。在项目投放上给予优先考虑,在税收和信贷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同时,国家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解决社保资金缺口。采取“国家匹配一块、省支持一块、受益企业自筹一块”的方式,建立煤城接续产业发展基金,以支持煤城转型和经济持续发展。支持煤城多渠道融资,如发行债券,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国家和黑龙江省正在实行积极的政策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但总体来说,政策的推行明显滞后,针对性不是很强,“注水养鱼”,促进煤城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少;扶持发展的资金投放的少;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少。另外,在项目申报的一些环节上,尚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另外,我国的资源型城市转型还停留在“试点”阶段,大部分资源型城市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回馈”。
资源型城市存在的另一个机制上和体制上的通病,就是因“企业办社会”造成的企业负担沉重。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关键是解决地方政府的接收经费问题。我们建议:在一定时间内,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通过增加地方税收留成比例,向地方提供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家从1994年开始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从1998年开始上缴省资源税,留给地方的税收较少。我们认为,国家应充分考虑到煤炭城市经济的窘迫和实际面临的困难,把一定比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省资源税用于煤炭城市的经济再发展,这样将会给包括七台河在内的煤炭城市经济转型带来很大的活力。为此,我们建议国家把把矿山企业上缴的矿产资源税全额留给地方,同时提高增值税地方留成比例,再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家数额的专项补助,依靠这三项资金来源,在七台河这样的煤炭城市建立经济转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作为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城市,七台河城市基础设施的历史欠账较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我们认为,七台河市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应着力解决项目审批难、资金筹措难和吸引人才难的问题;要优化招商引资的环境,激活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热情,疏通投融资渠道,实行多元资本。政府部门应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胆放手让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七台河的经济转型。政府要加强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到市场参与市场竞争,集中精力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创造使地区比较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的制度条件和市场条件。特别是要加紧培育资本市场和经营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增强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增强本地区对稀缺生产要素的吸引力。
有必要引起重视的是,七台河的经济转型应从全局、长远发展的战略出发。第一,考虑到国有企业是七台河的骨干和支柱,在转型过程中首先要下气力盘活国有存量资本,要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重现其生机和活力;其次是依托煤城自身优势,上一些利于发展接续产业、延长产业链条的高新技术项目;第二,应着眼全国,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合理安排项目,避免与鹤岗、鸡西等城市项目雷同,避免造成重复建设;第三,在协调发展方面,各项事业应全面规划,不能“单打一”,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为七台河提供了世纪性的发展机遇,抓住这一机遇,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竞争力;有利于解决煤炭产业比重高和产业链条短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包袱过重、就业和社会稳定压力过大的问题;有利于解决煤城技术落后、装备老化、产品不对路的问题。只要抓住机遇,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省给予的政策,我们相信,七台河就一定能焕发青春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