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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政策

精明的火龙果
沉静的滑板
2023-02-01 05:24:35

煤炭政策

最佳答案
开朗的彩虹
超级的万宝路
2025-05-16 06:07:05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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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06:07:05

由易煤网为您整理提供的资料: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日前以联合令的形式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我国禁止新建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70%、85%和90%以上;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重点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园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1月2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政府将不再批准东部地区煤矿项目。

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大秦、京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运价率每吨公里同步提高1分钱,即由现行9.01分钱提高到10.01分钱。取消马玉等3条铁路本线及跨线货物运输、长荆等10条铁路跨线货物运输特殊运价,改为执行调整后的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

3月2日,由工信部、财政部共同推出《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初步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为有序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化示范,进一步规范示范工程标定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4月14日,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将切实维护煤炭生产建设秩序,促进供需总量平衡。

4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公告,对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置换煤炭的定义、减税方式、备案资料等进行明确。

5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5月7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

6月3日,发改委、能源局和煤矿安监局共同下发的《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称,需落实多项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的相关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

7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促进煤炭资源税管理的规范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此外,自2014年7月14日,发改委联合煤炭行业相关单位、企业、政府等召开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到目前已经连续召开了31次,会议中都将依法依规限制产量,改善供求关系作为重点工作来布置和研究。旨在改善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大幅下跌的现状。

满意的雪碧
孝顺的音响
2025-05-16 06:07:05

( 国发 [2005]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 二) 发展目标。从 2005 年起,用 3 ~ 5 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 5 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基础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 三) 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抓紧完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坚持国家引导、扶持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 四) 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 五) 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 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 ( 煤炭行业) 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 六) 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 七) 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 “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 “三同时”制度 ( 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

( 八) 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三、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

( 九) 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 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 ( 或国债资金) 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 十) 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 十一) 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 “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物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 十二) 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各产煤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 十三) 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关键技术引进、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院校的联合,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 十四) 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法规,合理调整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益关系。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方式改革,鼓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骗税款等不法行为。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 十五)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 十六) 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基建投资 ( 国债资金) 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 十七) 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设立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 ( 煤层气) 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抓紧制订和实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对瓦斯 ( 煤层气) 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 十八) 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五、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 十九) 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 二十)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修改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 二十一) 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要制订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综合治理,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 二十二) 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积极引导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努力缓解当前煤炭供求紧张状况,解决煤炭产需长期矛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科学管理,减少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制定有利于节约用煤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和法规,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煤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六、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 二十三) 加强煤炭法制建设。抓紧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定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矿井设计、施工、技术改造、生产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 二十四) 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 1998 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的规定,切实落实原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 二十五) 促进煤炭企业接续发展。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发展接续产业。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 二十六) 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八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煤炭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全面贯彻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各类煤炭企业都应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 二十七) 提高矿工生活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井下矿工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定或提高煤矿工人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各类煤炭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矿工收入水平。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

( 二十八)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认真研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

二○○五年六月七日

发嗲的抽屉
安详的小土豆
2025-05-16 06:07: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河南省煤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省及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煤矿,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煤炭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保护煤炭资源,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保护煤炭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市、县(市、区)的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煤炭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煤炭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等情况。第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非法开采煤炭、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煤炭管理部门给予奖励。第二章 煤矿建设与生产第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不得小于30万吨。第十条 开办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河南省煤炭条例》的规定取得省煤炭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凭省煤炭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应当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施工。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矿井建成后,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第十三条 煤炭生产许可证按省有关规定实行年检制度。

煤矿企业变更名称、矿长、采矿权人、隶属关系、设计生产能力、开采范围等事项或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经县(市、区)和市煤炭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延续手续。第十四条 煤炭生产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土地塌陷、挖损的,煤矿企业应当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提取土地复垦费用和塌陷补偿费用。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自行关闭煤矿、报废矿井,经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关闭手续,并在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做好闭井后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用,并为井下从业人员办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经依法批准设立的煤矿矿区的电力、水源、通讯、交通及其他生产设施,不得扰乱依法批准设立的煤矿矿区的正常生产活动。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维简费),提取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煤矿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必须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

煤矿企业应当在每个年度终了两个月内将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煤炭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第三章 煤矿安全生产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煤矿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煤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煤矿企业整改,并督促煤矿企业做到整改资金到位、措施有效、时间保证、责任到人。

俊秀的老鼠
细心的乐曲
2025-05-16 06:07:05
(一)煤炭资源管理的问题

第一,煤炭资源损失浪费严重,主要表现为资源回采率低、煤炭资源利用不合

理和煤炭利用效率低。第二,煤炭资源分配不合理。多种审批机构都代表国家行使

对煤炭资源的元偿配置,随着煤炭市场发育,暴露出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法

人或自然人获得煤炭资源缺乏效率标准,二是行政分割煤炭资源从基础上限制了企

业扩张,三是审批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第三,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

在一是没有实现调节级差收益的目的;二是征收税费的评价方式过于简单;三是煤

炭资源产权虚置。第四,缺乏对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采措施。山西晋城矿区的优质

无烟煤、黑龙江七台河矿区优质炼焦用煤、宁夏汝萁沟矿区优质无烟煤、离柳矿区

的优质炼焦用煤等均为稀缺煤种,不同程度地受到乡镇小煤窑的破坏性开采和自然

因素的破坏,目前尚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措施。

(二)煤炭开发布局的问题

1.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的经济可采性。煤炭资源的经济可采性是

地质条件、开采条件、煤类及煤质特征、储量的丰富程度、地区经济等多种因素的

综合反映。据研究,在现有的市场、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国有重点煤矿594处矿井

中,次经济可采煤矿194处,占总处数的32.66%,生产能力16690万t/a,为总能力

的31.2%;非经济可采煤矿279处,占总处数的46.97%,生产能力11633万t/a,为

总能力的21.75%。这说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煤炭短缺,片面追求煤炭数量的

增长,煤炭生产力布局没有考虑其开发的经济性。

2.煤炭开发布局没有充分考虑煤种特点。我国原煤产量中,炼焦煤产量占50

%以上,入洗比重低,大部分被作为动力煤使用。而我国炼焦煤资源占煤炭资源总

量的27%,其开采比重远远超出其资源所占比重,作为动力煤使用十分可惜。尤其

是优质炼焦用煤中主焦煤、肥巴煤、瘦煤是短缺煤种,目前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性

开采措施。

3.煤炭生产力布局与煤炭消费布局不适应,致使部分煤矿生产能力闲置。据

统计,西部现有矿区有5000万吨生产能力闲置。

(三)煤炭产业组织的问题

1.煤炭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1998年全国煤矿数量约6万处,生产原煤12.3亿

吨,平均每处生产原煤2万吨,布局分散,普遍规模偏小,开采主体过多。煤炭企

业数量过多,大企业规模不大,小煤矿数量太多,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

2.产业组织形式缺乏经济合理性。一是同一块煤田上有多个开采主体,不利

于形成规模开发;二是现有煤炭企业受制于行政区划,没有形成跨区域大型企业集

团;三是延长煤炭产业链受到限制。

3.市场竞争推动的集中化过程十分缓慢。竞争能推动集中化过程。除中国以

外,世界10大煤炭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在4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

到来。跨国兼并促使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国仅靠市场竞争来推动产业集

中过程十分缓慢,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面临的挑战。其原因一是现行传统管

理体制抑制了企业集中化过程。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负担沉重,增加了企业兼并重组

的障碍。三是投融资体制限制了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四)煤炭产业、产品结构的问题

1.非煤产业小而分散,抗风险能力差。非煤产业涉及的行业多,投资分散,

布点多,项目很难实现经济规模,大多数几乎没有盈利。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

产业集中化进程加快的今天,非煤产业竞争力较差,面临严峻挑战,项目符合国家

及有关行业产业政策支持标准的很少。

2.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关联项目少。从国外实践看,许多大型煤炭企业已经

建立前向与后向关联关系,从煤钢联营发展到煤电、煤化工一体化经营。尽管煤炭

行业新上了一些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和建材项目,但这些项目还不足以对煤炭工

业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优化起到关键作用。这些项目也缺乏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推

动。

3.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已进入由重工业化过程向高加工度化过程转变,加

工度越深,附加值越大。煤炭工业内部结构的演化最终将落实到产品结构的不断升

级上来。但是,长期以来煤炭产业追求数量,忽视煤炭质量,重视煤炭产品结构升

级不够。目前我国原煤洗选比重为25%,大部分商品煤以原煤形式直销,产品结构

不合理,产品质量低,对环境污染严重,不但煤炭企业损失严重,还造成外部不经

济性。

(五)煤炭产业技术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进步尚未成为煤炭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目前科技进步对煤炭经济增长

的贡献率为35%左右,表明长期以来煤炭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大规模增加资金和

劳动的投入,科技进步尚未成为主导因素。

2.煤矿技术面貌比较落后。煤矿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不同所有制煤矿技术结构

差距大,手工开采产量仍占50%左右:安全技术水平低,死亡率高;煤炭产品技术

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高新技术的应用率低;职工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的煤

矿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发展缺乏后劲。一是国家对煤炭行业的科技投入有所

下降。二是企业尚未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煤炭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总额占全部销售

收入比重较低,国有重点煤矿科技投入仅占煤炭销售额的0.6-0.8%,而全国企业技

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已超过1%。

(六)煤炭产业消费与流通的问题

1.煤炭生产者受制于煤炭消费者及交通运输部门。煤炭的主要消费者十分集中

,而煤炭生产者却过度分散,无序竞争,导致生产者低价销售,煤炭产品的生产者

受制于煤炭产品的消费者。我国煤炭产地与消费地呈逆向分布,煤炭销售受到交通

运输部门的制约,煤炭运量占铁路货运量40%以上。煤炭产品是大宗物资,长期大

量堆积会引起自燃、变质,运输环节客观上存在着对煤炭生产者不利的条件。

2.交易费用过高。一是履约成本高,到1999年3月底,应收煤款327亿元,已

超过全年销售收入的一半,使煤炭企业资金周转十分缓慢,流动资金占用增加。据

统计,万吨能力流动资金占用情况以1984年100为基数,1985年为115.7,1992年为

194.6,1993年陡增至1319.2,1994年为1676.7,1995年升至1715.1。由此看来,

煤炭市场竞争加剧,使交易费用急剧增加,市场运行状况很差。二是交易环节多,

费用高。三是交易环节取收高。

3.环境保护政策有侍完善。国家已经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下

发了《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环境保护

若干问题的决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一些省、市也出台了禁止燃用含硫量

高于一定比例的煤炭产品的规定,对于控制二氧化硫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直接

销售和使用原煤限制较少,这不利于煤炭深度加工,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各地对小

煤矿破坏环境等问题监督不力。

(七)煤炭产业的困难

1.煤炭产业退出成本高,缺乏资金支持。过去,煤炭产业没有进行根本性的

结构调整,大量过剩生产要素沉淀在产业内部,产业退出成本很高,急待财政给予

资金支持。

2.煤炭企业融资能力差。长期以来煤炭工业建设资金不足,煤炭项目建设周

期长、投资回报率低,投资风险大,缺乏对社会资金足够的吸引力,社会资金很难

自发地流向煤炭产业。

3.煤炭产业缺乏建设基金支持。目前水利、电力、铁路、石油、通讯等行业都

实行了建设基金制度,而煤炭缺乏建设基金支持,而每年要上缴一百多亿元的各类

基金和费用,国家不允许建立煤炭工业建设基金,严重影响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4.煤矿安全投入不足。由于煤炭产业投资收益偏低,地质条件差,自然灾害

多,仅靠煤炭企业自身力量解决实力不足,国家应给予适当扶持。

5.煤炭行业税赋重。煤炭企业比一般企业额外承担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

业权使用费等资源性税赋,超过一般工业企业税赋。

今后煤炭行业主要是靠市场定价,市场调节。你可以到煤炭之家网站(www.coal123.cn)查看更多的关于今后的煤炭发展趋势。

兴奋的棉花糖
纯情的铃铛
2025-05-16 06:07:05

严良 洪文志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从总量上看,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反复计算和论证,截至2002年底,已探明可直接利用的煤炭储量1886亿吨,人均探明煤炭储量145吨。另外,包括3317亿吨基础储量和6872亿吨资源量共计1万多亿吨的资源,可以留待后人勘探开发。丰富的煤炭资源使得国民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但是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煤炭企业的安全和利用结构上。

一、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的现状

(一)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

煤炭是中国的基础工业,也是生产事故最多的行业之一,屡屡发生重大灾难性恶性事故,给家庭、企业和社会带来重大灾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成为国民经济稳步快速发展的隐患之一。

据统计,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世界主要产煤国煤矿死亡总人数的4倍以上,百万吨煤的事故死亡率是美国的160倍,是印度的10倍。2005年,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14人,2.15云南曲靖松林村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3·9山西交城香源沟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3·19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一起起重大事故震惊了国内外。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

从个人安全来看,中国的职业病危害也十分严重。近年来每年新发职业病例数均在万例以上,并逐年上升,增长率超过10%。据中国工程院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500亿元以上,约占GDP的2%以上。

(二)煤炭的利用结构单一

由于煤炭生产受地质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经济运行中很容易出现效益下降或亏损的局面。更重要的是煤炭的利用单一,忽视了相关共伴生矿的开采和利用,导致效益低下。为保持煤炭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相关补充产业。开采和加工矿产品是煤矿的产业优势,以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作为煤矿的补充产业是一条有效可行的途径。

二、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的对策分析

(一)汲取国内外经验,加强安全生产

1.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经验

美国是世界产煤大国,历史上重大恶性事故也曾多次发生,年死亡人数曾达3000多人。但经过严格的治理整顿,美国煤矿安全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已成为美国最安全的行业。

(1)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美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科研工作的投入很大。联邦政府每年拨一定数目的款项用于科研工作,其中一半以上用于支持煤矿安全和保健科研项目。

另外,美国除国家有完整的安全监察体系外,各州政府也设有负责矿山的安全人员。他们和联邦政府的监察人员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矿业总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业务保安系统,管理人员有严格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及上下级的关系都有明文规定。矿长、工长都必须经州政府一级机关考核,发给证书,才能在本州煤矿任职。

(2)实行全员强制性安全培训。美国对煤矿的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培训非常重视。如1983年美国重新修订的《矿山安全规程》对安全健康培训作了详细规定,并必须接受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和法规的教育,矿工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才能上岗工作,在有经验的矿工带领下,实习半年后才能独立工作。除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外,每个煤矿都把安全贯彻到一切工作中,还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活动。此外,美国煤矿主还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资助矿工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实际技术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

(3)矿工参与安全管理。美国煤炭公司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煤矿管理风格的特点是开明和开放。美国的管理作风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矿工对管理人员有意见,可以向他的队长投诉,队长有责任处理这类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4)工会参与安全管理。工会组织设有专人对矿山随时进行安全监督。美国矿工工资也是由联合矿工工会等代表工人与资方煤矿经营者协会谈判商定的,并规定了井下工人在地面脱产培训的标准工资。联合矿工工会还和煤矿经营者联合建立了煤矿工人培训教育基金。

(5)强制执法。为了安全,企业花巨资购买安全设备。对于不合标准的小煤矿,强制关闭。安全状况大为改观,死亡人数不断下降,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损失大大减少。

2.汲取国外经验,加强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管理

一般来说,依靠科技进步,创造本质安全化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和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检查和培训。我国监察部门应经常性地、不定期地、随机性地深入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而不能只限于事故后追查原因、追究责任。应树立预防为主、防范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观念。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监察重要,培训比监察更重要。对参观者也毫不例外,凡入井者都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并签字保证执行。各矿业公司有自己的安全培训中心,并设有模拟工作面和各种设备,对职员和工人进行定期培训,以适应生产和安全的要求。

(2)加强国家监察队伍的建设并提高业务和执法水平、装备水平。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方式。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治,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然而,目前我国监察队伍整体状况不甚理想,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齐,专业门类不全,有的人员半路出家,不懂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察执法水平还不到位。为此,加强国家监察队伍的建设刻不容缓。

(3)实行严格的逐级负责制。企业要严格实行逐级负责制,明确各级的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头上,各司其责,分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及上下级关系,都应有明文规定。

(4)建立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2005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加强安全生产要重视五个要素,第一个要素就是安全文化。从文化的形态来说,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我们应运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手段,通过班组及职工的安全文化和现代的管理经验来建立安全文化模式。

(二)加强煤矿综合资源的开发利用

1.我国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及赋存概况

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有:高岭土(岩),我国煤系高岭土(岩)资源量很大,现已探明的储量达16.73亿吨;石膏,目前预测我国煤系共生石膏储量达115.7亿吨,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石膏探明储量的总和;石墨,现已探明煤系中石墨资源储量达5251.64万吨,占世界已探明石墨资源量的40%以上;硫铁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煤系硫铁矿保有储量为34.64亿吨;还有油页岩、膨润土等等。这些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繁多,如果能够进行综合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取得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带来环境、安全和资源等多重效益。

2.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效益

开发利用煤矿共伴生矿物,经济效益是显著的。据测算,建年产3000吨用高岭岩生产4A分子筛加工厂,约需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投产后年利税可达700万元人民币,2年后即可收回投资;建年产5000吨用膨润土生产活性白土加工厂,投资约需500万元人民币,年利税可达280万元人民币,投产后2年就可收回投资。煤矿可以根据本矿共伴生矿物资源的具体条件,有选择地逐渐形成规模,成为煤矿的补充产业,对保持煤矿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对煤矿进行综合资源开发,还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可以减少矿井瓦斯向大气中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3.煤矿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

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十分显著,我们应将共伴生矿物的开采、煤层气开发列入生产计划,使煤炭开采与其伴生矿物开采及煤层气开发协调有序地进行。

首先应加强煤系共伴生矿产开发利用方面的科研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对煤矿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也应给予鼓励,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和政策优惠。地质勘探部门在勘探煤炭资源中要将共伴生矿物的勘探与煤同等对待,为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可靠的依据。煤矿设计部门应考虑共伴生矿物的开发利用问题,并在设计中予以体现,为煤矿建成投产后的综合资源开发提供保证。

三、深化改革,加强煤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增强煤炭企业管理能力

当前,我国煤炭产业正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已经到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煤炭产业发展的新阶段。在煤炭结构调整中,要把煤企做大,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同时又要把煤企做强,发展多元产业链,调整产品,增加煤炭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煤企的国际竞争力。在这里,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不可否认,我国煤炭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落后于我国各行业改革。国家近几年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我国大多数煤炭企业管理结构仍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给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和综合利用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也严重影响着煤炭企业的产品结构与技术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流程再造。

因此,应该对我国煤炭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加强煤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增强煤炭企业管理能力。发展煤炭工业公司、煤炭控股公司,形成协作。在更高、更深层次上建立煤企联合,形成以融资、控股、参股为主要纽带的煤企系列。只有在现代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好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问题。

参考文献

[1]李金柱.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开发与利用技术.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8.

[2]朱永峰,孙世华.矿产资源经济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王显政.美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

[4]罗云.现代安全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3.

作者简介

[1]严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2]洪文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淡然的月光
犹豫的河马
2025-05-16 06:07:05
煤炭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同,一旦资源耗尽或者资源丧失了其经济性,煤炭企业也就失去了它特有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企业也就必须结合企业实际,拓展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做好未来企业的产业转型工作。一、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必要性与现实价值由于煤炭是不可再生性产品,因此国家一方面在通过宏观调控来压缩煤炭的产量,另外一方面也通过一些政策倾斜,鼓励煤炭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产业空间。就大型的国有煤炭企业来说,产业的转型不仅可以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能够规避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带来的市场风险,通过产业转型,使富余的人力资源得到妥善的安置,尤其是女工;煤炭资源在近阶段效益比较好,在整体效益提升的情况下,通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结构模式的生成,有效地解决煤炭企业面临资源枯竭以后的恶性局面;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高度的代表性,可以为其他行业摸索出一套相关的经验,使其他大型国有企业在未来的产业转型方面有一定的依据;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不仅在表层可以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而且在深层次上能够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使更多的企业员工能够通过解放思想来认识到资源的重要性以及科技兴国的内涵;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对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因素也会随着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得到有效改善。总之,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无论是从资源的经济性上,还是对于环境保护,甚至解决人力资源的就业问题等多个方面都具有多赢的意义与价值。二、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工作方向根据以往的经验,煤炭企业的转型通常是发展以非煤产业的循环经济模式,在产业结构上实现有机调整,以非煤产业的第三产业与煤炭相关的辅助产业相互结合,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结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以往的做法还是暴露了很多问题。综上所述:第一,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应当建立在一个相当稳固的基础上,提倡产业的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通过资源的合理、科学配置实现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第二,通过产业延伸与产业替代的途径,明确企业产业转型的思路。第三,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对于第三产业的产权,期权与股份进行改革,要积极大胆地引进社会资金,有效保证产业资金链条的衔接与通畅,在企业内部实行股份改革,此举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可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在此基础上也就可以推进企业的科学管理与资源的整合。第四,确立企业愿景,形成初步发展战略。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有一个先决的优越条件就是拥有强大的自主品牌优势,在企业产业转型阶段要科学地利用品牌资源,将品牌的文化力,承载力包括其资本运做的内涵都有机地转嫁到新兴的产业基础上,不仅达到可以综合利用资源的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煤炭企业的品牌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获得一席之地。第五,建设企业文化,引进科学的管理办法。由于传统的煤炭产业科技含量不高,体力劳动比重远远大与脑力劳动,也就注定了在劳动成果的评估与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方面相对简单。那么转型以后的新兴产业在管理上则有一个更高的要求,所以在煤炭企业产业转型阶段科学的管理也是非常必要的。当然技术,资金,人才队伍,生产规模也都将是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不过在工作实践中,一定要抓好上述这几项工作的落实,才能确保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顺利推进。 三、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几点思考与建议1.建设园区、搭建平台促进转型建设新的产业园区是煤炭企业产业转型的关键。园区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良性发展的要求,重点规划和建设一批新型产业园区,既为现有煤炭企业发展接替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又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建设平台。2.品牌带动、产业延伸推进转型推进煤炭企业产业转型,必须实施品牌带动项目,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重大接替产业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多元产业格局。3.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带动转型煤炭企业产业转型在环境建设上应“软硬兼备”,制定有效的措施,着力营造宽松开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用环境吸引投资者,用服务留住投资者,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国内外资金引来留住,让引进项目落地生根。4.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推动转型煤炭企业产业转型进程中要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精干主体,剥离辅助,聚集优势资产,建立科学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型煤炭企业要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进一步消除束缚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煤炭企业第三产业的活力。5.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支撑转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发展接替产业必须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战略,转产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坚决制止低水平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节能降耗。资源型城市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为重点,从政府、企业、区域、产业和社会五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6.强化品牌经营意识,树立资本运作观念煤炭企业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品牌,所以煤炭企业的产业延伸要在品牌上下工夫,不仅要抓住品牌发展的契机推动产业结构的规模化扩张,更要在行业内树立自己的品牌文化,企业文化,融合与行业文化中,有效提升煤炭企业母品牌下的子品牌的含金量,通过有形的资金,社会效益提升转型后企业的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最终达到资本运作。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是今后一段时间,煤炭企业所面临的重点工作,如何高效地使企业实现转型与产业延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相信更多的同行业老师还有更好的经验与办法,但是事实证明:煤炭企业的产业转型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多加总结,探索,正确早日摸索出一套科学的办法。参考文献:[1]吴宇晖,郭静,张嘉昕.东北煤炭城市产业转型战略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研究[J].东北亚论坛, 2006,(04).[2]张嘉昕,郭静.东北老工业基地煤炭城市经济结构调整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 2006,(04).[3]曾蓓.试论煤炭企业的产业刚性及其转型[J].内蒙古煤炭经济, 2007,(02):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