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煤码头的港杂和堆存费是怎么收的?
港杂费一般是包干收取,在集港装船的时候按每吨多少元,以出库数量为依据计算。堆存费各个货场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各有不同,有的货场有免堆期,有的就没有,这种条件要货主和货场管理方进行协商确定。
码头是从货进去就开始收堆放费的,20#柜大概16RMB一天,40#柜大概32RMB一天。
堆存费,英文为demurrage,也叫滞港费,一般是在做大宗货物进出口时,由于卖方或买方没有按照租船合同约定的装卸率按时完成装卸货物,致使承运的船舶延长在码头的停泊时间,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而获得的处罚性费用。或买卖双方未能将到港货物及时清关提货,到港货物在港区堆放时间超出港区所规定的堆放时间而造成的费用。而所谓的堆存费一般多指第二种情况。堆存费是由目的港港区收取的,一般货物到港都有一定的免费堆放时间,通常为7天,如果有特殊原因需多堆放几天,还可通过目的港货代或收货人向港区申请延期,最多可再堆放7天。至于具体的堆存费如何结算,不同国家的港区有不同的算法,这个得问当地的代理或直接于目的港区联系。堆存费最终由哪方付,不需要看哪种贸易方式,而是看是发生在装运港还是卸货港。例如FOB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装运港,由卖方付,在卸货港,由买方付;CIF CFR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装运港,由卖方付,在卸货港,由买方付。船公司收取的是滞箱费(DETENTION),就是进出口的货物租用船公司的集装箱,超过船公司所规定的免费租用天数所产生的费用,这个同样也可延期的。
2、直达运输、变通运输、汽车运输进港的煤炭,在港内发生的费用及代征费,均于煤炭下水前由和港务公司向作业委托人收取,进二、三港务公司的过衡费由铁运公司收取(汽车运输除外)。
3、对信誉好、效益稳定,与港务局有协议的外贸、电力、冶金、化工等国家重点企业,经生产业务处批准,可于装船作业完毕后,按实际作业数量结算港口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拖欠款与港务公司自行负责追缴。
收取煤炭超期堆存费
1、各港务公司应按收货人建立推存台帐。计费人员依据台帐本着“先来先走”的原则,向应缴费人收取超期推存费(经局批准予以免收的除外)。对发生超期堆存费的煤炭,港务公司计费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货主。
2、各港务公司应严格执行局减免超期堆存费的管理办法,对确由港方原因造成的煤炭超期堆存,由货主提出申请并填写“超期推存费减免审批表”,有关港务公司填写情况说明,签字盖章后,由生产业务处进行审批。
3、水陆联运煤炭,发生变更运输的,变更前产生的超期堆存费必须在变更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变更。超期堆存的煤炭变更后不及时装船,继续计收超期堆存费。
(摘自-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
船舶港务费:净吨*0.25
引航费:净吨*0.2*次数
拖轮费:马力/小时*0.35*时间
停泊费:净吨*0.06*天数
移泊费:净吨*0.15*次数
系解缆费:2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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