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是可再生能源吗?
一般说自然条件下产生的能源会涉及到可否再生,比如说煤炭、天然气、石油等,用完就不能再生了(就是再生也是一个无比漫长的过程,可能会需要上亿年的时间),但是电能是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能进行转化而成的,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当然雷电(一种高压静电)是一种例外}比如说在煤炭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可以采用燃煤发电(将煤炭燃烧后产生的热能通过一定的生产过程转化成电能);在水利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可以通过水轮发电机将水位落差形成的动能转化为电能;在风力较丰富的地区还可以通过风力发电设备将其转化为电能;再有比如太阳能发电就是将太阳发出的热能通过太阳能吸收装置转化成电能等等,这些都是能量之间进行的转化,而不是天然形成的,所以没有再生不再生之说,要说也只能是被转化成电能的这种能源是不是可再生的。总的来说地球上的任何能源的总量是不会变化的,只不过是其存在的形式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而以,通常我们所说要好好用这些能源为的就是在其还是我们人类可以用现有的手段将其转变成我们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各种能源,不要让其白白浪费掉,当它变成其他我们无法利用的能源形式存在后相对于我们它就是一种不可以利用的“废物”,因此全球都在倡导节能,就是为了让有限的自然能源能够更多的为人类所以用,因为这些能源才是不可以再生的,我们都要珍惜!
(一)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二)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
什么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型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企业持有的当年度绿证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
(二)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照项目所发电量核发相应绿证。
(三)绿证原则上可转让,绿证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国家能源局官网3月23日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该办法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保障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的政策和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中将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作为约束性指标,在电力市场改革方案中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跨省跨区输送通道送受端地区通过政府间送受电协议或市场化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送受电协议应明确其中可再生能源最低送受电量,并纳入本省电力电量平衡。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监测并提供跨省跨区送电可再生能源电量信息,存在争议时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裁决认定。
补充:
新能源的分类:
1、新能源按其形成和来源分类:
(1)、来自太阳辐射的能量,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能等。
(2)、来自地球内部的能量,如:核能、地热能。
(3)、天体引力能,如:潮汐能。
2、新能源按开发利用状况分类:
(1)、常规能源,如:水能、核能。
(2)、新能源,如:生物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风能。
3、新能源按属性分类:
(1)、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水能、风能、生物能、海洋能。
(2)、非可再生能源,如:核能。
4、新能源按转换传递过程分类:
(1)、一次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能源。如:水能、风能、核能、海洋能、生物能。
(2)、二次能源,如:沼气、蒸汽、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