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采矿典型案例
越界采矿是常见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越界采矿典型案例,欢迎阅读!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1:
2012年1月15日,吉山铁矿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吉山矿区采矿权,有效期6年至2010年1月止,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批准矿区面积0。1759平方公里,安排三个作业点。2012年12月,吉山铁矿由于选矿厂生产需要建造尾沙坝,需使用大批石料,故擅自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外二个作业点(矿区范围以西及西南面)进行爆破开采,共越界开采出出20万吨石料,其中约17万吨石料用于构造尾沙坝,另3万吨石料用于销售。
[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在调查处理中,对吉山铁矿开采用于建设尾沙坝的17万吨石料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第二条有关规定,不作越界开采行为处理。对吉山铁矿未按批准矿区范围采出的约3万吨作为大片石对外销售的行为认定为越界开采并进行处理。
2005年9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处罚决定:1、责令吉山铁矿退回批准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吉山铁矿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分析]
这起案件在矿产违法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深思和警戒:
吉山铁矿依法取得了采矿权后,为了能尽快开工开采,同时为了生产安全的需要,打算建造尾沙坝,因此在核定采矿区外开采石料用于设施建设,其初衷是合情合理的,其本意也并非出于营利目的,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政策也是不作为非法采矿进行处罚的。但是吉山铁矿未能妥善处理好尾沙坝建设需要量和实际开采量的关系,对于多开采出的3万吨石料,吉山铁矿在明知道石料采自于采矿区外,也未取得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的前提下,还擅自将石料进行销售,并取得了一定非法收入。这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就构成了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必须对此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
1998-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
最近接到一些有关开山凿石填海造地、修筑道路采挖砂、石、土等适用法律的请示函。现就此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的规定,砂、石、粘土及构成山体的各类岩石属矿产资源。
二、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三、需异地开采砂、石、土用于上述公益性建设的,应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补偿费原则上应按法规规定酌情减免。
四、凡以营利为目的开采上述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矿产品均应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五、其他类似情况可参照本文件精神办理。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双桥区通桥乡联合煤矿因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2004)永民初字第13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永川市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被告矿区相邻,从2003年起,被告越界在原告矿区开采至今。2004年3月,经相关部门以及被告等八煤矿的委托,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地质勘测设计院对相关矿井的矿权进行调查测量。其结论为“通联煤矿+315双连炭巷,+322双连炭巷均已超出自身采矿登记的矿界最低高(+430m),进入永和煤业公司矿界范围平面位置85m,高程55m,+365双连炭巷向北延伸长度462m,向南延伸551m,+322双连炭巷向北延伸长度483m。”被告已开采或破坏原告的煤炭资源量为12156吨和5796吨,价值达300多万元,被告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不再开采原告矿区的煤炭,赔偿原告的损失20万元。
被告通联煤矿辩称,原告所提供的报告是不科学,不应该采信,我煤矿没有开采原告矿区的煤炭,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系相邻矿区,2004年4月,为解决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相邻矿井矿产资源纠纷问题,经重庆市煤炭工业局推荐,受永川市中小企业局、大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八个相关煤矿(含被告)的委托,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地质勘测设计院承担了永和煤业公司、通联煤矿等八个煤矿的矿权调查测量工作,并作出了《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矿井矿权调查测量报告》。2004年4月28日,渝煤[2004]第7号,《重庆市煤炭工业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了关于解决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载明,为了制止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确保相邻煤矿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4年4月13日在永川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召开了解决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永川市中小企业局、永川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大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共24人。与会人员本着……的原则,认真听取了《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矿井矿权调查测量报告》,大家认为该报告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依据一三六地质队的实测报告资料认定有越界开采或越界行为的煤矿有通桥联合煤矿等七个煤矿,并限其于2004年4月20日前必须退回到法定采矿权属范围内。
二、依据一三六地质队的联测资料,上述七个煤矿的越界情况如下:2、双桥区通联煤矿+365双连煤巷水平方向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的向西35m,向北462m,向南551m+322双连煤巷水平方向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向西85m,向北483m向下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垂高55m三、鉴于涉及非法越界开采的煤矿跨区县市,市煤炭工业局依照《煤炭法》,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依照《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对非法越界开采的煤矿进行处罚。四、凡是非法越界开采或越界行为的煤矿待市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下达后,按照永久性密闭质量标准要求对贯通井巷进行密闭。2004年5月27日,渝双国资监字(2004)第008号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超越划定矿区范围开采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1500元的处罚,被告交纳了上述款项。2005年5月23日,渝煤[2004]第8号座谈纪要确定了密闭位置,要求被告在+429水平下山口和+429水平南翼风眼口各作永久性密闭一处。被告亦按照规定进行了密闭。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3:
原告攸县兰村乡石联村老虎冲煤矿(以下简称老虎冲煤矿)与被告攸县兰村乡石联村青山排煤矿(以下简称青山排煤矿煤矿)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负责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老虎冲煤矿诉称:2003年7月被告擅自启开该矿的密闭井,横矸进尺40米越过两矿公界限进入原告矿区范围采煤,原告向村委会、乡政府反映情况,乡政府要求原、被告协商解决。2003年12月4日原告部分股东未经全体股东同意,与被告签订了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但被告不按协议的约定,继续在原告的开采范围内掠夺性开采,造成原告可开采的部分煤层不能开采。在庭审中,原告提出原告部分股东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利益。违背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被告越界开采,系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而造成原告损失314400元。
原告老虎冲煤矿提供了如下证据支持其诉讼主张:
1、原告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以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及享有合法的采矿权。
2、整改通知书。以证明被告已越界开采,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青山排煤矿煤矿违反停产令进入禁区冒险作业制止意见。以证明整改通知书下达后,被告仍越界开采作业的事实。
4、调查笔录一份(被调查人刘石联)。以证明被告越界侵权的事实。
5、调查黄云华的笔录一份。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
6、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一份。以证明该协议是部分股东所签,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一份。以证明原告依法缴纳了国家税费,享有采矿权和使用权。
8、老虎冲煤矿股东协议书一份。证明老虎冲煤矿的股东位11人及其股份分配情况。以证实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签订,侵害了多数股东合法权益的事实。
9、评估报告书一份。以证明青山排煤矿越界开采进入老虎冲煤矿开采煤矿资源的价值314400元。
10、巷道贯通测量的调查意见和补充意见各一份。以证明被告越界开采侵权的事实。
11、证人邱继福作证的证言。证明当时其他股东并不知道老虎冲煤矿与青山排煤矿签订了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事实,当获知该协议后,股东找过相关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事实。以证实该协议的签订,侵害了大多数股东的合法权益。
被告青山排煤矿煤矿辩称:我矿是依据原、被告双方在2003年12月4日签订的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第二条所约定的:“平巷上部甲方(原告)同意让出斜坡32米归乙方(被告)开采”范围内开采的,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为有效协议。根据湘求是矿权评字(2004)029号评估报告书所鉴定的结论,我矿也没有超越协议书所规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其行为并没有对原告构成侵权。评估报告书所提到的8、9煤层非我矿开采,而是2002年期间由原矿主皮子明、谭秋华开采所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青山排煤矿煤矿提供了如下证明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资格证书等。以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及其具有合法的采矿权。
2、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一份。以证明被告在原告范围内开采资源,是经过双方协商的,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3、巷道贯通测量的调查意见和补充意见各一份。以证明被告开采行为符合双方协议范围,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4、调查黄云华的笔录一份。证实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
5、煤矿购买协议书一份…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4:
越界开采,其行为的本质属于无证开采。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但在处罚方式上有所区别。
案情
2009年3月,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经群众举报,在龙楼镇与昌洒镇交界处发现了非法开采锆钛砂矿的机组。经现场调查测量后,确定是文昌东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公司)越界采矿。经查,东山公司于2007年3月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了文昌市昌洒镇白岭西锆钛砂矿区采矿权,并领取了采矿许可证。2007年11月,东山公司与龙楼镇全美经济社3个村民小组签订了890亩临时采矿用地合同,其中只有265亩在其矿区范围内。2008年5月,东山公司开始安装机组进行采矿。现场调查发现8部机组采矿,其中有5部机组超越本矿区范围开采。2009年3月26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向东山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30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开采锆钛砂矿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组织专家组鉴定,东山公司越界开采锆钛砂矿价值10.254万元。
2009年6月23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非法所得10.254万元,并处罚款3.076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析
本案是一起越界采矿案件。
越界采矿,违反了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破坏相邻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的总体布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文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针对当事人越界开采情况,请专家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认定,在此基础上作出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定性准确,定量适当。但应指出的是,“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是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是一种行政命令,而非行政处罚。
采矿权,顾名思义,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权益。这个权益不是一个无限的权益,而是一个有限定条件的、必须履行相应义务的权益。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义务就是在经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超出这个范围,就失去相应的合法采矿权益,其采矿行为本质属于无证开采。但越界采矿更有隐蔽性,两者在处罚上也有一定区别:对越界采矿的,采矿者已有的采矿权将负连带责任,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于采矿权人来说,是剥夺了其在合法区域内的采矿权利,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其罚款额度是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而无证采矿由于没有采矿许可证可吊销,所以,罚款额度是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比越界采矿的处罚额度要高一些。尽管处罚上有区别,但从本质上讲,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
本案中,从罚款数额上判断,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已经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5万元底线,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后,没有再发生越界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当事人在取得采矿权后,作为露天开采,其使用土地的范围,应与采矿许可证所承载的矿区范围一致,而当事人从当地村集体租用的890亩临时用地中,只有265亩在其矿区范围内。另外,不管是租地采矿还是临时用地采矿都不合法,还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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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第一,让我们警钟长鸣,记住用血换来的教训。1月3日4时30分,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业公司发生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1月15日12时,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煤矿副井距井口70米左右处,发生冒顶事故,截至17日16时30分,造成3人死亡。1月18日17时3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金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23日7时,累计发现12名遇难矿工,尚有1人被困。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2013年1月22日,长沙市宁乡县贺家湾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井下发生气体中毒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3年2月3日凌晨0点20分左右,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根据初步推算,矿井涌水量约为每小时一万立方米。当班井下作业人数444人,截至2月3日8点,已安全升井442人,剩余2人,其中1人正在施救过程中,另有1人被困井下,正在搜救中。 2013年2月4日22时,辽宁抚顺市一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3死5伤。,该煤矿属于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掘进区二班在二井煤仓内拆除梯子时,梯子突然折断,造成施工人员坠落,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2月7日10时25分,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大窑沟矿4人在-600米水平一石门运输巷把铁棚子替换成木棚作业,高计明、李香阁负责运送木料。运料至-600米水平一石门回风巷21号垛盘眼上口处,巷道冒落,把高计明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2月18日11时39分许,黔东南州凯里市龙场镇鱼洞村平地煤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目前现场6间工棚被掩埋,经现场救援人员初步核实有5人被埋。据现场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提供的情况,目前崩塌的山体达到5400立方米左右,被埋压的工棚共有6个。经初步核实,山体崩塌时工棚内有5人,其中1人为附近煤矿电工,有两名家属,还有两名儿童。 2013年2月19日凌晨4时,山西阳泉矿区麻地巷发生一起因私开坑口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经初步核实,当时现场有12名工作人员,当天发生透水事故后,有6名工作人员自行升井。升井后,有5人逃逸,1人被控制。据这名被控制人员介绍,井下有3人在水位以下,另外3人在水位以上。 2013年2月19日17时50分,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目前已致3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时大田乡派出所与开发煤矿在矿区一块空地上销毁煤矿过期失效炸药,销毁过程中炸药发生爆炸。 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2013年3月26日11时08分,东源煤电圭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6日22时,麒麟区小黑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溪福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重伤,伤者经抢救无效于3月16日死亡。 2012年3月18日17时30分,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3月24日22时左右,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1日10时左右,昭通市盐津县庙咀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9日16时36分,文山州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6日,永胜县良田煤矿1号井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1日11时,镇雄县木卓镇凉水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2013年4月1日10时许,吉林省通化矿业集团八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 2013年4月5日22时左右,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6人遇难。 2013年4月8日12时,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龙泉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4月10日13时左右,乐山市犍为县国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13年4月12日10时50分,威远县杉树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2日6时30分左右,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1516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20时10分,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高堰煤矿-90南底板巷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工作面砌砖的4名作业人员和-90南底板巷道水沟清理作业的3名工作人员共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凉山州会东县满矿集团双水井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7时30分,陕西省榆林市上河煤矿副井底车场安装管路时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当班有20名维修工人在井下作业,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013年4月16日1时54分,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青年镇,青华龙叫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 2013年4月19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夹巷子煤厂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3时20分,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公司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73人,截至20日21时5分,55人升井(其中12人受伤),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共造成18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7时30分,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洞煤矿313采区煤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4月21日10时许,重庆市奉节县阳北煤矿(乡镇煤矿,证照齐全)井下+750水平二采区K4-2工作面中部发生顶板事故,当班作业4人,1人安全升井,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截止22日13时40分,找到最后1名被困人员遗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013年4月23日23是33分,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窝荡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受伤,伤者在县医院经抢救无效于4月24日1时许死亡。 2013年4月30日11时左右,广安市鑫福煤业有限公司天池煤矿5811采面溜煤眼上口煤壁片帮,造成1名工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在批准区域外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8人重伤。5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大山煤矿在已关闭的老系统内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后瞒报被查实。各地、各煤矿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认真落实《七条规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2013年5月11日2时,彝良县大煤洞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2013年5月06日09时20分,富源县十八连山天井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3年5月4日04时,富源县老厂镇黄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
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开远市杨梅冲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1时10分,盐津县开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6时43分,东源煤电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1日15时30分,嵩明县红石岩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上述事故让我们得到两点反思:一,个人安全意识不够。对相关的安全隐患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观察和预判,这些是主要原因。二,施工计划和指挥操作不当。蛮干,不注重安全,为了工程忽视安全,都会导致安全事故。国家重点建设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有采煤系统 ,掘进系统,机电系统 ,运输系统 ,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简称“采掘机运通”+排水系统。另外,我国将在全国煤矿建立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在12月4日下午17时,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并且已经关闭了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发生了一起一氧化碳超限事故,一共有24人被困井下,但是有23名人员遇难,只有一人获救生还;可以说这次事件死亡人数太多了,造成了严重事故发生,而这件事情也令人感到惋惜,而且这家公司早在很久以前就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所以能有这次事故发生也实属意料之中,因为这家公司一直存在违规行为,并且还因违反安全规则而受到惩罚过,最主要的是这家公司不止出现这一次事故,早在2012年6月4日的时候,吊水洞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随后在2013年3月25日时,又发生井下硫化氢中毒事故,并造成3人死亡以及2人受伤; 而这次也是这家公司违反规定私自派人下井拆除井下设备才导致这次事故发生。从以前发生的事故上面看,这家公司对于安全隐患是完全不放在心上,并且对于员工没有任何责任心,虽然这件事故发生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是从这家公司以前的一些行为就不难看出有这次事故是因为公司进行的违规活动导致;而以前的那些事故发生也暗示这家公司没有完全倒闭,只要还有员工在那里工作就很有可能还会发生事故,就算没有发生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可是偏偏不巧就发生了。其实面对这种公司国家或者是政府应该严加打击,尤其这本就是高度危险的工作,更加应该引起重视,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因为一个人的死亡是牵扯这几个家庭;而这家公司本就停业,可是还要让员工到井下回收设备,拿到那些设备的钱还没有人命值钱?
重庆国有煤矿整体退出
重庆能源集团14个煤矿关闭,退出产能1150万吨
即将废弃的逢春煤矿煤炭储存转运系统
这是重庆能源集团下属14对煤矿中完成井筒和出口封堵工作的第一个煤矿。
安全是个要害问题
1月20日,一份盖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大红印章的电子红头文件,在重庆能源集团各煤矿微信群及退休人员微信群中传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正式下发, 宣布了重庆国有煤矿煤炭开采的 历史 终结。
重庆能源集团渝新能源公司打通一矿一位中层管理者表示,从去年12月初就开始着手关闭14对煤矿的准备工作了。
事实上,从更早时间,重庆就开始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
2004年起,重庆煤炭由净调出转为净调入。2005年,重庆开始对小煤矿进行整顿关闭,累计关闭煤矿1283个,淘汰落后产能4463万吨。
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重庆2014年有528个煤矿,至2020年底减至42个;2014年全市煤炭年产量4913万吨,至2020年底降至1748万吨。
重庆煤炭对外依存度提高,重庆成为全国结构性缺煤的主要地区之一。这1748万吨煤,虽然数量不多,却承担起压舱石的重要作用。一是平抑煤炭市场价格,二是在外省煤断供时满足电厂发电需求,三是保障边远区县居民及烤烟、陶瓷等小工业用能。尽管起到诸多作用,但安全问题却一直是重庆市有关领导最担心的要害问题。
2000年1月,重庆市召开全市煤炭工作会,当时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吴家农就在讲话中提醒煤矿单位:“煤炭毕竟现在已不是紧缺产品,犯不着为多挖几吨煤而消耗人命……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一点,把安全放在首位。”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该矿直接被依法关闭。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
2020年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632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所有煤矿再次停产整顿。
2020年12月7日,重庆市委常委会打破常例,直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就煤矿安全生产作了讲话,其中指出“,要下更大决心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2020年12月22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专题会议。关闭煤矿工作走上台面,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下发当天,重庆能源集团连夜召开14个煤矿主要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进行关闭煤矿的部署。
同一天,重庆能源集团下发了早就起草并经市里审核过的文件,正式通知“从即日起,渝新公司和资产公司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14个煤矿《安全技术方案》《闭坑报告》和《闭坑地质报告》”。
松藻煤矿矿工在运泥土封堵井口
曾经有过高光时刻
重庆五大国有煤炭企业,南桐矿业公司、天府矿业公司、松藻煤电公司、永荣矿业公司、中梁山煤电气公司, 历史 上曾有过高光时刻。
据资料介绍, 重庆煤炭开采有上百年 历史 。
最早的天府矿区开采煤炭距今有200多年。而南桐矿区开采的最早记载是1842年。抗战时期,外地煤炭企业内迁,国民政府给予投资,纳入战时管理,民族实业家卢作孚和中国煤炭先驱孙越崎通力合作,使南桐矿区和天府矿区的煤炭产业实现大发展。2个矿区的煤炭年产量达到几十万吨,成为抗战大后方的能源保障,也为重庆煤炭产业发展奠定了人才、技术和管理基础。1949年,重庆市煤炭消费量达88.97万吨。煤炭在重庆市能源消费的比率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达97%。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末,重庆市煤炭能源消费比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至今仍保持在50%以上。
1979年前,五大国有煤矿产量占重庆煤炭消费量比率的90%以上。后因小煤矿产量大幅攀升,国有煤矿产量占比下滑,但仍与小煤矿两分天下。
1990年初和2000年初,经两次较大规模的整顿关闭,重庆5个煤炭企业的煤矿数量和产能本该减少,但通过建新矿井和生产矿井的技改扩能,产能和产量不降反增。重庆能源集团成立前,五大国有煤炭企业的年产量有1143万吨,占全市煤炭年产量的40%左右。
重庆能源集团成立后,在重庆市煤炭消费量最高的2013年,该集团36对生产煤矿(另有11对在建煤矿)实现产量1464万吨,占全市煤炭产量的53%。
到2020年底,重庆能源集团保留了14对煤矿,年产能1150万吨,仍占重庆市煤炭产量的大头。
打通一矿井筒封堵现场
产业危机早已显现
重庆煤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重庆煤炭产业的危机,在2017年底的重庆国有煤矿整合中就已开始显现。
那一年,5个矿业公司在“集中好苹果、甩掉烂苹果”的改革下被拆散,整合成准备上市的渝新能源公司,总部设在远离煤矿的主城区。不少人认为这次改革“导致管理鞭长莫及,管理成本上升,破坏了企业的向心力”。
而此前10年的资源扩张,四面出击,也透支了重庆国有煤矿的精力。
盐井一矿建设,投入14亿元。
梨园坝煤矿建设,投入15亿元。
兴隆煤矿建设,贷款利息为1.2亿元。
重庆市外的木孔煤矿、庙新煤矿、柿花田煤矿、吉源煤矿、官仓煤矿、纳佐煤矿以及新疆的一个公司,总投入逾50亿元。
这些煤矿有的没建成,有的建成了还没生产就关闭了。因为搞扩张而背上巨额债务,全集团负债率超过警戒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曾经的煤炭运输铁路专线而今成为陶瓷厂的临时堆放场
“五个一批”安置人员
一次性关闭14个重庆相对规模较大的煤矿,涉及2万多名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职工。与此同时,重庆能源集团内部为煤矿服务的和业务与煤矿相关的单位仍有几千人需要安置。
1月12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台安置办法,提出“把职工安置作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退出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企业主体、部门指导、属地帮扶、依法安置”的原则,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对涉及企业职工进行安置。
内部退养一批。 对需安置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本人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
转岗安置一批。 对有转岗意愿的职工,可通过重庆能源集团内部安置、市属国有企业安置、属地政府安置等方式转岗安置。需要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转岗就业。
市场安置一批。 充分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收集储备合适就业岗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自主创业一批。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职工,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并享受财政贴息。
兜底安置一批。 对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原则上优先安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 社会 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重庆能源集团在具体实施安置时,采取了多渠道、分批次安置的策略,明确“先基层一线、再矿厂科室、最后职能部门”与“优先安置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困难职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工人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到2月10日,基层一线工人安置选择将结束。据了解,截至1月底,重庆市国资委请管辖范围国有企业提供了3000多个安置岗位,但选择的职工目前很少。据笔者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岗位大部分薪酬水平在月薪3000元以下,而且有不少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工。除少数职工选择“内退”外,大部分职工更倾向于选择拿经济补偿后自己去市场找工作。
本次一线工人的安置选择完成后,将进行后两批次职工安置的选择。采访中,不少职工对提供的安置岗位不抱太大希望,但又无其他办法可想。
渝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张邦安表示,该公司谋划的7个项目正在积极、稳妥、快速推进,希望能够赶上安置一些职工。
“这些项目虽然目前还在纸上,但有一线希望总是好的。”一位煤矿中层管理人员说。
已经关闭煤矿的工业广场
应对措施亟须跟进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出,关闭煤矿要依法推进、标准约束、政府引导、稳妥处置、责任导向,同时严禁违规设置煤矿关闭退出“过渡期”和“回撤期”。
在全国煤炭供应趋紧时期、重庆用煤用电高峰时段,关闭全部煤矿,人们不免担忧重庆的能源保障问题。
重庆市煤炭学会专家表示,重庆缺少能源资源,每年4500万吨至5000万吨煤炭,是刚性需求,无可替代。14个国有大矿关闭,年产能虽然只有1150万吨,但对重庆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却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是可以减少对外省煤依赖,防范煤贩子炒作,有效平抑煤炭市场价格;
二是这1150万吨煤,刚好可以在外省份煤炭供应出现突发情况时,保证全市主力电厂运转;
三是可以满足边远地区居民和小工业能源需求,避免砍伐林木,区县经济下滑。
14个煤矿关闭后,1150万吨煤炭供应缺口该如何弥补?陕西省承诺,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入渝煤炭100万吨。其余的煤炭缺口,还需寻找新途径。
目前,重庆地区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价格上涨,电厂进煤价格比2020年9月底上涨30%至70%。
煤矿上游企业面临困境。据透露,本次关闭的国有煤矿欠外部200多个供货商货款2亿多元,欠内部企业7亿多元。
国有煤矿关闭让地方小煤矿同样紧张起来。“关了大矿,小矿也得关。”一位小煤矿矿主表示,“前几年为迈过不断提高的煤矿准入门槛,我们已经赔了不少钱,未来的路不知道怎么走。”
“煤矿多在偏远山区,周边农村长期依赖煤矿生存发展。突然失去依靠,住在矿区的人们工作、生活都面临新挑战。”一位镇政府官员表示担忧。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巩固和拓展重庆市外煤炭、电力和成品油等供应渠道,提升安全的多元化能源供给能力,应是当前重庆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作者系重庆市煤炭学会专家库政策研究组副组长,图片由本报通讯员李淼提供
核定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的松藻煤电公司打通一矿、石壕煤矿。
吉源煤矿(贵州)是重庆能源集团南桐公司在贵州新建五矿井之一,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20万吨,属贵州省“十二五”期间19个重点能源建设项目之一。
二、西南地区:
1、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煤炭“百强企业”之一。是重庆市最大的主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公司已有六十多年的开采历史,是重庆最大的主焦煤生产基地,主要煤种有焦煤、肥煤、瘦煤等,年生产商品煤200余万吨,先有六个生产矿井,已探明地质储量1.54亿吨。
46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松藻集团)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简称“重庆能源集团”)是由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的大型骨干企业。重庆能源集团原煤核定生产能力1431万吨/年,2007年实际产煤1143.7万吨,在市内形成了10个生产片区;后五年将投资300亿元以上,使原煤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吨;
2、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藻煤电)
是重庆市国有大型重点企业,隶属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资产总额近40亿元,年利税超过2亿元。公司以原煤生产、煤矸石发电、洗煤加工、机械制造为主,年产原煤量500万吨以上,总发电装机容量达34万千瓦。公司现有21个子(分)公司,其中有6个生产矿井,两个煤矸石发电厂,三个瓦斯发电站,在建新井2个,员工总数达17000人。
3、重庆煤矿建设第十工程处
4、重庆天府矿业公司
5、重庆煤矿建设第十工程处
6、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
6、成都地奥矿业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地奥矿业能源有限公司是成都地奥集团下属子公司。现在拥有4个生产煤矿,6个在建煤矿,2个铜矿、铁矿;资源分布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地,拥有超过15亿吨的优质煤炭资源储量,可开采百年。公司煤矿全部建成达产后,将形成13-18个生产矿井,煤炭年生产能力将达800-1000万吨,并全面发展煤化工产业,已顺利拓展进入澳洲矿业能源领域。
7、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现年产煤炭900万吨,新建(技改)矿井五对,新增能力200万吨。主要煤种有主焦煤、气肥煤、1/3焦煤、无烟煤、瘦煤等,煤炭产品有冶炼精煤、动力精煤、洗混煤、混煤、块煤等。非煤产品和业务主要有客车制造、浮法玻璃、电力、碳酸钙、轻工、建筑施工等。力争到2010年,集团煤炭产量达1000万吨,集团销售收入100亿元。到2015年,集团煤炭产量省内1000万吨,省外境外1000万吨,力争实现销售总收入达150亿元。
8、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煤集团)
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挂牌成立。2007年,进军贵州控制资源总量达6亿吨,2009年进军新疆获得了面积达134 km2、预测储量上百亿吨以上资源的探矿权,为打造全省能源保障主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到2015年,将实现年产煤2500万吨以上.
9、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07年底,福煤集团的煤炭生产和在建矿井总规模为548万吨/年,电力产业投入运行的装机规模为100万千瓦,在建项目装机规模达396万千瓦, 到2010年末,基本形成煤炭生产能力600万吨/年,电力装机600万千瓦,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利税15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60亿元。
10、云南天能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天能矿业有限公司是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昭通市的第二个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一个亿。作为母公司的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云南省十户大型工业集团之一,也是云南省第一家国家一级大型企业。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煤炭开发采用现代最先进、最适用的技术对云南省昭通地区一定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及煤层气资源进行勘查和开发,通过未来几年努力,公司煤炭资源产量将达到120-180万吨/年。
11、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
一期工程滇东发电厂规模为4×600MW燃煤发电机组,现已全部投产运营,配套的年产300万吨白龙山煤矿工程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二期工程雨汪电厂2×600MW燃煤发电机组,#1机组已经投产发电,#2机组正在建设中,配套年产300万吨雨汪煤矿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国家“西电东送”重点工程,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负责公司所有矿井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规划未来五年在云南省老厂矿区建设5对矿井(后续三对矿井将在2011-2013年陆续开工建设),总产能达1260万吨/年。
12、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前身是水城矿务局,为原煤炭部直属企业,于1964年开工建设,1970年建成投产,1998 年下放贵州省管理,2001年11月改制为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为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公司本部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矿区地理面积688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十分丰富,是江南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矿区煤种齐全,煤质优良,有焦煤、1/3焦煤、气煤、肥煤、无烟煤,大部分为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煤种,是冶金、动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理想用煤,具有良好的开采价值和开发前景。水矿现有资产 89 亿元,职工总数 2.5 万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6600余人。现有生产矿井 8 对,核定年生产原煤能力 1031 万吨;有选煤厂 4 座,设计年处理原煤能力 580 万吨。
12、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煤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投集团成员企业。公司于2004年4月9日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5.25亿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以来,共取得109.19km2探矿权,涉及云南省富源县墨红镇、营上镇、大河镇、中安镇和竹园镇等5个乡镇。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全部探矿权区域内的普查勘探工作和部分地区的地质勘查工作。根据勘探结果,矿区内煤炭地质储量约13亿吨,煤种为焦煤和1/3焦煤。 公司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按照勘探结果,设计了矿区总体规划,矿区设计矿井4对,年生产能力390年(通风、提升、选用、供电、排水预留480万吨/年)。注册名称依次为“富源富煤一矿、二矿、三矿和四矿”。每个矿井同时配套相应的选煤厂和瓦斯电厂。预计总投资近80亿元人民币。
13、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占有煤炭资源储量15亿吨,有煤炭生产矿井25个,基建矿井4个,年设计生产能力1853万吨;企业发展目标是:2010年煤炭年产量达到2000万吨力争3000万吨,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2015年煤炭年产量4000万吨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煤炭资源占有量达到全省的70%以上;“十一五”期末,生产水泥500万吨、煤焦化100万吨,发电27亿度,非煤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黔西金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黔金煤矿是黔金煤业兴建的第一对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45万吨,服务年限26年
其实煤矿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本身做这项工作就非常的不安全。因为其中有太多不稳定的元素在里面,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得到的,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如果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相信很多的煤矿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就是因为它是那个不稳定的元素,所以才会导致某些地方发生煤矿事故。
虽然说有的时候可能跟人为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原因,但是大部分原因还是跟煤矿本身有原因的。其实全国各地的煤矿可能都有一点问题,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只有当真正发生了煤矿事故,他们才会被真正的发现。这也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如何能将安全保障做到位。重庆现在因为煤矿事故已经被国务院所约谈,其中可能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要不然不会被国务院所约谈。我觉得这是对其他地区的一个警告,一定要对煤矿进行一系列安全检查,保证每个工作者的安全环境,这才是现在要做的事情。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一样,问题的根本得不到解决,不是解决不了,就是没有办法解决。这才是最为困难。如果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我相信发生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一旦发生了事故,那个时候再来进行问题检查的话,我觉得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不是非要等到事情发生了我们才来进行检查,这样等于没做。
我们要做的是在工作之前对每个煤矿的安全进行等级评价。如果一旦有安全风险的话,就要立即叫停所有的项目,并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做出调整。其中最不应该发生的就是,明明已经知道了有安全隐患还非要进行工作,那这个时候如果被查到的话,将会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可能会进行彻查。
川渝地区是全国结构性缺煤的主要地区之一,是我国能源消费主要区域,也是煤炭净调入区域。要坚持区内煤炭兜底保供与区外煤炭物流贸易保供相结合,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战略储备煤基地建设。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炭工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尽管从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看,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然是我国自主可控、具有自然优势的能源,是我国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的根基。2050年以后,我国煤炭将由兜底保障能源向支撑性能源,最终向应急与调峰能源转变。
川渝地区的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相对较差,但煤炭资源品种齐全,各煤种均有赋存,主要为无烟煤,炼焦用烟煤较少,但煤层地质条件复杂,灾害严重(70%以上为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开采成本高、煤质较差、竞争力弱。川渝地区是全国结构性缺煤的主要地区之一,是我国能源消费主要区域,也是煤炭净调入区域。川渝地区煤炭主要来自陕西、山西、内蒙古和新疆等产煤大省(自治区),虽已有机融入全国煤炭市场,但煤炭储备调节能力弱,煤炭保供任务艰巨。
川渝地区2021年煤炭市场走势回顾
煤炭市场表现
2021年,四川煤炭产量大幅下降,重庆煤矿退出 历史 舞台,川渝地区煤炭市场“洼地”和价格“高地”迅速形成,需求缺口近1亿吨。2021年1月至4月供求基本平稳,煤价稳中有升;4月至9月供应趋紧,价格一路走高;9月至10月供不应求且达顶峰,冶金煤价格高达每吨3200元,电煤价格高达每卡0.26元;11月逐步回归供需基本平衡,12月库存过高导致供过于求,冶金煤价格跌至每吨1600元,电煤价格降至每卡0.14元。2021年川渝的煤市可谓“风云突变、跌宕起伏”。
煤炭库存忽高忽低,年终达到高位。受多重因素影响,2021年上半年四川煤炭产量一直较低,欠计划产量较多,四川主网电厂的耗煤却达到2227万吨,同比增加37.5%。2021年8月四川主网电厂存煤仅有59万吨,仅够两三天的消耗量。为保障民生,国家出台“保供稳价”政策,随后煤炭产量增长较快。在此期间,西南区域用户集中接收北方流入煤炭,由于调入量大增,用户专用线严重阻塞,区域煤炭发运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库存上升迅速。2021年12月底,川渝地区煤炭库存高达380万吨,同比增加145%。
煤炭价格忽高忽降,最终走弱。2021年的煤炭价格大起大落。由于川渝地区产量不足,供应偏紧,2021年1月至8月价格小幅稳步攀升,9月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煤炭价格飙升并创 历史 纪录。后在政策调控下,短时间供求关系迅速改变,用户抓住机会“报复性”打压价格,川渝区域煤炭价格断崖式暴跌,短短一个月内回落至合理区间。
煤市原因分析
出现这样的“怪相”,主要有六个原因。一是矿井频繁停产整顿,压制了现有产能的发挥,导致产量不足,产能利用率低。二是煤矿压减产能,以减少碳排放。三是运动式“减碳”,将“碳达峰”变成了“罔顾实际、一哄而上”的“碳冲锋”,无视经济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四是个别地方以消灭煤矿事故为由“一刀切”关闭煤矿,导致区域资源骤然紧张,产业链全线“崩盘”。五是长期以来煤炭市场呈现供过于求、产能过剩的现象,导致能源紧张的危机意识不强,供需关系底数不清。六是有资本介入煤炭营销层面,控制资源、炒作价格。2021年除四川、新疆外,其他地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现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关系值得政府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反省反思。
川渝地区2022年煤炭市场走势预测
宏观经济形势稳中向好,但仍然面临新的下行压力。
一方面,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清晰的稳增长信号,表明宏观经济政策将围绕“六稳”“六保”适当靠前、集中发力,推进稳增长目标落实落地。国家坚持不懈振兴实体经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系列举措,都将为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带来新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交汇叠加,四川“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规划整体成势,发展区域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加快形成集成效应。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从需求来看,随着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演变,外需增速将逐步回落;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恐将延续局部反复趋势,内需恢复还不充分,经济、消费和投资增势减弱。从供给来看,经济下行压力对供给端的影响仍将持续,特别是大宗商品自身存在供给弹性不足的特点,保供稳链压力仍然较大。从预期来看,因疫情不确定性大、需求不足、成本高企等因素将继续影响市场和企业预期。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抬头,困难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恢复仍待稳固,防风险、调结构任务依然艰巨。
重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是煤炭行业艰巨且紧迫的重大任务。
一方面,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决定煤炭主业的发展仍具有较大空间。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和作用不会改变,继续在能源供应中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稳定着能源供应的基本盘。经济的稳增长对能源的需求愈发刚性,现阶段新能源出力依然有限,煤炭需求有望保持韧性和持续性。川渝地区是全国结构性缺煤主要地区之一,加之重庆退出了煤炭产业,区域煤炭市场存在较大空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规范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煤电上下游协调联动,煤市发展也将逐渐回归理性和稳定。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艰巨。2021年以来,“保供稳价”措施效果明显。优质产能加快释放,煤炭库存稳步回升,煤炭需求由紧平衡向基本平衡方向发展。今年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推行“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煤炭价格逐渐向合理区间理性回归,高耗能、房地产等产业收缩,将带来煤价下降,北方煤炭进入川渝的通道将更加通畅,也将推动川渝区域煤价进一步下跌。靠价格高涨拉动盈利的模式不复存在,拼成本、拼价格、拼质量依然是市场竞争的主题。聚焦实现“双碳”目标,未来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还将继续下降。煤炭企业必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安全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无论是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智能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方面,还是在新能源项目开发、产业链条延伸、产品结构调整方面,都将有不小的挑战。
推动川渝地区煤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川渝地区煤炭企业面对内外复杂严峻的形势,必须对照“十四五”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做强主业、做优辅业,苦练内功、挖潜增效,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加绿色的发展路子,才能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政策支持解决的问题。
煤炭企业 健康 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国家层面政策支持。一是出台国有重点优势煤矿智能化综采技改扩能,相邻或异地煤矿兼并重组、减量重组的产业政策,依托存量矿井,释放优势产能,盘活国有资源,充分发挥国有重点煤矿在能源兜底保供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继续给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改资金、安全生产发展资金、改革发展资金、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帮助国有重点煤矿转型升级。三是出台去产能煤矿债权债务处置政策,推动部分已去产能但仍保留采矿权的优质国有新建、改扩建煤矿存量资源的开发和整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坚持区内煤炭兜底保供与区外煤炭物流贸易保供相结合,支持成渝双城经济圈内战略储备煤基地建设。
煤企积极融入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需要国家层面予以政策支持。一是国家建立健全煤炭行业低碳发展推进机制,促进煤炭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优先支持煤炭行业向新能源方向转型。二是 探索 研究煤炭原料化、材料化低碳发展路径,打造煤油气、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链,引导和推动煤炭行业企业科学转型。三是将西南地区煤炭产业发展纳入国家能源战略,对稀有煤种、品牌资源、有效益、能发展的矿井,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切实发挥区域能源兜底保供作用,推动西南地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
综上,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煤企必须充分发挥煤炭在能源系统中“压舱石”作用,积极履行好保供稳价的职责;对接“双碳”战略目标,煤企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只要把握好时代大势,利用好发展“窗口期”,坚持“先立后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调整结构、转换新旧动能、转变发展方式,就一定能在“十四五”时期保持平稳 健康 运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作者:川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刘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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