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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清爽的水蜜桃
高挑的小蝴蝶
2023-01-31 14:23:44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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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06:01:39

赵 春(党组书记、主任)主持省发展改革委全面工作,主管固定资产投资处、人事处。王泉清(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社会发展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信息中心、兰州北山绿化试验场,协助赵春主任分管人事处。孙晓文(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西部开发办主任)分管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省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刘 剑(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办公室、价格调控处、商品价格处、收费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价格监测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协助赵春主任分管价格综合工作。包东红(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经济贸易处、环境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处、省成本调查监审局、省价格认证中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 江(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产业协调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省工程咨询中心(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节能评审中心)。冯 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机关党委、监察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联络办公室、驻连云港办事处。贠振荣(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交通运输处(省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王 砚(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政策法规处(财政金融处)、地区经济处(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处。杨 虎(党组成员、省以工代赈办主任)主持省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省生态移民办公室)工作,分管培训中心、西湖大厦。孟 开(能源局局长)主持能源局工作,分管电力处、煤炭石油处、新能源处。曹力耕(副巡视员)分管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协助孙晓文副主任分管工作。

最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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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06:01:39

截止2020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主要领导:

1、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章建华

2、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山青

分管综合司、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直属机关纪委、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3、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武

4、监管总监:李冶

5、总经济师:郭智

6、总工程师:向海平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扩展资料:

国家能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

1、综合司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以及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2、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能源综合业务。

4、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煤炭除外)。

5、电力司

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6、核电司

拟订核电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7、煤炭司

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8、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0、市场监管司

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监管电力市场运行,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处理电力市场纠纷,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11、电力安全监管司

组织拟订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负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2、国际合作司

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按分工承担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有关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简介

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同志简历

国家能源局-林山青同志简历

国家能源局-任志武同志简历

明理的缘分
孤独的香烟
2025-07-29 06:01:39

领导太多,例举五个说明:

1、吴宇雄

吴宇雄,男,侗族,1963年10月生,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曾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广西柳州市、百色市、崇左市和自治区扶贫办工作。现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长级)。

委内分工: 

主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

2、罗陈娟

个人简介: 

罗陈娟,女,瑶族,1970年3月生,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曾在桂林地区计委工作。现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内分工:

分管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社会发展处,联系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院。

3、李祚标

个人简介: 

李祚标,男,汉族,1966年8月生,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在广西贵港市、百色市和自治区总工会纪检组、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现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委内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4、农冰

个人简介: 

农冰,男,壮族,1964年10月生,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国际管理硕士,经济师。曾在南宁市计委、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南宁市五象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工作。现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兼)。

委内分工:

分管办公室、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电力核电处、煤炭油气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联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

5、莫前锋

个人简介: 

莫前锋,男,汉族,1969年9月生,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在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自治区计委、百色市政府等单位工作。现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内分工: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莫前锋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冰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祚标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罗陈娟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宇雄

阔达的棒棒糖
粗心的薯片
2025-07-29 06:01:39

新密位于郑州西南40公里处,总面积1001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风景区管委会,人口近80万。境内名胜众多,轩辕丘古城寨城址、黄帝宫、郑公墓、汉墓锺华夏之灵,青屏山、神仙洞、香峪寺、桃花源毓溱洧之秀。新密资源丰富,物阜品优。矿产资源遍布全境,煤炭、铝矾土、石灰石、硅石等储量大、品位高,为工业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由此逐步形成了煤炭、耐材、造纸、建材四大支柱产业,超化镇是闻名国内外的耐火材料专业镇,大隗镇被誉为全国造纸第一镇。农特产金银花、桑权、大蒜、密香杏等品质优良,享誉海内外。

张志强 党委书记、局长

陈新奇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钱垠知 党委委员、副局长

霍大圈 党委委员、副局长

尚青山 党委委员、副局长

蒋文甫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映洁 党委副书记

常松伟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春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瑛炜 总工程师

乔晓伟 工会主席

冯志刚 副主任科员

赵春峰 副主任科员

吴建州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邢红伟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书奇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常西珍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

张志强简介:新密市超化镇人,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1979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2年至1984年在开封地区公安处工作1984年至1988年在郑州市司法局工作1989年至1991年在新密市司法局工作1992年至2000年在苟堂镇政府工作,历任副镇长、副书记2001年至2007年3月在新密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作,任党组书记、主任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在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2010年5月至今在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任党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科、法制信访科、耕地保护科、用地管理科、土地利用科、测绘地籍科、纪委监察室、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公室11个行政科室下设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科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事业全供)、机关服务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征费管理稽核中心、信息中心6个事业单位及城关、平陌、超化、白寨、来集、刘寨、米村、牛店、岳村、袁庄、曲梁、苟堂、大隗、西大街、新华路、青屏16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新密市区域总面积为99635.06公顷,其中耕地46829.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00%园地23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林地11802.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5%草地572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425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4%交通运输用地301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30.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其他土地613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全市土壤有97.3%为褐土,广泛分布于南部、中部和东北部的低山丘陵区另有1.64%的棕壤和1.06%的潮土,分布于西北部、南部山地和东部平原。

【矿产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5月,矿产资源规划获得郑州市政府的批准。矿产资源规划修编立足于资源短缺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对全市重要矿产实行总量控制,适度开采,合理划分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合理规划勘查区块,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证。

【耕地保护】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在71.3万以亩上保持动态稳定,基本农田在60.5万亩以上。根据郑州市下达新密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督促完成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年终考核各乡镇、办事处的硬性指标与各国土资源所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增加耕地后备资源,承担的2008年新密市刘寨镇园林等三个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和2009年新密市刘寨镇张庄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两个项目总规模508.1公顷,项目新增加耕地23.4公顷,完成投资1284万元,顺利通过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验收。牛店镇高村、张湾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通过郑州市政府批准立项,并在省厅备案,顺利进入实施阶段,两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规模483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73公顷,节余建设用地指标68公顷。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10年,通过异地补充、自行补充两种方式,全年建设项目占用耕地81公顷,补充耕地81公顷,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全年完成土地初审、预审46宗,面积4540.6亩。为防止批后不用、低效利用等浪费土地资源行为发生,加大对已供应建设用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把工作重点放在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上,针对倒闭、停产、破产企业的土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重新利用2010年,盘活存量土地8宗,面积352.8亩,其中收回土地使用权5宗,面积182.7亩,出让土地2宗,面积68.45亩,已挂牌待出让土地1宗,面积104.86亩。

【地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二调办的要求,积极推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先后完成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349个行政村(居委会)的实地调查,获得了评定的基础资料。全市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外业已全面结束,开始进入内业数据库建设,农村土地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已顺利通过省厅预审。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严把发证关,全年共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书22本,农村宅基地证书116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书28本,他项权利证书19本,有效维护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新密市国土资源局着力完善了基本项目用地报批和保障服务机制,全年上报各类建设用地批次9个,面积5678亩。已获得上级批复3个,分别是:乡镇第一批,面积448亩,乡镇第二批,面积552亩,集体建设用地一批,面积74亩,总计1074亩。已上报至省政府和郑州市局审核待批准批次6个,分别是:乡镇第三批,面积938亩,乡镇第四批,面积521亩,城市第一批,面积785亩,城市第三批,面积868亩,城市第四批,面积1050亩,黄帝宫旅游专线项目用地,面积442亩。在积极上报审批用地的同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土地供应,全年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0宗,面积1133亩,分别是:划拨供应土地4宗,面积176亩协议出让土地4宗,面积144亩挂牌出让土地12宗,面积813亩供应集体建设用地41宗,面积584亩,供应农民宅基地2批次,共183户,面积45亩。

【矿产资源概况】新密市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广,储量大。已探明的主要有煤炭、石灰石、铝矾土、耐火土、天然油石、磷矿石、大理石、水晶石、石棉石、硅石、玉石等25种以上,其中以煤炭、石灰石、硅石最为丰富。已探明煤炭的地质储量近50亿吨,主要分布在米村、牛店、平陌、城关、超化、来集、岳村、曲梁、苟堂、新华路等乡镇、街道办事处铝矾土储量为5720万吨,主要分布在城关、米村、超化、平陌、新华路等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硅储量10亿吨,主要分布于平陌、尖山、牛店等乡镇石灰石储量50亿吨,主要分布于岳村、米村、袁庄、新华路等乡镇、街道办事处玉石储量在60万吨以上,主要分布在牛店镇。

【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坚持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方针,完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阶段性工作,达到了“数量减少,规模扩大,布局合理,总量平衡”的整合目标。一是积极配合,全面完成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对参加兼并重组的需要变更采矿许可证的90家煤炭企业,按照兼并标准和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力度,严格审查,全部出具初审意见,完成兼并重组前期初审工作。2010年,变更采矿许可证48家,已报送至省厅窗口,正在审查签证的矿山企业6家,其余36家煤炭企业由于存在各种原因正在解决上报中。二是针对非煤矿山企业科学合理的拟定了《新密市非煤整合规划方案》及相关规划图、规划表,及时报送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密市非煤矿产整合工作意见,制定了《新密市水泥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灰岩整合开发方案》。三是进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新密市境内采矿权企业总数为213家,应检查的各类矿山企业数为126家,实际年检126家,年检率100%,其中煤矿企业总数119家,列入年检名单113家铝土、耐火粘土矿企业10家,列入年检名单10家水泥用灰岩2家,列入年检名单2家水泥配料粘土矿山1家,列入年检名单1家由于从2009年6月开始对采石场进行综合整顿,属于本市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未列入年检名单暂缓年检。

【执法监察】一方面严格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机制,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网络,强化了日常土地利用动态监管,逐步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管体系,做到了防范关口前移、预防重心下移,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土地管理秩序和矿产秩序的根本好转。另一方面加强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上级批转、领导批转及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及时调查,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理同时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土地执法管理共识,确保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三是及时开展第十次卫片执法和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建立了政府主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相互协作、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规范用地秩序,并对违法单位负责人采取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2010年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4起,结案43起。

【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立足于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对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等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农村土地征收矛盾纠纷和重信、重访问题化解工作,积极寻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的源头,直至上访群众和各级领导满意为止。201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5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已全部按期办结,按期结案率为100%。

(张建伟)

多情的盼望
鳗鱼故事
2025-07-29 06:01:39

新乡市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煤城焦作,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与鲁西相连,是中原城市群及“十字”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是豫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现辖两市(辉县市、卫辉市)、六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四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新乡工业园区。总面积8290平方公里,总人口591万其中市区面积422平方公里,人口100万。

于树森 局长、党组副书记

赵世军 党组书记、副局长、储备中心主任

李世成 副局长

裴部之 副局长

李宇方 副局长

范玉岭 副局长

张保成 纪检组长

刘传伟 调研员

马国庆 助理调研员

于树森简介:河南新密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入党。1970年1月~1973年1月,新密市冶炼厂工作1973年1月~1977年1月,解放军某部驾驶员、教员1977年1月~1987年12月,郑州市委、市总工会工作1988年1月~1999年11月,郑州工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主任编辑1999年11月~2004年4月,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内参》主任记者2004年4月~2008年3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任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机构设置】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180人,退休人员29人市局机关编制41人,实有4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调控和监测科、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行政事项服务科13个职能科室下设凤泉分局、牧野分局、高新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4个派出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监察队、征地事务所、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信息勘测中心、地产中心、国土资源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9个直属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新乡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境内黄河170公里,流域面积4558平方公里。地形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类,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78%,平原地形为黄河冲击平原和山前倾斜平原的过渡区,土层深厚肥沃,平坦辽阔,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辖区总面积829089.12公顷,其中,耕地475216.08公顷,园地6642.61公顷,林地93626.83公顷,草地5749.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920.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97.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45.63公顷,其他用地32590.11公顷。

【耕地保护】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明确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1.7万亩和581.7万亩以上,保护率达到85.32%,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认真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规范性文件51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了“立、改、废”意见,其中建议保留41件、废止9件、修改1件。充分发挥行政纠错功能,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结案两起,受理率、结案率均达100%。行政应诉4起,胜诉3起,1起正在审理之中。积极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工作,2010年,共对8起破坏耕地案件进行了实地鉴定,有力地打击了破坏耕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追缴土地出让金近5千万元。

【规划修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二十多个部委的审查,正式报国务院待批。2010年3月9日,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部获市政府批复,正式实施。乡镇规划的审批实施为本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创造了条件,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土地利用】为增加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和规范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实际状况,科学制订年度(季)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城市房地产用地供地计划,比较严格地执行了供地计划特别是房地产用地计划,确保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稳定。2010年,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01.0315公顷,截至2010年11月底,实际供应土地196.0532公顷,占土地供应计划的97.52%。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减少了50.9753公顷,减幅20.64%,已供应196.0532公顷土地中,存量用地117.98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18%新增建设用地78.07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82%。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及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市场配置率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应土地及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划拨土地转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办理符合国土资源部“双规范”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行良好规范,“专人、专机、专线”制度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宗地出让公告、供前公示、合同填报、结果公告、开发建设、供后监管等环节数据信息全部及时通过系统填报、更新和上传,并定期检查,撰写分析报告。2011年11月22日以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时转并国土资源主干网运行,将宗地坐标信息全部通过系统上传,土地市场建设进步科学化、规范化及精确化。针对全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且具持续上涨的趋势,国家频出宏观政策予以调控,省级以上政府及监察、国土部门分别下发了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发〔2010〕34号、豫国土资发〔2010〕2号、3号及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对土地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市本级通过监测监管系统供应土地94宗162.50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9.768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79宗146.9836公顷,合同价款47325.0111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15宗15.5233公顷。

【地籍管理】2010年,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城镇、农村数据库建设。全年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70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发证119宗,注销他项权利登记95宗协助法院查封56宗,解封18宗土地登记公告刊登36期,资料公开查询49次。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任务,完成了“批而未用”地类的核查、耕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建设用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对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非耕地类进行了核实,并对“飞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核查结果均报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了全市权属界线接边任务,为节省人力、财力,提高效率,组织所辖8县(市)4区集中开展了权属接边工作并顺利完成接边任务,接边成果顺利入库上图并及时上报备案。开展全市“二调”成果预汇总,按照省“二调”办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全市已上报国家审核等候确认的“二调”成果数据,要求承担汇总任务的技术队伍进行“二调”成果预汇总,希望通过预汇总初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省厅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的要求,201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了技术队伍,并全面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工作,完成了成果汇总及上报任务完成了“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核查及成果上报。对监测图斑做到“四到”,即走到、看到、拍到、记录到,外业结束又组织专人对调查成果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了调查底图、监测图斑记录、照片与实地的“四一致”,外业核查成果已上报。

【用地保障】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市最终争取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5万亩,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核减基本农田11.7万亩,占全省核减基本农田总量的五分之一。2010年3月初,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落地,实现“四规合一”,为城镇、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新农村建设及项目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2010年,下达本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7005亩,2009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新乡市市区用地在全省第一个获国务院审批,共批准用地8980亩。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协调区、乡政府先后完成了城关建材市场、洪门新村置换用地等地块的收购拆迁,共收购土地558亩、拆迁各类建筑物19.25万平方米,迁移坟墓200余座,完成了2009年已征收的1049亩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理、迁移、纠纷处理和补偿。协调有关县政府解决易地补充耕地指标1900余亩,确保储备用地手续按时上报。完成了高铁车站周边和107国道以西共计1200余亩新征土地的勘测、听证、各种费用的上缴等工作。

【土地“招拍挂”出让】按照2010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全年共举行“招拍挂”活动10次,出让土地29宗,成交26宗,面积2162.3099亩,成交价款91609.782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17宗,面积1484.4599亩,成交价款82538.596万元工业用地9宗,面积677.85亩,成交价款9071.1861万元。市本级17宗,面积1347.3729亩,成交价款77325.383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6宗,面积1214.3429亩,成交价款74664.765万元工业用地成交1宗,面积133.03亩,成交价款2660.6181万元开发区成交8宗,面积699.227亩,成交价款9655.999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宗,面积235.127亩,成交价款3762.031万元工业用地8宗,面积446.1亩,成交价款5893.968万元工业园区成交1宗工业用地,面积115.71亩,成交价款4628.4万元。本年度处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9宗,面积约593亩,成交价款约3.68亿元,通过土地资产处置变现为改制企业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障。

【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新乡市率先提出的200万亩重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是7个省申报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中通过的第一个。2010年10月19日,该项目在新乡市正式动工建设,涉及封丘、原阳、延津三县,共占地230万亩,土地整治200万亩,争取资金28.86亿元,2010年到位资金5.4321亿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9万亩,每年可增加粮食6亿斤,该项目第一期整治土地19.6万亩,投资2.79亿元。

【产业集聚区建设】2010年,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规划全部落地,产业集聚区规划总规模184.6平方公里,起步区70.6平方公里、发展区55.5平方公里、控制区58.5平方公里。新乡市13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共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3900亩,占全市总计划的55.7%。实际用于产业集聚区(含专业园区)的用地总面积为7716.6亩,占应保障产业集聚区计划总量的197.8%。累计建成标准厂房638.9万平方米,2010年建成178.3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工作】2010年,全市3571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全市重点建设的369个新型农村社区用地总规模20万亩,安排使用存量土地8.5万亩,新增规模11.5万亩,新增规模中安排规划指标0.7万亩,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区10.8万亩。新乡市共获批挂钩周转指标1.11万亩,占全省总量的28.88%。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量化各县(市、区)拆旧任务,规定了拆除复耕时限,制定了奖惩措施。

【新乡设立全国首家土地法庭】2010年6月24日,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市长李庆贵、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出席了挂牌仪式。土地纠纷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引起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处理、执行问题以及土地信访纠纷等问题有望得以有效解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土地整理中心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监管共有13个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151512.9亩,总投资15578.0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8034.9亩,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督导相关县(市)完成2009年获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施,尤其是对拆旧区的拆除复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相关县(市)按期完成挂钩试点,做好挂钩周转指标的归还。2010年初,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9个,总面积1.38万亩。受全省挂钩周转指标总量限制,省厅在申报的项目中有保有压地批准了57个项目区,总面积2860亩。12月初,再次争取省厅挂钩周转指标2000余亩,保障了49个社区前期用地。

【行政事项服务】2010年,共受理各类办件418件,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89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90件、土地使用权变更初始登记14件、建设项目压覆矿床17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两件为企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104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企业服务】2010年,共审查市属、局(委)属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20份、改制审批表60份,依据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为7家改制企业办理了土地评估结果备案(初审),涉及土地13宗10.22公顷(153.3亩),土地资产评估价值5761.9万元。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改制各项业务工作,起草上报改制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请示、批复48份,为14家改制后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涉及土地32宗39.4614公顷(591.92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4909.0257万元。参加市属、局(委)属企业改制相关会议34次,对市领导批转、有关部门转呈、企业直接报送的涉及改制问题的20余份来件,及时依法依规提出回复意见。

【矿产资源】新乡市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4大类28种,其中能源矿产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金等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重晶石、花岗岩、大理岩、粘土等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矿泉水等。优势矿产主要是煤和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和卫辉市境内。全市矿产地总数为131处,其中,地质工作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38处。矿产规模达到小型以上矿产地有53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13处,小型矿床30处,矿点及矿化点78处。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煤炭12.6亿吨、泥炭102.28万吨、水泥用灰岩7.5亿吨,重晶石30.7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5366万吨、耐火粘土877万吨。

【矿产资源管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33家。按发证权限分,部级发证两个,省级发证13个,市级发证4个,县级发证114个。按矿种分,其中煤矿10个,白云岩8个,矿泉水4个,地热1个,建筑用砂3个,砖瓦粘土1个,砖瓦用页岩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91个,重晶石2个,石英砂岩2个。2010年度,全市从事矿业总人数为5853人,采矿总量为1759万吨,矿业总产值244016.25万元,综合利用总产值2180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24748.86万元,利润总额为2565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无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2010年,新乡市编写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全部完成新乡市境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卫辉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公园建设】2010年,争取到国家级“两权”价款资金1400万元,省级“两权”价款资金2588万元用于新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过两年多努力,凤凰山省级矿山公园成功获得“国家矿山公园”称号。

【测绘管理】2010年,进一步健全了测绘管理机构,积极主动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联系,把机构落实到位,目前,所辖8县(市)中,已有6县(市)成立了测绘管理科或加挂了测绘管理科牌子。有效整合利用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市内突发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认真编制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并成立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开展了“数字城市”项目申报,筹划编制领导工作用图,积极开展了测绘类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报审和测绘任务备案工作,10月,积极配合省测绘质量产品监督检验站对辉县市规划局1:1000航测成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专家的一致评定,结果为合格。2010年,对全市36家测绘单位进行了测绘资质复审,22家测绘单位通过复审,全市复审换证率达到80%以上。

【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运行情况良好。局机关大楼信息网络和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局电子政务内网及外网、省、市、县国土资源主干网、电子监察网均建成并投入应用安装并启用安全网闸、网络防病毒软件等,确保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县(市)局基本建立了局域网,市、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河南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任务。电子政务系统在市、县两级主要业务部门得到应用。2010年,各科室部门在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157条,收到网友留言35条,其中回复4条收到各类网上信访56件,回复18件。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检查通报。聘请专业公司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办公系统、防病毒软件应用等约200人次的信息技术培训。

【乡所建设】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新乡市基本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县(市、区)迅速展开自查,通过抽查、检查,2010年,全市共设置12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106个基层国土所达到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达标率83%。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基层所达标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市区共查处违法案件90起,立案调查90起,下达处罚决定90起,收缴罚款776万余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36起,申请率达到100%,向公安局移送土地违法案件22起,移送率达到100%。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100%,按要求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

2010年共接到“12336”群众举报案件及信件37件,上级领导交办件63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同时将交办内容传真至有关县局,并按时间要求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为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了五个督查组,一是外业核查变化图斑督查组二是综合材料汇总组三是合法用地审核组四是违法用地处理情况核查组五是统计报表审核组。为全面推动工作,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新乡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专项整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了专项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筹安排。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市6县2市4个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542个变化图斑,后新增补变化图斑1209个,总图斑数为1751个,涉及土地面积26766.61亩,其中,合法用地面积19276亩,涉及耕地面积18157亩违法用地面积1152亩,涉及耕地面积935.42亩,实地伪变化涉及土地面积为6338.61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比例为22.38%,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5.6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

【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妥善解决信访稳定苗头,在全市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活动,同时,各单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情况,做好登记,建好台账。对各类国土资源信访隐患苗头,特别是第一季度已经发生进京、赴省的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人稳。2010年,新乡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436件(包括重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接待群众上访共1560批6350人次,受理接待电话1162个。全年来市来访共计327批606人次,集体访20批136人次,集体访批次占总批次的6%,人次占22%。个体访307批470人次,个体访的批次占总批次的94%,人次占总人次的78%。其中违法占地31%,征地纠纷23%,权属纠纷12%,非法转让10%,破坏耕地5%,探采纠纷2%,咨询建议17%。与同期相比,来市访下降12%,集体访批次下降10%,集体访人次上升22%,信件总量下降26%。

(李永刚王素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