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煤价会大跌吗
煤价走势随市场供需变化而变化,不好预测。11月煤价应该能跌,但不会出现大跌。
1、煤价走势最近有所降低了,背后的原因是发改委表态加强煤价调控。据了解,最近以来各部门纷纷出手促煤价回归基本面,内蒙古、山西等地也已吹响煤炭保供冲锋号,持续上涨的煤炭价格或许将在近期迎来拐点。
初步汇总结果显示,煤炭生产成本大幅低于目前煤炭现货价格,煤炭价格存在继续回调空间。
2、据国家发改委2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所有产煤省份和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生产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初步汇总结果显示,煤炭生产成本大幅低于目前煤炭现货价格,煤炭价格存在继续回调空间。
10月19日以来,国家发改委连续十天多次表态加强煤价调控。28日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连续召开会议,邀请经济、法律方面专家,以及部分煤炭、电力行业协会和企业,专题研究如何界定煤炭企业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判断标准。受连日的政策消息等因素影响,动力煤期货价格已经“腰斩”。29日,国内煤炭期货延续弱势,动力煤主力跌破1000元整数关口。截至发稿,动力煤跌8.39%,报975.6元。对比10月19日的最高价1982元/吨,跌幅高达51%。同日,焦煤跌超7%,焦炭跌超5%。
3、现货方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27日在全市煤炭保供稳价调度会上提出,一要在当天下午5时前把5500大卡坑口煤价降低至1200元/吨以下,认真执行7个“立即”。二要增加产能,增加产量。三要保证供应,保证安全。
有。在国家发改委10月19日召开会议祭出煤价调控组合拳的当天,作为陕西重要产煤区的榆林市要求辖区内煤炭销售价格在同类煤种现有市场价格基础上下调100元/吨。同时对保供续签的四季度保供中长期合同价格作出限定,要求民营煤矿保供长协价格不超过1500元/吨,国有煤矿的保供长协价格不超过1200元/吨。
连日来,多地出现拉闸限电、有序用电等情况,煤炭保供形势牵动人心。另据国家统计局12月24日公布数据,12月中旬全国煤炭价格以涨为主,不同煤种涨幅在0.2%-5.2%不等。面对“保供稳价”压力,2021年电煤够用吗?
电企煤价承受力进一步降低
“近期煤价上涨太快,几乎一天一个样”——这是采访中,多位企业人士的一致感受。在此背后,供需错配是主因。
一方面,部分基建项目在年底加大赶工力度,钢铁、建材行业产品产量保持较快增长,带动需求短时快速增加。同时,受雨雪降温天气影响,居民取暖用电用煤需求激增。另一方面,随着煤炭生产向晋陕蒙等地集中,三省区煤炭产量所占比重超过70%,对煤炭供给的影响程度不断加大。但因安监、环保等要求收紧,煤炭供给的刚性约束也在增加。以内蒙古为例,作为全国首个年产量超10亿吨的省份,地方政策对煤炭供给的影响越来越大。受“倒查20年”、煤管票等制约,今年各月产量均出现同比下降。即便10月以来,在加大保供力度的情况下,增供效果仍不明显。
“随着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产地煤炭消费量提升,产地所形成的新型消费市场与原有消费市场相互竞争的格局正在形成。下半年,鄂尔多斯、榆林等地煤化工等产业用煤复苏,坑口直接销售量大幅增长,区内消费对区外市场的资源挤占,进一步使得主产区域煤炭外调量相对减少。”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相关人士称。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也称,煤炭市场产运需错位较为严重,电煤市场总体呈紧平衡状态,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往年。“2016年下半年以来,燃煤发电企业大面积持续亏损,目前经营依然困难。今年1-9月,华电、大唐、国电投等企业的火电亏损面超过40%,东北、西北、西南诸多电厂负债率超过100%,东部地区部分电厂亏损加剧。受此影响,电企对煤价的承受能力进一步降低。”
明年供需形势或呈“紧平衡”
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称,能源需求增长拉动了电煤需求增长,但根据监测,电厂的存煤天数和存煤总量均有保障。渡过“眼前”难关,2021年供应还会紧张吗?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人士称,从需求来看,新能源发展速度加快,对煤炭的替代作用增强,一定程度上抑制煤炭需求增速,呈现“先高后低”的态势。从生产来看,受资源、环境等约束,晋陕蒙等主产区新增产能释放空间有限,新增产能或更多集中于新疆等地。“明年上半年,预计煤炭市场仍将维持偏紧状态,下半年有望重新回归平衡。随着中长期合同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全年煤价波动幅度小于2020年。”
多位来自主产区的负责人证实,按照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开发强度,是“十四五”期间主基调,环保对产能释放的要求趋严。“2021年,陕西煤炭产量将小幅增长,达到6.7亿吨。但同时,生态环境部要求单个煤矿建设规模调整幅度30%及以上的,需修编所在矿区总体规划,或提出局部调整方案,重新补充进行环评。对于已核增产能煤矿,涉及多个矿区,短期内完不成环评修编的系统性工作,或导致已核增煤矿无法完成环评变更,新增产能难以释放。”陕西省发改委运行办主任蔡胜斌称。
部分煤企还反应,煤电峰谷差加剧,给煤炭平稳生产、均衡发运造成困难,进而影响稳定供应。例如,“两湖一江”、西南等市场,电煤消耗峰谷差高达六七倍;在水电大省四川,枯水期煤炭需求旺盛,丰水期部分电厂甚至不接煤。
产运需三方共同发力保供
中电联燃料分会提出倡议:燃煤发电企业要提前谋划、加强预测,科学制定好电煤采购储备计划和应急保障预案。同时,与煤炭生产、运输企业加强沟通,加强诚信建设,共同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进一步提高合同履约率,充分发挥电煤中长期合同在电煤供应关键时期的“压舱石”作用。
“目前,全国每年签订纳入重点监管的重点合同量8亿吨左右,其中电煤合同量占80%左右,是保供稳价的重点和关键。煤炭和电力互为最大客户,可以说存齿相依、唇亡齿寒。尤其在碳减排背景下,煤炭和煤电均承受着巨大的保供、发展和转型压力,两个行业更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并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逐步建立更加稳固的战略伙伴关系。”该会副秘书长叶春表示。
作为“中间方”,铁路也在全力提升煤炭运输保障能力,缩短运输距离,提高运输时效,并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国家铁路集团货运部主任庄河介绍,2021年,根据煤炭产销格局变化和铁路通道能力情况,将相应统筹调整铁路运输结构。一方面,实现西煤东运下水煤稳重有增,力保大秦线4亿吨运量不减,唐包线增运1000万吨以上;另一方面,大量组织直达煤增量,瓦日线增运8000万吨以上、浩吉线增运2500万吨。
法律分析:要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域内煤矿挖潜增加供给。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国家释放优质产能政策机遇窗口期,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解决煤炭供应不足,弥补用煤缺口,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煤炭供给和冬季取暖需求。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企业煤炭储备力度。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年度应急储备煤炭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储煤动态,第一时间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供暖季储煤量达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发改委表示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推进。第一加强督促落实,各产煤省区已签订煤炭安全责任保供责任书,发改委将指导督促落实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等任务。第二,加快产能核准,核增等手续办理,其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先进产能加快释放。第三,将狠抓中长期电煤合同履行监督,适时组织开展履约核查。确保合同履约到位。最后,优化组织调度,尽可能保障电煤运输。
相信通过这四步的操作,能够尽快的缓解电煤现在所产生的问题,也能够让大家及时的用上电,由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全面辅助电煤各项产能的跟踪调研。相信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决,现在一切的任务都已定煤为主。在这种情况下,情况应该能够尽快的得到好转。
出现的极端天气,导致某些省用电季度增加。相关部门也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有监督的地方工作进展必然会更加顺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也安心的等待一下,给相关部门一点时间好好的处理这件事情,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安排。
相信这四项措施一旦落实下去,很快就能够见到成果,毕竟现在由发改委亲自监督。即使有人想钻空子,在这个特殊时期也没那么大的胆子。能源方面,我们国家还是比较充足的,所以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可以想到各种办法来解决,大家一定要对我们的相关部门有信心。
在这四个步骤的落实下,用电肯定可以及时供应的上,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发改委的工作。让普通百姓能够在极端天气里面早日用上电。缓解一下嫉妒天气给大家带来的不适。众志成城,各部门全力配合,很快就能够达到我们预期的期待。
2、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又补给不上。
3、部分投资者开始囤积煤炭,进一步加剧煤炭供需失衡。
煤炭不会涨了,因为目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采取了多项措施,表示在持续淘汰落后低效煤炭产能的同时,会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这样一来煤炭市场供需紧张局势将趋于缓解。
加上10月份之后南方天气逐渐转凉,空调制冷、风扇等用电量下降,煤炭市场的供需会因此得到缓解,同时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的时长增长,煤炭后续的价格不会上涨了。
煤炭价格近期涨幅很大,而且是多年以来价格的一个最高点了,有专家分析,煤炭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为全球范围内,油气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带动了国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我国出于环保和其他因素影响。
减少了对于煤炭资源的开采,而气温降低,也导致对煤炭需求大幅增加,这些因素都助推了煤炭价格持续走高。
随着国家一系列合理释放产能等保供稳价政策的落实,煤炭的供应量会逐渐增加,价格也会随之下调,并稳定下来,而太阳能、水电发电量也会有所增加,主产区煤炭产量将有所增加,这也会让煤炭供应不足的局面有所改善。
供需矛盾有所缓解,预计后期煤炭价格将在高位回落,大家也不用过度担心电力不足,供暖不足,相信在国家的管控之下,市场煤价很快会恢复正常。
高温天气下大家的用电需求出现持续走高的状况,电煤供应保障方面面临的压力特别的大,在供应链方面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这样才不会出现供电方面的问题。
根据相关数据可以了解今年入夏以来,因为受到高温天气影响,而且是持续性的高温,影响的范围比较广,所以经济恢复增长等因素,全国的用电需求出现持续变高的情况,而且有的地方,水偏枯也出现了水电力不足的状况,导致电煤供应保障情况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在8月1号到8月14号相关的数据显示,每天因为供电耗煤需要816万吨,比同年上涨了15%,其中美好资源一直增大出现历史新高。
今年夏天的又没情况出现了问题,所以相关的部门已经调整了方案,希望有新的能源能够使用,所有部门也加强强调了统筹协调方面的原因,而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和地方释放煤炭等能量,也要做好活动签约的工作。根据上半年可以了解到全国煤炭的增量能够达到11%,而7月份以来全国煤炭量处于1,240万吨左右,近期存煤的数量又有所增加,同比增加了7,400万吨,所以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耗煤的情况也出现持续上涨的状况。
同时国家也关注了这类问题,因为形势演变的比较复杂,很多中小企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在经济复苏这段时间电力的使用也越来越多,为了促进工业经济方面的平稳增长以及服务业领域的一些问题会有相关的措施进行帮扶,也会解决这些企业健康发展。电力保障也是需要做到有方法和措施支撑的,一定要节约用电,很多地方已经会让一些不必要的电源关掉,相关企业商场都能够做到。
2023年中长期合同有变!涉及总量、价格、矿电企业和贸易商
今日动力煤
2022-11-19 11:52河北
关注
1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会议,再次研究部署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约工作。这次的安排部署,较之前的印发的《关于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工作方案的通知》更加严格、更加优化、更加严肃、更加有针对性了一些。特别是煤价方面,要严格执行“303号”文件和各省出台的限价要求。
主要变化有:
电煤的中长期合同要与电力的中长期合同挂钩、电煤的中长期合同总量要与顶峰发电贡献挂钩、电煤的中长期合同总量要与三改联动挂钩。
1、签约总量: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量由之前大体26亿吨的体量增加到了29亿吨的规模,又多出来了3亿吨电煤。
2、公示供需量。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将对供需量进行公示,以便实时监控和对接方便;
3、明确贸易煤代理商。国家优选了7家贸易商,可针对中小煤矿和中小电厂做代理。这些贸易商也是先前发布的《第一批电煤重点保供企业名单》中的那些企业。(名单附后)
政策支持方面:
除了既有的那些政策外,这次增加了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包括:
1.优先支持保供煤矿企业核准项目核增产能;
2.优先对保供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进行缓减免;
3.如遇政策调整,可以优先保留产能产量指标。
附件1:
第一批电煤重点保供贸易企业名单(共7家)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5.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7.广东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附件2:
“303”号文件的主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
当煤炭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当煤炭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
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
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
山西地区(5500)370~570元/吨,
陕西地区(5500)320~520元/吨,
蒙西地区(5500)260~460元/吨,
蒙东地区(3500)200~300元/吨。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附件3:
各地明确的价格区间
5
国家能源局是发改委下面二级局是副省部级,但能源局局长多属于高配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内设有综合司,法改司,规划司,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国际司,机关党委人事司,按照所说的新能源管理办公室应该是隶属于新能源司,级别是正处级。主要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因此燃煤指标在能源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