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是2006-10-10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古矿绿苑小区28号楼4楼。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500794220522Q,企业法人马军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燃气器具、汽车轮胎、润滑油经销;燃气经营;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充电桩建设、维护、管理;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及管理;氢能源科技技术咨询服务;加气站、加氢站、充电站项目的相关建设服务(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3688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289家。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6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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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军创晋阳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是山西军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晋东南地区一系列项目设立的下属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贰仟万元。公司坚持“创新发展、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共创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经营、互惠双赢、追求卓越、真诚服务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晋东南地区工业经济类项目的发展,主要涵盖金属镁冶炼及深加工、煤化工、生物质发电和金属钙等项目。
董事长:张丽丽
办公电话:0356-6927185
公司地址:山西省阳城县南关佳地大厦
邮政编码:048100
主要项目简介
一、15万吨镁合金及深加工项目
项目位于阳城县东冶镇境内,主要包括15万吨镁合金深加工附带10万吨镁冶炼、80万吨镁渣制水泥、二气化碳液化综合回收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总占地5000亩,于2007年开始建设,概算投资40亿元,目前完成年产10000吨金属镁生产线建设并投入生产。
项目优势:1、矿石资源优势:富有42亿吨优质白云岩矿藏资源。2、煤炭资源优势:富有50亿吨优质无烟煤,现产能2千万吨。3、水资源优势:距沁河5公里,天可供水40万立方米。4、电力资源优势:30万KW秸杆发电自备电厂正在筹建。5、土地资源优势:基地建设有五千亩未利用荒地可供使用。6、交通运输优势:候月铁路、阳济公路从生产基地附近穿过。7、外部环境优势:当地政府大力支持,给予地价优惠、资源及专区外道路配套支持。8、市场前景优势:产品是用于航天、汽车等工业设备替代钢铁的新材料。
二、阳城煤煤化工园区项目
该化工园区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西部。阳城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岳山南麓,中条山东麓,太行山西南,沁河中游西岸,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1.7度,年降水量659毫米。东与晋城市泽州县为界,北与沁水县为邻,西南与垣曲县接壤,南与河南省济源市相连,全县国土面积1968平方公里,人口约41万。阳城煤化工园区分为北片区和南片区,其中北片区规划面积约4.62平方公里,南片区规划面积为76.67公顷。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总投资560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和预征地等工作。
项目优势:1、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该工业园区是晋城市规划建设的七个工业园区之一。2、资源优势明显,适宜发展化工产业。境内煤、铁矿、镁矿等资源丰富,储量多,宜开采。3、具备一定化工基础,有利于产业延伸。全市现化工产品主要有合成氨、尿素等,为延伸产业链打下了一定基础。4、交通便利。交通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候月铁路、晋阳高速、晋候高速、阳济公路将全县与全国铁路公路网紧密相连。5、区位优势独特,招商引资条件好。该园区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晋豫两省交界,衔接山西和中原大地,可直下江南,挺进西北,有着和南部焦、济、洛经济区连为一体地理优势。
三、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
该项目位于阳城县东冶镇,2008年2月列入《山西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规划》,2009年6月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批复。项目总装机12MW,分2个单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为6MW,年发电量3600万度。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环评、规划、土地、电力、用水许可的评审批复及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项目优势:1、项目优势:该项目是晋城市唯一列入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的发电项目。2、产业政策优势。该项目属环保产业项目,受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并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3、区位优势。项目建设地距国电35KV变电站仅1000米,并网方便。4、资源优势:经调查测算,全县拥有秸杆资源52.66万吨,除去秸杆气化、沼气、畜牧业所需,可利用生物质资源为45.8万吨,按50%回收利用,足可满足电厂需求。
四、2000吨金属钙生产项目
2000吨金属钙生产项目位于阳城县东冶镇三联村,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已完成了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即将投入生产。
山西军创晋阳商贸有限公司将在山西军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领导和指导下,以“瞄准一流,赶超先进,艰苦奋斗,再创佳绩”的创业精神,与全国各地的投资商合作,打造一流的工业经济项目,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股融易资讯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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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科技 企业奔向碳中和
“降碳减排”、“绿色发展”已经成为碳中和领域的热门话题,为了共同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除了挖掘新能源外,还需要各大企业共同努力,从产品或解决方案全生命周期以及 社会 责任的履行方面,助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巴黎协定》的签署,传递出了全球将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积极信号。
从现在的视角来看,也的确如此。相关碳中和研究报告显示:多数国家已更新 NDC(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大趋势。
尤其是我国于2020年9月份正式向全球明确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并且在2021年年初,“碳中和”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成为国家战略,2021年也被成为碳中和元年。
在政策指导下,实现碳中和必将引发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 社会 系统性变革,从而带来行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为此,在宏观政策的驱动下, 科技 公司也纷纷响应了碳中和。
华为围绕数据中心的降低碳排放和技术赋能来实现碳中和。以华为DCIM解决方案为例,通过专注绿色减碳和智能运维,以能效优化技术驱动低碳化、智能化数据中心生命周期管理,降低运维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助力数据中心节能减排。
腾讯则围绕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和城市智慧交通进行相关赋能。2021年1月,腾讯腾讯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用 科技 助力实现0碳排放。具体来看,通过T-Block技术,腾讯天津数据中心能减排二氧化碳量达5.24 万吨,碳排放当量约为种植286.4 万棵大树。
12月17日,阿里巴巴发布《阿里巴巴碳中和行动报告》,提出三大目标:不晚于2030年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不晚于2030年实现上下游价值链碳排放强度减半,率先实现云计算的碳中和,成为绿色云用15年时间,以平台之力带动生态减碳15亿吨。
在互联网 科技 巨头企业的带头下,百度、联想、滴滴等企业也积极参与其中,整个 科技 圈呈现出全民皆要碳中和的景象。
有趋势就有机会,因此很多企业开始布局风电项目,以ICT技术赋能相关解决方案,提升风能利用效率。同时,分布式光伏、储能技术和智能电网也开始接入,实现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生成。
比如,为提升新能源利用率,践行双碳目标,国网河南电力基于华为云Stack大数据能力,首次实现了光伏和风电新能源参与电力平衡的精准计算。数据显示,结合全省新能源电站的实时出力指数、当地的气象预测和 历史 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全省光伏可靠性处理提升15%,风电可靠性处理提升 10%,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间将节约电源电网投资150亿元。
股融易资讯: 科技 、资本与经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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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集团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居世界第一
三峡集团发布消息,2021年三峡集团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3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居世界第一。据测算,3400亿千瓦时清洁电能可替代标准煤约1亿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8亿吨。2021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2021年海上风电装机量首次超过了英国,居全球第一名;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首次超过了十亿千瓦;我国新能源发电量首次超过了一万亿千瓦时。
折叠屏手机供不应求,行业中低端芯片依然紧缺
尽管目前折叠屏手机较此前有了飞跃式发展,但由于市场需求远高于厂家预期,当前市场折叠屏手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另外,目前折叠屏手机行业软件生态仍未统一,厂家生产一款不同尺寸的折叠屏手机,都需要与软件厂家一对一定制化匹配,所需投入较大。而从整个手机行业发展角度来看,行业竞争依然非常激烈,且已全面进入存量竞争时代。此外,手机行业芯片依然紧缺,但当前主要是中低端芯片紧缺和高端芯片第一波产能紧缺,预计2022年底或2023年能有所缓解。
我国实现硅基自旋量子比特的超快操控,速率创国际最高记录
国内半导体量子计算再迎新进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郭光灿院士团队与美国、澳大利亚研究人员及本源量子共同合作,实现硅基自旋量子比特的超快操控,自旋翻转速率超过540MHz——是目前国际上已报道的最高值。研究论文发表在1月11日的《自然 通讯》期刊上。
广东自动驾驶产业走在前列,相关企业数量占全国近三成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国内共有超5,800家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自动驾驶相关企业,3成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从成立时间来看,超7成相关企业的成立时间在1-5年内,而成立时间达10年以上的企业占比仅为6.5%。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拥有最多的自动驾驶相关企业,有超1,600家,占全国的28%,其次,河北省有近1,000家相关企业,占比为17%。从专利数据来看,自动驾驶相关企业的专利类型主要为发明专利,占比44.0%。
以下是【股融易资讯】为您整理的今日股权融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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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欧米”完成数亿元Pre-A轮融资
西湖欧米(杭州)生物 科技 有限公司完成数亿元Pre-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倚锋资本和老股东高瓴创投共同领投,幂方资本、老股东高榕资本和西湖科创投跟投,融资资金将继续推进蛋白质谱驱动的体外辅助诊断(IVD)产品和AI制药产品的研发。西湖欧米成立于2020年7月,致力于开发和应用以蛋白质谱为主的多组学技术。
B站投资炎魔网络,后者经营范围含动漫 游戏 开发
1月12日,上海炎魔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新增B站关联公司上海哔哩哔哩 科技 有限公司为股东,持股25%成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崔荣,注册资本133.3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动漫 游戏 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
腾讯投资皓睿网络,后者经营范围含增值电信业务
近日,晋城市皓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深圳市易信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腾讯关联公司深圳市微恒信 科技 有限公司为股东,持股100%。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洪丹毅,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管理服务等。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