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将在全球开发71个可再生能源新项目,对碳中和有什么帮助?
亚马逊将在全球开发71个可再生能源新项目,对碳中和有帮助主要有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升,而且加强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为碳排放量做好相应调整。
亚马逊将在全球开展有关70多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展对碳中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创业发展意义会加强对项目的提升和布局对于可再生资源而言是非常重要,能够为未来有关低碳模式和各种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和长期发展做好充分准备,并且能够有效保护我们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问题。从多个层面维护国家合法权益和利益,对于在全球加大对于各种生能源项目的合理利用和开发能够很好利用有关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以及水能的多个能源也会加强对清洁能源的提供和使用。
相关负责人能够了解到,加强对于风能太阳能各种合作项目的有效利用,能够为当地地区提供各种清洁能源和设施做好充分准备。也能够为前就做好相应绿色能源服务,推动有关可再生能源相应产业的有效运行,为未来长期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全生态问题改善做到非常重要的影响。还包含各个国家相应产业合理发展,包含对南美地区未名地区以及各个欧洲亚太多个地区和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对整个全球碳排放量做好相应关键准备。关于此次亚马逊的相关可再生能源项目,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人民正常生活安全,为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和投资效益加大这样能够促进有关可再生能源自身行业的长期发展和持续发展。
要加大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利用,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上利用好绿色能源,促进低碳社会的改善,为有关可再生能源行业做好相关投资。
合作重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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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许可条件第六条 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第七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必须符合《公约》、《议定书》和有关缔约方会议的决定。第八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不能使中国承担《公约》和《议定书》规定之外的任何新的义务。第九条 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第十条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第十一条 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第十二条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设计文件、企业资质状况证明文件及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
^^三、管理和实施机构第十三条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下设立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以下简称项目审核理事会),其下设一个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机构。第十四条 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为清洁发展机制重大政策的审议和协调机构。其职责是:
1、审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相关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
2、批准项目审核理事会成员;
3、审议其他需要由协调小组决定的事项。第十五条 项目审核理事会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和农业部。主要职责是:
1、审核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主要审核内容为:
(1)参与资格;
(2)设计文件;
(3)确定基准线的方法学问题和温室气体减排量;
(4)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5)资金和技术转让条件;
(6)预计转让的计入期限;
(7)监测计划;
(8)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2、如果项目在报批时还没有找到国外买方,而无法提供本条1、(4)款要求的价格信息,则该项目设计文件必须注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将转入中国国家帐户,并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核准后才能将这些减排量从中国国家帐户中转出。
3、向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4、提出和修订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运行规则和程序的建议。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受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
2、依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审核结果,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批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3、代表中国政府出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文件;
4、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5、与有关部门协商成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机构;
6、处理其它涉外相关事务。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中资和中资控股企业。其义务如下:
1、承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对外谈判;
2、负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工程建设,并定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工程建设情况;
3、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编制并执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自我监测计划,保证该温室气体减排量是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和额外的,并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
4、接受经营实体对项目合格性和项目减排量的核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记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信息交换过程中,应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正当商业秘密;
5、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6、协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就有关问题开展调查,并接受质询;
7、承担应由其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实施程序
一、能 源 合 作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资源的需求日益加大,特别是石油,2004年全年的原油进口量已经达1.23亿吨。中国目前的石油50%从中东进口,其余来自中亚、非洲、东南亚和拉美等地区。在中国石油进口来源中,中东地区局势不稳,中俄“安大线”原油输送管道充满变数。一些能源专家表示,中国的明智之举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实施中国能源安全战略。在目前中国战略石油储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石油进口寻找更多出路就是这样的“明智之举”。而加拿大正是众多选择中的一个重点。目前由于该地的油砂储油量被计算进已探明石油储量,加拿大一下成为可与中东媲美的石油储藏地,成为仅次于沙特阿拉伯的世界第二大石油资源国。2004年统计,加拿大已探明的常规原油和油砂(含沥青原油)的储量为245亿吨。其中油砂资源主要集中在艾伯塔省,西方媒体报道,此处必将成为可以取代中东的世界未来石油的首要产油区。
加拿大是个不错的选择。随着技术的发展,在加拿大开采油砂的费用正在降低。有专家分析,加拿大艾伯塔省的油砂矿特殊,埋藏很浅,开采成本很低。随着技术的发展,提炼和初步加工的成本也在降低。虽然开采成本比中东原油要贵一些,只要石油价格保持在30美元以上,就有利可图。另外,在地理位置上,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海运经过宽阔的太平洋,无须经过马六甲海峡,相对顺畅,这个距离也短于中东石油运抵中国的距离。
石油业本身就是一个国际化的行业。由于开采风险较高,投资量较大,客观上需要一个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机制,世界上大多数的石油开发项目都是由多国共同承担的。所以,从加拿大的角度来看,吸引更多的投资,将分散开采风险,还可以降低开采成本。因此,加拿大希望有更多的国际资本进入其石油业,当然也包括中国资本。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加拿大也愈加重视与中国的合作。2004年6月初,加拿大艾伯塔省省长克莱恩访华时表示,希望中国企业到加拿大进行矿业开发,同时发出了一个让中国心动的承诺:“投资艾伯塔油砂,可以保证中国未来的石油供应。”
加拿大艾伯塔省省长克莱恩中国之行,会见了中国三大石油石化公司的代表,表示如果中国寻找石油的话,欢迎来艾伯塔省投资开采油砂,并希望中国公司去实地考察。对于加拿大来讲,更多的国家参与投资油砂开采,是大有益处的。
为加强双方的合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加拿大艾伯塔省在北京共同投资建立有中加阿尔伯达(艾伯塔)石油中心。该中心成立于1989年,现已成为中加石油经济技术交流培训与合作的中心,双方工作人员经常穿梭两地,研究开发各方面的石油合作。
中国对艾伯塔省油砂的兴趣应该是很大的,近两年有好几个代表团专门为此事前往艾伯塔省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对加拿大油砂提炼出的原油性能做过多次鉴定。通过双方的不断努力,中加双方现在的油气合作很顺利,目前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1.中海油收购加拿大MEG能源公司股权
2005年5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宣布:该公司已与加拿大MEG能源公司就收购其16.69%股权一事签订合同,中海油方面已为此项收购支付1.5亿加元(约合1.21亿美元)。中海油是通过其下属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比利时)BVBA公司完成该项收购的。
MEG是一家加拿大私人能源公司,专注于油砂业务,在加拿大艾伯塔省拥有52个油砂区租赁许可证100%的工作权益,总面积达3.29万英亩。有关方面估算,以上区域共有油砂地质储量超过40亿桶,总可采储量约20亿桶。
2.中国石化集团与加拿大企业合资开发北极之光油砂项目
2005年5月30日下午(加拿大卡尔加里当地时间),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SIPC)的全资子公司——中加石油公司与加拿大西年科能源公司共同宣布,双方已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并组成合伙企业,共同开发位于艾伯塔省东北部的北极之光油砂项目。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加石油公司出资约1.5亿加元,获得北极之光合伙企业40%的股份;西年科公司以项目资产出资,获得合伙企业6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合伙人,即该项目的作业者。据悉,西年科公司是为开发北极之光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加拿大能源公司,1999年开始对油砂资源进行评价,2003年开始进入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北极之光项目位于加拿大艾伯塔省阿萨巴斯卡地区东北部,是一体化的油砂项目,包括采矿、萃取和沥青改质等,总投资约45亿加元,最终日产将达到10万桶的合成原油(年产约为500万吨)。
3.其他项目合作
在铀矿方面中国与加拿大也有较大的合作潜力。目前中国正向加拿大寻求长期购买大量用于制造核燃料的铀,以满足未来核能发电增长的需求。2005年7月加拿大政府自然资源部发言人万斯证实,中国官方正同加拿大官方接触寻求加拿大长期提供放射性金属铀。近两年中国有好几个代表团访问加拿大,与加拿大铀矿公司接触,包括占加拿大铀产量五分之一的CAMECO公司,并开始就多项合作进行磋商。
加拿大是世界第一大产铀国,目前每年产量为1万1千多吨,其中半数出口到美国。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发言人万斯表示,中国希望加拿大成为中国金属铀的稳定供应国,同时也在探讨与加拿大合资开采铀矿的可能。
除了石油和铀矿方面的合作以外,中国与加拿大在能源的其他方面也有很多合作。实际上中加在能源方面早有合作。1994年,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协定。1995年,双方签署了关于合作建设秦山CANDU核电站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秦山核电站信贷协议签署,使迄今中加间最大的合作项目开始付诸实施。2002年12月31日,秦山三期核电站一号机组顺利实现满功率连续100小时运行,提前43天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二号机组已于2003年6月并网发电。
1997年,中国水利部与加拿大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2001年,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加拿大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关于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5年1月20日,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访华,中加两国联合发布了《21世纪能源合作声明》。《21世纪能源合作声明》强调,中加两国决定推动合作,以增强能源安全和促进在能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该合作涵盖了广泛的能源领域,包括能源供应的来源、能效和新技术。石油天然气、核能、能效和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为双方合作的优先领域。双方将在遵守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推动长期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中国和加拿大两国在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领域的合作开展顺利,包括在加拿大油砂方面的合作。据了解,双方将鼓励两国企业在上述领域建立互惠互利的经贸关系,同时鼓励和推动双方开展油砂技术的全面合作研究。核能,在中加能源合作中是优先考虑的一个方面,中加两国将扩大在核能领域的商务合作,并对先进核能技术及其相关领域进行研究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核能系统的安全性。在能效和清洁能源领域,中加也将加强联系,寻求合作项目和意向。
在《21世纪能源合作声明》这个框架指导下,双方的能源合作进展顺利。中国和加拿大的战略工作组正在对双方在核技术、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和平利用空间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以及互补性展开研究。能源方面的合作包括传统能源、低碳排放量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铀材料等。加拿大政府同意拨款,专门用于上述技术的研究。
二、固体矿产合作
1.中国企业进军加拿大
加拿大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发达,开采经验和技术为世界一流,具有完善的矿业资本市场,有较好的矿业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国际矿业公司。近两年,中国矿业企业也开始关注并涉足加拿大矿业市场,其中最重要的事件是紫金矿业成功入股加拿大顶峰矿业公司。
据报道,中国最大的黄金生产商之一——紫金矿业集团于2005年8月17日在温哥华宣布,以195万加元购买加拿大顶峰矿业公司(Pinnacle Mines Ltd.)21%的股份,参与顶峰矿业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北部的勘探。据称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成功投资加拿大的矿业公司。
根据双方对外宣布的合作协议。紫金矿业将以每股0.65加元的价格收购300万股顶峰矿业的股权,占顶峰股份总额的21%,总成交额为195万加元。其中每股包括1股普通股及1股半认股权证。交易令紫金矿业在顶峰董事会上的席位从一位增加至三位,紫金矿业将可参与顶峰矿业公司目前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北部地区Silver Coin矿区的勘探工作。与此同时,紫金矿业同意为顶峰矿业公司在中国寻找适合的项目进行合资经营开发,顶峰矿业公司也愿意协助紫金矿业在中国以外地区寻找采矿地点。
顶峰矿业有限公司的总部位于温哥华,是一家国际性矿业勘探和开采公司,在多伦多创业板市场上市,市值约900万加元,净资产总值约300万加元。主要项目位于加拿大和中国地区。该公司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部拥有多个矿产项目,其中包括有著名的Barrick Gold公司的Eskay Creek金矿项目。在中国,其主要项目集中在云南东南部。
紫金矿业简介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H股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简称:紫金矿业,股票代码:2899),其中32%股份由福建省上杭县政府持有。该公司是中国著名的黄金矿业企业、国家大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至2004年底,公司总资产达32.6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9.27亿元人民币,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5.07亿元人民币(约合2亿2800万加元);利润总额为8.24亿元人民币(约合1亿2400万加元)。2004年生产黄金13吨,在全球黄金企业中排名第22位。2003、2004连续两年位居福建省企业绩效十佳之首。
公司以金、铜等有色金属开发为主,核心企业紫金山金矿近几年已成为国内单体矿山保有可利用储量最大、采选规模最大、黄金产量最大、矿石入选品位最低、单位矿石处理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的黄金矿山。集团公司累计获得采矿权14个,面积26.3136平方公里;探矿权59个,面积1612.79平方公里;目前在中国控制的金矿金属储量约315吨,铜金属量约345万吨,锌矿金属储量约60万吨,铁矿矿石量18789万吨,煤6000万吨。
2005年初,中国五矿计划以50亿加元收购加拿大诺兰达矿业(Noranda),遭到不少加拿大人的反对,理由是资源性行业涉及国家安全,最终这项收购没有成功。而紫金矿业的收购应当是一个突破。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项交易数额较少,而且顶峰矿业也是一家尚无盈利的二板上市公司,市值只有900万加元,资产总值不足300万加元,加上该公司的董事长非业内人士,所以,不能因这宗交易成功而认为加拿大已经完全开放中国企业入股加国矿业。
目前到加拿大进行矿产开发投资潜力还是比较大的。加拿大的一些地方政府频出橄榄枝,希望中国企业到加拿大进行矿业投资。2005年8月,加拿大育空地区主管矿业的经济发展部长亲率代表团到中国进行矿业引资宣传。他们走访了中国的一些矿山企业及政府部门,于8月23日在国土资源部做了关于育空地区矿产资源情况和矿业投资环境的专项报告。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国的企业到育空地区进行矿业开发。
据报道,加拿大纽芬兰省的一家萤石生产商——Burin Minerals Ltd.(BML)公司目前正在寻找中国投资伙伴,该公司在纽芬兰省控制的已探明的萤石储量有800万吨,由于目前氧化铝价格上涨,作为冶炼氧化铝时的助溶剂,氟石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该公司原先关闭的萤石矿也正计划重新投入运营,加之距离美国近以及中国需求增长等因素,该公司希望感兴趣的中国矿业公司能够投资萤石生产。
据中国矿业网2005年3月报道,加拿大驻华使馆根据中加两国领导人商谈意见,加方向中国矿业联合会推荐了17个中小型有色金属矿的勘查、可研、开发项目,希望通过中国矿业联合会联系投资者到加拿大投资勘查开发这些项目(表6-1)。
2.加拿大矿业公司在中国的活动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矿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了鼓励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矿产资源对外开放政策更加宽松。国际矿业投资相继进入中国,包括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南非等国家的一大批知名矿业公司。其中最为活跃是加拿大的矿业公司,特别是加拿大艾芬豪公司在蒙古靠近中蒙边界巨型铜矿的发现和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在中国云南省金矿勘查项目的成功,大大地刺激了加拿大矿业公司在华的矿产勘查投资,尤其是投入相对较小的金属矿。例如加拿大阿富勘矿业公司在青海省滩涧山金矿项目,加拿大曼德罗矿业公司的辽宁猫岭金矿项目,太平洋矿业公司的湖南水口山金矿项目,加拿大Planet勘探公司在内蒙古包头附近的乌兰布兰金矿项目,加拿大上市的王朝金矿公司在新疆的哈图金矿项目等,诸如此类的案例不胜枚举(表6-2)。
表6-1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向中国企业推荐的可赴加拿大投资勘查与开发的中小型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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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 近些年来加拿大矿业公司在中国的主要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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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已有实际行动的国外矿业公司约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76家,其中加拿大的公司超过1/4。这些加拿大公司中有相当部分为初级资源勘探公司,他们通常是到中国先行进行调查找项目,找到合适的项目后就回到加拿大矿业资本市场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矿业融资。仅2003年底的2个月内,在中国投资矿产勘查的8家初级矿产勘探公司从加拿大资本市场上就募集到超过4000万加元的资金用于在中国勘查。其中包括太平矿业12月15日完成的920万加元筹资;SKN公司11月6日完成的495万加元筹资;APAC公司11月4日完成的300万加元筹资;斯帕通公司11月26日完成的154加元筹资,11月11日完成的86万加元筹资;Afean公司10月23日完成的1000万加元筹资;明科公司11月14日完成的500万加元筹资;西南金矿公司11月17日完成的675万加元筹资;TVI公司10月1日完成的360万加元筹资。这些说明中国有好的矿产勘查和开发项目,加拿大矿产勘查资本市场看好中国。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政策沟通
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3]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资金融通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3]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作用,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开展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剧精品创作及翻译,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工作。深化沿线国家间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应急医疗救助,在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以及艾滋病、结核、疟疾等主要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城市交流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之间互结友好城市,以人文交流为重点,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多鲜活的合作范例。欢迎沿线国家智库之间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等。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重点面向基层民众,广泛开展教育[22] 、医疗、减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保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促进沿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加强文化传媒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运用新媒体工具,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一带一路"的战略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是包括欧亚大陆在内的世界各国,构建一个互惠互利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是中国与丝路沿途国家分享优质产能,
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内容包括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等“五通”,肩负着三大使命:
探寻经济增长之道
“一带一路”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世界经济增长火车头的中国,将自身的产能优势、技术与资金优势、经验与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与合作优势,实行全方位开放的一大创新。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共同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红利、中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中国将着力推动沿线国家间实现合作与对话,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夯实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实现全球化再平衡
传统全球化由海而起,由海而生,沿海地区、海洋国家先发展起来,陆上国家、内地则较落后,形成巨大的贫富差距。传统全球化由欧洲开辟,由美国发扬光大,形成国际秩序的“西方中心论”,导致东方从属于西方,农村从属于城市,陆地从属于海洋等一系列不平衡不合理效应。如今,“一带一路”正在推动全球再平衡。“一带一路”鼓励向西开放,带动西部开发以及中亚、蒙古等内陆国家和地区的开发,在国际社会推行全球化的包容性发展理念;同时,“一带一路”是中国主动向西推广中国优质产能和比较优势产业,将使沿途、沿岸国家首先获益,也改变了历史上中亚等丝绸之路沿途地带只是作为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过道而成为发展“洼地”的面貌。这就超越了欧洲人所开创的全球化造成的贫富差距、地区发展不平衡,推动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开创地区新型合作
中国改革开放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创新,“一带一路”作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正在以经济走廊理论、经济带理论、21世纪的国际合作理论等创新经济发展理论、区域合作理论、全球化理论。“一带一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超越了马歇尔计划、对外援助以及走出去战略,给21世纪的国际合作带来新的理念。
比如,“经济带”概念就是对地区经济合作模式的创新,其中经济走廊——中俄蒙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以经济增长极辐射周边,超越了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
“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不同于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类“经济区”与“经济联盟”,同以上两者相比,经济带具有灵活性高、适用性广以及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各国都是平等的参与者,本着自愿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发扬古丝绸之路兼容并包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