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没有风电吗
有。风力发电是把风的动能转为电能。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蕴量巨大,全球的风能约为2.74×10^9MW,其中可利用的风能为2×10^7MW,比地球上可开发利用的水能总量还要大10倍。
国际油价如今不断上涨,布伦特原油已经飙升到了151美元一桶,WTI原油也一度超过了115美元的关口,收涨5.21%。 国际油价影响之下,国内的油价自然也不能“幸免” ,截止到3月26日已经进行了大大小小五轮的调整。
还以为第六轮调整可以“跌一跌”,谁曾想成品油又开始涨价了。
为此心痛的当然是广大燃油车主们, 曾经习以为常的“95加满”如今已经成为了豪言壮语 。很多车友都表示,如果油价继续上涨的话,可能会选择步行或是骑车出行。
截止到3月24日,已经是油价新一轮调整的第五个工作日了。
相比起预计涨幅增加了115元每吨,油价仍然呈现着明晃晃的搁浅状态。
国内的油价到如今已经进行了大大小小的五次调整,每次调整都是大幅度增长,五次的上涨幅度已经超过了1块6毛钱。
很多车主都以为第六轮调价了。可能会是年度首次下降, 但没想到的是,成品油居然又开始涨价了。
相关机构表示,2022年3月31日的24时,国内成品油调价的窗口会再次开启。
如果届时国际油价仍然保持在100美元附近,那么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可能会迎来下调 。但是如今的形式已经不是人们所顾忌的那样发展了,国际油价再度飙升,布伦特原油期货的价格以及快速回升,达到了120美元左右。
国内的车主纷纷叫苦不迭,表示期待的大幅下调已经化为泡影,而且迎来的可能是更深层次的涨价。
全国31个地区的92号汽油价格及排名令人震惊之余又无可奈何:
第一名是海南,每升9.76元;第二名西藏,每升9.51元;第三名,云南。每升8.79元;第四名贵州,每升8.78元;第五名四川,每升8.74元。
之后的城市油价不作列举,但从前五名的油价已经可以看出, 全国油价都已经上升到了一定程度,是否为车主所接受还未可知 。而这其中也可以看出,已经有两城市步入“9元时代”。
巴克莱银行预测,2022年石油平均的价格约为77美元,这个数字高于去年每桶73美元的平均价格。这一轮石油价格的上涨可能是最新的开端, 如果这种趋势继续持续下去,很可能会突破2008年的最高点 ,但如果是经济下行之后,可能会再次回到80~100美元之间。
国内油价会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的影响,那么影响国际石油价格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最突出的因素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各方面对石油的投资趋势。来自不同方面对石油的投资趋向下降,很可能会带来石油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众所周知,任何商品价格的上升都是由于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所导致的,当供给小于需求时,那么自然会被抬高价格,石油也不例外。
在国际市场上出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应对,为了避免化石能源一类投资品的投资风险, 银行和线管债券市场对于时候等化石能源的支持力度都有相应的削减现象 ,而相关机构的支持力度下降也将直接影响石油的投资和市场上石油产能的供给情况。
第二,石油旺盛的需求。世界范围内各地区对于石油的需求导致石油价格肯定会趋向高水平区间不断徘徊。 比如美国、沙特、俄罗斯这些石油产油大国的行为将对石油供给和价格情况产生不小的影响。
2020年的疫情对于石油产量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一情况在2021年有所好转和回稳,但同时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也没有完全消弭不见,各地经济对于石油的需求也是需要一个时间段来恢复的。
第三,清洁能源的影响。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在各地区清洁能源都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 ,对于很多污染程度大传统能源的代替作用不可小觑,但清洁能源对于各类包括石油在内的化石能源价格的长期是循序渐进的。
第四,或者说,由于清洁能源的成本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较低,市场占比也在逐渐地提高。如果这些可再生能源能够占到全部能源消费的10%~15%,那么化石能源的价格就会很好得到抑制,但这肯定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国内油价6连涨,两城市已步入“9元时代”,新能源车更香了吗?
随着新能源的逐渐推广, 很多一线城市的出租车都已经换上了新能源,而且很多二、三线城市路上也随处可见“绿色牌照” 。如今的很多年轻人都对新能源的车型外观、提速动力、减耗省钱的方面相当看好,纷纷抛弃了燃油车而选择新能源车。
但同时也有很多老司机朋友们更看重燃油车的持久动力,以及变速箱辅助配置性等等。
那么在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之间应该如何选择?
如今市面上的新能源 汽车 主要包括纯电动 汽车 、混合动力 汽车 和燃油电动 汽车 等,其实选择新能源车和燃油车时,优势劣势在买车的前几年是无法做出分别的,很多车型在买车5~8年之后才能显现出来。
从成本角度来看,燃油车辆加九二号油价为每升七块钱,百公里油耗为10L,1km折合为五毛钱, 如果行驶100km,那么所要花费的成本是70块钱。
反观新能源车,以荣威为例,100km的耗电量约为16.5L,一次充电行驶大概300km,1km折合为人民币是一毛钱,一次充电大概在30块钱左右。这样的耗费只达到了燃油车油耗的1/3,如果一年形成为1万km, 那么新能源车就要比普通的燃油车辆省下4000块钱左右。
更不用说保养成本。燃油车按照5000km做一次保养来计算,售价在10万~30万的车辆单次保养费在500~1000元不等,每年大概要掏1500块钱左右。
新能源车保养周期约为1万千米做一次,如今国家政策对新能源 汽车 强制要求八年或者15万km做一下三电质保, 这方面保养花费大概在500块左右。
这样看来,如果对燃油车没有什么特殊要求的话,选择新能源 汽车 反而是更省钱的决定。
油价的飙升已经是大趋势,近一段时间来恐怕是无法更改了,很多大城市内的车主也纷纷弃车步行,或是乘坐公共 汽车 和地铁等这样的公共交通工具,毕竟“95加满”这样的口号可不是人人都喊得起的。
国际油价的飙升带动国内油价上升,这是必然会发生的现象。 随着新能源 汽车 的推广,很多车主也会选择新能源。至于究竟选择怎样的交通方式来出行,还是要综合考虑个人的经济实力和爱好。你会选择新能源车还是燃油车?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全球能源和原材料成本的飙升正在加剧市场对欧洲重工业萎缩的担忧,从化工到天然气制造商都已发出预警,今年最后几个月的业绩前景可能出现恶化。俄乌冲突以来,欧洲的“断气”困境一直难解。
侧重于重工业、以汽车机械制造和化工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在这场能源危机中受害相对更大,例如化工等能源密集型企业因“气短”难以为继,出现过去不曾想象的“集体外逃”现象。那么这些化工能源巨头都从欧洲外移到了哪里?
“气短”加剧企业“大逃离”
欧洲能源危机发生以来,天然气的短缺和涨价,直接推高了企业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了欧洲化工产业的发展。
以德国化工巨头、世界最大的化工厂之一巴斯夫(BASF.SE)的生产成本为例,今年前9个月,该公司欧洲工厂的天然气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2亿欧元。另一德国化工巨头——目前全球最大的聚合物生产商之一,前身为德国拜耳(Bayer)材料科技的科思创(Covestro)预计,该公司在2022财年全球能源成本将高达22亿欧元;而在2020年及2021年,这一数字为6亿欧元和10亿欧元。公司财报显示,因欧洲能源危机导致的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该公司今年第三季度净利润1200万欧元,同比减少超九成(97.5%)。更有甚者,全球最大的合成氨生产商CF化肥公司已经关闭了其在英国因斯的合成氨和化肥厂。
欧洲的化工体系发展成熟,是全球第二大的化工品生产基地,在全球化工品供应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但是,在过去20年里,即在欧洲能源危机爆发前,欧洲化工品全球市场份额已有逐年降低趋势,公开数据显示,欧盟27国化工品的全球市场份额在2000年、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为24.9%、19.3%和14.4%,占比逐年降低。
而今年以来,欧洲能源危机下“不能承受之重”——成本压力,加速了化工产业的“外逃”进程。这一现象从“受损”的欧洲工业产出值上也可以窥得一二。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的数据显示,欧元区10月制造业PMI初值降至46.6,为29个月以来的最低值。
“业务转移加速不是一种新现象,是对过去趋势的延续,能源危机是短期的催化因素。”正泰电器(601877.SH)旗下正泰国际副总裁郑蓓蕾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也在持续关注本次欧洲能源短缺的情况,日常在与合作伙伴、客户的讨论中也会聊到相关话题,这次事件对全球产业链重构将产生一定影响。欧洲有外迁计划的企业,都是有高能耗的大规模制造业。”
“欧洲能源危机拖累了整体数据表现。”在标普全球市场情报首席商业经济学家Chris Williamson看来,欧元区的能源危机仍然是一个主要问题,这拖累了经济活动,特别是在能源密集型的行业。
化工产业作为能源密集型产业,在生产过程中严重依赖天然气这一重要化工原料。
国际能源署(IEA)和彭博的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化工业40%以上的原料来自天然气,生产流程中所用能源的三分之一也依赖天然气。德国智库伊弗经济研究所在研报中指出,过去的12个月里,德国化工产业的商业环境显著恶化。“天然气占化工行业能源消耗的44%。此外,产品制造也离不开天然气,大约30%的化学产品都需要使用天然气。”
政策面上,欧洲国家让电于民的措施使得这些欧洲化工企业“雪上加霜”。7月底,欧盟委员会推出“欧洲天然气需求缩减计划”,要求各成员国在今年8月到明年3月至少减少15%的天然气用量,如果出现严重的能源短缺,政府将减少对工业的供气,优先分配给家庭、医院等重要部门。
“最近欧洲的化工企业因为天然气供给不足以及价格昂贵,整条化工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都出现了一定的减产。”全球大宗品市场信息服务商ICIS(安迅思)亚洲石化分析总监刘婧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欧洲的化工厂通过降负荷或者关闭的方式应对天然气供给短缺的危机。
“巨大的挑战对德国化工企业的竞争力构成严重威胁。”VCI主席克里库尔曼(Christian Kullmann)表示,“减产只是第一步,如果某些环节被迫完全关闭,它们可能永远不会重新启动。”
“在过去的十年间,欧洲的化工行业一直增长乏力,而今年暴涨的和电力价格正给化工业造成压力。”巴斯夫首席执行官Martin Brudermüller本周三公开表示,欧洲的天然气危机以及更加严格的欧盟行业法规,迫使公司“尽快且永久地”削减在该地区的成本。
欧洲产能转移去了哪里?
此前,巴斯夫已多次发出预警称,如果天然气供应量低于最大需求的50%,该公司将不得不缩减甚至完全关闭位于德国的全球最大一体化化工综合生产基地——路德维希港基地。瑞士的特种化工产品公司科莱恩(CLN)、荷兰化工巨头阿克苏诺贝尔(Akzo Nobel N.V)、全球最大的聚合物生产商之一德国科思创(Covestro)、德国默克(MRCG)、瑞士化学品公司英力士(INEOS)等公司加速在欧洲以外的市场投资。
那么欧洲化工产业外移会选择哪里呢?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日本、南美等地都不是这些巨头合适的“外迁地”。日本方面,近两年因化工装置老龄化慢慢为市场所淘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未来还会关闭更多的上游装置,过去其作为东北亚出口商的地位将慢慢发生变化。而另一新兴的消费市场——南美市场则“困于”薄弱的化工生产能力中,原料依赖进口。
“在过去这几年里,化工企业大的投资方向是向两个方向去靠拢,一是往成本低的地方靠拢,二是往消费集中的地方。”刘婧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比如美国,美国的化工生产成本非常低。美国的页岩气已经带来了一大波的投资,在2020年之前大部分产能已经释放在市场上了,预计2023年这个产能会继续释放。总体来看,因为美国在页岩气的开采及油气资源上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在全球的石化产业当中,除了中东地区外,就是美国的成本比较低,知名的企业上端到下端都在向原材料成本更低的地方靠拢,这种投资趋势在欧洲能源危机爆发之前已经开始。”刘婧补充道。
不同于美国资源优势下成本较低的优势,中国的优势在于庞大消费体量规模及完整的配套产业链。
“这两年,中国新上的装置都是炼油化工一体化装置,可以通过提高其整合效率来达到降本的效果。此外,中国部分产业链的完整度较高,意味着这条链在中国可以几乎实现闭环。”刘婧分析称,尤其是在这两年,中国的化工产能增加较多,属于在一个扩能高峰期的阶段。
截至目前,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在能源危机催化下营商环境的退步以及中国市场消费和供应链优势,已经吸引了多家化工巨头抢滩中国市场。
今年7月,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作出最终投资决策,确定将全面推进其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的一体化基地项目。
“位于广东湛江的一体化基地项目是我们全球最大的投资项目。”巴斯夫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湛江基地到2030年投资总额将达到100亿欧元,建成后,将成为巴斯夫全球第三大生产基地,仅次于最大的德国路德维希港基地和第二大的比利时安特卫普基地。”9月6日,该湛江基地开始正式投产,每年增产6万吨工程塑料,尤其能够满足汽车和电子产品等行业的需要。
7月28日,全球五大化工公司之一——瑞士化学品公司英力士(INEOS)与中石化(600028.SH)签署了一系列合资合作协议,总价值约70亿美元,协议中包括中石化与英力士股权互换,双方将按照50%:50%股权比例成立合资企业,利用英力士独特的ABS技术生产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发力高端化工市场。
8月19日,德国化工巨头科思创(Covestro)投资超2700万欧元,宣布在上海一体化基地开工建设其首条专用于聚碳酸酯回收再生材料共混生产的物理回收(MCR)生产线。该生产线计划在2023年投入运营,届时每年可生产超过2.5万吨含有物理回收成分的高品质聚碳酸酯及合金。一个月前,该公司在上海漕泾基地投资数千万欧元的水性聚氨酯分散体(PUD)和弹性体工厂项目正式开工。
9月初,德国默克(MRCG)宣布,中国首个OLED材料生产基地正式在上海浦东金桥落成并投入运营。该基地前期投资金额共计980万欧元(约7700万人民币),成为德国默克在继德国、韩国之后投建的全球第三个OLED材料生产工厂。
9月26日,英威达(NVDA)亚太区研创中心在上海化学工业区的上海国际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正式落成,该研创中心投入超过9500万人民币(约合1500万美元),意在提供尖端设备和技术支持,深化本地研发。
9月22日,荷兰化工巨头阿克苏诺贝尔(Akzo Nobel N.V)正式启动其在上海松江的装饰漆华东物流基地。该基地投资规模约为7500万元,预计于2023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后将成为阿克苏诺贝尔全国最大的物流基地。
10月20日,瑞士特种化学品公司科莱恩(CLN)宣布将对其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的Exolit OP无卤阻燃剂工厂追加4000万瑞士法郎的投资额以建设第二条生产线。按计划,该产线将在2023年中左右在大亚湾投产,第二条生产线将在2024年内投入使用。
德国特种化学品公司赢创(Evonik)方面向第一财经记者出具数据显示,自2004年至今,赢创在中国累计投资超过7亿欧元。该公司在中国的多用户基地(MUSC)整合了异佛尔酮和异佛尔酮二胺工厂、有机特种化学品工厂、有机硅工厂以及赢创其它领先产品生产工厂。赢创位于上海莘庄工业区的上海创新园是该公司全球六大核心研发基地之一,可同时满足面向本地、亚太与全球的研发需求。2021年,赢创集团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达到4.64亿欧元。2022年11月,赢创首个全球锂离子电池中心即将在上海正式开业,该中心主要聚焦电池正负极材料与隔膜材料以及电极制备技术等领域的创新解决方案,其定位主要服务于电池供应商和汽车主机厂的一站式技术和测试中心。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至2016年期间,德国瓦克化学处于全球投资扩张的高速增长期,其中规模最大的单笔投资是在美国查尔斯顿斥资25亿美元建设多晶硅工厂,目标是建立综合一体化硅基产品生产基地;自2018年以来,瓦克化学在全球多地的投资尽管有所放缓,但仍在持续,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瓦克化学对中国加大投资力度,以实现更加完整的产业链。其中最重要的投资项目是对南京聚合物生产基地1.3亿欧元的投资,使得瓦克化学在中国的聚合物产量翻番。瓦克化学的聚合物产品主要用于建筑领域。过去10余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增长使得这些产品需求实现了双位数的增长。
德国瓦克化学中国总裁林博(Paul Lindblad)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该公司南京工厂的投资达到1.3亿欧元,注资当年瓦克全球的投资约为3亿欧元,来自中国的投资额约占全球当年投资总额的25%至30%。
除了聚合物之外,瓦克化学的另一大业务是有机硅。有机硅产品的市场需求来源于新兴的消费,例如电子信息、新能源、光伏、汽车、医疗医美、母婴和个人护理品等领域。据研究机构SAGSI统计,中国2021年电子/家电领域消耗聚硅氧烷约27.2万吨,电力/新能源领域聚硅氧烷消费22.5万吨,均保持较高比例增长。
去年,瓦克化学在中国完成了一项重要收购,获得山东硅科60%的股份,目前正在将有机功能性硅烷在中国的产能翻番。
林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山东硅科的收购有助于保障瓦克化学在国内供应链的稳定性。”山东硅科也成为瓦克化学在德国以外首个控股的有机功能性硅烷生产基地。此前,瓦克化学已经在张家港投资了生产基地,对于山东硅科的投资布局,反映了瓦克化学在中国正在完善供应链,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趋势。“对于有机硅产品,我们过去虽然购买很多中国本地生产的原材料,但不可否认,仍然有一小部分的添加剂我们需要从德国进口。”林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从收购山东硅科可以看到,瓦克化学希望使产业链更加本土化。因为如果我们能够在本地拥有更多的生产能力,那么供应链就会更短,对市场反应也更快。”
中国对外资“
解决欧元危机是新政府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虽然过去数月来南欧债务国紧张的经济形势因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有所缓和,但希腊、葡萄牙等国债务过高以及经济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在过去一年中为了筹备竞选,德国政府已将欧盟层面上的欧债解决方案束之高阁,而新政府上台后,这些问题将无法避免。
德国许多专家预计,新政府上台后,欧洲银行联盟问题会很快摆上议事日程。德国现政府反对在欧盟框架下推行欧洲清算机制建议,德国又难以找到与其立场一致的欧洲盟友。2014年初欧洲计划对其银行系统稳定性再次进行压力测试,而许多欧洲银行仍存在自有资本不足问题。此外,欧洲必须为希腊上百亿欧元的财政“窟窿”填补资金,明年初还需要确定,是否要对爱尔兰、葡萄牙以及塞浦路斯等国制订新的救助方案。
能源转型
能源转型是德国政府确定的发展方向,但工业界要求新政府制订出一个明确可靠的时间表。由核能向可再生能源转变,关系到能源结构调整和保持工业竞争力。目前德国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已构成能源消耗的23%。德国计划在2015年前将再生能源的比例扩大到35%。
由于新能源先期投入巨大,需要政府补贴,而如何补贴可再生能源和如何保护能耗大的工业企业,德国需要与欧盟委员会协调,以免违反了欧盟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风能、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拥有者可将多余的电力输送到电网中,但可再生能源较之传统能源价格更高,因此工业界要求停止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另外,调整能源结构意味着要扩建电厂和输电网络,庞大的投资如何筹集?因此成立能源部的呼声在德国越来越大。
财政隐忧
虽然德国的经济状况要好于大多数欧盟国家,经济发展强劲,税收稳定并创下纪录。但2012年德国的国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高达81.9%,每年的财政支出高于收入。多个联邦州债台高筑,许多城镇面临破产。巩固财政,实现政府收支平衡是德国各党派的政策目标之一,各党派都认为必须改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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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政府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政府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政府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政府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采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贷款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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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60号文附件
国务院
2014年11月16日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每千瓦时可补贴0.25元。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电价,在项目运行满15年后取消。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补贴电价比上年批准项目递减2%。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电价。
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标杆电价。
根据同一规定,水力发电价格暂按现行规定执行;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在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电量中分摊。
另一部配套法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中明确: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大型发电企业应当优先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扩展资料
1、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大,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经炭化后的发热量高达7000—8000千卡/kg。
2、生物质燃料纯度高,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其含炭量75—85%,灰份3—6%,含水量1—3%。
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将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
4、生物质燃料不含硫磷,不腐蚀锅炉,可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企业将受益匪浅。
5、由于生物质燃料不含硫磷,燃烧时不产生二氧化硫和五氧化二磷,因而不会导致酸雨产生,不污染大气,不污染环境。
6、生物质燃料清洁卫生,投料方便,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极大地改善了劳动环境,企业将减少用于劳动力方面的成本。
7、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灰碴极少,极大地减少堆放煤碴的场地,降低出碴费用。
8、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烬是品位极高的优质有机钾肥,可回收创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物质燃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物质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
(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采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六)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八)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政府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政府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政府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政府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政府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政府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政府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采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贷款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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