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
1、企业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应通过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首页(www.nea.gov.cn)的“在线办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提示,按顺序完成“前期工作”、“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目录申报”等页面的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工作;已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和填报项目信息的项目公司和电网企业,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业主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项目相关信息;自然人分布式发电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为申报电价补贴,无需个人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补贴目录申报,一定要取得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第一步: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
注意:务必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切记切记!
第二步:点击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步:账号注册。记住网页下方的技术服务电话,后面会有用处。
注册信息提交以后,一定要拨打上面的技术服务电话,请求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电话通知,就可以登录了。
第四步:信息填报。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界面如下图示:
需要先将项目前期信息填报,提交后,才可以继续填报项目信息
2、信息中心形式校验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省(区、市)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上的校验,并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提供指导和服务。
3、省级主管部门初审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校验的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申报表格式参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 号)附 1)。
对完成在线初审的项目,项目业主按照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要求,将申报工作所需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本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最终由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并提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分布式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4、补助目录申报审核要点
对于已实行年度开发计划管理的风电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需经能源主管部门确认进入风电核准计划、年度开发方案或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的具体项目名单后,由信息中心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企业方可进行在线信息填报。
各级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重点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并网时间是否符合本次目录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 号)要求,完整填报建成后的月度运营信息,并上传电费结算单、结算发票等,便于确认并网建成时间,加快补助目录审核工作。
根据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才可以拿到补贴。而要纳入规模管理,则需要先将项目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线申请补贴目录。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的通知》,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申报流程:
用户注册:非自然人分布式发电用户(以下简称“分布式发电用户”)在网上国网APP和新能源云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提交发电客户编号等信息,作为与平台内存量项目关联的依据。
电站绑定:分布式发电用户在网上国网APP和新能源云平台选择分布式电站绑定菜单,进入电站绑定页面,通过搜索省电力公司、发电户号并进行电站绑定,绑定成功后在新能源云平台可以看到电站基本信息。
信息确认:分布式发电用户在网上国网APP和新能源云平台选择分布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补填申报补贴项目清单所需信息。
电网初审:省级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发电用户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
能源主管部门复审:省级电网企业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清单,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向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复审,并取得复审确认结果。
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清单,通过新能源云平台报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取得复核结果。
项目清单公示和公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结果,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正式公布可再生能源补贴项目清单,并同步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承诺2020年并网或已于2020年度并网。
(三)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四)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利用地面建设的光伏项目,须签订租用协议,并取得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支持,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租用协议。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支持性材料:
(一)项目备案文件。
(二)项目计划(申报)投产时间(点击下载)或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于2020年度已并网项目提供)。
(三)项目申报上网电价(点击下载)。
(四)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的批复文件(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
(五)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点击下载)。
(六)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
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附拐点坐标),包括土地类型、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点击下载)。
3.土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场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场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四、报价要求
申报项目(包含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上网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所在资源区2020年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每千瓦时0.49元。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engyy@gd.gov.cn,主题命名为“XX市+2020竞价初审”。
(二)省复核。
省对各地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接网消纳情况征求省电网公司意见。
对经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七天。
(三)平台申报。
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上进行申报,申报过程分为竞价资格审核、基本信息审核、电价信息审核三个步骤,请企业按步骤依次填写信息,只有完成前一个步骤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个步骤审核。
(四)上报和公布。
省对通过平台申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上网电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上报国家。待国家公布竞价结果后,省将及时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附件中要求将材料进行排序,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各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打包提供。
(二)各地要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请广东电网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研究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编制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
(四)各地要及时告知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对平台退回的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项目,要通知提醒项目单位及时按照有关审核意见进行补正后再提交。
(五)请有关企业实时关注平台状态,对返回修改的项目要及时修改并反馈情况。
(1)申请补贴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b.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2)除光伏扶贫、居民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通过项目业主申报、竞争排序方式优选确定国家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市场竞争配置及补贴竞价为省能源主管部门主导实施,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及流程请查阅《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358号)等相关文件,或咨询能源主管部门。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供电企业会积极协助您按照政府规定程序申报补贴。首先经省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如项目纳入了国家补贴目录,国家会按照计划下拨补贴资金。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光伏发电的政策补贴是怎样的?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组)组成。如输出电源为交流220V或110V,还需要配置逆变器。各部分的作用为:
(一)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价值最高的部分。其作用是将太阳的辐射能力转换为电能,或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二)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控制器的作用是控制整个系统的工作状态,并对蓄电池起到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的作用。在温差较大的地方,合格的控制器还应具备温度补偿的功能。其他附加功能如光控开关、时控开关都应当是控制器的可选项;
(三)蓄电池:一般为铅酸电池,小微型系统中,也可用镍氢电池、镍镉电池或锂电池。其作用是在有光照时将太阳能电池板所发出的电能储存起来,到需要的时候再释放出来。
(四)逆变器:太阳能的直接输出一般都是12VDC、24VDC、48VDC。为能向220VAC的电器提供电能,需要将太阳能发电系统所发出的直流电能转换成交流电能,因此需要使用DC-AC逆变器。
2021年是光伏享有补贴的最后一年,分布式光伏领域呈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共计548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9万千瓦。2022年光伏不再享有国家补贴,但还有地方补贴。
具体各地政策列举如下,仅供参考。
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
3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 2022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陕西西安:
通知明确,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
(二)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生物质发电项目需纳入国家或省级规划,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符合《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其中,2019年光伏新增项目,2020年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新增项目需满足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新增项目管理办法。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