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钢铁去产能后,用什么能源来弥补
钢铁煤炭之所以去产能,是因为产能过剩,所以不需要用什么来弥补。值得指出的是,再去查能的过程中,不但要学会做减法,还要学会做加法。也就是要提高高档的、国内外用户需求的产品,例如高档工具钢、高档丝线用钢、高档汽车面板、高档造船甲板钢等,低硫份、低灰分、高热值精煤等。
产能是否过剩,不能只看生产能力和可能的总供给量,更重要的是看有多少需求。但需求是个变量,不容易准确测定。因此,认定产能过剩,需要在纵向对比产量增长过快、过猛的同时,还应同时指出在什么范围内、在多长的时间区间、相对于多大的有效需求而言。
陈湛匀指出:解决产能问题最主要的是鼓励技术创新,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可以借助工业 4.0 和“中国制造 2025”等风向,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增加技术研发收入,或是助力于一些高新科技企业、高端制造业企业,获取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技术,实现企业的智能化转型。
陈湛匀教授
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2014-2015年期间被炒热的“国企改革”话题也是针对的产能过剩问题,如何提高市场的自发调节和出新过程,减少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领域产能加剧过剩问题。解决产能问题最主要的是鼓励技术创新,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可以借助工业 4.0 和“中国制造 2025”等风向,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增加技术研发收入,或是助力于一些高新科技企业、高端制造业企业,获取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物流系统等智能技术,实现企业的智能化转型。
2016年2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钢铁行业、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指出利用3-5年的时间,煤炭产能再退出5亿吨左右,钢铁再减产能至1.5亿吨。
经过2016-2018年三年的供给侧改革,煤炭、钢铁、水泥、化工等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2019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截至2018年年底,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去产能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有个别省没有完成去产能目标,未来将继续推进去产能工作,但重心逐渐向提升供给质量的方向转移。
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和具体确认去产能企业首批名单,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2019年僵尸企业“出清令”已发出,目前各个省份例如陕西、河南、河北、黑龙江等多地都已明确具体目标。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教授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长期应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授课,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聘为国际论坛峰会和国外大学演讲,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最受欢迎的实战型权威金融专家,成功辅导不少企业上市。
(1)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2)2016年起,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简称“276个工作日”政策);
(3)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在当前的去产能政策和煤价响应机制下,未来煤炭价格有望保持相对稳定;但若取消“276个工作日”政策,预计煤价将下跌。
法律分析:要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域内煤矿挖潜增加供给。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国家释放优质产能政策机遇窗口期,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解决煤炭供应不足,弥补用煤缺口,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煤炭供给和冬季取暖需求。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大企业煤炭储备力度。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年度应急储备煤炭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储煤动态,第一时间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供暖季储煤量达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