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光伏领跑者计划?如何实施
亚坦新能为你解答:
“光伏领跑者计划”:中国国家能源局拟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惠州市光伏项目拿指标有以下步骤。
1、对太阳能资源进行论证,在资源满足可开发条件下,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2、进一步落实土地面积、土地性质等。
3、通过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州能源主管部门将项目向省能源局申报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项目。
4、项目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项目后开展相应前期工作。
5、项目业主自愿参与年度省能源局组织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
6、项目如取得规模配置后,按要求向省能源局申请备案,项目备案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即可。
如何定义“领跑者”?根据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而“光伏领跑者”则是与其并行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项方案。(参考资料来自:太阳能电站建设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大蓝天告诉您,一般先要当地供电局报备,然后找专业的光伏发电安装公司安装后,再向当地供电局申请并网验收,验收通过后,当地供电局会与您签认一份合同,上面会有补贴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等信息。
根据您的描述,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我们会积极协助您按照政府规定程序申报补贴。首先经省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如项目纳入了国家补贴目录,国家会按照计划下拨补贴资金。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领跑者’计划不能仅仅把效率作为唯一的指标,而更应把系统的整体质量作为衡量标准。应该通过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中国光伏电站建设不出任何大的问题。”原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告诉媒体记者,最新的“领跑者”计划征求意见稿的确响应了业内一些呼吁,也比之前的版本有所提高,但关键还在于落实。
他认为,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当前“领跑者”计划都局限在集中式电站,而国家下一步力推的分布式发电却没有得到很好的“领跑”,“‘领跑者’不应该仅仅针对制造业,也应该在分布式系统的应用上有所体现。后者目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至于此前诟病较多、甚至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拔苗助长”的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即“超级领跑者”)计划,石定寰表示,这个问题不大,毕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进来。
“这个计划肯定会‘助长’,但是否‘拔苗’则仁者见仁了。”阿特斯电力集团董事局主席瞿晓铧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新的文件要求这个计划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应该说也留出一定技术升级的空间。
在他看来,“领跑者”计划一定会引领和促进光伏技术的发展,一些指标的调整也进一步接近了行业现状。目前,这个计划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最有影响力的光伏技术政策,也反映了能源局的确“想做事”。
但他建议,这次“领跑者”计划中有一个“如果融资成本低于现行基准利率10%及以上的可以加分”的条款应该修改或去掉,“阿特斯在海外也可以拿到这样的融资成本,但在中国,能够达到这条标准的基本只有央企了。而央企说到底用的还是国家的钱。”
“我们认为,根本办法还在于国家能否下决心解决光伏补贴发放拖欠的问题。我甚至建议可以成立一个国家光伏主权债,用于保证光伏补贴的足额发放。如此,则光伏开发商、运营商们可以把资金成本降到基准利率的40%,意味着度电成本还可降5分钱。”瞿晓铧说。
1、备案流程简化
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个人项目由电网公司代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并网手续最简化
根据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2)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免费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3、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光伏项目的备案被分为三类:
普通光伏项目和领跑者项目,都要采取竞争性配置的方式获得规模指标。
屋顶项目不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都不限指标。
4、屋顶预留有要求
为了解决屋顶难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很多地方政府都对下辖的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的标准作出规定,提出要按照分布式光伏的标准考虑。
对于现有建筑屋顶,全国9个省/市/县(北京市、南昌市、太原市、杭州市、富阳市、德清县、龙游县、江山市、安吉县)规定下辖区域内,已有企业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5000吨标煤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新建建筑屋顶,全国18个省/市/县(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规定下辖区域内,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3000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屋顶按照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5、国家、地方补贴高
除了国家补贴以外,全国很多有实力的省、市、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地方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9个省(北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浙江省)有省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0个地级市(合肥市、南昌市、商洛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温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有市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2个县级单位(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余姚市)有县级单独的度电补贴。
全国共2个省(江西省、陕西省)、4个市(无锡市、合肥市、嘉兴市、绍兴市)、8个县(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给予初始投资补贴。
6、补贴结算有保障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实行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
当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时,优先发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而且,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另外,在刚刚颁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未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绿证范围之内。可见,国家计划在地面电站领域,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补贴问题然而,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仍然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来解决。由于绿证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因此,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保障性更强!
7、电量可计入节能量
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国万元GDP能耗要下降15%,各企业节能压力大。
然而,根据各地的分布式光伏政策:企业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电量,可计入企业的节能量。
8、不参与竞争售电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提法: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
项目建成之后,股权是否可以转让,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1、普通光伏项目
为了防止倒卖路条,国家规定:建成之前股权不可转让,建成投产之后可以转让。
2、领跑者光伏项目
根据领跑者基地的招标文件,项目建成 5年内,股权不可转让。3、光伏扶贫项目
对于光伏扶贫项目的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中并未做具体的要求。
由于有更多的人参与的光伏扶贫项目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扶贫项目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