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的改革目标
改革要有一个理性的出发点,就是要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目标很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50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场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目标是共同富裕,也就是现在说的实现中国梦。
对于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分析能源行业、电力体制出现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不是妨碍了实现大的目标。而不是像有些人表面所说的市场化当然可能后头还有其他的目的。我个人认为,市场化是方向、手段,但不应该成为改革的目的。人们对于市场的认识,以及世界各国的市场结构、组织、体系也不完全一样,而且事实上没有一个所谓的规范的、理想的市场经济模式。有些国家国有化程度高一些,有些国家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分更多一些,即使是发达国家之间,也有很大区别。而各国的电力装机结构、电力管理的架构也不一样。所以,如果改革只是从一个彻底市场化概念出发来讨论,这本身就是伪命题。
电力市场改革其实是针对于发电业和输配电企业,就是我们所说的电网,售电,用电企业的整个电力系统改革,电网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我们平时用电会对物理设备依赖性比较强,所以此次改革,不会把电网的物理垄断性完全打破,打破的是电网的交易机构,使电网回归输配电的本质。简单点说就是将电网原本的交易改变为,发电起,直售电给用电企业。当然你输配电这个过程还是由电网去承担的。其实电力改革之后,我们可以把电网公司比作是一条高速公路,用电户就是 汽车 ,电网只收取用电企业的过路费,实现发电企业与电网的分离,市场上是叫做长网分离,这样以后呢,发电企业的买方就不单单的是电网集团了,还有很多的用电企业。
他改革的其实就是电网长久以来的这种垄断性的交易体系,我们称作为电改,要从售电侧起步,当下电改呢,他将开放售电侧,让用户自己去选择发电企业进行交易,在大用户直够的改革方面,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就可以绕过电网,自主进行交易并且有自己的选择权。
核心呢就是电价市场化,其最终目的就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于发电企业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于用电企业的单一卖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与售电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你电网公司以后就不能决定,我买你电是多少钱,我卖是多少钱了,因为这个价格是有市场来决定的,你输配电的这个价格,还是有政府制定一些价格体系,价格机制。所以说电价的下调未来我们是可以预见的。
电力市场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统称的说就是资源优化配置,简单点说就是把买卖双方融合在一起,让他们通过这种市场交易来决定电能什么时候产、产多少,并且通过这种市场优化的长时间交易,来提高买卖双方的经济效率,你原本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是由电网公司的调度来决定的,电力改革之后,这种计划电量的体制就会被完全打破,是由用电企业的需求来决定的。
我们举个例子.比如说一家发电企业有一台125兆瓦的发电机组,那么就说明这家企业每小时就能生产12.5万度的电,你正好电力市场改革之后,厂网分离我这家发电企业的厂能,与我现在所签的这些用电企业的用电量是吻合的,那么我这家发电企业的发电机组,就能一直的运行,去为这些用电企业去服务,从而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效率,你发电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了,你这个发电企业就会赚到钱,不像我们之前说的,电厂,能源企业都是赔钱的,电力改革之后优胜劣汰,谁强谁就上,谁不行谁就淘汰。
电力市场改革的实际目标?
刚才我们听到一个词叫资源优化配置,这个词是比较宏观的,下面我就给大家总结了四点。
1.你原先定计划,资源利用的好不好是政府说了算的,以后市场化竞争谁强谁就上,不行的该淘汰就淘汰。
2.原先的政府定价是有延迟的,你不能及时的反映出市场的需求变化及实际成本,有市场定价侧是市场博弈的直接结果,这个市场定价更为合理及时。
3.你发电企业每天的产能和协调,应该是以市场资源的稀缺为引导的,市场将成为引导合理规划和高效投资的形象指标。
4.你新能源不能盲目的建设,需要以适应市场为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开发促进良性发展。
总之,电力市场改革的目标就是提高发电企业的生产和利用率,行程一个合理的交易价格,提高电网本质输配电工作的利用率,正确的引导电力规划。
报道中说"电力垄断是电煤改革的’绊脚石’","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电力垄断仍未打破"。
电力是天然的垄断,因而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这是不可否认的规律。电力产品的特点是"产、供、销"一次完成,既无形又不能储存;电力工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才能开业,因而是资金密集型。就按最经济计算投入一台60万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没有30亿元人民币是做不到的,而且没有3至5年是不能发电的,一旦资本投入就很难抽回;从技术角度讲,发电厂高度自动化,掌握其技术有一定难度,就是有高学历的大学生,没有3年以上的实践是玩不转那3000转/分的汽轮发电机的,因而它又是技术密集型。对于这样一个天然垄断行业,政府一方面要维持其垄断局面,以保证公众享有最低的成本,保证国家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不能让它依仗其垄断地位来获取超额利润,损害客户利益。所以,对电力行业国家采取的是国有化,由国家任命经理人员来管理。当前,我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的总经理等人员就是由国家任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样管制的目的是保障客户得到优良的服务和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因而,电力的垄断是打不破的,只是由大垄断改为小垄断,由独立大一统的国家电力公司改为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两个电网公司,形成竞争局面。但绝对不能"过渡竞争"。若同其他行业一样,为了一个地区供电,你建发电厂,我也建,将可能出现两家电力公司,而且都有多余的生产能力,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发电厂和变电站等,为了从对方手中吸引更多的电力用户,两个电力公司互相竞争---恶性竞争,消费者将要多付出高昂的电费;另一方面,两个电力公司或者将各自从前的价格从低于平均值的位置降到等于边际成本。在规模经济中,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收益必然小于成本,企业将无法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更谈不上增值,电力公司要关门破产。文章还说"眼下最大的问题是,高额利润最终到了部门、利益集团手中",这种评价是不公正的,也是不客观的。国家加强监管的作用,就是让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绝对是应该的。
电力企业有条件获高额利润
报道中说"二次煤电联动将成为改革’怪胎’"。
作为公用事业的电力产品,电价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天然垄断行业,电力企业有条件获得高额利润,故国家对电价采取严格控制是完全应该的,全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当前煤电市场化,而电力国家控制。当煤电涨价,电力怎么办?文中说"一改革电力就吆喝亏损,但说到底还有利益因素从中作祟"。电力国有化,价格政府控制,既然价格"不能走市场,当然应找市长"。电价方案必须政府批准,这是个事实,但电价改革是一个难题。若是很容易可能早就解决了,从2002年底五大发电集团公司正式成立,到现在已经4个年头,年年都无结果。电价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课题,要用立法程序来确定电价原则和电价政策,其中最基本原则是:确保成本、适当利润、用户平等。确保成本是依据发、供电成本核算出来的客观数据,设有主观定价的可能。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补偿其经营风险,就需要一定的利润。当然利润要合理,否则,就要损害电力用户的利益。一旦无利润,电力企业将失去生命力。对用户公平是制定电价的基本出发点。公平的前提首先是效益,其次才是公平。所谓公平是指:确保电力用户之间平等、用户和电力部门之间平等。
电价应与实际成本变动方向一致。当燃料上涨,电价应上涨,以维持自有资本利润率。若燃料价格上涨电价不涨,则违背成本原则的贯彻。如此下去,电力企业将亏损,谈不上利润,更谈不上"高额利润"。至于说"电力行业员工仍享受高额’不当得益’",这种说法也是不妥的。据我所知,电力员工在全国平均收益中占第五位,这叫高额"不当得益"吗?
电力企业内部管理已健全
报道中说"由于长期受国家保护,电力企业内部管理松散,电厂耗煤仍然偏高"。
这段话若用在1989年以前的发电厂,倒不过分,今天还这样来评价电力企业,真是对150万电力职工的不敬。电力企业自1989年以来,通过多年的努力,通过"安全文明双达标"、"创一流"、"贯标"等活动,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电力企业的"脏、乱、差"的局面,管理从整体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其水平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过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水平,到处文明整洁,制度健全,微机应用,生产有序,纪律严明,怎么能说"内部管理松散"?
至于全行业煤耗偏高,这是发展中的一个过程。我国现有三分之一中小发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中心机组容量大约只占5%,30万千瓦机组约占37%,核电机组2%,那么多的小机组它的煤耗在400-700克/千瓦时,全国平均煤耗当然高。这恐怕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这正是电力人要努力的方向,随着发展过程的推移,国家实力强大了,将全部拆除中小发电机组。
电力工业改革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采用渐进的方式积极推进而不图一蹴而就。
国家电网公布最新数据,电力体制改革进展到:传统的供电企业与用电户构成的供用双方市场中,将出现虚拟电厂、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换电等第三方主体,完成改变原有市场秩序。大批售电公司将涌入售电市场,供电企业面临被“管道化”的风险。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2014年12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下一步将交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待批复后择机发布。这意味着“啃硬骨头的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3月,有媒体称国家电网一分为五。2013年3月24日,国家电网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深化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拆分国家电网的内容。电改的核心是电价而非拆分。
电改的核心是电价而不是拆分对于电价的管理模式,是值得认真讨论的。如果电价管理模式不变,改革不会取得真正的成效。电价完全由国家定价,而且有各种社会性的加价。大家对煤价也不想动,销售电价也不敢动,积累下的价格扭曲和经济评价体系失效,就越来越严重了。价格信号失灵,政绩评价体系不准,就导致我国经济投资拉动型的特点更加明显,在电价扭曲、各地投资冲动下,很多电力项目也很难说是优化的。
很多人一说“利益集团”就指国企,其实民营企业也是“利益集团”,而且更活跃。各个地方、各个行业也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讨论电力体制改革,反而对电网布局的优化、电源结构的优化、电力项目的优化,没有太多考虑。这是不正常的。
电价的扭曲使得对国家电网等电力企业的经济评价成了难题,因为很多复杂的价格因素没有厘清,人们也很难说得清企业是干得好还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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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他们将是新电改最直接的受益者,特别是那些与能源互联网+相关的企业、区域性电力平台等都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1、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对于集团公司而言,改革带来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在当前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下,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可能还会更多一些。对此,我们必须早做准备,积极应对,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在改革中抢占先机,推动集团公司在改革大潮中稳步前行。
2、当前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还在修订完善中,未来可能还要出台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我们要密切关注改革动向,紧密联合其他发电集团,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发电企业的改革诉求,努力争取有利于发电侧的相关政策。
建议国家加强对电能直接交易的监管。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开展直接交易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双方能够自主谈判协商确定电量和电价,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行为,特别是要杜绝地方政府搞优惠电量强制摊派行为。同时建议国家设定直接交易电量价格的浮动范围,避免产生恶性竞争。
3、建议国家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扶持力度。由于风电、太阳能发电、气电等清洁能源成本高、电价高,并不适宜参与电能直接交易,将在未来的电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建议国家提前考虑和安排可再生能源的电量消纳问题,一方面继续实施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保障政策,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电力用户使用一定比例的清洁能源电量。
建议国家在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后再将售电侧放开。如前所述,在当前电力运行模式下放开售电侧毫无意义,建议国家在核定输配电价后再将售电侧放开,并且建议电网企业逐步退出售电业务,仅收取“过网费”,这样才能在售电侧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建议国家核定合理的输配电价。
4、建议国家不要采取平均销售电价扣除平均上网电价的简单方式核定输配电价,而应委托第三方对电网企业的投资和成本进行核算,按照覆盖成本、微利的原则,核定合理的输配电价,给予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时更大的议价空间。
建议电力调度和交易机构采用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如果将来改革要求电力调度和交易机构独立于电网企业,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各区域的调度和交易机构采取中央垂直管理模式,避免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调配的载体。
一、 用工身份不同。电力系统还带有深深的计划经济色彩,农电、“国电”二元体制 、等级壁垒森严,导致在农电管理的体制中,形成了用工制度的不同和用工身份的不同。 国电公司的员工是全民合同工 、集体工等,而专职电工现在被国家电网公司编为专职电工。在系统垂直管理的今天(农村供电所挂的排子同样挂的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可拿的工资是国家电网公司员工的工资的1/3还不到),各级电力公司仍把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把专职电工当作最廉价劳动力,把农电管理人员当着“新奴隶”。
二、 同工不能同酬。专职电工的工资少,压力大,工作量多,所做的工作比其国电公司正式职工多几倍,但工资收入却少几倍--只有5--6百元;国电公司的员工拿着少则2千元、多则4-8千元的月工资,还加股金。专职电工事实上已经是全职电工, 并非“半农半工” ;有相当部分专职电工为完成超负荷的工作任务甚至还动员家人的力量上阵!相同的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下工作,不相同的工作任务,收入却更如此悬殊成反比怎能让专职电工不寒心?
三、工资来源问题。虽然已经同网同价,但是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是维护费,国电职工的工资来源是电价利润;专职电工的工资是任由国电职工考核发放。专职电工每天从事的是国电公司的员工都不愿意干的“脏、累、差、烦”的工作,无论是阴晴雨雪都得去做,哪一点做的不好,那么该月本来就微薄的工资就会被扣的七零八落,所剩无几;重者甚至被“清理门户”--开除辞退!
三、 劳保福利待遇、政治待遇不同。国电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一应俱全,而专职电工呢 ?国电公司员工的劳保服一个标准--档次高点,专职电工是另一个标准--档次差点 ;逢年过节国电公司员工得鱼得肉得奖金,冬有烤火费夏有降温费,而专职电工只能默默的看着老天爷-- 六月炎炎烈日下得烤火费、冰天雪地中得降温费;专职电工工作再努力再突出只能当一线职工 ,因为你姓“农”永远当不上管理人员。
四、 在我国高速发展的今天,“农”字号队伍却是被社会歧视的群体,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要站出来为农民工讨工钱 !农电体制改革也没有解决专职电工的根本问题 ,很多地方都是走过场 ,走形式。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农电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专职电工在电力企业可以说是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发言权的“三无人员”,电力企业把专职电工当负担 ,认为农村供电量小供电范围广,农民麻烦事情多,对农电一般是不理不问,专职电工的实际工作是千辛万苦, 而报酬和电力企业的正式工更是天壤之别,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有一个“农”字 。现在电力企业不是看你能力大小,工作干的多少,干的好坏, 是看你有没有农字,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也规定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取消歧视性用工行为。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也应该切实践行三个代表,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发在首位,把农村电工的生存和发展放在首位, 彻底打破电力企业的排农意识专职电工也是人,也有人格的尊严,也有干一番事业的雄心;他们也要养家糊口, 也需要生存;还专职电工一个公平的工作氛围,不要让专职电工流汗又流泪还要心里流血, 更不要让专职电工成为电力企业被歧视的代名词 。要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农电体制的改革力度, 稳定农电队伍 -- 从政治 、生活 、待遇等方面去关心专职电工,和国电公司员工一样同等劳动,平等竞争 !国家应把专职电工的工资来源也测算到电价利润中,取消电价中的低压维护管理费,从源头控制差别!让他们在电力系统也有“ 家 ”的感觉、有归属感才能全身心的投入电力事业 !或者改变当前混合管理模式 ,将农电彻底从国电公司分离出去,国电公司也好,农电公司也罢,在各自的公司里面都有一个平等竞争的舞台, 稳定了军心才能保证战斗力,才能保证农电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五、 编者自语:的确我们被沦为新形势下的专职电工甚感心寒,他们不是社会上的低能儿,干了十多年的专职电工把大好的青春献给了电力事业,所学到的知识也都是关于电,难道就真的“一失足成千古恨”!姓“农”何罪之有?国家不是鼓励行行出状元吗?为什么农电就不行 ?谁说我们没素质?要知道现任的专职电工是经过村里的挑选,日常工作的自然淘汰,“两改”后电力部门的多次优胜冽汰而保存下来的农电精英!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一种原始资本的积累,面对各种各样、层次不齐的农村用电户是那样容易把电费分毫不欠的回收?同是国家宪法规定人人平等的中国公民,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我们却被沦为电力系统的“新奴隶”,被沦为电力系统后娘生的孩子;还不时受到经济指标考核、劳动纪律考核、人员能进能出诸如此类的考验,国电正式职工们有过这样一次象模象样的考验吗?哪怕来一次假的掩耳盗铃也行呀!我们真的心不甘!其实我们不是怕竞争,我们要的只是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电力系统不可否认人才济济,然而在县市供电公司有多少职工是职前大学学历?在我们县我敢说不超过5%,职工绝大部分来源是内部职工子弟,他们凭什么就不参与经济指标考核,不能够能进能出呢?他们为何只因为是国电正式职工不因才能不因素质就是我们专职电工的管理者?我们专职电工再努力再能干却只能当一般职工?只能是吃苦在前吃肉在后甚至不给肉吃而眼睁睁的看着正式工们吃肉?常此下去,电力部门的内部矛盾即国电 、农电之间的矛盾,会为特殊行业的电力部门埋下隐患会为中国电业留下不安定因素 !全国2003年初就已经同网同价,为何至今同工仍然不同酬?我们不畏苦不畏难也不唯钱 ,我们的心愿再普通不过--取消歧视,平等劳动,平等享受,平等竞争! 最后,我要说的:工商、邮电、电信、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有农字头的吗?没有!!中国电力是中国众多部门的一个怪胎,取消农电,解放“新奴隶”我们拭目以待!!!
售电公司也称为供电公司,属于电网公司的下游,上游端称为发电厂。售电公司直接面对广大的百姓,是电厂的的终端。这就好比石油行业的原油和成品油一样。原油经过炼油厂加工提炼后变为成品油,在由加油站对外销售。加油站属于下游。形象的比喻就是电厂是农民的田间地头,电网公司就是从农民的地里把菜输送到批发市场,再由下游批发户把菜直接卖给市民。
电力体制改革后就把电网和供电公司拆分为两家企业来运行,这两家公司在体制上实际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同样属于国企。只不过电网公司可以把电调配给不同的供电公司,手中握有主导权。我认为电力改革后普通的员工应该留在电网公司,毕竟电网公司在电厂和供电公司之间,还是游刃有余的。上不缺电的来源,下不愁销售渠道。这就可以认为电网公司的薪资待遇各个方面都不会比电厂和供电公司差。发电厂电力入网业务管理的电力宏观业务管理和输变电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如果年龄和身体建康不是问题,进入电网公司除工资外常年的野外作业各项补贴也是不少的。因为电力系统属国企五险一金和劳保福利都是有保障的。
电网公司因为还有一线的工作,长期在野外维护电力设施。所以部分员工还有野外津贴和补助,工资相对要高出售电公司。电力企业改革后留在电网公司还是比售电公司好。售电公司分布面应该更为广泛,更面对用电户主。而电网公司是按我国区位划分成几大区域电网公司 ,如的业务范围是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在每个区域电网公司下设有许多售电公司。也就是说,售电公司就是面对具体用电户主的的能源销售公司。而电网公司则是负责区域电力调配,
第二轮,国家电力公司改为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与五大发电集团
第三轮主辅分离,设计院等辅助单位脱离电网公司
第四轮酝酿中...
以上已改革的对供电局无影响,只有供电局的辅业分离对供电局有影响
由国家发改委综合改革司等部门牵头编制的新电改正式上报。依据上报的电改方案,将不会拆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企业,而是将其公用事业化,电网企业只能用过网费来维持运转而不能再“吃差价”来盈利。
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以及电网的财务和调度两者择其一独立。
在大用户直购电改革方面,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绕过电网自主交易,并拥有自主选择权。核心是电价的市场化,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发电公司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电力用户的单一卖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新电改方案从售电侧改革起步是折中的结果,在此前的课题申报阶段,有关部门的改革思路不一致,如果电网只保留输配权,发电方和用电方直接交易,电价完全市场化,多年来一贯形成的国家定价局面将被改变。最后意见统一后确定先放开售电价交易。在剔除电网的过网费,电力完全市场交易后,发电企业只要成本能覆盖,电价的下调是可以预见的,具体来说,购电价有下降空间,而售电则不好说。
2015年10月19日,媒体记者从相关职能部门获悉,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区域综合试点方案将在近期落地,而贵州、云南两地有望成为国内首轮获批的省份。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不同,贵州和云南的综合试点为国内首轮,而且内容涵盖输配电价、电力交易、售电侧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有关专家认为,云南、贵州两地电力富余需外送,综合改革意愿强烈。从国家层面考虑,云、贵电源结构丰富,竞价上网、电力交易、跨区配置等试点更具试点意义,改革阻力也相对较小。
实际上,此轮综合试点呼声已久,此前各省区角逐颇为激烈,云南、贵州也被认为是“实力选手”。按照新一轮电改积极稳妥、分布有序推进的原则,输配电价改革先后确定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七个省区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