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占道巡检车的缺点
电动巡逻车爬坡性能弱,续航里程较短。
受到电动机等零部件因素影响,电动巡逻车爬坡性能偏弱,续航里程相应较短,相对来说是电动巡逻车最大的一个劣势。
巡逻车电瓶寿命一般来说在3年上下,3年过后即需要更换电瓶,电瓶更换大概必须一万元上下,毫无疑问提升了车辆的使用成本,降低了价格的优势,但和燃油车相比使用成本还是相对较低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再加上现在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了,所以现在我们可以发现,生活上面的一些新能源也是越来越多,同时她也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新能源的未来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我觉得他的未来是比较可观的,而且也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世界,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1 未来非常可观
相信大家对于新能源这个词也都是有一定的了解,我们都知道这是21世纪,我们都在倡导的一个能源,而且他对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我们国家也都在大力的倡导人们使用新能源。所以在我个人看来,我觉得新能源在未来的时候,他的发展是非常可观的,而且前景也非常不错。
2 改变世界
对于新能源来说,我觉得它的前景本身就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他现在也都在不断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也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我相信在未来的有一天新能源,他很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世界,而且所有的人都会使用新能源。那么我们的地球就会得到很好的保护,同时环境也会变得越来越好。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其实多多少少我们都应该要了解一下每个时代的不同发展的特点,因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都知道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了,而且他本身就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这个世界。所以我们应该要不断的去接受各种新能源,同时也应该要把它运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
该巡检车的原理如图,一辆电动车就可以完成上千辆汽车的管理,还可以通过地面标识寻找停车位,一个城市有了这种停车模式,大力缓解停车难停车不方便等问题;巡检车最主要的是价格合适,不像装杆摄像头铺电铺网那么麻烦了。可以去官网查看的。
公共交通工具的“最后一公里”是城市居民出行采用公共交通出行的主要障碍,也是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共享单车(自行车)企业通过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服务,完成交通行业最后一块“拼图”,带动居民使用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热情。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产生协同效应。共享单车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也是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共享经济。
基本思路是: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方法、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形成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和扶优扶强的财政补贴机制,净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调整完善补贴标准。全面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从整车能耗、续驶里程、电池性能、安全要求等方面提高财政补贴准入门槛;建立以提高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为核心、以电池容量大小为主要测算依据的新能源客车补贴体系;细化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案,补贴标准按电池电量分档累退;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二是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更换,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地方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各有关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产品性能水平,确保安全可靠,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确保产品推广信息真实、准确、可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打击骗补。对违规谋补骗补的企业,协助企业谋补骗补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组织不力、存在企业骗补行为的地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调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下是公告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二、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
(一)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办法;应对自身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会同销售企业对上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负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方案,运用产品信息管理系统等,加强对其各级销售商销售信息的管理,销售企业应严格核对每一笔销售信息,确保逐级上报的产品推广信息和消费者信息真实、准确、可查。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明确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地方支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更换力度,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财政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的监管,按各自职责对车辆上牌、车辆运营、补贴申报、数据审核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应加强验车环节管理,确保车辆交付使用时整车及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致;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对骗补等失信企业处罚。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推广情况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建立健全地方监管平台。有关省(区、市)应建立地方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及时汇总整理企业报送数据,对接国家监管平台,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的监督管理。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政策。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及零部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三)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对新能源车辆(私人购买乘用车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核查、抽查。
三、建立惩罚机制
(一)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对不配合推广信息核查,以及相关部门核查抽查认定虚假销售、产品配置和技术状态与《公告》《目录》不一致、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车辆获得补贴后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或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对在应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二)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组织不力、存在企业骗补行为的地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等处理处罚。
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29日
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车辆带电量x单位电量补贴标准x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系统能量密度/充电倍率/节油水平),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
3.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m/m)不高于20%。
4.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8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40%。
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4.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满足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2.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6000元/kW给予补贴。
2.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五、动力电池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动力电池应满足如下标准要求:
1. 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标准号GB/T 18333.2-2015,6.2.4条/6.3.4条90度倾倒试验暂不执行)、车用超级电容器(标准号QC/T 74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4-2015,6.5工况循环寿命暂不执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5-2015,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2. 储能装置(电池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标准号GB/T 3146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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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能源汽车的优点:
1、环保,新能源汽车不采用燃油动力装置,不需要柴油,汽油,而是清洁能源,比如电,太阳能,等,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2、不限号,在大城市新能源汽车是不限号的,更方便出行。
省燃油钱,如果使用燃油费大概6角到8角每公里,然而新能源只需要电费而已。
4、传动效率高,新能源一般采用电机传动效率高。
5、政策补贴,现在的新能源汽车享受政策补贴一辆车还能省不少钱。
二、新能源汽车的缺点:
1、汽车续航里程短,新能源汽车一般都是电动的,电池的蓄电量有限,持续行驶的里程也会受限
2、汽车售后服目前好不成熟,新能源汽车各方面都还在摸索、改善中,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售后维修,基本没有很多熟练的维修人员,不能及时维修
3、汽车成本较高,电动车为了能反复充电和续航,必然需要好的电池,好的电机,成本相当高
4、汽车充电难、充电慢,新能源汽车应为受限于各方面的条件,还没有完全普及,充电桩有限。
新能源汽车管理员幕后的夜行生活。挪车、插枪、充电、拔枪、巡检,连续4小时不间断,很辛苦。
设备管理员。顾名思义,是设备管理的一名管理者。对公司管辖管理区域内电气、电梯、空调、消防、水泵等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温冲
今年以来,换电模式多次出现在相关政策文件中,一时之间,经历近10年实践的换电模式再次站在了风口,特别是给“油改电”的出租车行业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不过,需要思考的是,在推进出租车“油改电”转型升级时,相关的配套设施是否能够跟上?
换电模式,本身最大优势在于补电效率的提升,即换即走节省充电时间,提升出租车的运营能力。但是,随着北京市出租车行业“油改电”的持续转型升级,纯电动出租车体量增加,加上冬季到来,续航里程打折较多,行业对换电电池的需求日益增多,终端甚至出现了一日内多次换电、高峰时排队换电的情况。近日,1039北京交通广播的报道称,进入冬季,出租车电量消耗变大,平均每天需要换电3次。而市区换电站数量不足,高峰期换电站门前排长队,换来的电池容量也大多不满。
12月18日临近中午时,北青-北京头条致电丰台章丘大厦站换电站,其工作人员表示,换电大概需要排队20分钟左右,可更换电池的电池容量最多是80%,中午换电后,估计下午两三点需要再次更换电池。
行驶的新能源出租车 图片来源:1039北京交通广播
资料显示,电动出租车一般以“急充”“慢充”“换电”3种方式补充电量。因为频繁急充对电池有害,慢充需要5个小时,因此,换电成为不少出租车司机的首选。但是,最近换电却给出租车司机带来了不少困扰。
12月18日11点多,北青-北京头条通过司机们普遍使用的一款名为“奥动换电”手机软件看到,丰台章丘大厦站内,电池数量是7,但是排队车辆却是8。需求量大于换电站内电池的保有量。其工作人员告诉北青-北京头条,即使按照一辆车换电3分钟来算,大概也要排队20分钟左右。
而这并非个例。根据1039北京交通广播此前报道,朝阳八王坟换电站内除了正在换电的车辆之外,还有5辆北汽新能源出租车正在排队等候。工作人员李先生透露,换电高峰期,很多出租车都集中在这里换电。最多的时候有18辆出租车等待。而在距离八王坟换电站两公里的百子湾换电站,也是排着长队的景象,不仅有8辆新能源出租车在站前排队等待换电,还有车辆源源不断地驶来。
百子湾换电站排队车辆 图片来源:1039北京交通广播
出租车司机们表示,像丰台大红门换电站等较远的站点相对比较宽松,而市区的站点很少显示有不繁忙的状态。这就导致高峰期换电常常需要排队。司机徐师傅表示,最长的一次他排队等了45分钟。
事实上,排长队的原因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冬季到来,纯电动车电池续航里程缩短,需要频繁更换电池;二是因为市区换电站内电池储蓄数量与需要换电的出租车数量不匹配,车辆需要等待;三是更换的电池大多电量不满,更换之后,需要再次更换。
在1039北京交通广播的报道中提到,出租车司机于师傅的车辆原本换电一次可行驶300公里,但进入冬天,电量消耗变大,在开空调的情况下,每换一块满电电池只能续航大约150公里。甚至还存在“跑电”的现象,最多的时候一天换过5次电池。
在换电站等候的车辆 图片来源:1039北京交通广播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的相关数据,到2020年底,北京市将在五环内、大型居民区等启动充换电站194座以上,但目前建成的换电站大概130座。而“奥动换电”手机软件显示,这些换电站点当中,还有不少是停业状态,大多数换电站也都处在“繁忙”状态,需要排队。
“奥动换电”手机软件找站截图 绿色表示正常营业,黄色表示站端繁忙,灰色表示站端停业
此外,在换电高峰期,从换电站更换的电池容量经常不满。北青-北京头条致电丰台章丘大厦站,其工作人员告知,中午换电池的话,最多能换到充电80%的电池,中午想要找满电的电池基本不可能,因为上午已经换了一批了。同时,该名工作人员还透露,80%电量的电池续航大概是240公里,中午换电估计到下午两三点就得再次更换电池。同时,位于南三环的丰台宝隆大厦站的工作人员也对北青-北京头条表示,中午换电,没有满电的电池了,最多有电池容量90%左右的电池。
1039北京交通广播的报道中提到,司机刘师傅有一次在还剩大约20公里续航的时候,开车到达一家换电站,但因为站点没有满电的电池,他只能勉强更换了一块续航大约五十公里的电池,再继续开车寻找下一家换电站。对此,换电站的工作人员们也很无奈。朝阳百子湾换电站工作人员李先生说,当需要换电的出租车数量增多时,电池充不满的几率就会增大。
电池续航里程“缩水”、换电需要排队、更换的电池电量不满增加更换频次等问题的出现,不仅让人思考,为什么新能源出租车换电会存在一系列问题?
从1039北京交通广播的报道中了解到,因为北京的特殊性,对换电站土地选址及电力增容报备有一定制约,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换电网络发展和布局。另外,“冬季低温造成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能力减弱,导致换电站出现严重潮汐现象。”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表示。
同时,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也表示,电力报装要求提供的材料收集难度较大,完成电力增容流程环节所需时间过长,导致换电站电力增容困难。
?新能源出租车正在换电 图片来源:1039北京交通广播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换电模式在资金方面也面临巨大压力。换电池属于重资产模式,对于土地等各方面的资源要求都比较高,而北京的土地资源却相对比较紧缺。同时,电池的价格比较昂贵,储备大量电池的成本也很高,造成后续的资金压力过大,给企业带来了困难。
京联出租车公司寇经理指出,这已成为出租车全行业的困境。目前,出租车“油改电”还没有得到真正的保障。不能“一刀切”地要求燃油出租车换为新能源出租车,而需要保证新更换的出租车可以保持和之前基本相同的运营状态,这样才能够良性地发展下去。明年还有一批车辆要加入到新能源出租车的行列中来,可能会加重目前换电的困境。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行业和政府之间进行多方面的协调。
自2019年5月北京启动出租汽车“油改电”工作以来,目前,全市已经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出租车8700余辆。据悉,到明年9月,北京纯电动出租汽车规模将超过两万辆。随着纯电动出租汽车规模继续增加,换电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给出租车司机带来更大的不便,甚至影响其正常运营和推广。
不过,针对当前纯电动出租车面临的换电问题以及给其带来的不便,已有多方参与者在积极协调解决方案。根据1039北京交通广播报道,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加快奥动换电站建设速度和电力增容手续的办理,建立日常换电设备巡检机制,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站端停运。此外,还将升级部分老旧站点的充电机功率等,缓解电池不满电的现象。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表示,目前换电站不足的情况反映在北京西北部地区。北京奥动已将门头沟区建站列入近期建设工作计划。海淀区和朝阳区建站是近期重点建设计划。昌平区北七家站点也正在进行电力增容建设工作。
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表示,换电问题涉及到土地管理、电力系统等诸多部门,政府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调,加快进行“油改电”的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北京市城管委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多次协调会,通过简化内部流程等方式加速换电站建设。预计明年本市可增加80座换电站。市城管委加油汽电站管理处申远介绍,对于满足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条件,将给予接电的支持。同时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给予企业优惠电价,把省下来的资金反馈给出租车司机。
1039北京交通广播报道称,长远来看,电池技术的提升是“油改电”转型升级的关键。崔东树分析,首先要对电池技术的进行有效突破。未来,电池的能量密度还有进一步向上提升的空间。其次,整车的技术水平提升也是比较重要的部分。要通过车辆百公里耗电量的下降以及续航里程的增加,从而减少换电的需求。
事实上,除了北京,11月下旬至今,重庆、武汉、包头、徐州等多个城市也纷纷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运营示范项目。多方协调解决北京市新能源出租车面临的换电困境并提供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将给其他推广“油改电”的城市提供有力借鉴,将更好地推进各地出租车“油改电”工作的进行,推动换电模式的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针对部分充电设施设备老化、缺少检修、带病运行等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手段。
截至11月底,全市纯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超过28.6万辆。同时广州充电设施数量激增,截至11月底全市公私充电桩达6.52万台。
该办法指出,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将其所属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委托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企业、物管企业)运营的,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及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要加强充电车辆管理,充电期间严禁车内乘坐人员;须确保配电、充电、监控、消防、防雷等设备完好无损,确保充电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不能提供充电服务的废弃充电设施要及时进行清理。
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应每周开展充电设施安全巡查工作,周巡查记录至少保存一个年度周期;每月开展充电设施安全自查工作,月度安全自查报告至少保存两个年度周期。
此外,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建立完整的充电监控及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充电监控系统须具备数据存储、管理功能,还必须实现对充电设施运行和充电过程的监控,在检测到危害充电安全的异常情况(如绝缘监测异常、电池温度过高、电压过高、电流过大等情况)时应进行告警。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须及时对充电设备进行断电和巡检。
对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安全工作职责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由所属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见谈话,并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由各区政府对其作出停止使用所涉充电设施的决定。对拒不执行停止使用决定的,各区政府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对所涉充电设施场站停止供电,强制其履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