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嘴山各煤矿今年开吗
还没有开。
1、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得知,2022年石嘴山各煤矿今年还没有开,公司目前正处于建设期。
2、其中红一煤矿计划2022年10月份试生产。
3、红二煤矿计划2023年12月试生产。
4、选煤一厂与红一煤矿同步试生产。
2007年11月27日,宁夏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在巡查中发现,石嘴山市某煤炭公司在其煤矿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擅自将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地下开采方式改为露天开采。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开采,接受调查,随后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查阅该公司提供的采矿许可证、经批准的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掌握了该公司在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批准的开采方式,进行露天开采的违法事实。
鉴于该公司已构成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的违法行为,2007年12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并要求该公司在2008年1月10日前回填违法开采的露天采坑,逾期不改正则将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吊销其采矿许可证。2008年1月9日,该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本案是一起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的案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按照上述规定,宁夏石嘴山市某煤炭公司没有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擅自变更开采方式,构成了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这种违法行为作出了“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的具体规定。石嘴山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需要指出的是,未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违法行为。如果任其蔓延,将对法律的严肃性、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会构成严重的威胁。正因为如此,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违法行为,在实践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鲜有受到严厉处罚的事例。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打击这一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蓝天”
严控钢铁、电解铝、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自2013年以来没有新核准、备案钢铁、电解铝新增产能项目,2018年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三五”煤炭去产能工作任务。开展涉钢企业专项清理整顿, 6家“地条钢”企业完成了拆除处置工作。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列入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支持范围,争取专项资金3026万元,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环保搬迁和退城进园,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石化、化工、冶金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积极排查“散乱污”企业,采取关闭取缔、搬迁改造、淘汰落后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强化燃煤污染治理“保蓝天”
银川市灵武华电“东热西送”等一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相继建成投运,全区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全部实现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电能为辅的清洁能源供暖方式,市、县(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内供暖锅炉燃煤污染问题。
2016-2019年全区共淘汰:燃煤锅炉2596台,燃煤锅炉改气改电753台。截至2020年9月底,已淘汰:燃煤锅炉24台,煤改气、煤改电35台,完成散煤“双替代”项目36个。
每年采暖季,对供热锅炉、民用燃煤设备用煤进行多批次抽检,对销售、使用不合格燃煤的单位和用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保蓝天”
严格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标准和强制报废制度。2017年,实行国五排放标准新机动车注册登记。
2014-2017年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08157辆,完成国家黄标车淘汰任务。
2018年-2019年全区共报废:老旧车辆45697辆,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治理超标排放柴油车等措施降低柴油车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2017年建成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并实现国家、自治区、地级市三级联网,加强对全区环检机构人员、设备、检测行为、检测报告的监督检查,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从业行为。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保蓝天”
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焦化、有色等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施除尘脱硫脱硝达标或提标改造。156家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共安装烟气监测设备338套,进行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水平。全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53台2238万千瓦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工作任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银川都市圈现有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016年到2019年,累计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项目547个,全区水泥行业熟料生产线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活性炭等工业炉窑全部完成除尘、脱硫治理。
完成全区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银川市泰瑞制药已停产,启元药业、伊品生物3条重污染生产线已全部关停,同时实施了生产工艺改进,恶臭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共有加油站693座,目前,655座在营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2016-2019年,全区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89个。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保蓝天”
严格落实施工“六个100%”扬尘治理措施。
2016-2018年,共检查建筑工地6050余项次,签发检查记录2959份,下发整改通知书789份,有效遏制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现象。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诚信分值管理,对未采取工地降尘措施的施工单位实施停工整改、信用扣分等,倒逼企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推广中卫市“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新模式,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的环卫工作新机制。投入1.02亿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采购一批环卫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2019年,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平均达到70%。各地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上路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加强采矿区扬尘控制。2016年-2018年持续开展露天矿山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共排查矿产资源企业375家,建立了整改整治矿山企业清单,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累计投资1.6亿余元,恢复治理面积3万余亩,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19年,以“停产整治、关闭取缔、优化重组、生态修复、督查验收”为主要手段,对露天矿山(含砂石料厂)企业开展深度整治。定期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督查“回头看”,持续跟进,加强督促整改验收。
强化执法监管“护蓝天”
全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紧盯燃煤锅炉、建筑工地、工业污染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隐患。2016年以来,多次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专项行动,全区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283人次,检查企业1249家,发现环境问题1310个并督促各地整改,先后就秸秆焚烧、工地扬尘防控等问题及时向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进行通报,推动部门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