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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采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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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1:58:09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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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4:49:37

越界采矿是常见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越界采矿典型案例,欢迎阅读!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1:

2012年1月15日,吉山铁矿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吉山矿区采矿权,有效期6年至2010年1月止,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批准矿区面积0。1759平方公里,安排三个作业点。2012年12月,吉山铁矿由于选矿厂生产需要建造尾沙坝,需使用大批石料,故擅自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外二个作业点(矿区范围以西及西南面)进行爆破开采,共越界开采出出20万吨石料,其中约17万吨石料用于构造尾沙坝,另3万吨石料用于销售。

[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在调查处理中,对吉山铁矿开采用于建设尾沙坝的17万吨石料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第二条有关规定,不作越界开采行为处理。对吉山铁矿未按批准矿区范围采出的约3万吨作为大片石对外销售的行为认定为越界开采并进行处理。

2005年9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处罚决定:1、责令吉山铁矿退回批准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吉山铁矿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分析]

这起案件在矿产违法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深思和警戒:

吉山铁矿依法取得了采矿权后,为了能尽快开工开采,同时为了生产安全的需要,打算建造尾沙坝,因此在核定采矿区外开采石料用于设施建设,其初衷是合情合理的,其本意也并非出于营利目的,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政策也是不作为非法采矿进行处罚的。但是吉山铁矿未能妥善处理好尾沙坝建设需要量和实际开采量的关系,对于多开采出的3万吨石料,吉山铁矿在明知道石料采自于采矿区外,也未取得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的前提下,还擅自将石料进行销售,并取得了一定非法收入。这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就构成了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必须对此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

1998-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

最近接到一些有关开山凿石填海造地、修筑道路采挖砂、石、土等适用法律的请示函。现就此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的规定,砂、石、粘土及构成山体的各类岩石属矿产资源。

二、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三、需异地开采砂、石、土用于上述公益性建设的,应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补偿费原则上应按法规规定酌情减免。

四、凡以营利为目的开采上述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矿产品均应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五、其他类似情况可参照本文件精神办理。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双桥区通桥乡联合煤矿因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2004)永民初字第13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永川市永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称,原、被告矿区相邻,从2003年起,被告越界在原告矿区开采至今。2004年3月,经相关部门以及被告等八煤矿的委托,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地质勘测设计院对相关矿井的矿权进行调查测量。其结论为“通联煤矿+315双连炭巷,+322双连炭巷均已超出自身采矿登记的矿界最低高(+430m),进入永和煤业公司矿界范围平面位置85m,高程55m,+365双连炭巷向北延伸长度462m,向南延伸551m,+322双连炭巷向北延伸长度483m。”被告已开采或破坏原告的煤炭资源量为12156吨和5796吨,价值达300多万元,被告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不再开采原告矿区的煤炭,赔偿原告的损失20万元。

被告通联煤矿辩称,原告所提供的报告是不科学,不应该采信,我煤矿没有开采原告矿区的煤炭,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系相邻矿区,2004年4月,为解决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相邻矿井矿产资源纠纷问题,经重庆市煤炭工业局推荐,受永川市中小企业局、大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八个相关煤矿(含被告)的委托,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地质勘测设计院承担了永和煤业公司、通联煤矿等八个煤矿的矿权调查测量工作,并作出了《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矿井矿权调查测量报告》。2004年4月28日,渝煤[2004]第7号,《重庆市煤炭工业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了关于解决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载明,为了制止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确保相邻煤矿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4年4月13日在永川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召开了解决永川市双桥区大足县相邻煤矿越界开采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永川市中小企业局、永川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大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共24人。与会人员本着……的原则,认真听取了《永川大足双桥八个矿井矿权调查测量报告》,大家认为该报告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依据一三六地质队的实测报告资料认定有越界开采或越界行为的煤矿有通桥联合煤矿等七个煤矿,并限其于2004年4月20日前必须退回到法定采矿权属范围内。

二、依据一三六地质队的联测资料,上述七个煤矿的越界情况如下:2、双桥区通联煤矿+365双连煤巷水平方向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的向西35m,向北462m,向南551m+322双连煤巷水平方向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向西85m,向北483m向下越界进入永和煤业公司垂高55m三、鉴于涉及非法越界开采的煤矿跨区县市,市煤炭工业局依照《煤炭法》,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依照《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对非法越界开采的煤矿进行处罚。四、凡是非法越界开采或越界行为的煤矿待市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下达后,按照永久性密闭质量标准要求对贯通井巷进行密闭。2004年5月27日,渝双国资监字(2004)第008号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超越划定矿区范围开采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罚款1500元的处罚,被告交纳了上述款项。2005年5月23日,渝煤[2004]第8号座谈纪要确定了密闭位置,要求被告在+429水平下山口和+429水平南翼风眼口各作永久性密闭一处。被告亦按照规定进行了密闭。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3:

原告攸县兰村乡石联村老虎冲煤矿(以下简称老虎冲煤矿)与被告攸县兰村乡石联村青山排煤矿(以下简称青山排煤矿煤矿)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负责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老虎冲煤矿诉称:2003年7月被告擅自启开该矿的密闭井,横矸进尺40米越过两矿公界限进入原告矿区范围采煤,原告向村委会、乡政府反映情况,乡政府要求原、被告协商解决。2003年12月4日原告部分股东未经全体股东同意,与被告签订了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但被告不按协议的约定,继续在原告的开采范围内掠夺性开采,造成原告可开采的部分煤层不能开采。在庭审中,原告提出原告部分股东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利益。违背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被告越界开采,系侵权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而造成原告损失314400元。

原告老虎冲煤矿提供了如下证据支持其诉讼主张:

1、原告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以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及享有合法的采矿权。

2、整改通知书。以证明被告已越界开采,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青山排煤矿煤矿违反停产令进入禁区冒险作业制止意见。以证明整改通知书下达后,被告仍越界开采作业的事实。

4、调查笔录一份(被调查人刘石联)。以证明被告越界侵权的事实。

5、调查黄云华的笔录一份。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

6、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一份。以证明该协议是部分股东所签,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一份。以证明原告依法缴纳了国家税费,享有采矿权和使用权。

8、老虎冲煤矿股东协议书一份。证明老虎冲煤矿的股东位11人及其股份分配情况。以证实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签订,侵害了多数股东合法权益的事实。

9、评估报告书一份。以证明青山排煤矿越界开采进入老虎冲煤矿开采煤矿资源的价值314400元。

10、巷道贯通测量的调查意见和补充意见各一份。以证明被告越界开采侵权的事实。

11、证人邱继福作证的证言。证明当时其他股东并不知道老虎冲煤矿与青山排煤矿签订了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事实,当获知该协议后,股东找过相关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事实。以证实该协议的签订,侵害了大多数股东的合法权益。

被告青山排煤矿煤矿辩称:我矿是依据原、被告双方在2003年12月4日签订的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的第二条所约定的:“平巷上部甲方(原告)同意让出斜坡32米归乙方(被告)开采”范围内开采的,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为有效协议。根据湘求是矿权评字(2004)029号评估报告书所鉴定的结论,我矿也没有超越协议书所规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其行为并没有对原告构成侵权。评估报告书所提到的8、9煤层非我矿开采,而是2002年期间由原矿主皮子明、谭秋华开采所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青山排煤矿煤矿提供了如下证明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资格证书等。以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及其具有合法的采矿权。

2、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一份。以证明被告在原告范围内开采资源,是经过双方协商的,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3、巷道贯通测量的调查意见和补充意见各一份。以证明被告开采行为符合双方协议范围,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4、调查黄云华的笔录一份。证实煤矿资源开采协议书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

5、煤矿购买协议书一份…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4:

越界开采,其行为的本质属于无证开采。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但在处罚方式上有所区别。

案情

2009年3月,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经群众举报,在龙楼镇与昌洒镇交界处发现了非法开采锆钛砂矿的机组。经现场调查测量后,确定是文昌东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公司)越界采矿。经查,东山公司于2007年3月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了文昌市昌洒镇白岭西锆钛砂矿区采矿权,并领取了采矿许可证。2007年11月,东山公司与龙楼镇全美经济社3个村民小组签订了890亩临时采矿用地合同,其中只有265亩在其矿区范围内。2008年5月,东山公司开始安装机组进行采矿。现场调查发现8部机组采矿,其中有5部机组超越本矿区范围开采。2009年3月26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向东山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月30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开采锆钛砂矿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组织专家组鉴定,东山公司越界开采锆钛砂矿价值10.254万元。

2009年6月23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非法所得10.254万元,并处罚款3.076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析

本案是一起越界采矿案件。

越界采矿,违反了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破坏相邻矿区矿产资源开发的总体布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文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针对当事人越界开采情况,请专家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认定,在此基础上作出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定性准确,定量适当。但应指出的是,“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是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是一种行政命令,而非行政处罚。

采矿权,顾名思义,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权益。这个权益不是一个无限的权益,而是一个有限定条件的、必须履行相应义务的权益。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义务就是在经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超出这个范围,就失去相应的合法采矿权益,其采矿行为本质属于无证开采。但越界采矿更有隐蔽性,两者在处罚上也有一定区别:对越界采矿的,采矿者已有的采矿权将负连带责任,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对于采矿权人来说,是剥夺了其在合法区域内的采矿权利,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其罚款额度是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而无证采矿由于没有采矿许可证可吊销,所以,罚款额度是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比越界采矿的处罚额度要高一些。尽管处罚上有区别,但从本质上讲,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

本案中,从罚款数额上判断,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已经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5万元底线,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后,没有再发生越界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当事人在取得采矿权后,作为露天开采,其使用土地的范围,应与采矿许可证所承载的矿区范围一致,而当事人从当地村集体租用的890亩临时用地中,只有265亩在其矿区范围内。另外,不管是租地采矿还是临时用地采矿都不合法,还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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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的大船
2026-03-25 04:49:37

近期,重庆因为接连发生了两起煤矿事故而被约谈,这一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关注。在关注事件原因以及善后处理情况以外,究竟是什么造成了煤矿事故的不断发生,也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煤矿安全谈了很多年了,一些私人的、非法的、不合规的小煤矿也都已经关停了,可为什么煤矿事故还是屡禁不止呢?

一、重庆因频发煤矿事故被约谈

在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重庆就接连发生了两起煤矿事故:“9·27”松藻煤矿重大火灾事故、“12·4”吊水洞煤矿重大事故,两起事故都造成了惨重的伤亡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6日,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被国务院安委办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此次约谈,重庆市被要求做好发展与安全的统筹,吸取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严格规范监管监察执法,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关停、技改煤矿的安全监督,推动煤矿安全、高质发展。

二、煤矿事矿屡禁不止的原因

1、由于矿井下的条件复杂,特别一些高瓦斯矿井或者是瓦斯矿井里的异常区,管理的难度较大;

2、煤矿本身的管理难度就较大,井下作业现场条件复杂,井下爆破时要求做到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在现实中难以得到高效、有力地执行;

3、操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等,低素质现象普遍存在。再加上矿业的主观原因,矿工的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导致技术工作大量流失,普通操作人员技术不到家或者文化水平、业务素质差,对矿井里面临的各类灾害比如水、火、通防等往往“无知者无畏”,无法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章程和安全技术来进行相关的实际操作。

一桩事故,对企业来说,损失的是信誉和金钱,对一个家庭来说,带来的就可能是不可逆的灭顶之灾。所以,企业主们,赚钱是重要,但安全更是不可忽视的。

超帅的火
轻松的鞋垫
2026-03-25 04:49:37

在12月4日下午17时,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并且已经关闭了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发生了一起一氧化碳超限事故,一共有24人被困井下,但是有23名人员遇难,只有一人获救生还;可以说这次事件死亡人数太多了,造成了严重事故发生,而这件事情也令人感到惋惜,而且这家公司早在很久以前就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所以能有这次事故发生也实属意料之中,因为这家公司一直存在违规行为,并且还因违反安全规则而受到惩罚过,最主要的是这家公司不止出现这一次事故,早在2012年6月4日的时候,吊水洞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随后在2013年3月25日时,又发生井下硫化氢中毒事故,并造成3人死亡以及2人受伤; 而这次也是这家公司违反规定私自派人下井拆除井下设备才导致这次事故发生。从以前发生的事故上面看,这家公司对于安全隐患是完全不放在心上,并且对于员工没有任何责任心,虽然这件事故发生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是从这家公司以前的一些行为就不难看出有这次事故是因为公司进行的违规活动导致;而以前的那些事故发生也暗示这家公司没有完全倒闭,只要还有员工在那里工作就很有可能还会发生事故,就算没有发生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可是偏偏不巧就发生了。其实面对这种公司国家或者是政府应该严加打击,尤其这本就是高度危险的工作,更加应该引起重视,避免这样的事故再次发生,因为一个人的死亡是牵扯这几个家庭;而这家公司本就停业,可是还要让员工到井下回收设备,拿到那些设备的钱还没有人命值钱?

勤奋的服饰
温暖的大侠
2026-03-25 04:49:37

重庆国有煤矿整体退出

重庆能源集团14个煤矿关闭,退出产能1150万吨

即将废弃的逢春煤矿煤炭储存转运系统

这是重庆能源集团下属14对煤矿中完成井筒和出口封堵工作的第一个煤矿。

安全是个要害问题

1月20日,一份盖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大红印章的电子红头文件,在重庆能源集团各煤矿微信群及退休人员微信群中传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正式下发, 宣布了重庆国有煤矿煤炭开采的 历史 终结。

重庆能源集团渝新能源公司打通一矿一位中层管理者表示,从去年12月初就开始着手关闭14对煤矿的准备工作了。

事实上,从更早时间,重庆就开始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

2004年起,重庆煤炭由净调出转为净调入。2005年,重庆开始对小煤矿进行整顿关闭,累计关闭煤矿1283个,淘汰落后产能4463万吨。

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重庆2014年有528个煤矿,至2020年底减至42个;2014年全市煤炭年产量4913万吨,至2020年底降至1748万吨。

重庆煤炭对外依存度提高,重庆成为全国结构性缺煤的主要地区之一。这1748万吨煤,虽然数量不多,却承担起压舱石的重要作用。一是平抑煤炭市场价格,二是在外省煤断供时满足电厂发电需求,三是保障边远区县居民及烤烟、陶瓷等小工业用能。尽管起到诸多作用,但安全问题却一直是重庆市有关领导最担心的要害问题。

2000年1月,重庆市召开全市煤炭工作会,当时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吴家农就在讲话中提醒煤矿单位:“煤炭毕竟现在已不是紧缺产品,犯不着为多挖几吨煤而消耗人命……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一点,把安全放在首位。”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该矿直接被依法关闭。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所有煤矿停产整顿。

2020年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632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所有煤矿再次停产整顿。

2020年12月7日,重庆市委常委会打破常例,直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就煤矿安全生产作了讲话,其中指出“,要下更大决心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2020年12月22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专题会议。关闭煤矿工作走上台面,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下发当天,重庆能源集团连夜召开14个煤矿主要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进行关闭煤矿的部署。

同一天,重庆能源集团下发了早就起草并经市里审核过的文件,正式通知“从即日起,渝新公司和资产公司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14个煤矿《安全技术方案》《闭坑报告》和《闭坑地质报告》”。

松藻煤矿矿工在运泥土封堵井口

曾经有过高光时刻

重庆五大国有煤炭企业,南桐矿业公司、天府矿业公司、松藻煤电公司、永荣矿业公司、中梁山煤电气公司, 历史 上曾有过高光时刻。

据资料介绍, 重庆煤炭开采有上百年 历史 。

最早的天府矿区开采煤炭距今有200多年。而南桐矿区开采的最早记载是1842年。抗战时期,外地煤炭企业内迁,国民政府给予投资,纳入战时管理,民族实业家卢作孚和中国煤炭先驱孙越崎通力合作,使南桐矿区和天府矿区的煤炭产业实现大发展。2个矿区的煤炭年产量达到几十万吨,成为抗战大后方的能源保障,也为重庆煤炭产业发展奠定了人才、技术和管理基础。1949年,重庆市煤炭消费量达88.97万吨。煤炭在重庆市能源消费的比率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达97%。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末,重庆市煤炭能源消费比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至今仍保持在50%以上。

1979年前,五大国有煤矿产量占重庆煤炭消费量比率的90%以上。后因小煤矿产量大幅攀升,国有煤矿产量占比下滑,但仍与小煤矿两分天下。

1990年初和2000年初,经两次较大规模的整顿关闭,重庆5个煤炭企业的煤矿数量和产能本该减少,但通过建新矿井和生产矿井的技改扩能,产能和产量不降反增。重庆能源集团成立前,五大国有煤炭企业的年产量有1143万吨,占全市煤炭年产量的40%左右。

重庆能源集团成立后,在重庆市煤炭消费量最高的2013年,该集团36对生产煤矿(另有11对在建煤矿)实现产量1464万吨,占全市煤炭产量的53%。

到2020年底,重庆能源集团保留了14对煤矿,年产能1150万吨,仍占重庆市煤炭产量的大头。

打通一矿井筒封堵现场

产业危机早已显现

重庆煤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重庆煤炭产业的危机,在2017年底的重庆国有煤矿整合中就已开始显现。

那一年,5个矿业公司在“集中好苹果、甩掉烂苹果”的改革下被拆散,整合成准备上市的渝新能源公司,总部设在远离煤矿的主城区。不少人认为这次改革“导致管理鞭长莫及,管理成本上升,破坏了企业的向心力”。

而此前10年的资源扩张,四面出击,也透支了重庆国有煤矿的精力。

盐井一矿建设,投入14亿元。

梨园坝煤矿建设,投入15亿元。

兴隆煤矿建设,贷款利息为1.2亿元。

重庆市外的木孔煤矿、庙新煤矿、柿花田煤矿、吉源煤矿、官仓煤矿、纳佐煤矿以及新疆的一个公司,总投入逾50亿元。

这些煤矿有的没建成,有的建成了还没生产就关闭了。因为搞扩张而背上巨额债务,全集团负债率超过警戒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曾经的煤炭运输铁路专线而今成为陶瓷厂的临时堆放场

“五个一批”安置人员

一次性关闭14个重庆相对规模较大的煤矿,涉及2万多名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职工。与此同时,重庆能源集团内部为煤矿服务的和业务与煤矿相关的单位仍有几千人需要安置。

1月12日,重庆市国资委出台安置办法,提出“把职工安置作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退出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企业主体、部门指导、属地帮扶、依法安置”的原则,通过“五个一批”的方式对涉及企业职工进行安置。

内部退养一批。 对需安置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本人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

转岗安置一批。 对有转岗意愿的职工,可通过重庆能源集团内部安置、市属国有企业安置、属地政府安置等方式转岗安置。需要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转岗就业。

市场安置一批。 充分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收集储备合适就业岗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自主创业一批。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职工,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并享受财政贴息。

兜底安置一批。 对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原则上优先安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 社会 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重庆能源集团在具体实施安置时,采取了多渠道、分批次安置的策略,明确“先基层一线、再矿厂科室、最后职能部门”与“优先安置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困难职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工人自主选择安置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到2月10日,基层一线工人安置选择将结束。据了解,截至1月底,重庆市国资委请管辖范围国有企业提供了3000多个安置岗位,但选择的职工目前很少。据笔者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岗位大部分薪酬水平在月薪3000元以下,而且有不少是临时工、劳务派遣工。除少数职工选择“内退”外,大部分职工更倾向于选择拿经济补偿后自己去市场找工作。

本次一线工人的安置选择完成后,将进行后两批次职工安置的选择。采访中,不少职工对提供的安置岗位不抱太大希望,但又无其他办法可想。

渝新能源公司董事长张邦安表示,该公司谋划的7个项目正在积极、稳妥、快速推进,希望能够赶上安置一些职工。

“这些项目虽然目前还在纸上,但有一线希望总是好的。”一位煤矿中层管理人员说。

已经关闭煤矿的工业广场

应对措施亟须跟进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出,关闭煤矿要依法推进、标准约束、政府引导、稳妥处置、责任导向,同时严禁违规设置煤矿关闭退出“过渡期”和“回撤期”。

在全国煤炭供应趋紧时期、重庆用煤用电高峰时段,关闭全部煤矿,人们不免担忧重庆的能源保障问题。

重庆市煤炭学会专家表示,重庆缺少能源资源,每年4500万吨至5000万吨煤炭,是刚性需求,无可替代。14个国有大矿关闭,年产能虽然只有1150万吨,但对重庆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却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是可以减少对外省煤依赖,防范煤贩子炒作,有效平抑煤炭市场价格;

二是这1150万吨煤,刚好可以在外省份煤炭供应出现突发情况时,保证全市主力电厂运转;

三是可以满足边远地区居民和小工业能源需求,避免砍伐林木,区县经济下滑。

14个煤矿关闭后,1150万吨煤炭供应缺口该如何弥补?陕西省承诺,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入渝煤炭100万吨。其余的煤炭缺口,还需寻找新途径。

目前,重庆地区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价格上涨,电厂进煤价格比2020年9月底上涨30%至70%。

煤矿上游企业面临困境。据透露,本次关闭的国有煤矿欠外部200多个供货商货款2亿多元,欠内部企业7亿多元。

国有煤矿关闭让地方小煤矿同样紧张起来。“关了大矿,小矿也得关。”一位小煤矿矿主表示,“前几年为迈过不断提高的煤矿准入门槛,我们已经赔了不少钱,未来的路不知道怎么走。”

“煤矿多在偏远山区,周边农村长期依赖煤矿生存发展。突然失去依靠,住在矿区的人们工作、生活都面临新挑战。”一位镇政府官员表示担忧。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巩固和拓展重庆市外煤炭、电力和成品油等供应渠道,提升安全的多元化能源供给能力,应是当前重庆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作者系重庆市煤炭学会专家库政策研究组副组长,图片由本报通讯员李淼提供

呆萌的火车
疯狂的篮球
2026-03-25 04:49:37

12月5日,重庆市永川区发生了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该辖区内的吊水洞煤矿在停产期间,私自对矿井内部设备进行拆除,造成一氧化碳超限,24名工作人员被困在井下,当天下午5点左右一名工作人员被解救出来,同时找到18名遇难人员尸体,其他被困人员还在尽力搜救中。

据我们了解,吊水洞煤矿在今年6月份因为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出现多次违反安全生产的问题,并被相关部门处罚。据煤矿工人介绍,吊水洞煤矿现在属于停产关闭期,厂区内现有工作人员不是很多,只有几个值班人员。因为企业近期正在拆除井下设备,所以才会有工作人员进入井下,没想到就出现了一氧化碳超限事故。

我们根据吊水洞煤矿资料了解,该煤矿1988年转为民营,2011年2月21日成立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昌良,实际控股人刘光全,经营范围煤矿开采、煤炭销售,矿区年生产量为12吨。该煤矿近年来因为安全管理不到位,经常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在2013年也曾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相关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对矿区被困人员展开搜救。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管理局局长带领工作组进行现场指挥,国家安委会对此事件挂牌督办。我们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直严格要求,尤其是对井下矿山企业更是严抓严管,但是还有吊水洞煤矿这样的企业,不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事,不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于这种企业负责人一定要严厉惩治。

阳光的小丸子
耍酷的宝贝
2026-03-25 04:49:37

时间 地点 死亡人数 情况概述 2011 年11月10日 云南师宗县私庄煤矿 43人 2011年11月10日早晨6点30,早在2010年10月被叫停采的私庄煤矿非法开采,发生井下瓦斯和煤炭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 2010年10月16日 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 37人 2010年10月16日早晨6点左右,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发后239人撤至地面,37人死亡。 2010年6月21日 河南平顶山 46人 2010年6月2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46人死亡。 2010年3月31日 河南伊川 46人 3月31日19时20左右,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半坡乡白窑村)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地面副井口爆炸,矿难导致46人死亡。 2010年3月28日 山西王家岭 38人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许,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获救115人,遇难38人。 2009年11月21日 黑龙江鹤岗 108人 11月21日,黑龙江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528名。经救援,有428人获救,108人死亡。 2009年5月30日 重庆綦江 30人 重庆市綦江县境内的重庆松藻矿务局同华煤矿2009年5月30日上午11时许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突出事故,导致30人死亡。 2009年2月22日 山西太原 96人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屯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436人,其中340人升井,井下被困96人,此次事故造成96人遇难。 2008年6月13日 山西孝义 34人 2008年6月13日11时左右,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主井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 2008年4月7日 重庆彭水 9人 2008年4月7日下午2时40分,彭水县芦塘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 2007年8月15日 山东新汶 181人 2007年8月15日,山东新汶突降暴雨,导致柴汶河东都河堤被冲垮。8月17日14时洪水涌入华源煤矿,172人遇难,另一相邻矿9人遇难。 2007年12月25日 山西洪洞 105人 2007年12月6日零时左右,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原新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难15人获救,初步判断系煤尘爆炸。 2007年7月29日 河南陕县 0人 7月29日8时30分左右,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矿业有限公司支建煤矿(原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东风井,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造成22采区70人被困,所有人员全部被消防人员救出。 2007年4月20日 重庆彭水 0人 4月20日下午1时许,位于重庆市彭水、石柱两县交界处的彭水县三义乡沙木沟煤矿1区段一工作平面发生顶板垮塌,来自彭水县和石柱县的8名送木料工人被困井下,8人被全部救出。 2007年3月28日 山西临汾 26人 2007年3月28日11时30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余家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当时井下有106人作业,事故发生后有80人安全脱险,26人遇难。 2007年1月17日 内蒙包头 29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壕赖沟铁矿透水事故是2007年1月17日零点左右发生的,当时井下涌入大量泥浆,35名矿工被困井下,其中6名被困矿工已于1月18日获救,最后29人全部遇难。 2006年11月20日 山西大同 0人 2006年12月20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南羊路村甘沟煤矿井下三号层发生透水事故。当班的52名矿工最终全部脱险。 2006年10月10日 安徽谢桥 0人 2006年10月10日7时45分,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8名矿工被困于400多米深的井下,8名矿工被全部救出。 2006年9月13日 山西大同 1人 2006年9月13日12时10分,大同市矿区姜家湾街道办事处所属大南沟煤矿井下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当时井下共有45人作业,造成1人遇难。 2006年5月18日 山西左云 56人 2006年5月18日晚8时30分,山西大同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 2005年11月27日 黑龙江七台河 171人 2005年11月27日21时22分,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伤48人。 2005年7月11日 新疆阜康 83人 2005年7月11日,阜康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作业的87名矿工中仅有4人生还…。 2005年3月19日 山西朔州 72人 2005年3月19日12时15分,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爆炸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当时上报被困人数为69人,后核查为71人,虽然经全力救援,但是72名矿工最后确认全部遇难。 2005年2月14日 辽宁孙家湾 214人 2005年2月14日下午3时左右,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瓦斯事故,造成214人死亡。 2004年11月28日 陕西陈家山 166人 2004年11月28日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66名矿工遇难。 2004年11月20日 河北沙河 65人 2004年11月20日,河北沙河市白塔镇二铁矿火灾事故,受困的116名矿工,有51人生还,65人遇难。 2004年10月20日 河南大平 148人 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 2003年11月14日 江西丰城 49人 2003年11月14日上午11时45分,江西建新煤矿这家有中国“江南一枝花”之誉的国有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造成49位矿工遇难。 2003年5月13日 安徽淮北芦岭煤矿 86人 2003年5月13日16时许,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二水平104采区1048工作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灾区有作业人员114人,经抢救28人生还,86名矿工遇难。

年轻的中心
爱撒娇的小海豚
2026-03-25 04:49:37

其实煤矿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本身做这项工作就非常的不安全。因为其中有太多不稳定的元素在里面,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得到的,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如果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我相信很多的煤矿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就是因为它是那个不稳定的元素,所以才会导致某些地方发生煤矿事故。

虽然说有的时候可能跟人为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原因,但是大部分原因还是跟煤矿本身有原因的。其实全国各地的煤矿可能都有一点问题,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只有当真正发生了煤矿事故,他们才会被真正的发现。这也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如何能将安全保障做到位。重庆现在因为煤矿事故已经被国务院所约谈,其中可能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要不然不会被国务院所约谈。我觉得这是对其他地区的一个警告,一定要对煤矿进行一系列安全检查,保证每个工作者的安全环境,这才是现在要做的事情。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一样,问题的根本得不到解决,不是解决不了,就是没有办法解决。这才是最为困难。如果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给解决,我相信发生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一旦发生了事故,那个时候再来进行问题检查的话,我觉得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不是非要等到事情发生了我们才来进行检查,这样等于没做。

我们要做的是在工作之前对每个煤矿的安全进行等级评价。如果一旦有安全风险的话,就要立即叫停所有的项目,并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做出调整。其中最不应该发生的就是,明明已经知道了有安全隐患还非要进行工作,那这个时候如果被查到的话,将会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情,可能会进行彻查。

故意的鸵鸟
任性的冬瓜
2026-03-25 04:49:37

答:对于重庆关闭所有煤矿,这是当地经济转型和加快绿色经济的一个方法;这也是对生态保护的一种措施;为了煤矿业从业者的健康考虑。

首先,这是当地经济转型和加快绿色经济的一个方法。煤铲产业一直被冠以高污染、高能耗的名词,在绿色经济变成发展战略的时候,煤矿产业也就相对于时代落后了。

而且因为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当地煤炭可能会出现枯竭,如果经济不转型,可能在未来煤炭带来的经济发展就会崩溃,所以关闭煤炭可以加快绿色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转型。

其次,这也是对生态保护的一种措施。因为煤炭产出和利用消费环节,可能会产生对环境不友好的废气以及一些对环境有害的物质,进而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但是如果关闭煤矿,可以从源头上断绝环境污染,进而对环境的保护得以产生效果。

再者,为了煤矿业从业者的健康考虑。虽然重庆煤炭从业人数不多,但是重庆煤炭的从业者依旧面临着不友好的工作环境。如果关闭煤矿,可以让煤炭的从业者进入相对健康的行业,从而达到保护煤矿从业者健康的作用。

综上所述,对于重庆关闭所有煤矿,这是当地经济转型和加快绿色经济的方法;对生态保护的一种措施;为了煤矿业从业者的健康考虑。

眼睛大的毛衣
阳光的百合
2026-03-25 04:49:37
私挖煤炭,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_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善良的眼神
称心的航空
2026-03-25 04:49:37
在没有取得任何采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盗采国家煤炭资源或其他资源,一般情况是没收非法所得,给予罚款或行政强制措施.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是指: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