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能源度电成本比较
最近有许多朋友在询问风电、光伏和常规化石能源的度电成本相差多少,我梳理了一些资料,分国际和国内两个部分来做个比较。
( 1 )国际各种能源度电成本比较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在2018年1月发布的报告,全球陆上风电度电成本区间已经明显低于全球的化石能源,陆上风电平均成本逐渐接近水电,达到6美分/千瓦时,2017年以来新建陆上风电平均成本为4美分/千瓦时。
IRENA预计随着技术进步,2019年全球成本最低的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度电成本将达到甚至低于3美分/千瓦时,成为最经济的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相较化石能源已具备绝对的成本竞争力,将主导未来能源行业的新增投资。
(2)国内各种能源度电成本比较
由于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化石能源储量不一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可再生能源资源不一致,能源政策不同等,各种能源的度电成本也有一定差异。
我们在各种发电形式电站满发、不限电的情况下来讨论当前技术水平下各种能源的度电成本。
火电的度电成本受煤炭价格影响很大,根据国内当前煤炭价格,大型火电站的度电成本约为0.2~0.3元。
陆上风电的度电成本受所在风电场的风能资源影响很大,根据当前项目造价,陆上大型风电场(I、II、III类资源区)的度电成本约为0.2~0.35。
集中式光伏的度电成本受所在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及技术路线影响较大,大型集中式、支架跟踪式光伏电站(I类资源区)的度电成本约为0.3~0.4。
而且随着竞价、平价上网、特高压线路的建设、促进消纳等政策的出台,我认为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会趋于理性,风能及太阳能资源优越的地区才会有开发价值。可以看出,国内风能资源较好的陆上风电项目度电成本已经和火电十分接近,大型光伏电站的成本也在主要电气设备降价和技术提升的助力下快速下降。
可再生能源在国内相较化石能源也渐渐具备一定成本竞争力,而且火电对社会的环境成本也越来越是国家考量的重要方面,所以可再生能源在国内同样会主导未来能源行业的新增投资。
上述数据是在各途径收集、计算得出粗略的各种能源度电成本范围,欢迎大家给出专业的意见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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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全文)
前 言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和更替。能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
中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二位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供应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为世界能源市场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能源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全球能源安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中国政府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努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继续为世界经济发展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一、能源发展现状
能源资源是能源发展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加大能源资源勘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多次资源评价。中国能源资源有以下特点:
——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化石能源资源。其中,煤炭占主导地位。2006年,煤炭保有资源量10345亿吨,剩余探明可采储量约占世界的13%,列世界第三位。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相对不足,油页岩、煤层气等非常规化石能源储量潜力较大。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折合年发电量为6.19万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约1.76万亿千瓦时,相当于世界水力资源量的12%,列世界首位。
——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耕地资源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30%,制约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
——能源资源赋存分布不均衡。中国能源资源分布广泛但不均衡。煤炭资源主要赋存在华北、西北地区,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主要赋存在东、中、西部地区和海域。中国主要的能源消费地区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资源赋存与能源消费地域存在明显差别。大规模、长距离的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是中国能源流向的显著特征和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
——能源资源开发难度较大。与世界相比,中国煤炭资源地质开采条件较差,大部分储量需要井工开采,极少量可供露天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地质条件复杂,埋藏深,勘探开发技术要求较高。未开发的水力资源多集中在西南部的高山深谷,远离负荷中心,开发难度和成本较大。非常规能源资源勘探程度低,经济性较差,缺乏竞争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着重大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资源约束突出,能源效率偏低。中国优质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制约了供应能力的提高;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也增加了持续稳定供应的难度;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低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平均水平,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单纯依靠增加能源供应,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消费需求。
——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环境压力加大。煤炭是中国的主要能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改变。相对落后的煤炭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压力。煤炭消费是造成煤烟型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中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部分城市大气污染已经变成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将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
——市场体系不完善,应急能力有待加强。中国能源市场体系有待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未能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能源监管体制尚待健全。煤矿生产安全欠账比较多,电网结构不够合理,石油储备能力不足,有效应对能源供应中断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能源发展的动力源泉。中国高度重视能源科技的发展,能源工业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有效地促进了能源工业的全面发展。2005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能源技术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推进能源技术进步,努力为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中国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和特点,积极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为能源技术进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组织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加强能源科技人才培养,注重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为能源技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中国把节能技术作为能源技术发展的优先主题,重点攻克高耗能领域的节能关键技术,大力提高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引导社会投资节能技术应用。重点研究开发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等应用技术。加强能源计量、控制、监督与管理,积极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推进关键技术创新。中国鼓励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煤炭气化及加工转化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超(超)临界、大型循环流化床等先进发电技术,发展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技术。重点掌握第三代大型压水堆核电技术,攻克高温气冷堆工业实验技术。积极发展复杂地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低品位油气资源高效开发技术。鼓励发展替代能源技术,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稳步推进正负800千伏直流输电和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技术,以及增强电网安全技术。
——提升装备制造水平。装备制造业是能源技术发展的基础。中国依托国家能源重点工程,带动装备制造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发展煤矿综合采掘设备,研制大型煤炭井下综合采掘、提升、运输和洗选设备,以及大型露天矿设备。鼓励发展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研制煤炭液化和气化、煤制烯烃等成套设备。鼓励发展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发展煤电高效发电机组、大型水电及抽水蓄能机组、重型燃气轮机、先进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等,以及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鼓励发展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装备,支持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设备、30万吨原油运输船、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及大功率柴油机等配套设备。
——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前沿技术是能源发展的潜力,能够引领能源产业和能源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重点研究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经济高效储氢及输配技术,研究燃料电池基础关键部件制备及电堆集成、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等。研究突破化石能源微小型燃气轮机等终端能源转换、储能及热电冷三联产技术。加快研发气冷快堆设计及核心技术。积极研究磁约束核聚变和天然气水合物开发技术。
——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研究是自主创新的源头,决定能源发展的实力和后劲。中国重点研究化石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的基础理论,高性能热功转换、高效节能储能的关键原理,规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基础技术,规模利用核能、氢能技术等基础理论。
六、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能源的大量开发和利用,是造成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正确处理好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的关系,是世界各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是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发展中国家,历史累计排放少,从1950年到2002年,中国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只占同期世界排放量的9.3%,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第92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弹性系数也很小。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提交了《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与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中国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实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取得成效的目标。中国正在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全面推进能源节约,重点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挥能源节约和优化能源结构在减缓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努力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地球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大力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中国将更加重视能源特别是煤炭的清洁利用,并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积极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快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和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建立并完善煤炭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推进煤炭的有序开采,限制开采高硫高灰分煤炭、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积极发展洁净煤技术,鼓励实施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洁净燃烧、烟气净化等技术。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必须根据排放标准安装并使用脱硫装置,现有燃煤电厂加快脱硫改造。在大中城市及近郊,严禁新建纯发电的燃煤电厂。
——积极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中国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环保一致性检查,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稳定达标;严格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严格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超过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鼓励生产和使用低污染的清洁燃料机动车,鼓励生产混合动力汽车,支持发展轨道交通和电动公交车。
——严格能源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强对能源项目的环境管理,是实现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中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抑制粗放型经济增长。新建、扩建和改建能源工程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核电项目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已运行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与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在建核电设施安全评审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在满足江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的要求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注重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效益。
七、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改善发展环境是中国能源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促进能源事业发展。1998年实现了石油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建立了上下游一体化的新型石油工业管理体制。2002年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工业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后,2005年又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改革和发展。中国正在按照观念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市场化程度,完善能源宏观调控体系,不断改善能源发展环境。
——加强能源立法。完善能源法律制度,为增加能源供应、规范能源市场、优化能源结构、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是中国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能源法律制度建设,《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已经颁布实施,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已经公布;《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建筑节能条例》正在抓紧制订;《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和《电力法》正在抓紧修订。同时,也正在积极着手研究石油天然气、原油市场和原子能等能源领域的立法。
——强化安全生产。中国在能源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中国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继续加强电力安全、油气生产安全,强化监督管理,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应急体系。能源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实行电力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分区运行,统筹安排电网运行。建立了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分工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电网和发电企业建立应对大规模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扩大石油储备能力。逐步建立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体系,确保供应安全。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中国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能源领域,积极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全面完善煤炭市场体系,构建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石油天然气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能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加强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家能源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加强部门、地方及相互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国家能源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适当集中、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注重政策引导,重视信息服务。深化能源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进一步强化能源资源的规范管理,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制度,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市场秩序。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中国政府在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煤炭价格改革,全面实现市场化。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做到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和配电价格由政府监管。逐步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及时反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内市场供求关系。
八、加强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需要中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在能源发展方面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中国的能源发展不仅满足了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给世界各国带来了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工作组、东盟与中日韩(10+3)能源合作、国际能源论坛、世界能源大会及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与国际能源机构、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联系。在双边合作方面,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俄罗斯等许多能源消费国和生产国都建立了能源对话与合作机制,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环保、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在能源政策、信息数据等方面开展广泛的沟通与交流。在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既承担着广泛的国际义务,也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积极完善对外开放的法律政策,先后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外商投资环境。2002年制定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4年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能源及相关的采掘、生产、供应及运输领域,鼓励投资设备制造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能源产业。
——完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对外合作。中国在石油天然气资源领域,实行以产品分成合同为基础的对外合作模式。2001年,中国公布了修订后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依法保护参与合作开采的外商合法权益。鼓励外商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的风险勘探、低渗透油气藏(田)、提高老油田采收率等石油勘探开发领域的合作。鼓励外商投资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专用码头的建设与经营。
——鼓励外商投资勘探开发非常规能源资源。2000年,中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开放非油气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风险勘探。外商投资开采回收共、伴生矿、利用尾矿以及西部地区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享受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对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资源的管理和服务。
——鼓励外商投资和经营电站等能源设施。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电力、煤气的生产和供应。鼓励投资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煤炭洁净燃烧发电、热电联产、发电为主的水电、中方控股的核电,以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电等电站的建设与经营。鼓励外商投资规模容量以上的火电、水电、核电及火电脱硫技术与设备制造。鼓励投资煤炭管道运输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中国政府信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在能源管理方面,清理了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一致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透明度要求,放宽了公益性地质资料的范围,并将进一步加强能源政策的对外发布,完善能源数据统计系统,及时公布能源统计数据,确保能源政策、统计数据以及资料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中国吸引外商投资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实现从投资化石能源资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从注重勘查开发领域向更多地发展服务贸易转变,从主要依靠对外借贷和外国直接投资向直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方式转变。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国际能源贸易仍将是中国利用国外能源的主要方式。中国将积极扩大国际能源贸易,促进国际能源市场的优势互补,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的稳定。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开展能源进出口贸易,完善公平贸易政策。逐步改变目前原油现货贸易比重过大的状况,鼓励与国外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促进贸易渠道多元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原则,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
能源安全是全球性问题,每个国家都有合理利用能源资源促进自身发展的权利,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可能离开国际合作而获得能源安全保障。要实现世界经济平稳有序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推进经济全球化向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树立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近年来,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大幅波动,影响了全球经济发展,其原因是多重的、复杂的,需要国际社会通过加强对话和合作,从多方面共同加以解决。为维护世界能源安全,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强开发利用的互利合作。实现世界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出口国与消费国、能源消费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国际社会应该加强能源政策磋商和协调,完善国际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促进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以增加供应,实现能源供应全球化和多元化,保证稳定和可持续的国际能源供应,维护合理的国际能源价格,确保各国的能源需求得到满足。
——形成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体系。节约能源,促进能源多元发展,是实现全球能源安全的长远大计。国际社会应大力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能源综合利用,支持和促进各国提高能效。积极倡导在洁净煤技术等高效利用化石燃料方面的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核能等重大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探讨建立清洁、经济、安全和可靠的世界未来能源供应体系。国际社会要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处理好资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先进技术推广等问题,使世界各国都从中受益,共同分享人类进步成果。
——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政治环境。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是实现全球能源安全的前提条件。国际社会应携手努力,共同维护能源生产国和输送国,特别是中东等产油国地区的局势稳定,确保国际能源通道安全和畅通,避免地缘政治纷争干扰全球能源供应。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协商解决分歧、化解矛盾,不应把能源问题政治化,避免动辄诉诸武力,甚至引发对抗。
结束语
在全面建设惠及13亿人口的小康社会进程中,能源是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中国政府将努力解决好能源问题,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中国能源消费增长较快,但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很低,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三,人均石油消费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石油人均进口量也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中国将继续以本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世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维护世界能源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世界各国各地区间的互联互动日益加深。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维护世界能源安全。中国政府将与世界各国一道,为维护世界能源的稳定和安全,为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为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而不懈努力!
现阶段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以下热点:1)受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影响,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2)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不同的增长模式,发达国家因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经济向低能耗、高产出的产业结构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率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3)世界能源消费结构趋向优质化,但地区差异仍然很大;4)世界能源资源仍比较丰富,但能源贸易及运输压力增大.未来,伴随着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和能源资源分布集中度的日益增大,对能源资源的争夺将日趋激烈,争夺的方式也更加复杂;同时,化石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和全球气候的影响将日趋严重.面对以上挑战,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将向多元化、清洁化、高效化、全球化和市场化趋势发展.鉴于国情,我国应特别注意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寻求能源的清洁化利用,积极倡导能源、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能源安全体系.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但由于世界能源资源产地与能源消费中心相距较远,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的剧增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世界能源需求量持续增大,由此导致对能源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环境污染加重和环保压力加大.近几年我国出现的“油荒”、“煤荒”和“电荒”以及前一阶段国际市场超过50美元/桶的高油价加重了人们对能源危机的担心,促使我们更加关注世界能源的供需现状和趋势,也更加关注中国的能源供应安全问题.
一、世界能源消费现状及特点
1. 受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影响,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不断增加
随着世界经济规模的不断增大,世界能源消费量持续增长.1990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为26.5万亿美元(按1995年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达到34.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2.7%.根据《2004年BP能源统计》,1973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费量仅为57.3亿吨油当量,2003年已达到97.4亿吨油当量.过去30年来,世界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1.8%左右.
2. 世界能源消费呈现不同的增长模式,发达国家增长速率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
过去30年来,北美、中南美洲、欧洲、中东、非洲及亚太等六大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均有所增加,但是经济、科技与社会比较发达的北美洲和欧洲两大地区的增长速度非常缓慢,其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比例也逐年下降,北美由1973年的35.1%下降到2003年的28.0%,欧洲地区则由1973年的42.8%下降到2003年的29.9%.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能源消费占世界的比例由1973年的68.0%下降到2003年的55.4%.其主要原因,一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已进入到后工业化阶段,经济向低能耗、高产出的产业结构发展,高能耗的制造业逐步转向发展中国家;二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节能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3. 世界能源消费结构趋向优质化,但地区差异仍然很大
自19世纪70年代的产业革命以来,化石燃料的消费量急剧增长.初期主要是以煤炭为主,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与消费持续上升,石油于20世纪60年代首次超过煤炭,跃居一次能源的主导地位.虽然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但世界石油消费量却没有丝毫减少的趋势.此后,石油、煤炭所占比例缓慢下降,天然气的比例上升.同时,核能、风能、水力、地热等其他形式的新能源逐渐被开发和利用,形成了目前以化石燃料为主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并存的能源结构格局.到2003年底,化石能源仍是世界的主要能源,在世界一次能源供应中约占87.7%,其中,石油占37.3%、煤炭占26.5%、天然气占23.9%.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虽然增长很快,但仍保持较低的比例,约为12.3%.
由于中东地区油气资源最为丰富、开采成本极低,故中东能源消费的97%左右为石油和天然气,该比例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居世界之首.在亚太地区,中国、印度等国家煤炭资源丰富,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其中中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比例高达68%左右,故在亚太地区的能源结构中,石油和天然气的比例偏低(约为47%),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除亚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石油、天然气所占比例均高于60%.
4. 世界能源资源仍比较丰富,但能源贸易及运输压力增大
根据《2004年BP世界能源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全世界剩余石油探明可采储量为1565.8亿吨,其中,中东地区占63.3%,北美洲占5.5%,中,南美洲占8.9%,欧洲占9.2%,非洲占8.9%,亚太地区占4.2%.2003年世界石油产量为36.97亿吨,比上年度增加3.8%.通过对比各地区石油产量与消费量可以发现,中东地区需要向外输出约8.8亿吨,非洲和中南美洲的石油产量也大于消费量,而亚太、北美和欧洲的产消缺口分别为6.7亿、4.2亿和1.2亿吨.
煤炭资源的分布也存在巨大的不均衡性.截止到2003年底,世界煤炭剩余可采储量为9844.5亿吨,储采比高达192(年),欧洲、北美和亚太三个地区是世界煤炭主要分布地区,三个地区合计占世界总量的92%左右.同期,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为175.78万亿立方米,储采比达到67.中东和欧洲是世界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两个地区占世界总量的75.5%,而其他地区的份额仅分别为5%~7%.随着世界一些地区能源资源的相对枯竭,世界各地区及国家之间的能源贸易量将进一步增大,能源运输需求也相应增大,能源储运设施及能源供应安全等问题将日益受到重视.
二、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趋势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最新预测结果,随着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世界能源需求量将继续增加.预计,2010年世界能源需求量将达到105.99亿吨油当量,2020年达到128.89亿吨油当量,2025年达到136.50亿吨油当量,年均增长率为1.2%.欧洲和北美洲两个发达地区能源消费占世界总量的比例将继续呈下降的趋势,而亚洲、中东、中南美洲等地区将保持增长态势.伴随着世界能源储量分布集中度的日益增大,对能源资源的争夺将日趋激烈,争夺的方式也更加复杂,由能源争夺而引发冲突或战争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随着世界能源消费量的增大,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灰尘颗粒物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逐年增大,化石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和全球气候的影响将日趋严重.据EIA统计,1990年世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约为215.6亿吨,2001年达到239.0亿吨,预计2010年将为277.2亿吨,2025年达到371.2亿吨,年均增长1.85%.
面对以上挑战,未来世界能源供应和消费将向多元化、清洁化、高效化、全球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1. 多元化
世界能源结构先后经历了以薪柴为主、以煤为主和以石油为主的时代,现在正在向以天然气为主转变,同时,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也正得到更广泛的利用.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能源供应成本和可供应能源的结构变化决定了全球能源多样化发展的格局.天然气消费量将稳步增加,在某些地区,燃气电站有取代燃煤电站的趋势.未来,在发展常规能源的同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受到重视.在欧盟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风电要达到4000万千瓦,水电要达到1.05亿千瓦.2003年初英国政府公布的《能源白皮书》确定了新能源战略,到2010年,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英国发电总量的比例要从目前的3%提高到10%,到2020年达到20%.
2. 清洁化
随着世界能源新技术的进步及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未来世界能源将进一步向清洁化的方向发展,不仅能源的生产过程要实现清洁化,而且能源工业要不断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在能源总消费中的比例也将逐步增大.在世界消费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的比例将由目前的26.47%下降到2025年的21.72%,而天然气将由目前的23.94%上升到2025年的28.40%,石油的比例将维持在37.60%~37.90%的水平.同时,过去被认为是“脏”能源的煤炭和传统能源薪柴、秸杆、粪便的利用将向清洁化方面发展,洁净煤技术(如煤液化技术、煤气化技术、煤脱硫脱尘技术)、沼气技术、生物柴油技术等等将取得突破并得到广泛应用.一些国家,如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国家已经关闭其国内的所有煤矿而发展核电,它们认为核电就是高效、清洁的能源,能够解决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
3. 高效化
世界能源加工和消费的效率差别较大,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潜力巨大.随着世界能源新技术的进步,未来世界能源利用效率将日趋提高,能源强度将逐步降低.例如,以1997年美元不变价计,1990年世界的能源强度为0.3541吨油当量/千美元,2001年已降低到0.3121吨油当量/千美元,预计2010年为0.2759吨油当量/千美元,2025年为0.2375吨油当量/千美元.
但是,世界各地区能源强度差异较大,例如,2001年世界发达国家的能源强度仅为0.2109吨油当量/千美元,2001~2025年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强度预计是发达国家的2.3~3.2倍,可见世界的节能潜力巨大.
4. 全球化
由于世界能源资源分布及需求分布的不均衡性,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越来越难以依靠本国的资源来满足其国内的需求,越来越需要依靠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资源供应,世界贸易量将越来越大,贸易额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以石油贸易为例,世界石油贸易量由1985年的12.2亿吨增加到2000年的21.2亿吨和2002年的21.8亿吨,年均增长率约为3.46%,超过同期世界石油消费1.82%的年均增长率.在可预见的未来,世界石油净进口量将逐渐增加,年均增长率达到2.96%.预计2010年将达到2930万桶/日,2020年将达到4080万桶/日,2025年达到4850万桶/.世界能源供应与消费的全球化进程将加快,世界主要能源生产国和能源消费国将积极加入到能源供需市场的全球化进程中.
5. 市场化
由于市场化是实现国际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的最佳手段,故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世界各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世界能源利用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世界各国政府直接干涉能源利用的行为将越来越少,而政府为能源市场服务的作用则相应增大,特别是在完善各国、各地区的能源法律法规并提供良好的能源市场环境方面,政府将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利比亚等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正在不断完善其国家能源投资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这些国家能源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将得到提高,有利于境外投资者进行投资.
三、启示与建议
1. 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走高效、清洁化的能源利用道路
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能源资源储量结构的特点及中国经济结构的特色,决定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不大可能改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的差异将继续存在,这就要求中国的能源政策,包括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勘探生产、能源利用、环境污染控制和利用海外能源等方面的政策应有别于其他国家.鉴于我国人口多、能源资源特别是优质能源资源有限,以及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等情况,应特别注意依靠科技进步和政策引导,提高能源效率,寻求能源的清洁化利用,积极倡导能源、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能源安全体系
为保障能源安全,我国一方面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能源法律法规,建立能源市场信息统计体系,建立我国能源安全的预警机制、能源储备机制和能源危机应急机制,积极倡导能源供应在来源、品种、贸易、运输等方式的多元化,提高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应加强与主要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对话,扩大能源供应网络,实现能源生产、运输、采购、贸易及利用的全球化.
来源:董秀成闲说能源
能源转型,并非易事,但难以逆转。能源转型,一场深刻革命,需要高度重视。能源转型,事关气候变化,是全球性博弈。能源转型,需要借助市场力和技术力。
一、全球能源结构现状决定能源转型将十分艰难
众所周知,能源问题事关人类文明,对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能源可以划分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能源转型本质上就是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之间的接替或博弈,也就是哪类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
另外,能源又可以划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而能源转型也是上述两类能源之间的转化或替代,核心是可再生能源逐渐取代不可再生能源,进而成为主导能源。
可再生能源,也就是那些可以再生的能源,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海洋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
而不可再生能源,是指那些不可再生的能源,消耗一点就减少一点,如果无限消耗下去,最终将消耗殆尽,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和核燃料等。
目前,从全球能源结构来看,占比最大的是石油,其次是天然气,再次是煤炭,其余依次为水电、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等。
但是,总体来看,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从全球能源结构来看,2020年化石能源的耗用量占比约为83%,而非化石能源占比比约为13%,从占比上看,化石能源仍然为能源主体。
1.煤炭消费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煤炭整体消费增速从2003年开始下降,2014年达到高峰,随后便逐步回落,2020年全球煤炭总消费量为151.42艾焦耳。
从煤炭消费区域来看,亚太地区是全球煤炭的主要消费地区,2020年煤炭消费占比接近全球煤炭消费的80%。
而在亚太地区中,中国煤炭消费量最大,2020年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为68%。
目前,中国也是世界最大的煤炭消费国,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占比为全球煤炭消费总量的54%,因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少排放的难度非常大。
2.石油消费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石油消费在2000-2019年期间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在1.15%。
从石油消费区域来看,亚太地区目前是全球石油消费的主要地区。
以2020年为例,亚太地区石油消费量占全球石油消费总量的40%,北美地区石油消费占全球石油消费总量的24%,欧洲地区石油消费占全球石油消费总量的16%。
从国家层面看,2020年石油消费最大的国家是美国,其次是中国,再次是欧盟。
3.天然气消费情况
最近十几年,全球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2020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较2000年增加了60%,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地区是中东地区。
目前,全球天然气消费量最大的地区为北美地区,其次为亚太带去,其他为欧洲地区、中东地区和前苏联地区等。
2020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为美国,其次为俄罗斯,然后是中国,其占亚太地区消费总量三分之一。
在进一步推进降低量的政策大环境下,预计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保持上升趋势。
4.核能消费情况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核能消费逐年下降。
2020年,核能为全球消费量最小的一次能源。
核能对于技术要求较高,主要分布在北美地区、欧洲地区以及亚太地区,在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中南美洲及非洲等地区消耗量极少。
由于核能安全事故曾经多次发生,而且导致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欧洲部分国家纷纷制定了政策,逐步关停了核电站,并向其他替代能源转移。
2020年,核能消费量最大的两个国家是美国与法国,美国核能消费量达到7.38艾焦耳,占全球比例为30%,而法国核能消费量为3.14艾焦耳,占全球比例为14%。
5.水能消费情况
2020年,全球水电消费量占一次能源的7%。
亚太地区水电消费量增加最为明显,主要增加在中国,其余地区大体保持平稳。
2020年,中国水电消费量最大,共消费11.74艾焦耳,占全球比例为30.77%。
北美地区、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水电消费量最高的国家分别为加拿大、巴西和挪威,加拿大和巴西水电消费量占其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超过25%,挪威水电占比接近65%。
6.其他可再生能源情况
最近几十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
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为2000年的12倍。
目前,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最大的地区是亚太地区,最大消费国是中国,其次为美国。
从历史上看,人类任何一次颠覆性的革命都将带来经济和社会的变革,有时候可能带来强烈的不适应性,当然也需要付出时间和成本的巨大代价。
能源转型意味着改变能源格局,而格局改变必然冲击传统能源的既得利益者。
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说,往往存在惯性思维,惰性而不求变或许早已固化,这其实很正常,也容易让人理解,有谁愿意揭竿而起而革自己的命呢?
对于能源转型,既得利益者当然是传统化石能源产业,劳动力就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已经形成的庞大能源利益集团(尤其是油气利益集团)将受到巨大冲击,进而对能源和金融资本产生强烈冲击。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能源转型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
煤炭取代木柴是人类的第一次重大能源转型,时间跨越了两个世纪。
1709年1月,一位名叫亚伯拉罕·达尔比的金属工匠发现了如何利用煤炭“提高炼铁效率”的技术,这可以说是第一次能源转型的开始,然而经过漫长的200年之后,煤炭才取代木柴和废弃物成为世界第一大燃料。
185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西部开始大规模商业开采石油,预示着第二次能源转型的开始,然而直到20世纪60年代,石油才取代煤炭成为世界头号能源来源。
能源转型过程,需要重构供应链,需要技术创新,而目前第三次能源转型需要的供应链和相关产业确实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当然需要给人类一定的时间。
当然,人类必须清醒意识到,人类任何新生事物都将面临矛盾和困难,同样能源转型的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人类也切不可以盲目乐观。
客观现实是,全球85%的一次能源仍然来源于化石能源,这些能源构成了一个规模庞大且极其复杂的能源体系,支撑着体量庞大的全球经济。
如果人类改变这个客观现实,那么就肯定遇到诸多问题。
首先,能源转型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资金便是一个巨大问题。
目前,各国政府为了应对一次次危机而已经负债累累,是否还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撑前所未有的能源转型,这本身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根据权威数据,由于新冠疫情蔓延和肆虐,2020年世界GDP大幅度缩水,主要经济体中除了中国以外,全面出现负增长。
2022年世界经济难以恢复到2019年的水平,而如果新冠疫情控制无力,叠加地缘政治因素,那么世界经济复苏可能会更加缓慢。
新冠疫情带来的全球经济创伤非常惨痛,其对人类的影响及其深远,尤其是大规模的失业潮和大批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构成了一幅伤痕累累的痛苦画卷。
谈到目前全球经济,我有感而发,草写一首词,取名《沁园春-大势》。
股市添霜,
房产失光,
百业萎荒。
见投资渐慢,
消费乏暖;
外需落下,
暮色苍苍。
趋缓能源,
煤油气电,
价飚飘飘盛往芳。
期来岁,
望龙飞凤舞,
四海逍遥。
东西南北红妆,
有华夏精英尽弛张。
睹金砖各国,
尽失牵力;
西欧日美,
经历沧桑。
回望华邦,
朗朗担当,
牵动东西力气刚。
看如今,
有东西逐鹿,
还靠中方。
其次,能源转型需要建立低碳所需的全球供应链。
为了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的目标,人类需要以前所未有甚至难以想象的速度和规模部署新兴产业或新兴技术,这对于全球供应链构建来说就是巨大的挑战,因为目前支撑能源转型所需供应链的规模严重不足,有些甚至尚未建立起来。
能源转型之难,难于上青天。
人类要实现2050年的目标,全球需要共计1.4万吉瓦的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能力,这是现有各类发电站装机容量总和的两倍之多,其困难程度便可想而知。
在实现能源转型过程中,必然带来全球能源产业链的重构。
从原材料的获取和运输,再到使用寿命到期后的弃置处理或回收利用,这些新型供应链的构建必然需要接受政府和投资者的科学评估,分析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社会和环境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
二、能源转型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深刻革命
最近几年,我经常参与各种会议,也经常到国外考察和交流。
我无论走到哪里,见到什么样的人,大家讨论的重点似乎已经不再是国际油价,也不是伊朗核问题或朝鲜半岛无核化问题,更不是地缘政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往过热的中东地缘政治演变似乎也是持续弱化的话题。
相反,人们关注的话题过多的其实是全球性的能源转型,无论在美国和西欧等西方国家还是在日益崛起的中国,我们看到的惊人一幕都是电动汽车在街道上迅速增加,人们可能难以相信,怎么到处都是。
1.全球能源转型意味着权力转移
权力争夺和权力转移,与能源转型密切关联。
回顾过往,有谁预料到俄乌冲突、亚洲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美国页岩革命、电动汽车的迅速发展、太阳能和风能成本的急剧下降、新冠病毒的全球蔓延、美国特朗普总统的任性妄为,如此等等,都十分惊奇地改变了我们所处的这个小小地球。
无容置疑,能源转型确实将给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到世界各国的军事、外交和文化等领域,或许还有可能会加剧国际冲突和地缘政治博弈,进而影响到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冲突和实力演变。
尤其是中美关系的未来也必然体现到能源转型这个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博弈性的方面,结果必然会归结到制度冲突,将能源转型逐渐演变到体制、机制、文化、技术、智能网络、金融和商务等诸多方面。
能源转型意味着能源权力的转移,导致全球能源博弈的重点发生重大改变,能源资源国和消费国之间的战略博弈格局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全球权力转移过程从来都不可能是完全渐进的,演变轨迹更不是线性的,有时也具有不可预见性,因为一件颠覆性事件发生就很有可能影响时代走向,因此才有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说,这或许目前的最难以预料的趋势。
2.能源转型当然需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突如其来的事件,影响可能更加深远。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大爆发,没有人事先预料其发生,但是发生了,而且对人类产生了一场巨大灾难,对全球经济的打击更是难以估量。
人类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烂,众多的人间悲剧造成了,大量的人被迫失业,政府救助的财政压力庞大,众多中小企业生死存亡,有些人因疫而贫,有些国家因疫而陷入困境,多少人希望破灭,多少国家债台高筑,如此灾难,有谁预知呢?
疫情直接导致人们的出行方式,发生了难以想象的很大改变,避免人群聚集,影响出行和社交活动,对教育方式和公司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冲击。
数字经济在疫情期间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工作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虚拟世界取代了现实世界,集中办公可以转换为远程办公,面对面教育被网络教学替代,学术论坛、商务会议改在线上举办,交通市场和旅行市场被急剧压缩。
我们有理由预计,在新冠疫情结束之后,上述这种影响还将长期存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发展将持续改变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进而改变能源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加快能源转型的步伐。
可以这样说,什么可以让人直接感受到能源转型在路上,电动车开始快速在街道上增加,而且迅速进入大众视野便是最明显的例证。
资本是趋利怪物,资本家往往只看未来,而淡漠当今。
市场任何经济现象均会反应到资本市场上,资本家的眼镜力充满金钱,而资本以获利为本性,可以说,资本市场的反应代表着未来。
目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在经受大调整、大洗礼和大阵痛,其中电动汽车的异军突起就是一个鲜活的现实,虽然电动汽车从目前汽车保有量上显然还没有占据优势,但是市场的渗透率却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提高。
在资本市场上,股市一直就是经济、市场或产业发展的晴雨表,股票价格或许可以说明一切问题,可以预示着资本家对未来的预判。
以 2019年为例,销量为36.8万辆,与丰田、通用、福特、等共计4200万辆的销量相比,还似乎没有形成大的气候,然而特斯拉的市值却比这几家传统汽车企业市值的总和还要大,那么问题来了,或许让人充满疑惑。
难道资本家都疯了吗?
资本市场的上述变现,到底说明了什么?
是否意味着能源转型已经成为现实?
化石能源是不是走到头了呢?
大型能源公司路在何方,传统化石能源企业是不是应该静候如何发展?
世界许多国家陆续出台了“燃油车”退市时间表,中国海南省也出台了在2030年禁售燃油车的政策,意味着未来世界各地将禁止燃油车进入销售市场,能源是不是确实在发生根本性的革命,市场是不是在革化石能源的命?
……。
如此等等,伴随着能源转型,问题多如牛毛,疑惑无穷无尽!
我们若不服从自然,我们就不能支配自然。
当然,时代往往会造就奇迹,能源转型过程也不可能是历史的简单重演,尤其在推进过程中不可能复制以往的历史。
从人类进步的视野来看,当今时代的政府政策、金融能力、社会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等等要素与几个世纪前相比,早已今非昔比,人类的智慧和能力与以往相比已经无法比拟,能源转型不可能遥遥无期。
尽管能源转型困难重重,但是大趋势已经无法逆转,气候变化和政治压力肯定会推动世界由高碳经济转向低碳经济,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向。
三、能源转型已经超出气候变化范畴
目前,“能源转型”成为全球气候变化的核心议题。
在全球范围内,围绕能源转型和碳排放等议题,国际社会、国内党争、行业之争、企业之争,已经是客观现实,尤其对于国际社会,可谓矛盾多多,明争暗斗,此起彼伏,一场针对能源转型议题的国际博弈正在全面开打。
客观上讲,直到目前,国际气候变化的谈判依然面临困难,任重道远,预计还会面对挑战,因为在全球范围内尚未完全取得一致意见。
联合国气候大会年年召开,但年年吵闹,收获其实还很有限。
在全球气候大会之外,往往是暗流涌动,在科技、资金和贸易等领域竞争激烈,博弈趋势日益加剧,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
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发展中国家也难免卷入到全球碳排放的博弈之中,不得不在国家产出函数中强行增加碳排放的约束条件,而且还需要应对发达国家通过一系列国际规则和国际公权力所强加的额外约束条件。
面临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博弈,发展中国家如何坚守底线,维系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就是他们目前面临的严峻考验。
围绕能源转型和碳排放,世界各国将持续博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任重道远。
在气候博弈中,很显然,目前欧洲走在前沿,日本也比较积极主动。
在能源转型和碳排放博弈中,欧洲作为气候变化的全球引领者,表现显得更加突出,比如燃煤电站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市场竞争性已经逐步丧失,不得不相继实施关停措施,个别国家还宣布要弃核,今后要逐渐关闭核电厂,不再建设新的核电厂。
但是,对于欧洲大陆来说,围绕着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转型等诸多问题上,欧洲各国客观上也存在较大的争议或分歧。
以德国、法国和英国为首的西欧国家(老欧洲),似乎站在人类道德伦理的制高点上,试图主导“全球气候治理”格局,而以波兰为代表的的大部分东欧国家(新欧洲)却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比较淡漠的态度。
如果仅仅依靠欧洲,无论采取何种激进措施,都无法真正起到关键作用,而不见硝烟的碳排放国际“大战”有可能愈演愈烈。
有些国家,似乎认同气候主义理念,与欧洲有共识,但是左顾右盼,态度不清晰,口号多而务实少,采取比较消极被动的应对措施。
还有某些国家,可能并不太认同气候主义,而是志在本国经济发展,不甘于受二氧化碳减排的制约而牺牲自身的经济发展,而对能源转型和温室气体排放采取措施。
比如,作为二氧化碳排放前四个大国,中国、美国、印度和俄罗斯目前尚未确定一致目标,彼此之间存在冲突或矛盾,博弈将继续持续加剧。
在上述四大国中,目前有明确碳中和的目标的国家只有中国和美国。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大国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国,中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角色至关重大,不过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全方位政策体系,坚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的信心。
中国为世界大国,需要大国担当和全球使命,也提出了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因此火电机组年发电小时数逐年下降,而且在碳交易政策、控制煤炭和价格等制约下,火电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未来发展空间正在逐步缩小。
作为世界上二氧化碳第二大排放国,美国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却出现了反复和矛盾,针对能源转型和碳排放这个议题,共和和民主两党之争加剧。
由于在美国政坛,共和党和民主党竞选剧烈,而且往往轮流坐庄,因此美国政府反复加入或退出相关国际气候协定,确实备受全球关注。
观察美国政治,能源转型和碳排放已经成为美国两党政治博弈的核心议题,你进我退,你来我往,一方积极推动,而另一方却是不屑一顾。
美国是一个世界强国,无论在政治、军事还是经济、文化上都对全球格局演变具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因此美国政策决定着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前途。
在应对气候变化乃至引发的能源转型和碳排放等议题上,预计美国党派之争还将持续下去,目前拜登政府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而一旦共和党再度执政,那么很有可能再度出现政策反复。
对于印度和俄罗斯来说,目前这两个大国尚未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的具体目标,俄罗斯可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印度似乎是犹豫不决,瞻前顾后,这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带来了很大的变数。
四、政治因素不是推动能源转型的决定性力量
从历史发展实践看,能源转型的最主要推动力是市场因素和技术因素。
从能源发展历史经验看,一种能源之所以能够替代另一种能源,其根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因素和技术进步共同作用的结果,绝对不是由政治因素所决定。
人类社会之所以用煤炭来替代柴薪、用石油来替代煤炭,其关键因素是替代能源与被替代能源相比,在技术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和优势。
1.政治力量成为能源转型的推动力
能源转型,政治或许不可能缺位。
从目前来看,人类社会正在处于或者提倡“新能源革命”,试图用新能源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但这种“能源转型热”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为政治因素所驱动。
政治力,有时候更具有驱动力。
现实上,对于能源转型来说,世界的政治力超越了市场力和技术力,而从“幕后”直接走向“前台”,政府政策扶持成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能源问题看似是经济问题,但其实也是政治问题。
政治力量往往渲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议题,这本身其实并没有问题,从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角度来看,确实值得肯定。
那么,对于全球能源转型,政治力是否应该介入呢?
我个人认为,政治力量肯定要介入到能源转型,但是政治力的介入只不过是为人类社会的能源转型提供了一种压力和紧迫性而已。
或者说,政治力的介入有利于强化人类社会和国际社会应该加快发展新能源的良好意愿和共识,进而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
政治一旦介入,便存在政治正确问题。
在当今世界,在某些西方国家,政府尤其是某些政府领导人已经陷入到能源革命或能源转型的“神话”或“宗教”陷阱之中。
在欧洲,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呢是否提出能源转型或者是否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一个政治问题,能源问题已经演变成为敏感的政治议题或是否“政治正确”的问题。
从个人观点上,我非常反对将政治力与能源问题过度结合在一起。
世界各国的政治力量之所以如此热衷于发展新能源,我们当然可以找出诸多的理由,如确保国家能源安全需要、化石能源排放太多而导致地球气候变化、国家可持续发展需要新能源、化石能源已经逐渐枯竭、石油峰值即将来临等等。
但是,上述这些考虑或观点在很大程度上还缺乏理性的思维,往往都带有较为强烈的“主观”色彩,甚至还是一种非理性的“臆断”而已。
在我看来,美国政府提出“能源独立”战略,日本政府提出“摆脱石油”目标,欧洲提出“放弃化石能源”政策,这些政策宣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政治口号”而不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能源转型和低碳经济能否如期实现,归根结底不是政治问题,而还是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尤其是市场和技术力量能否真正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
人类社会确实需要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这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大方向。
从政治、安全和道德层面来看,上述逻辑思维绝对值得称颂和肯定,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人类需要摆脱化石能源,需要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美好目标。
但是,理想和美好的目标,未必就是现实可行的目标,尤其不能依靠政治力量来实现目标,政治家的“纸上谈兵”其实没有实际意义。
2.市场力和技术力是能源转型的真正驱动力
政治力固然不容忽视,但是市场力和技术力才是真正驱动力。
政治力量只有在一种能源快要替代另一种能源之时,提供一种帮助和支持作用,本质上还是要依靠市场和技术创新力量的“借势推力”而已。
我们可以大胆想象,未来能源转型的推动力依然是市场力量和技术力量,而绝对不应该是政治力量,政治主张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推动力。
在本人看来,新能源体系是否能够建立,绝对不会由政府或学者如何鼓吹化石能源枯竭、全球能源安全、气候变化或人类可持续发展等等所决定。
新能源体系的建立,取决于是否出现一种或几种在资源潜力、技术创新、供应能力、使用效能和价格水平等综合指标上能够超越传统化石能源的新能源,取决于新能源体系是否具有市场价值和技术经济的可行性。
本人认为,化石能源是否真正到了发展的“晚期”,目前仍然还是一个未知数。
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冲突导致整个欧洲爆发了能源危机,迫使部分欧洲国家重新启用煤炭或核电等措施,足以让我们清醒,化石能源不可能很快寿终尽寝。
目前,在欧洲和美国,化石能源价格暴涨,有人由开始重新审视化石能源,认为化石能源或将持续保持主导能源地位,能源转型将被迫推迟或延缓,甚至可能失败。
当然,上述论调不可能成为主流,我也不赞同这种论调。
暂时发生的现象,并不代表长期的趋势。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化石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或持续下降,并非意味着化石能源的寿命多长或多短,而且价格涨跌其实均具有十分明显的“双重”作用。
一方面,化石能源价格涨或跌,可以促进或抑制新能源开发和能源节约。
另一方面,化石能源价格涨或跌,也可以促进或削弱化石能源自身的勘探与开发的投资动力,而投资有利于延长或缩短化石能源的生命周期。
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按照社会平均投资和运营成本,参考太阳能光伏电站招标价格,以及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
(一)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二)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今后,我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二、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三、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仍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日本、韩国是亚太地区油气资源匮乏的国家,因此两国的油气严重依赖进口。其能源安全政策着重于得到安全可靠的石油供应,并通过立法建立石油储备体系。印尼油气资源丰富,是东南亚重要的产油国之一。因此,印尼的油气开发政策着重与外国进行油气合作勘探、开发项目,通过与外国公司的产品分成合同及工作合同垄断性地管理石油开发项目。
一、日本的油气工业发展概况和油气安全战略
1.日本的油气的产量和储量
日本是一个工业发达而油气资源极端匮乏的经济大国,其所消费的石油的99.7%都要依赖进口。其国内石油剩余探明储量截止到2002年为801.4万吨,与截止到2001的剩余探明储量799万吨相比增长了0.25%。日本2002年的石油产量为60.0万吨(估计值),比2001年的产量65.5万吨减少了8.40%。
日本也是一个天然气资源很贫乏的国家,1999年底,日本仅有几个小气田,1976~1999年日本年产天然气22亿~26亿立方米,2002年为24.02亿立方米。日本2003年1月1日的天然气估计探明储量为396.44亿立方米,与2002年同期的估计探明储量相比增加了0.99%。日本2002年的产量为24.02亿立方米,比2001年的24.38亿立方米减少了1.46%。
2.日本油气贸易
日本是世界上第四大能源消费国,第二大能源进口国(仅次于美国),石油进口位居世界第二。日本缺乏足够的国内能源来源,必须大量地依靠进口能源,该国约80%的一次能源依靠进口。日本的石油资源在海外,市场在国内。2000年进口石油2.64亿吨,进口天然气725亿立方米。
日本天然气进口量在逐年增加(见表7-2)。日本是岛国,没有从国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管道条件。日本进口天然气主要是液化天然气,其中,1998年液化天然气贸易量为661亿立方米。日本天然气主要进口来源:印度尼西亚占39%,马来西亚占20%,澳大利亚占16%,文莱占10%,阿联酋占10%。
表7-2 日本天然气进口量(单位:亿立方米)
资料来源:日本通产省。
1999年日本主要的石油进口来源于中东,共占日本石油进口总量的85.0%,其中阿联酋占26.4%,沙特阿拉伯占22.1%,伊朗占9.8%,卡塔尔占7.0%,印尼和科威特各占5.9%,阿曼占5.1%。另外,从中国进口的石油占日本石油总进口量的4.7%。
3.日本的油气消费
(1)日本的经济增长与油气消费
日本经济在不断地增长,虽然从90年代以来日本的经济陷入困境,但其年增长率大约达1.3%,对能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仍然在不断地增长。其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的关系见表7-3。
表7-3 日本的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
资料来源:日本通产省。
(2)日本油气的消费量
日本的天然气和石油消费量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在不断地增长。其1988年以来的石油消费量,见表7-4。
表7-4 日本1988年以来的石油消费量 (单位:万吨)
(据《能源政策研究》,2000.4)
日本的天然气消费量也在不断地增长。1995年其消费量为624.98亿立方米,1996年的消费量为676.79亿立方米,增长率为8.28%,1997年的消费量为664.1亿立方米,比1996年下降了1.88%,1998年的天然气消费量为692.6亿立方米,比1997年的消费量增加了4.29%。
(3)日本油气消费结构
日本是第二大经济强国,由于原来的石油消耗非常大,对外依赖进口的程度非常高,如果发生石油危机,日本的经济和国家安全会受到极大的危害,因此日本近年来不断努力降低其石油耗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不断增加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的消费。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石油1997年为52.8%,1999年为51.1%,预计2010年将达到50.1%~47.7%。天然气所占比重1997年为10.7%,1999年为13.2%,预计2010年将达到12.7%~14%。
4.油气储备及其能源安全政策
日本是亚太地区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气进口国,其国内能源资源极为贫乏,油气几乎全部依靠进口。而其石油消费的99.6%靠进口,其中又有77.3%的石油来自中东地区,这就意味着日本比别的国家更容易受到石油问题的冲击。因此,日本积极采取各项步骤进行石油储备工作,从1975年日本就开始大量进行战略石油储备工作,制定了《石油储备法》,规定石油输入者、石油的炼制者都有储备石油的义务。到80年代初,日本的总储备量已相当于其121天的石油净进口量水平;到1992年日本的石油储备总量为8000万吨,占年消费量的28%,相当于其140天的石油消费需要;到1995年日本国家和民间石油储备总量相当于157天的消费量。目前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储备国。
日本的石油储备体系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其石油储备法进行的国家储备,另一部分是民间储备。国家储备又分为两种,即国家直接修建的储备基地和国家向民间租借的储备基地;民间储备则分为由民间石油企业进行的石油储备和由进口液化石油气(LPG)的部门进行的储备。其储备体系见图7-1。
图7-1 日本石油储备体系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01)
日本国家石油储备的主要对象是原油。到目前为止,日本在不同的地区规划建造了10个国家储备基地。到1995年3月,日本民间石油储备大约为4540万立方米,政府石油储备大约为4500万立方米,总储备量相当于157天的消费水平。
日本石油储备动用机制和机构为:日本石油公团以石油公团法,按通产省的命令,负责储备的动用。原则上,政府储备是“最后措施”,在动用政府储备前,业界民间储备必须先投放市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动用政府储备:
(1)达成了利用政府储备作为联合应急对策的协议。
(2)政府在考虑石油供应中断的性质后认为有必要动用储备。
日本战略石油储备的资金来源是:政府储备的资金是由日本石油公团(70%),炼油厂及地方政府;而民间储备是由各炼油厂、营销商及进口商。
1999年7月,日本石油政策委员会(通产省的咨询机构)建议通产省考虑在供应中断的早期阶段就动用政府储备,并将储备量增加到与其他IEA的重要成员国可比的水平,即增加3140万桶。
20世纪60年代日本能源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标是保证稳定的石油供应。后来,第一次能源危机迫使日本将其能源来源多样化,因此,政策目标调整为保持多种能源的稳定供应(见表7-5),而不只是石油的供应,扩大核能和其他可替代能源的使用,减少石油进口,在建筑部门和运输部门实行严格的旨在提高能源效率的新措施,解除对油气部门和电力部门的管制,总之,日本能源安全政策的基本要素有:
A.促进海外石油开发,更好地利用潜在的国内能源资源;
B.发展非石油能源替代品,尤其是核能和液化天然气(LNG)
C.石油供应来源的多元化并保持与能源生产国的友好关系;
D.促进新能源技术的保护和商业化;
E.制定能源紧急管理程序,建立石油储备,应付可能的石油供应中断;
F.加强区域合作。
表7-5 日本能源安全指标(1973~2010财年)(%)
注:日本财年是从每年的4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底 (据赵志凌,2001)
为支持在海外勘查的日本石油公司,1967年,日本成立了一家国有公司(日本石油公团,JNOC)。日本石油公团已扶持了300多个海外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查项目。最初目标是要把日本公司在海外生产的石油在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30%,然而,目前仅达到15%。日本石油公团的另一种职能是建立政府的原油储备。日本石油公团耗巨资建立了10个储备基地,目前日本石油公团管理的储备石油相当于78天的消费量。若加上私人石油公司的储备,则日本能抵挡连续6个月的石油供应中断。日本石油公团这类组织的正常运作依靠各种形式能源税的收入,因此,日本的能源价格在所有经合组织国家中是最高的。
从区域角度看,日本与近邻国家,尤其是东亚各国面临共同的能源安全问题。健全的区域能源体系有利于日本。系统的安排,如区域性石油采买和储备体系,能强化对石油供应中断的抵御能力并确保石油供应既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又维持合理的价格。此外能源安全的传统概念也被赋予更多的含义。1980年中曾根首相政策研究小组首次在报告中使用了能源安全这一概念。此后,环境安全又发展成为一个新的工作领域,以维持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达到该目标,日本极力创设和资助许多研究项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区域合作领域:
A.能源政策、需求预测和供应战略方面的信息共享;
B.双边或多边储备的石油储备及储备释放机制;
C.定期联合审查应急措施;
D.合作研究限制需求措施,如税收、能源保护和提高效率等;
E.区域液化天然气贸易和开发;
F.联合开发可再生能源;
G.通过外交手段和国防战略保护国际海运线;
H.环境合作,如跨国界空气污染问题。
1996年7月,在日本财政支持下,亚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在东京成立。该中心推动了APEC成员国对各种能源环境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如APERC调查了各APEC成员国建立应急石油储备的成本和效益。之后促使日本研究人员提出如下建议:日本倡议建立“亚洲战略石油储备”,以抵抗石油供应中断。
在区域合作问题上,日本一直在财政上做出了许多努力,并提供技术支持。这些活动包括:在保护与有效利用能源方面与中国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与中国和韩国举行的三方环境部长会议;东亚酸雨监测网络系统;APEC环境技术交流虚拟中心(APEC-VC);以及2000年11月与澳大利亚、中国、印尼、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共同组织的“亚洲核能合作论坛”。
日本石油公团过去不管是否真正发现了石油,都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这种对石油勘查的补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日本获得未来预期的一定石油储量,为日本长期的石油供应提供储量保障,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没有动力寻求高的回报。结果是,长期以来大量的投资项目和贷款担保,使日本石油公团积累了许多坏账(1万亿日元以上)。据媒体报道,从日本石油公团接受补贴基金的266家公司中,有154家公司已经破产,剩下的112家中,仅有13家没有亏损。财务管理的不善最终导致了丑闻,迫使石油公团董事长下台。为弥补亏损,日本通产省要求石油公团清算盈利项目以抵消坏账。
此外,2000年2月,石油公团子公司(日本阿拉伯石油公司)在沙特阿拉伯的钻探权未获延期。对日本寻求海外石油投资的政策,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通产省重新考虑了未来的政策,将逐渐减少对石油公司石油开发支出的财政支持,公团对私人石油公司的资助也将更加慎重。(赵志凌,国际经济动态参考)
二、韩国的油气工业发展概况和油气安全战略
1.韩国的油气产储量、贸易及情况
韩国也是一个油气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国内几乎没有什么油气储量,各种能源消费中的97%依赖进口,其75%以上的石油进口于中东。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费量迅速上升,1962年为1040万吨油当量,1995年达到了1.5亿吨油当量,增长了近14倍,1999年则达到了1.82亿吨油当量。1998年韩国的石油消费量为9930万吨,1998年韩国的天然气消费量为156亿立方米。在1999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韩国的石油消费占消费量的56.3%,天然气的消费占9.3%。
近10年,韩国能源消费平均年增长速度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二者分别为10.3%和8.7%,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增长速度更高,其中天然气的消费平均每年增长达22%,居亚洲各国天然气消费增长速度的首位。
1998年韩国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为143亿立方米。
2.韩国的油气储备及其能源安全政策
1979年韩国石油开发公司(PEDCO)法(1999年1月1日更名为韩国国家石油公司,KNOC)规定建立政府石油储备系统,1991年修订,1993年实施的石油经营法规定了私人公司的储备义务。韩国1999年9月底的储备规模为7580万桶,相当于37天的需求量。2001年9月的原油和石油产品储备达到了1.51亿桶,相当于韩国74.5天的供应。
韩国的储备机构有政府储备(韩国国家石油公司负责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规划、储备场所的建设,储备油购买、维护及动用)和民间储备(主要是石油精炼厂,石油进口商和销售商)。
在紧急状态下,韩国国家石油公司负责储备的动用。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动用战略储备:
1)严重的及长期供应中断的情况下,根据政府命令动用储备;
2)短期供应中断情况下,应精炼厂和进口商的要求可动用储备。储备的动用主要按照国家石油公司与精炼商或进口商的租借合同进行。
韩国石油的政府储备主要由国家出资(主要来源于能源税的专门账户),民间储备由企业出资。
1999年7月8日,韩国国家石油公司(KNOC)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石油储备终端(在丽水),储备能力为3000万桶。这一终端的完工标志着KNOC应急储备计划的二期工程完工。KNOC目前的储备能力为9500万桶,相当于51天的消费量。韩国政府正在进行储备计划的三期工程,预期2004年完工。届时KNOC的储备能力将达1.62亿桶,相当于84天的消费量。若加上私人公司的储备,则可满足IEA90天消费量储备的规模。
1999年6月挪威国家石油公司(Statoil)与KNOC签订协议,租借韩国的两个上述石油储备终端(包括刚完工的丽水终端),出于商业性目的在韩国储备800万桶的北海石油。Statoil向韩国政府承诺,在发生紧急情况时,KNOC有权优先动用这些储备油,价格可以比国际市场低5美元/桶。
为确保能源安全,韩国积极推行能源多元化政策。
三、印度尼西亚油气工业发展概况及油气安全战略
1.印度尼西亚的油气产量和储量
印度尼西亚的石油剩余探明可采储量截止到2002年底为止为6.85亿吨,与2001年底的6.82亿吨相比增加了0.44%。印度尼西亚截止到2002年底的天然气估计探明储量为2.62万亿立方米,与截止到2001年底天然气估计探明储量2.62亿吨相比没有什么变化。
印度尼西亚2002年的石油产量为5600万吨(估计值),比2001年的石油产量6071万吨相比减少了7.76%。2002年的天然气产量为590.34亿立方米,比2001年减少了8.39%。
2.印度尼西亚的油气贸易和油气消费
印度尼西亚自从1996年以来,其石油消费量都超过了4200万吨,1997年达到了4600万吨,1998年达到了4370万吨。
1998年印度尼西亚的天然气商品量为635亿立方米,而其1999年的天然气商品量为660亿立方米(估计值)。1998年印度尼西亚的出口量为364亿立方米,而其1999年的出口量为388亿立方米(估计值)。
3.印度尼西亚的油气储运和油气安全政策
印度尼西亚位于东南亚,国土面积191.9平方公里,人口21370万(2000年预计数),印度尼西亚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是东南亚重要产油国之一。印度尼西亚1999年底探明的石油储量为4980百万桶,原油产量为128.8万桶/日,油气管理部门是PER-TAMINA国家石油公司。
1954年印度尼西亚宪法规定,印度尼西亚的自然资源归国家控制。1967年的矿业法将印度尼西亚的矿产分为三类:
a类:战略性矿产;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煤、锡等。
b类:重要矿产;包括金、银、铅、锌、铜等矿产。
c类:未包括在a类和b类的矿产,如非金属矿产。
对a类和b类矿产的矿业活动由矿业能源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和控制权,c类矿产是由矿产所在地的省政府来管理。
根据1945年印度尼西亚的宪法和1967年矿业法的宗旨,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其他各方只可以根据由矿业能源部代表国家颁发的采矿授权书(针对战略性矿产和重要矿产而言),或由有关的省政府颁发的区域采矿许可证(针对C类矿产)进行矿业活动。
采矿授权书和区域采矿许可证只可授予印度尼西亚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本国私人企业、集体企业和印度尼西亚公民。
尽管采矿授权书和区域采矿许可证只可授予印度尼西亚的团体和个人,但外国公司有大量的机会参与印度尼西亚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自1967年以来,印度尼西亚政府一直在促进外商投资活动,根据外国资本投资法(1967年),外国公司可以在与政府签订“工作合同”的基础上,获得矿产开发的专有权。就石油工业和天然气而言,一家私人公司(通常称之为“石油承包人”)必须按照所谓的产量分成合同(PSC)的规定签订一个合同。石油勘探也采取PSC方式,外国公司必须同国有石油公司(PERTAMINA)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外国公司得到28.85%的石油产量,印度尼西亚政府得到71.15%的石油产量。对于公司所得的28.85%的产量,承包公司必须支付48%的所得税,外国公司实际到手的收益只能是石油产量的15%。外国公司负担的所得税是由油气分成合同决定的。
印度尼西亚政府要求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建立储备,其目前储备的规模相当于34天的国内消费量(其中17天用于国内销售,12天用于供应炼油厂,5天供港口船只)。印度尼西亚的储备机构为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其资金来源为国家石油公司的周转储备。
4.印度尼西亚鼓励外商投资的立法变化和油气开发新政策
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进入印度尼西亚从事油气资源勘查活动,印度尼西亚政府制定了优惠的措施。主要是:外资要想从事勘查活动,可以直接与印度尼西亚政府签订工作合同,也可以与印度尼西亚勘探权人建立联合风险企业,然后再签订工作合同。但外商一般选择与印度尼西亚政府签订合同的方式进入,因为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保证外资取得开发其发现的矿床的权利。工作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政府规定,并且不受未来立法变化的影响。它赋予经营公司独占权利进行矿产勘查,开采发现的矿床,精炼、存储和运输采掘出的全部矿产,在印度尼西亚境内推销、出售或处置生产的矿产品。经营公司必须是在印度尼西亚注册的有限印度尼西亚责任公司。工作合同具有优先权,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和安置程序比较简单。工作合同有效期可长达30年,并可以延续。1994年6月印度尼西亚发布一项新的政府规定,大幅度放宽对外资的限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系列特许权。即允许在新成立的印度尼西亚公司中外资股权达到100%,而以前最高不能超过80%,并且取消了以前规定的最低投资需要125万美元的要求(张莓,2001)。在石油开发方面,印度尼西亚的最新政策是(张新安,2001):
1)PERTAMINA通过与外国公司的产品分成合同及工作合同垄断性地管理石油开发项目;
2)1988年以来产品分成合同修改了4次,针对前缘地区开发,提供专门优惠;
3)1997年东南亚爆发了金融危机之后,重新审视了总体石油政策,国会正在讨论新的油气法。
4)建立石油战略储备。目前印度尼西亚的石油战略储备已达成34天的国内消费量。
在天然气领域,印度尼西亚天然气勘查开发和利用的新政策是:
1)计划扩大天然气用量以替代国内石油消费,减缓石油出口能力下降的速度;
2)为鼓励天然气开发,计划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取消石油产品补贴,修建国内天然气管线网(苏门答腊-Batam-新加坡;苏门答腊-西爪洼等)。
据美国能源部能源情报署《国际能源展望2004》基准状态预测,全球能源消费总量将从2001年的102.4亿吨油当量增加到2025年162亿吨油当量,世界能源消费在2001-2025年将增加54%。日本、欧盟等能源机构预计,全球能源消费峰值将出现在2020-2030年。全球化石能源的枯竭是不可避免的,将在本世纪内基本开采殆尽。《BP世界能源统计2006》的数据表明,全球石油探明储量可供生产40多年,天然气和煤炭则分别可以供应65年和155年。国际能源署2005年分析认为,到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将增长60%,届时仍将有“足够”的资源可满足需求。预测未来石油需求增长的大多数将来自运输部门,运输部门占全球石油需求的份额将从现在的47%增加到2030年的54%。同时指出,C02排放也将增多,减排温室气体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国际能源署认为,中东将增加投资以扩增常规石油资源产能,非常规石油资源如油砂等将得到加快开发利用,氢能将有少量应用,可再生能源将有更大发展潜力。到2030年,替代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不仅将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而且将成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球能源市场日趋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中国的能源消费已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3.6%,世界能源消费将越来越向中国和亚太地区聚集。
据预测,目前中国主要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储采比分别为约80、15和近50,大致为全球平均水平的50%、40%和70%左右,均早于全球化石能源枯竭速度。未来5-10年,中国煤炭国内生产量基本能够满足国内消费量,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则不能满足需求,特别是原油的缺口最大。注重能源资源的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中国来说既重要又迫切。
二、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
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足,各国努力寻求稳定充足的能源供应,都对发展能源的战略决策给予极大的重视,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尤为引人注目。化石能源的利用会产生温室效应,污染环境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使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升温。
从目前世界各国既定能源战略来看,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未来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很快,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政策的基础。从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发展趋势看,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最快,产业前景最好,其开发利用增长率远高于常规能源。
风力发电技术成本最接近于常规能源,因而也成为产业化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技术,风电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年增长率达27%。国际能源署的研究资料表明,在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能源市场的条件下,到2020年新的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传统生物质能和大水电)将占全球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总的比例将达30%,无论从能源安全还是环境要求来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新能源的战略选择。
三、世界部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004年,美国、德国、英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为1%、8%、4.3%和6.8%;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7.5%、20.5%、10%和22%;到2020年将都提高到20%以上;到2050年,德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将达到50%。韩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2.1%提高到2010年的5%。日本和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3%和7.5%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2020年分别达到20%和15%。
四、世界部分国家可再生能源利用进展
美国正在加大可再生能源研发和利用力度,2005年美国能源部能源研发总投资7.66亿美元,其中可再生能源研发投资占了42%。美国制定了庞大的太阳能发电计划,克林顿政府出台的“百万屋顶计划”将在1997年到2010年里,安装总容量达4.6亿兆瓦的光伏发电系统。
德国新的《可再生能源法》,为投资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德国制定了《未来投资计划》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迄今投入研发经费17.4亿欧元。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年销售额达100亿欧元。风力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54%,太阳能供热器总面积突破600万平方米。法国。法国推出了生物能源发展计划,2007年之前将生物燃料的产量提高3倍,使起成为欧洲生物燃料生产第一大国。具体内容是建设4个生物能源工厂,年均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生物燃料的总产量将从目前的45万吨上升到125万吨,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作物面积也将达到100万公顷。由于生物燃料目前成本比汽油和柴油贵2倍,法国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
英国把研究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作为开发新能源的突破口,设立了5000万英镑的专项资金,重点开发海洋能源。不久前,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的世界首座海洋能量试验场正式启动。英国第一座大型风电场一直在不断发展,目前风电装机总量已达650兆瓦,可满足44万多个家庭的电力需求,近期还将建设10座类似规模的风电场。
日本官方报告,将从2010年正式启动生物能源计划,并与美国和欧盟共同开发可再生能源,建设500个示范区。预计将投资2600亿日元,而与之有关的产品和技术将成为日本新工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国家和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巴西等国家,越来越重视可再生能源对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重要性。中国制定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编制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并确定了明确目标。印度成立了可再生能源部,政府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印度在风电和太阳能利用规模方面已居于世界前列。东盟国家也开始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工作。10个成员国各自都有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包括地热、水电、风能、太阳能和来自棕榈或椰子油的植物燃料等。按东盟计划,到2010年各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达到2.75万兆瓦,其中印尼、菲律宾和泰国将成为领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