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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首批13辆新能源汽车获财政补贴76.8万元

魁梧的蓝天
悲凉的豌豆
2023-01-30 10:20:58

江苏常州首批13辆新能源汽车获财政补贴76.8万元

最佳答案
无奈的御姐
激情的超短裙
2026-03-25 17:49:10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财政部门发放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76.8万元,专项用于常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充换电设施建设成本补贴。首批获得财政补贴的汽车共计13辆,其中公交车3辆,轿车10辆,覆盖品牌包括康迪、比亚迪、东宇、Zotye、Beijing等。公共服务部门的购车占38.5%,而私营部门的购车占61.5%。此次共有吉豪汽车、长安铃木汽车、金萱新能源、广邦汽车、亿豪吉祥汽车、万邦新能源汽车等6家单位进行了申报。第二批申报将于12月启动。

最新回答
精明的香菇
悲凉的蜻蜓
2026-03-25 17:49:10

根据最新的政策,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的减免时间将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1、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到期时间原定于2020年底,但在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工信部和国税局的规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车辆类型主要是这三类:即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心灵美的鞋子
乐观的学姐
2026-03-25 17:49:10
是的。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附件1)。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附件2)。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附件3)。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

四、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附件4),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税务总局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

五、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免税手续。

六、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七、从事《目录》申请报告审查、审核,办理免税审核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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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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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49:10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网上申报流程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网上申报流程。只要是《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中的车型,都不用缴纳购置税和车船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网上申报流程就行了。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网上申报流程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登录各地区电子税务局。如果是江苏,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注册后,登录。登录后,可以在这里找到纳税申报和缴纳,然后找到其他申报。这是车辆购置税申报单。仔细看完,就会跳转到报税。点击查询生成申报表,填写申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然后等待。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中应纳税额应为0。

如果是江苏的,还可以在手机上下载一个江苏税务的AP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各地区电子税务局可以申报是个人车辆还是公司车辆。但是江苏税务app,这个车辆只能个人申报。

注意需要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的车辆,必须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中规定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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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最早是从2014年开始的,2017年到期后,一直延续到2020年,之后一直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这是免征购置税政策第三次延长。但就目前国家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延长时间很可能是一年,也就是到2023年12月31日。

事实上,早在财政部宣布降低乘用车购置税时,就有迹象表明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购置税。毕竟所有燃油车都已经免征了购置税。如果新能源汽车全面征税,消费者不会买单。因此,预计此次将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的延续,既可以缓解消费市场的压力,也可以让新势力车企加快进入赛道,助推新势力车企的社会公信力,获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消费者也有了更多的选择。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网上申报流程2

新能源汽车,只要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目录内,就不用缴纳购置税和车船税。但如果要拿到完税证明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就必须办理纳税手续,才能享受免税。

新能源免征购置税的时间

自2018年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节能与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2020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当于强调2021年和2022年免税还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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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税证明办理流程如下(以广州为例):

1.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车辆合格证等材料;

2.在微信上关注税务局微信官方账号,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3.找到个人业务中的“税务预约”,开始预约;

4.选择办理时间,然后确认预约信息,按照时间到预约点排队办理;

5.办理完毕后,可以拿到一张《车船税申报表》,拿着这张表找到当时办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保险公司进行退税;

6.退税后,你就可以得到一张退税的完税证明,这就完了。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网上申报流程3

根据《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可知,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这意味着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失去补贴。

目前,在中国销售的电动汽车除了补贴外,还可以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到2022年底,这个优惠政策可能会迎来很大的变化。所以,对于最近还在徘徊要不要入手新能源汽车的朋友来说,为时过早。如果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可能不是现在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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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车友认为,自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国家一直在持续关注新能源市场以延缓待遇。即使这两年这个市场有大爆发,国家还是继续拖延治疗。如今普及到足以达到预期效果,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自然会取消。

关注这一政策的不只是车友,还有很多新能源车企。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开始涨价。现在市场上,很明显一些品牌的新能源车价格和以前不一样了。

目前车辆购置税征收比例为10%,计算公式为:减免额=10%*[票价/(1+增值税税率13%)]。消费者购买市面上主流的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优惠。以一款31.69万元的特斯拉Model Y后驱版为例。在此政策下,车辆购置税可减免约2.8万元。

淡淡的芝麻
明理的铅笔
2026-03-25 17:49:10
【法律分析】:汽车的费用和一些税费等,国家有很大的优惠政策。买纯电动轿车不需要交购置税。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第一条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

清秀的云朵
英勇的泥猴桃
2026-03-25 17:49:10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6. 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表

7.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

ps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精明的哈密瓜
勤恳的跳跳糖
2026-03-25 17:49:10
新政策如下:

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得知,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将在2022年12月31日终止,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也就是说在2022年年底前,购买新能源汽车还可以将购置税减免。

在2022年12月31日后新能源购置税减免政策将会取消。其实购置税减免的取消也就是变相告知各大车友,新能源汽车涨价了。日后新能源汽车还会像如今这样如此畅销吗,将会是未知数。抛开价格来说,新能源汽车对于一些长年定居大城市又摇不到燃油车号码的市民来说,新能源汽车将会是新的一条出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