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管理新政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共同印发《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根据《办法》规定,符合以下9种情况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二手商品住房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同城互认互贷,管委会确定的其他住房贷款业务。
《办法》规定以下12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维护、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租赁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以下5种情形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维护、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租赁自住住房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的。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参与市直公积金规章制度并正常的存缴的职工;总计持续存缴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大半年;具备城镇户籍;
2)具备城区户口或合理工作真实身份;
3)在郑州市选购自住住房;
4)具备固定不动岗位和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有还款贷款能力;
5)具备不少于合乎有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子自筹经费;
6)具备选购、修建、拆建、维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
7)给予受托人同意的合同类型;
8)贷款月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贷款人和另一半与此同时有其他商业服务银行贷款,月还款额度要分类汇总;
9)合乎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你清楚吗?(1)贷款申请办理
1.选购预售房、保障性住房的,先查看预售房源相对应的受托银行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营业网点,挑选相对应银行营业网点。
2.选购准现房、房屋交易的,查看受托银行指定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营业网点,挑选申请办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人可以从网上服务大厅填好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持原材料到受托银行贷款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3.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先登陆网上服务大厅开展预定,填写申请材料后到相匹配银行营业网点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
在收到贷款申请人的备案申请办理及其相关的资料后,公积金中心会受理该贷款申请办理,审批贷款人是否满足贷款资质证书,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1.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贷款标准、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有效和合规的基本核查;
2.初审通过后,银行会邀请申请人开展谈话,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主要用途、还款意向、偿还能力情况等,并建立面谈记录;
3.假如审批均符合要求,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办理。
(3)贷款审核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与贷款或不予以贷款的决定。
(4)签署质押贷款合同书
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得到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是受托银行便会通告贷款人申请办理签订办理手续。
(5)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在签订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子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预告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会到一定期限工作日内通告公积金中心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实。
(6)下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接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实后进行下款审批。
(7)贷款派发
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贷标准,审批无误后派发贷款,贷款资产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河南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地市可能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差不多。以省直单位为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郑州市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
三、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七、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八、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暂不向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以前贷款期间(含商业贷款、信用卡等)存在累计逾期12期或连续逾期6期以上逾期记录情况的,不再予以贷款。夫妻双方的逾期记录不合并计算。
家庭住房套数的确认方法:以本中心、省内其他中心及征信报告上的住房公积金、商业住房未结清的贷款为依据确认首套、二套房贷。
对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的限制,一般是6个月。即住房公积金缴纳6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来源: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网
http://www.hnszgjj.com/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247b105001247b1c6a58000e
法律分析: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拆迁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以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通知还提出,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
二、贷款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三、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四、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五、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积极参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研讨,于2021年3月18日前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郑州拟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住房最高贷款70%
3月8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据悉,郑州拟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同时,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贷款比例方面,郑州计划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通知还提出,郑州将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郑州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6652套
日前,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全省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共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3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
其中,共涉及郑州6652套,开封1666套,洛阳35206套,鹤壁2926套,新乡6941套,焦作199套,濮阳8962套,许昌5565套,漯河1100套,南阳13896套,商丘8732套,信阳2192套,周口2120套,驻马店17022套,滑县1090套,长垣5472套。
2021年郑州住房保障重点目标出炉
3月11日,2021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今年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聚焦房地产市场调控、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楼盘攻坚化解、房地产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今年该局主要预期目标任务是:全市棚户区新开工1.5万套,基本建成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000套。全市计划筹集各类租赁住房1万套(间),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50家。全市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2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成2020年中央补助项目,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
三四线城市新房找房热度上涨
《2月国民安居指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2月全国重点监测67城新房在线均价16392元/m2,环比下跌0.08%,其中有35城新房在线均价环比上涨;二手房在线挂牌均价16011元/m2,环比上涨0.93%,全国67城中有60城二手房挂牌均价出现环比上涨情形;购房者信心指数持续上涨,2月达到117.5,环比上涨7.7%;经纪人信心指数为113.7,环比上涨1.8%。
调查显示,2月67城新房在线均价为16392元/m2。主力城市中北京、上海新房在线均价接近,分别为46866元/m2、47704元/m2,深圳新房在线均价为44280元/m2,广州新房在线均价为29291元/m2,与杭州29145元/m2相差不大。南京新房在线均价也在2万元/m2水平之上。城市房价环比涨幅TOP5的城市分别为南宁、长春、厦门、昆明和扬州。
政府工作报告定调楼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针对房地产领域重点工作指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重申房住不炒“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内容相当丰富,房住不炒,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以及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这些内容过去一直强调,这次写入报告,可以理解为是今年政府的工作重点。”
规范长租房市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目前长租房市场发展遇到一些瓶颈,房源供给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亟待解决。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表示,目前国内长租房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长租公寓运营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高风险经营模式,资金链断裂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租客权益受损。
公积金缴满一年,可享受的贷款额度根据地方性政策有所差别。贷款额度除了跟公积金缴纳期限有关,还和公积金缴纳基数有很大关系。以河南省郑州市为例:
郑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应满足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也即是:公积金缴纳满一年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之一,如果缴纳不足一年,则没有权利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公积金缴纳已满一年,那么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为多少呢?
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逾期风险,各地区根据不同收入也会有不同的审批标准。河南省郑州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举例而言,你月收入5000元,贷款期限是20年,选择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金额相同)的还款方式,那你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500*20=50万。
一般流程如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凤凰网房产讯 7月30日,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议要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二、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实际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省直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并授权贷款受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
四、调整有关提取政策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或退役未满3年复转军人的,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后缴存未满12个月但账户状态正常的,按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借款人配偶为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按照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其身份和收入依据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
(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三)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之和,缴存不满12个月的账户余额和无正当原因补缴的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
本通知第四项内容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内容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执行日期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2021年7月30日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